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经济学 康芒斯
制度经济学
内容简介
《制度经济学》全书共分为11章,第1章介绍观点,第2章介绍方法,第3章介绍魁奈,第4章介绍休谟与皮亚 斯,第5章介绍亚当·斯密,第6章介绍边沁与布莱克斯顿,第7章介绍马尔萨斯,第8章介绍效率和稀缺性,第9 章介绍未来性,第10章介绍合理的价值,第11章介绍共产主义、法西斯和资本主义。作者是在对以往经济学家进 行评价的基础上来阐述自己的理论观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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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康芒斯看来,集体行动控制个人行动的目的与结果总是对个人有益,因为正是集体行动在人与人之间建立 起权利、义务,以及没有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关系:集体行动要求个人去实行、避免和克制;集体行动产生安全、 服从和自由;集体行动的运行规则和统治权是贯穿一切经济行为的共同原则;集体行动还通过它的帮助、强制或 阻止来决定一个人能或不能、必须或不必、可以或不可以做什么事情。一个强有力的社会经济制度,正是通过集 体行动来协调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来决定什么是合理的。因此,集体行动的意义就在于为经济生活中个人的行 为建立一个行为规则,以指导和约束变化无常的个人行为,从而使个人行为符合社会的利益。而这个为经济生活 中个人的行为建立行为规则的最重要的集体行动,在康芒斯看来,就是法律。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作背景
康芒斯编写《制度经济学》一书时,正是美国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时代。在这个发展过程中,资本主义的许 多问题开始显现出来,各种矛盾冲突也日益尖锐,以往的经济学已经无法对当时的现象进行有效的分析和解释, 需要一种新的经济学派来重新阐释资本主义发展的现状,于是制度经济学应运而生了。康芒斯正是在《制度经济 学》中通过研究经济学说史来阐明自己的理论的。
《制度经济学》具有经济学说史的色彩。该书效仿自然科学教科书。书中所列的每一种观念都追溯到它的创 始人,然后陈述这种观念的逐步修正和变化,并且将各种观念早期的双重的或三重的意义分开,直到使每种观念 作为单一的意义和理想中的政治经济科学里的其他观念结合起来为止,结构严谨,逻辑性强。
制度经济学读书笔记(康芒斯的交易观)
《制度经济学》读书笔记——康芒斯的交易观及其评价美国著名经济思想史学家亨利·威廉·斯皮格尔认为,“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被认为是法律、经济学和伦理学的广泛综合。
”作为现代法经济学伟大先驱,康芒斯把法律制度融合到经济学中,将经济与法律结合起来进行分析。
而使法律、经济学、伦理学发生相互关联,使之可以进行广泛综合的基本单位就是“交易”。
在《制度经济学》一书中,康芒斯首先对当时的正统派经济学家的思想进行了回顾,发现他们主张的“财富”概念具有两重矛盾的意义,即“既说财富是一种物质的东西,又说它是那种东西的所有权。
可是,所有权,至少就无形财产的现代意义来说,意味着限制数量以便维持价格的权力;另一方面,物质的东西却产生于利用生产甚至生产过剩的效率来增加东西的数量。
”然后,康芒斯表达自己的观点,认为传统经济学一直以商品为基本的经济范畴,这是一种物资经济学。
传统经济学中的“交易”指的是简单的物品或劳务的双边转移;而在康芒斯看来,“交易”涵盖的范围远不仅仅局限于此。
康芒斯将整个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分为两类:一类是人类作为一个整体与自然界发生作用而产生的活动,即生产活动;另一类是人类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定义为交易活动,通常说的“交易”。
“交易”作为康芒斯首先提出的一个独特的概念,在《制度经济学》书中,他这样解释:“我一直在设法解决可能用什么作为研究的单位,这种单位要包括冲突、依存和秩序这三种成分。
经过许多年,我得到结论,认为它们只有在一种‘交易’的公式里结合在一起,与商品、劳动、欲望、个人和交换那些旧的概念不同。
所以,我用‘交易’作为经济研究的基本单位。
”事实上,康芒斯提出,“交易”就是经济活动的最基本形态。
显然,康芒斯把“交易”概念一般化了,它是一种广义上的“交易”,人类社会中的种种关系都可以在这个一般化了的概念下进行讨论。
过去人们所认为的性质十分不同的经济活动如买卖活动、经理对工人的管理以及国家对个人的征税等等,都可以通过“交易”联系和归纳在一起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比较,这就“为日后交易费用概念的提出和交易费用分析方法的广泛运用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和广阔的潜在空间。
康芒斯制度经济学的重新研究
康芒斯制度经济学的重新研究武汉大学经济学院邹薇本世纪20、30年代, 由凡勃伦、康芒斯、米切尔等在美国, 霍布森、柯林等在英国,曾将古典制度经济学推向繁盛,此后几十年间,这个学派的思想观念不幸遭到忽视和排斥,几乎完全中断了。
