核准与审批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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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报告)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可研报告)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一)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政策界限。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别: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第四、国家已颁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项目。

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2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8项。

省发改委按照《决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

特别是对18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本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方便企业的原则,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二)三类项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实际操作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项目核准与审批

项目核准与审批
项目核准与审批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03
目录
• 项目核准 • 项目审批 • 项目核准与审批的区别与联系 • 项目核准与审批的案例分析
01
项目核准
核准的流程
提交申请
项目申请人需向相关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和 其他必要材料。
受理与审查
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查,包括 合规性审查、技术审查等。
项目需符合所在城市的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不 得违反相关规定。
符合投资强度和产值要求
项目需达到一定的投资强度和产值要求,以促进 经济发展。
核准的权限与责任
权限划分
不同级别的项目核准权限需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进行划分,确保各级政府合 理分工。
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核准程序和标准的行为,需 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点
核准和审批的目的都是为了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以及市场准 入标准,从而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投资效益。
核准与审批的异同点
相同点
核准和审批都是对项目合法性和可行性的审查,需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 策。
不同点
核准主要侧重于对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的评估,以确保项目符合国家 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而审批则更注重对项目合法性的审查,包括项目是否符合 土地、环保、产业等法律法规要求。
监督与管理
审批部门对已核准的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 项目按照核准要求进行实施。
审批的标准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申请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要求,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
满足技术标准和环保要求
申请项目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环保要求,确保项目的安全、质量和 环保达标。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关于行政许可法-许可、审批、审核、核准、核发的异同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关于行政许可法-许可、审批、审核、核准、核发的异同

问: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是什么?答: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关于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核发的异同行政许可,只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它具有这么几个显著的特征:一是在行为类别上,行政许可是一个依申请进行的管理型的外部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性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管理,这是与行政审批最大的区别。

因为行政审批针对行政机关内部事务的内部行为。

二是在行为性质上,行政许可是一种准予从事某项特定活动的行为,表现为对相对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力资格和行使权利条件的审查核实,凡是符合资格和条件的,就准予从事某种特定活动。

可以说,行政许可对行政机关而言不是一种可随意处置的权力,而是责任,行政机关有责任为许可申请人实现其权利提供相关服务,如对相对人的申请必须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一旦批准后,要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等。

行政审批,则是行政机关对其内部事务的审批(比如对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审批)或者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有关事项的审批(比如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申请的审批)。

两者是一种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行为。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关于行政许可法-许可、审批、审核、核准、核发的异同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关于行政许可法-许可、审批、审核、核准、核发的异同

问: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是什么?答: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关于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核发的异同行政许可,只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它具有这么几个显著的特征:一是在行为类别上,行政许可是一个依申请进行的管理型的外部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性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管理,这是与行政审批最大的区别。

因为行政审批针对行政机关内部事务的内部行为。

二是在行为性质上,行政许可是一种准予从事某项特定活动的行为,表现为对相对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力资格和行使权利条件的审查核实,凡是符合资格和条件的,就准予从事某种特定活动。

可以说,行政许可对行政机关而言不是一种可随意处置的权力,而是责任,行政机关有责任为许可申请人实现其权利提供相关服务,如对相对人的申请必须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一旦批准后,要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等。

行政审批,则是行政机关对其内部事务的审批(比如对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审批)或者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有关事项的审批(比如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申请的审批)。

两者是一种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行为。

审批.核准、备案解释doc

审批.核准、备案解释doc

审批、核准、备案各是什么意思?为了便于理解和操作,将政府具有审批性的管理行为归纳为四大类:审批、核准、审核、备案。

审批: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

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指标额度限制;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三是一般都是终审。

审批最主要特点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即使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不批准。

一、立项(项目建议书审批)办理范围①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②国家机关的基本建设项目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④经济适用住房、学生公寓、申报材料①项目承办单位申请文件(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概况、申请理由、建设地点、拟建规模、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②项目建议书③行政机关的建设项目需上级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的书面意见④规划部门核发的红线图或选址意见书⑤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⑥其它与申报项目有关的材料,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关于该项目立项的会议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合同等②备注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转报省;外商投资项目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转报省;需国家、省投资的建设项目转报省核准: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依法进行确认的行为。