然而我们通过比较分析认为,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家恰恰是或明显或隐含地汲取了古典制度经济学、尤其是康芒斯理论的许多思想精华, 通过阐发和规范康芒斯存在未讫或讫而未详的一些范畴、观念与思路, 进而构建了其理论体系。
因此,重新研究和评价康芒斯的制度经济思想, 对于我们正确地把握制度理论的内涵,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一、康芒斯经济学的基本框架作为非正统经济学, 康芒斯的理论发挥了双重作用: 一是对古典与新古典经济学提出批评, 二是为经济活动和经济研究营造一种可供选择的新观念。
他认为:人类相互依存会产生冲突, 这些冲突必须得到解决; 秩序和可预见不是想当然地设定的, 而是集中决策的产物; 自由不是自然中先验存在的, 而是人类制度选择的产物; 政治经济和法律经济的交互作用意味着法律可以成为解决权力争端和决定经济变迁的一种工具。
这些观念大大扩充了对市场经的狭隘认识,提出了作为市场经济制度结构的政治与法律秩序问题。
但是, 康芒斯的目的并非放弃传统经济学,而是要确立各种方式的集体行动在经济学理论中的地位, 以形成一种“圆满的”(rounding-out) 政治经济学。
他的学说的核心是“制度”, 这种制度不仅是权力结构和个人与小集团被社会化了的行为的原因与结果, 而且是经济由以得到组织和控制的模式。
为此他发展了一系列重要的制度范畴: 交易、财产权利和未来性。
可以说, 这些范畴奠定了康芒斯理论、进而现代制度理论的框架。
(一) 交易。
在发展其制度理论的过程中, 康芒斯把交易作为出发点。
他认为, 社会关系包含三层: 一是冲突, 二是依赖, 三是秩序; 初始研究单位必须包括这三种成分,而交易就是这样的初始单位。
制度经济学制度
制度经济学的主要观点与流派(一)马克思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论述马克思将参预主体看做是“一定阶级关系和经济利益的物质承担者”,超出了古典经济学对于“理性人”的假设,将其看做是在一定社会关系和意识形态下的“人。
”马克思所研究的“制度”本质是经济主体参预人之间所表现出来的生产关系以及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所形成的社会经济结构即上层建造。
在新制度经济学时期,诺思将意识形态列入制度经济学研究的范畴,并认为“马克思的分析框架是最有说服力的,这恰恰是因为它包括了新古典分析框架所遗漏的所有因素: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二)以自发秩序理论为核心的旧制度经济学凡勃伦以人的本能作为出发点,从本能-习惯-习俗-制度,认为制度是个人或者群体普遍存在的思想习惯。
制度变迁的原因在于人们一些思想习惯被自然淘汰,又由于个人对环境的强制适应过程,而浮现环境随社会发展和制度变化而变化。
康芒斯继承和发展了凡勃伦的制度分析。
康芒斯将经济学和社会学相结合做了许多开创性的研究,他在综合了“从洛克到 20 世纪的经济学家的著作”之后,提出了“集体对个人交易关系的控制”是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内容。
康芒斯的研究从“稀缺性”出发,说明了稀缺性“不仅产生冲突,而且产生因为相互依存而建立秩序的集体行动”,因此制度就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
康芒斯强调法律制度对经济制度所起的重要作用———通过法律保护所有权,并提出了法制优先于经济的观点。
康芒斯在我国曾经被认为是代表了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其代表作《制度经济学》也被认为是“为垄断资本主义辩护的错误思想。
”但是,他对稀缺性和效率的分析,已经成为了分析不彻底竞争的基础之一(james,1937),甚至对于反垄断法的建立影响颇深(三)以产权和交易成本为核心的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这一术语是由williamson (1975)提出的。
新制度经济学向来致力于回答“为什么正交易费用的存在使得我们在构建经济模型的时候必须将制度视为内生变量”,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构成为了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即制度对于经济运行的绩效是至关重要的。
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和经典着作推荐
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和经典著作推荐1993康芒斯:《:《制度经济学》(重视国家和法律制度的作用,他还以对劳动问题的研究而闻名)米歇尔:以货币、物价和危机为主要研究对象,注重经验资料和统计分析。