因此,在批准相对人的申请时,只是按照有关条件进行确认。

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予以准许。

核准的条件都比较明确具体,便于确认。

二、核准办理范围①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贵州省2004年本)的投资项目②国家鼓励类、允许类,总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申报材料(一)内资企业投资项目需提供①有相应资格的咨询机构编制的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规划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②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③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投资项目需提供土地公开拍卖确认书④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二)外商投资项目需提供①有相应资格的咨询机构编制的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环境影响评价;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②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③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④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⑤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⑦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书⑧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备注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转报省;外商投资项目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转报省;需国家、省投资的建设项目转报省审核:是指由本机关审查核实,报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审批的行为。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一)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政策界限。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别: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第四、国家已颁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项目。

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2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8项。

省发改委按照《决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

特别是对18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本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方便企业的原则,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二)三类项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实际操作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民用航空航天:民用飞机(含直升机)制造、民用卫星制 造、民用遥感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
城建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 城镇供水:跨省(区、市)日调水 50 万吨及以上项目。 城市道路桥梁:跨越大江大河(通航段)、重要海湾的桥 梁、隧道项目。 社会事业 教育、卫生、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大学城、医学城及 其他园区性建设项目。 旅游: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文 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 5000 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 保护设施,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 3000 万元 及以上项目。 体育:F1 赛车场项目。 娱乐:大型主题公园项目。 其他社会事业项目:中央管理单位的项目。 金融 印钞、造币、钞票纸项目。 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1 亿美 元及以上鼓励类、允许类项目。
E 项目管理事权划分 ①国家管理项目(十三大类、) 农林水利 国际河流和跨省(区、市)河流上水库项目。 需中央政府协调的涉及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 水库以外的其它水事项目。 能源 电力包括: 水电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 25 万 千瓦及以上项目。 抽水蓄能电站、火电站、核电站项目。 热电站:燃煤项目。 风电站:总装机容量 5 万千瓦及以上项目。 电网工程:330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 煤炭包括: 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开发项目。 煤 炭 液 化 : 年 产 50 万 吨 及 以 上 项 目 ( 发 改 办 能 源 [2008]1752 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煤制油项 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立即停止煤制油项目的核准)。 石油、天然气包括: 原油:年产 100 万吨及以上的新油田开发项目,其他项 目由具有石油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
(二)三类项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实际操作过程中 需注意的问题。

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及审批制和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

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及审批制和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

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审批、核准、备案,其实是政府行政许可的三种制度(出自《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文中对行政许可制度的表述就只有这三种,其他字眼的行政许可制度出处没有进一步查询,例如注册、登记等),即称为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也就是说政府允不允许你投资这个项目,以及通过什么形式对你进行核查允许的一种制度。

三种行政许可制度存在一定的区别:一、适用对象上的区别(1)审批制:企业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2)核准制: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ps:国家出台《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规定哪类项目需要进行核准制许可,一般各个省也会出具更为细化的核准目录,例如《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目录也会根据社会发展情况进行更新)(3)备案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二、审查内容上的区别(1)审批制:审查很详细,审查速度慢,包括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等的审批工作(2)核准制: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审查。

(ps1:国家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对核准制审查的内容作出规定,各省也会出台相应的细化办法,例如《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其中说明项目核准机关审查项目主要有:1、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2、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3、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4、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生产力布局的要求;5、是否符合国家反垄断的有关规定;6、是否影响国家经济安全;7、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8、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是否得到有效保护;9、是否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备案制: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是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