新制度主义:要想对新制度主义有一个比较完整和系统的把握,可以参看埃格特森的“Economic Behavior and Institutions”<<新制度经济学>>;柯武刚和史漫飞的《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霍奇逊的《现代制度经济学宣言》;青目昌彦的《比较制度分析》;Furubon and Richter的《新制度经济学:一个评价》,载于他们主编的《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制度经济学一些很重要的评介性文章:陈郁评《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和《集体行动的逻辑》;钱颖一和许成钢分别对《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刘守英对《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汪丁丁对《产权的经济分析》,以及《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的译者所作的评介性文章。
这些文章对于抓住理论的核心是很有好处的。
老制度主义与新制度主义是研究制度的两种不同的理论范式,学界对两者的细致比较并不多见。
但是有:卢瑟福的《经济学中的制度――老制度主义和新制度主义》;Hutchison的《新旧制度主义经济学》下面我们分制度经济学不同的研究范围来推荐书目1 产权理论科斯、阿尔奇安和诺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此书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关于产权和制度变迁的经典性解释;德姆赛茨《所有权、控制与企业》,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所有权与企业组织的关系,并且有助于认识企业的产权构成对经济进步的重要作用;米德《效率、公平与产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如何运用产权理论设计与制定适宜的经济政策,以实现特定的社会目标;樊纲、张曙光《公有制宏观经济理论大纲》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公有产权怎样影响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运行,并且加深对公有制基础上的各利益主体之间矛盾的认识;哈特《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可以使我们了解在契约不完全的条件下财产制度的重要作用以及什么是最有效的企业所有权结构;汉斯曼《企业所有权论》研究了企业所有权的各类形式,可以了解决定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各种制约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发挥作用的条件;柯武刚和史漫飞的《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
新制度经济学:一个理论概括
新制度经济学:一个理论概括摘要:作为现代经济学的重大发展之一,制度经济学已深入考察了诸多经济问题。
制度经济学溯源和演化都有多条路径,且它们之间尚有交叉和互补的趋势,但其中新制度经济学总体上还是具有较为明确的特征。
它并未改变新古典经济学的范式,而是在继承其基本内核的同时又做了一些重要发展。
它不仅改变了行为主体和分析对象,而且实现了企业和家庭、市场和企业以及政府和微观主体在分析上的统一。
新制度经济学诸多分支都是围绕着一个核心定理展开的,它们只是从不同角度对科斯定理的具体延伸。
而制度因素分析、比较制度分析和博弈分析等方法,也显示了新制度经济学的自身特色。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范式;核心定理;分析框架中图分类号:f0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3)02-0095-05新制度经济学(nie)是最近四十多年兴起的一门经济学子学科。
虽然r·科斯早期的两篇文章为其发展指明了方向,但是却长期处于“引而不用”的尴尬地位。
自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一批学者开始推进科斯的思想,逐渐实现了制度问题与经济分析的有机结合,有价值的成果不断涌现,从而形成了一个庞大而深刻的研究领域。
人们习惯于将这些理论归入nie之列,其中包括诸多分支,例如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等。
但这些理论所用的假设、概念、视角等并不完全一致,我们往往很难把握nie的理论体系,以致nie似乎只是一些松散观点的堆积。
一些学者已试图归纳出nie的分析框架,其中影响最大的是t·埃格特森的《经济行为与制度》以及e·弗鲁博顿和r·芮切特的《新制度经济学》。
[1][2]这些工作加深了我们对nie体系的理解和把握。
不过,前者对各分支之间的关系还缺乏归纳和提炼,而后者虽然进一步归纳了它们之间的关系,但把基准立于不完全契约之上。
除此之外,目前nie还存在与传统制度经济学交叉和互补发展的趋势,s·鲍尔斯对此趋势做了理论概括。
制度经济学重点2
1.康芒斯:制度是理性的经济行为人有意识的集体行动的表达(集体控制个人行动的方式、个人通过集体谋取更大的利益、制度通过集体指导、约束、改善个人的经济行为)2.集体配置资源的必要性:公共产品(无排他性、无竞争性)、共同或集体产品(有些资源无排他性或限制起来成本太高,可以采取共同产品的方式供给)3.集体选择的特征:交易费用比个人选择高、必然忽略个人偏好的多样性、一般通过代表进行、会出现“贪婪的少数派”支配多数派、集体选择中大多数人处于“理性无知”状态4.影响集体行动的因素:集团的规模、个人获益度、集团的组织成本、“选择性”激励5.克服集体行动困境的方法:尊重个人自由选择、权力分散化、民主的开放系统、增加社会平等程度6.帕金森定律(揭示了官僚主义扩张和必然产生的低效率本质):一、冗员增加原理:每一个官员都希望增加部属而不是对手、官员们彼此为对方制造工作;二、中间派决定原理:为了争取中间派支持,双方颇费心机进行争取,特别是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
所以,不是竞争对手而是中间派成了主角;三、鸡毛蒜皮定理:即涉及的金额越大,讨论的时间越短,反之时间则越长,会花费政府很多时间。
四、办公场所的豪华程度与机关的事业和效率呈反比。
五、嫉妒症:在嫉妒症流行的机关里,高级主管辛苦而迟钝,中级干部勾心斗角,底层人员垂头丧气而不务正业。
六、退休混乱:工作表现越优秀,任职时间越长,越难寻找合适的接替者,而在位者总会设法阻止职位较低的人接近自己的职位,以至不得不延长自己的退休时间。
7.帕金森定律存在条件:1.必须是一个组织2.寻找助手以达到自己目的的不称职的管理者本身不具有对权力的垄断性3.这个管理者能力极其平庸4.这个组织一定是一个发展中的组织8.国家契约论:暴力潜能平均分配(国家是维护产权的机构;国家推动、引领经济增长);国家掠夺轮:暴力潜能不平均分配(国家是利益集团的代表、国家以维持自身统治为最高目标);国家工具论(国家是统治阶级压迫其他阶级的工具、国家追求统治阶级的利益最大化)9.国家统治的合法性:对统治者居于统治地位的社会认同感及其法律基础(君权神授说、贵族血统论、民主选票);确立合法性的手段:压制竞争对手、垄断信息(愚民政策)10.国家是合法暴力的垄断者,依靠强制手段维持法律和秩序;国家的统治者并非总是能任意胡作非为的,因为存在着被统治者的抗争和统治集团内部的竞争;国家统治者为了巩固自身的地位,也要重视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但并非总是如此11.国家的四大职能:1、国家是制度的最大供给者2、国家是产权的界定者和保护者3、国家是第三方的实施者4、国家是不同利益集团关系的协调者12.诺斯的国家理论:把国家视为一种组织,揭示了国家和产权的内在联系(由国家界定和行使产权的类型以及行使的有效性),揭示了国家的内在矛盾(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又是认为经济增长的根源(诺斯悖论);国家权力是保护个人权利最有效的工具,国家权力又是个人权利最大和最危险的侵害者;没有国家办不成事,有了国家又有很多麻烦),“自然状态:不发展的政治经济学”(两次经济革命、自然状态是建立在个人交易基础上的、自然状态是一个非对称的世界、自然状态维持稳定是第一要务)13.产权激励与制度变迁:诺斯等认为,制度因素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种能够对个人提供有效激励的制度是保证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其中产权最重要。
康芒斯制度经济学
康芒斯制度经济学
制度经济学是经济学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它主要研究经济问题
与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
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作为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之一,旨在通过研究和分析各种制度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影响,探
索经济领域中的规律和特点。
在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中,重要的研究对象是社会和经济制度,包
括法律、规则、组织结构、政府政策等。
这些制度形成了一个国家或
者一个社会的基础,对经济活动的运行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康芒斯制度经济学强调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特别是在资源配置、市场竞争、创新驱动、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
它认为制度设置
的合理与否将直接决定经济体系的效率和稳定性。
在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中,市场机制被视为主导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而政府的角色则在于制定合理的制度框架和维护市场秩序。
康芒
斯制度经济学主张尊重市场规则和自由竞争,强调透明度、公正和可
预测性的重要性。
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也注重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协同。
它认为,
良好的制度可以促进社会公正和资源的公平分配,从而实现经济增长