例如《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管理暂行办法》备案机关对申报备案项目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核查:1、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和行业准入标准;2、是否符合即期宏观调控政策;3、是否符合应予备案的项目范围。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主要区别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主要区别
核准制政府仅仅从社会和经济公共办理的视点审阅公司的出资项目审阅内容首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维护生态环境优化严重规划确保公共利益避免呈现独占等方面而不再代出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商品技能计划等进行审阅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主要区别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首要差异 1、适用的规模不一样。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出资项目和运用政府性资金的公司出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公司不运用政府性资金出资建造的严重项 目、约束类项目。政府直接办理的公司出资项目数量大幅度削减。核准项目的规模,由《政府核准的出资项目目录》严厉限制,并依据改 动的状况当令调整。《目录》由国务院出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职业主管部门研讨提出,报国务院同意后施行。未经国务院同意,各地区、 各部门不得私行增减核准规模。 2、审阅的内容不一样。 曩昔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办理者视点,又从出资所有者的视点审阅公司的出资项目;核准制,政府仅仅从社会和经济公共办理 的视点审阅公司的出资项目,审阅内容首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维护生态环境、优化严重规划、确保公共利益、避免 呈现独占”等方面,而不再替代出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商品技能计划等进行审阅。 3、审阅的程序不一样。 审批制,通常要通过同意“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要“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从必定 意义上讲,施行核准制是中国固定资产出资办理的一项严重准则立异。为确保这一准则的顺畅施行,作为《决议》的附件,发布了《政府 核准的出资项目目录(2011年本)》。 4、政府办理的视点改动。 政府首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维护生态环境、优化严重规划、确保公共利益、避免呈现独占等方面进行检查。关 于外商出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本钱项目办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第一篇: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一)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政策界限。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别: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第四、国家已颁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项目。

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2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8项。

省发改委按照《决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

特别是对18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本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方便企业的原则,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区别

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区别

备案制、核准制和审批制的区别一、审批制和核准制的区别:审批制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它的核心应该是“审”,但缺乏了审什么?怎么审?达到什么条件就可以批这些公开、透明的内容。

核准制是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体现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原则。

因此新政策对如何备案、核准列出了详细的标准和程序。

新政策明确了,国家和地方都要按照一系列的条件来核准或备案,如,专用汽车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新建汽车企业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亿元人民币等。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是什么?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从一定意义上讲,实行核准制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为保证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作为《决定》的附件,公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是投资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其内容是: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一律不再审批,而是针对少数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实行核准制。

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透明度。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主要区别是:(1)政府直接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大幅度减少。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一)审批制1、审批范围。

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专项资金、地方预算内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2、投资内容。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和国家机关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3、投资方式。

政府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投资方式。

4、审批权限。

各级发改部门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省级和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有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评审;重大项目应当进行专家评议。

咨询评估没有通过的不予审批。

企业投资项目已经办理核准、备案手续,要求政府补助、贴息的,企业直接向投资主管部门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并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二)核准制企业投资属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所列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均应当向当地投资主管请求核准。

进行核准的项目,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工程资质的机构编制。

(三)备案制凡属于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

在一般情况下,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由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四)三者的区别备案制、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投资的中小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是对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审批,而核准制只是政府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不负责考虑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因素。

项目审批批复核准备案区别

项目审批批复核准备案区别

项目审批批复核准备案区别项目审批、批复、核准和备案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行政或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不同程度的事中事后监管和管理的一系列程序和手续。

下面将对这四者的区别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是指在项目实施前,行政或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经济效益等进行审核和评估的过程。

通过项目审批,行政或管理部门可以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预期目标、实施计划、成本预算等,从而判断项目是否符合政策法规和相关要求,能否得到支持、扶持或保障。

项目审批一般包括提交申请、审核评估、决策、签发批复等环节。

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向行政或管理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行政或管理部门通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并结合现场调研、专家论证等手段,对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后,行政或管理部门将根据评估结果,决策是否批准该项目,并签发相关批复文件。

项目审批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避免因不当项目引发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社会不稳定等问题。

二、项目批复项目批复是指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行政或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相关事项和决策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和认可的过程。

项目批复是行政或管理部门对项目申请的正式回复和答复,是项目正式获得行政或管理部门支持、批准和保障的证明和凭据。

项目批复一般包括对项目的立项、整体规模、投资额度、时限、责任主体、工作要点等的确认和规定。

同时,项目批复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办法、政策措施等进行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项目批复的目的是为了明确项目的基本条件、主要指标、管理要求等,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批复具有约束力,相关责任主体必须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三、项目核准项目核准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行政或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再次审核和确认的过程。

项目核准主要是针对已完成项目初审或审批的项目,在具体实施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和调整的情况,需要行政或管理部门重新对项目进行审核和确定。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一)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政策界限。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别: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第四、国家已颁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项目。

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2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8项。

省发改委按照《决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

特别是对18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本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方便企业的原则,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二)三类项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实际操作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工程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分〔一〕工程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政策界限。

对于企业投资工程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工程和限制类工程实行核准制,其他工程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分: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工程;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工程、限制类工程。

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治理者角度,又从投资全部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工程;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治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工程,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消灭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工程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展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争论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工程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工程,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依据属地分级治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把握投资信息。

需要留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第四、国家已公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工程名目》〔2023 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工程。

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工程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 12 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 18 项。

省发改委依据《打算》要求,争论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

特别是对18 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工程,依据工程性质,本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乐观性,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有利于提高效率和便利企业的原则,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企业投资项目分为三类,分别是审批类、核准类和备案类。

政府不再对所有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只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则改为备案制。

这三种管理办法有着不同的政策界限和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

而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

审核内容也有所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从社会管理者和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而核准制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

审批制的审核程序一般要经过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一个环节。

备案制则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国家已颁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项目。

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2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8项。

省发改委按照《决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

特别是对18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审批类项目需要依据《河北省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冀政[2003]19号)和《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改投资[2008]733号)进行审批。

而核准类项目和备案类项目则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操作。

企业在进行投资项目时,需要注意依法办理各项手续,保障经济安全和公共利益。

审批范围:本条规定适用于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审核

审批核准备案审核

审批(批准):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进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为。

审批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指标额度限制;二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三是一般都是终审。

审批最主要特点是审批机关有选择决定权,即使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文件,对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申请某种权利或资格等,依法进行确认的行为。

因此,在批准相对人的申请时,只是按照有关条件进行确认。

只要符合条件,一般都予以准许。

核准的条件都比较明确具体,便于确认。

审核:是指由本机关审查核实,报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审批的行为。

备案:是指相对人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性文件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项的行为。

审批、核准和备案统称项目立项,是立项的三种形式,具体采用哪一种形式立项是根据项目及实施单位的性质、资金来源等因素决定的。

一般政府投资项目、银行政策性贷款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用审批制。

企业自主投资的对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已列入《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以及矿产、通信、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用核准制。

企业自主投资的一般项目采用备案制。

不管采用什么方式,只要发改委给你下达了批文,就说明你这个项目已经立项了。

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

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

审批核准备案—解读投资体制改革张翼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7月25日正式对外公布,本次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而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那么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是什么,备案制的涵义和意义又是怎么的?国家发改委负责人日前回答了这些问题。

问: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是什么?答: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问:请问实行备案制的涵义和意义是什么?答:《决定》实施以后,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意向信息,及时、准确地监测投资运行情况,适时发布投资信息,引导社会投资方向。

按照《决定》的要求,国家将加强对备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既要切实落实备案制度,又要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问:这次投资体制改革对外商投资有什么影响?答:这次改革,进一步简化了投资项目的核准程序,对外商投资项目也只核准“项目申请报告”;进一步扩大了省级政府的核准权限,对鼓励、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由3000万美元提高到1亿美元,对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由3000万美元提高到5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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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与审批制有什么区别?
一、核准制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是投资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其内容是: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一律不再审批,而是针对少数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实行核准制。

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透明度。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就现行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提出修订建议,报请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建议明确把高污染、高排放和资源消耗大、问题比较突出的项目纳入核准目录范围。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是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附件,是实施项目核准制的重要基础文件。

目前,我国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两种制度,实行核准制的范围就是由核准目录来规定。

现行核准目录涵盖企业投资项目的范围不到20%,也就是说80%的项目是实行备案管理。

从调控角度讲,制定这个目录的初衷,就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核准目录已经实施3年多,需要视情况进行适时修订和调整。

另外,近期还准备围绕资本金的范围、比例等问题,调整现行的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

二、核准制与审批制的主要区别
1、适用的范围不同。

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政府直接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大幅度减少。

核准项目的范围,由《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严格限定,并根据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