和社会进步的良性循环。
因此,在制度设计和改革方面的努力被认为
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关键。
总而言之,康芒斯制度经济学通过研究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来
揭示经济现象的本质规律,并提出了一套制度设计和改革的原则。
它
强调市场机制、政府作用和社会公平的平衡,旨在实现经济效益与社
会公益的统一。
在实践中,我们可以借鉴康芒斯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和
方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益的指导。
康芒斯-2
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中的“马克思问题”——兼论中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制度经济学”若干术语的对接河南大学许兴亚在对西方“制度经济学”研究中,美国“老”制度经济学家J.R.康芒斯(John Rogers Commons)的《制度经济学》(Institutional economics: its place in the political economy),应当说是一部绕不过去的著作。
尽管“新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例如科斯,对他们的前辈“老制度经济学”家们的理论颇有微词,然而“制度经济学”这一名称毕竟就是由他们命名的。
并且很难设想,如果离开了由他们创立的“制度分析”的方法,以及由他们创立的“制度”、“交易”和“产权”等范畴,“新制度经济学”家们还能做出了什么“贡献”和“发展”。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不少“制度经济学”家在他们的论述中,往往都怀有某种程度不同的“马克思情结”。
不少人甚至把马克思说成“最大的制度经济学家”,或者认为,至少马克思也为“制度经济学”的建立提供了某些有益的启发。
康芒斯就是其中的一例。
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一书,是以“制度经济学在政治经济学中的地位”为副标题的。
他认为,“现在的问题不是创造一种不同的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以前的各派学说脱离关系,而是怎样肯定各种方式的集体行动在经济理论中应得的地位。
”其中在谈到“无形财产的概念”时提到了马克思,其中写道:“直到十九世纪中叶的非正统派的经济学家——例如马克思、普鲁东、凯雷、巴斯夏、麦克劳德——模糊地觉察得所有权和物质不是同样的东西,制度经济学才有了一些萌芽。
”应当说,康芒斯的“观点”和说法,但是至少在最后一点说法上可以看出,他在提出自己的学说的时候,至少在愿望上还是比较真诚和谦和的。
问题仅在于他的这些“观点”能否成立,以及他的这种“制度经济学”在真正科学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中,“所处的地位”究竟如何。
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中的“马克思问题”为例,仅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角度,对于新老“制度经济学”家们的上述几个概念,作点辨析,以求对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两个方面的研究和探讨,以及这几个概念使用上的“对接”,提供一点微不足道的参考。
制度经济学三大流派的比较与评析
新制度经济学派认为企 业是“契约结构”,企 业的本质是降低交易成 本,提高生产效率。
研究方法
重视制度因素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强调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引入交易成本、产权等概念分析经济问题 主张政府与市场共同调节经济活动
PART 5
演化制度经济学派
产生背景
演化制度经济学 派产生于20世纪 70年代
争
新制度主义: 关注制度安排 和交易成本, 强调产权、合 约和组织的重
要性
演化经济学: 强调经济系统 的动态性和演 化过程,关注 历史、路径依
赖和多样性
比较与评析: 三大流派各有 优缺点,应结 合实际情况选 择合适的理论
进行分析
研究方法的比较与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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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基于供需均衡和边际分析,强调市场效率 和资源配置。
核心观点
新古典经济学: 强调市场机制的 自发调节作用, 认为经济能够通 过供需关系自发 达到均衡状态。
新制度经济学: 强调产权和制度 对经济发展的重 要性,认为制度 是经济发展的内 生变量。
演化经济学:强 调经济系统的演 化过程,认为经 济发展是一个不 断试错、学习和 适应的过程。
研究方法
新古典制度经济学:以个体主义 为研究方法,强调市场机制和个 体行为对制度变迁的影响。
该学派注重实证研究,通过收集大量数据和案例来验证理论。
演化制度经济学派强调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借鉴生物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理论 和方法来研究经济问题。
该学派注重理论构建和模型推导,通过建立理论模型来解释经济现象的内在机制和演化过程。
PART 6
三大流派的比较与评析
理论观点的比较与评析
新古典主义: 强调市场机制 和供需关系, 追求效率与竞
从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看康芒斯制度经济学的特色
从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看康芒斯制度经济学的特色康芒斯(Douglass C. North)是获得经济学领域诺贝尔奖的知名学者,他对制度经济学做出了重要贡献。
制度经济学研究的是制度如何影响经济发展和行为,包括权力结构、规范和约束等方面。
从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中可以看出,他制度经济学的特色有以下几点:1. 历史分析视角康芒斯认为,制度是历史建构起来的,并受到历史和文化背景的影响。
因此他强调历史分析视角在制度经济学中的重要性。
在《制度经济学》一书中,康芒斯通过对西欧的历史演变进行分析,提出了经济制度演变的五个阶段:狩猎采集社会、农业社会、商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
他认为,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经济制度,这些制度是历史演变的产物,并受到社会、文化和政治等因素的影响。
2. 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康芒斯认为,制度变迁是由动态的力量推动的,其中包括竞争、合作、创新和变异等。
他将制度变迁的过程比喻为魔方游戏,认为经济代理人在不断寻找解决问题的新方式时,会受到既定制度的制约。
但当一些人通过创新提出新的制度安排时,这些人就会赢得竞争优势,其他人也会效仿。
因此,制度变迁来源于竞争和创新,而制度的稳定则来源于既定规则的遵守和合作。
3. 契约成本的概念在康芒斯看来,经济活动中存在着契约成本,即由于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契约需要协商、制定和执行,这些都需要付出成本。
康芒斯强调,契约成本直接影响到经济制度的形成和演变。
他将契约成本分为三个层次:交易成本、协调成本和信任成本。
其中交易成本主要是指经济代理人为了交换经济资源而付出的劳动、材料等成本;协调成本则有更高的复杂性,包括时间、信息和协调成本等因素;信任成本则可以定义为个体对于制度的信任程度。
4. 制度路径依赖的概念康芒斯在《制度经济学》一书中提出了路径依赖的概念,意思是说,先前的选择和经验可能会对当前选择和经验造成影响。
这对于制度变迁具有深远的意义。
康芒斯认为,如果一个经济制度在早期就建立并被广泛接受,那么即使这个制度在后来发展过程中出现问题,人们也会因为路径依赖而固守这个制度,而不是轻易改变。
从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看康芒斯制度经济学的特色
从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看康芒斯制度经济学的特色一、关于集体行动的理论康芒斯在《制度经济学》中开篇就提出:“我的观点根据于我参加集体活动的经验,从活动中,我在这里得出一种关于集体行动在控制个人行动方面所起的作用的理论。
”(1)康芒斯把制度经济学解释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制度经济学和工程经济学及家庭经济学有别;它的研究对象不是商品、不是劳动,也不是任何物质的东西———而是集体行动”。
集体行动的种类和范围很广,从无组织的习俗到有组织的机构如家庭、公司、同业行会、工会、联邦储备银行、法院以及国家。
国家也是那些握有统治权的人们的集体行动。
之所以需要由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一是人们之间普遍存在的利益冲击需要集体的调节,二是由于经济资源的稀缺性,“因为它们是稀少的。
它们的取得就由集体行动加以管理,集体行动规定财产和自由的权利与义务,否则就会发生无政府状态”,因此,集体行动的意义就在于为经济生活中个体的行动建立一个“行为规则”以指导和约束个体行动,使个体行动符合社会的利益。
由于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使之遵循一定的规范,这样就使个体免受强迫、威胁、歧视和不公平的竞争,且能使个体的行动得到释放和扩张。
康芒斯对集体行动建立了四项科学原则:管辖、限额、辩护与稳定。
“管辖”是指控制个人行动的集体行动的范围,它意味着某种权力,可以解释旧规则或制订新规则,仲裁纠纷,并对违犯规定者给予处罚。
“限额”即行使管辖的程序,它分为共谋、独裁、合作、集体买卖和司法判决。
从限额的程序和结果上看,它充分体现了集体行动对于规定个人在财富的生产、分配及交易中所须遵守的规则的特征。
“辩护”即证明限额的交易的合法性。
因为限额的经济后果不须个人同意就会发生,是一种命令式的成本收益分配,所以必须通过辩护,才能取得足够的一致行动,强制实行交易。