《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核准范围。

2、审核的内容不同。

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3、审核的程序不同。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从一定意义上讲,实行核准制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为保证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作为《决定》的附件,公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4、政府管理的角度改变。

政府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
等方面进行审查。

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审批从选址到开工划分为6个阶段,其中:第四阶段的工程设计阶段与供地、拆迁许可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阶段同时进行。

审批时限共需62个工作日。

第一阶段:选址阶段(10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审批事项:核发《选址意见书》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规划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工作,并核发《选址意见书》。

规划选址涉及菜地的,由市城乡规划局征求蔬菜主管部门意见;涉及文物保护的,由市城乡规划局征求市文化局(文物管理局)意见。

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和项目立项阶段(10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改委
并联审批事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3—10个工作日)、土地预审(6个工作日)、项目立项(3个工作日)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照各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报送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

上述部门同时开展相关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预审后,报市发改委批准立项。

市环保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若涉及水土保持,由市环保局召集水土办联审。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预审涉及征用林地的,应报市林业局审批。

市发改委在土地预审后3日内完成项目立项。

上述工作完成后,项目所需建设用地上报市政府审批,此项工作不计入时限。

符合勘察设计招投标条件的项目,项目单位在取得《选址意见书》后,进入招标程序,由市建设局监督实施。

(评标专家从市建设局勘察设计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
第三阶段: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阶段(13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审批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13个工作日)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规划局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总平审查及用地规划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四阶段(一):工程设计阶段(18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城乡规划局(方案)、市建设局(初步设计)
并联审批事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批(10个工作日)、大型及高层项目扩初联审(6个工作日),同时进行管线综合总平面审批(7个工作日)及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11个工作日)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照各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局。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同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管线会审。

一般工程项目施工图在方案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直接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送市建设局备案。

大型及高层项目设计方案审批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组织联审,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市环保局、市交巡警支队、市建设局、市园林局等单位参加。

涉及大型及高层建筑项目需进行扩初联审的,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市人防办等单位参加。

具有防雷装置的建设项目由气象部门委托建设部门,在建设审批时对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一并予以审核,并将相关防雷部分建审资料及审核结果送气象部门备案。

气象部门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及时纠正。

施工图审查由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负责,审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送市建设局备案。

管线综合总平面审批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市建设局、市电业局、市电信分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煤气公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广电信息网络中心、市温泉公司等单位参加。

管线综合总平面审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

第四阶段(二):供地、拆迁许可及土地使用权出让阶段[与第四阶段(一)并联进行](13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管理局
审批事项:供地(8个工作日)、拆迁摸底产权冻结(3个工作日)、拆迁许可(3个工作日)、土地使用权出让(2个工作日)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在取得用地方案图后,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市房地产管理局。

市国土资源局在8个工作日内办结供地手续;市房地产管理局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拆迁摸底产权冻结通知书,在项目单位办妥供地手续后,核发《拆迁许可证》(3个工作日);拆迁后由市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2个工作日)。

第五阶段:工程规划许可阶段(8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人防办、市城乡规划局、市消防支队
审批事项:人防设计审批、工程规划许可、消防审核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报送市人防办、市城乡规划局、市消防支队。

市人防办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人防审批,并告知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规划局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审查,在收到市人防办人防审批意见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消防支队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消防审核。

第六阶段:施工许可阶段(3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建设局
审批事项: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工程质量手续、安全监督手续、安全措施及档案报备,施工许可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建设局。

市建设局完成招标投标、工程质量手续、安全监督手续、安全措施及档案报备审查,并现场踏勘核发《施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1、凡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选址及立项、土地发证、管线配套等建审过程中所应办理的手续,一律由市土地发展中心在土地招标前或建设单位中标后全权负责代办。

2、上述流程和时限,是指进入正常审批程序的时间,不包括技术专业性咨询及评审工作时间、国家和省级部门审批时间、政府审批土地时间、缴费时间及征地拆迁所用时间。

所有技术专业性咨询及评审工作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招标投标活动由招标人自行完成,该段时间不计算在本流程时限内。

4、建设项目公示及听证时间不计算在本流程时限内。

各相关审批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规范工作,强化“一把手工程”意识,进行专项部署,落实具体措施,分解细化责任,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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