“稳定”产生于求取可靠预期的愿望,只有在习惯的假设和预期的可靠性范围内,政治的集体行动才能发生作用。
最广泛的稳定原则是习俗,当习俗改变或互相冲突时,稳定首先集中于度量衡的标准化,随即出现商业债务及其执行,进而引起旨在稳定价格、企业和就业的政治运动,最后通过外交或某种世界法庭来谋求国际关系的稳定。
新制度经济学的五位代表人物及其观点
新制度经济学的五位代表人物及其观点新制度经济学的五位代表人物及其观点新制度经济学是二十世纪一支突起的异军,它的源头是大家公认的科斯教授1937年的那篇短文《企业的性质》。
之后几十年间,经济学家似乎对这篇文章视而不见,直到1959、1960年科斯的另两篇宏文问世之后,他的思想才逐渐被大家注意。
然而,即便如此,仍然是引用者多而深入研究者少。
对此,科斯常有抱怨之词。
但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一些大经济学家认为1937年的文章太过空泛,从逻辑上看虽然无懈可击,毕竟难以操作。
新制度经济学的名字是威廉姆森给起的,在他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的一系列文章中他提出了一个所谓的新制度学派,之所以有一个新字冠在前头,主要是为了和以凡伯伦、康芒斯、密切尔为首的老制度学派相区分。
老制度学派曾一度在美国成为主流,那是大萧条之后的几年里,马歇尔和凯恩斯之间的过度时期,迷茫的美国人对自己国人的思想第一次重视,但是,可是说旧制度学派几乎没有给现代经济学留下多少东西,也许正如科斯所说他们本来也不愿留下些什么。
科斯在1998年的AER上发表的《关于新制度经济学》一文中说:“老制度经济学的代表康芒斯、密切尔等都是一些充满大智慧的人物,但是他们却是反理论的,他们留给后人的是一堆毫无理论价值的实际资料,很少有东西被继承下来。
”虽然其中的代表人物都曾一度在美国经济学家中声名显赫,但对现代经济学范式的影响几乎看不到。
然而,新制度经济学(NIE)的情形就大不相同,他们非常活跃,而且也逐渐得到了主流的承认。
1986年,M atthews就任皇家学会主席的演说中提到:“在我们的学科领域里,制度的经济分析已经成为一个极为活跃的研究领域。
”(Maathews,1986)在他看来,NIE所以能够如此,主要是他提出了两个有意义的命题,第一,制度是重要的;第二,制度现象将影响经济理论工具的分析。
对于第一点来说,倒算不上是新制度分析的功劳,因为无论新旧,两派都强调制度是重要的。
读康芒斯《制度经济学》合理价值篇有感
读康芒斯《制度经济学》合理价值篇有感内容摘要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间,西方各国的一些著名的经济学家在凡勃伦的二元论失败告终后未能调和并改善这种理念,他们不得不放弃个人主义的理论,从而向利益冲突对个人的集体控制而转化。
那么我们说制度经济学建立的基础便在于此,本文就康芒斯先生所著的《制度经济学》中合理价值这一章节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二元论;个人主义;集体控制;制度经济学读康芒斯《制度经济学》合理价值篇有感一、引言康芒斯先生的著作《制度经济学》中提到了他根据参加过的集体活动,总结出“集体行动左右个人行为”这一结论,根据他的分析,集体对于个人交易的控制则是制度经济学对于从整体上完善政治经济学理论作出的最大的贡献。
而下面我们说到的就是根据这一著作中合理价值一部分得到的感悟。
二、从个人价值到集体价值的转变在二十世纪,大规模的集体主义运动在世界上流行,而这些集体主义运动涉及多个领域。
当然,经济学领域也未能幸免,集体主义运动在无形中影响到经济学的思考方向,他们悄无声息的进入了经济学的内容。
1889年,维塞尔先生创作出了《自然价值》这一著作,而在1926年,这位著名的奥地利经济学家又完成了《强权的法律》一书。
这两本书阐述了完全不同的理论:《自然价值》讲的是以个人为主,体现了个人主义,它讲述了人对自然之间的关系,并且说明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人们都是自由的,它表达的是一种价值法则。
而另一著作《强权的法律》却恰恰相反,它讲的是以集体为主,体现了集体主义,讲述的则是人对人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也并非平等。
它认为应该有领袖带领群众,而领袖是伟大的、精明的,群众是无知的、愚昧的,而集体英国呀一个人而获取更高的集体利益,它表达的是一种力量法则。
与此同时,不仅仅是维塞尔的观念发生了这种变化,也包括意大利那位著名的经济学家帕累托的研究也同样得到了类似的结果。
例如,他在《政治经济学手册》一书中提到了“分子”的存在,却在其后期著作《社会契约》中否定了“分子”这一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社会”的概念。
第三章 《新制度经济学》交易费用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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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费用范式在企业理论中的应用
科斯认为,市场机制调节资源配置是有成本的。
•为了节约交易费用,即用较低的企业内交易费用替代较 高的市场交易费用,由此产生了企业。
•企业的规模决定于企业内部交易的边际费用等于市场交 易的边际费用,或等于其他企业内部交易的边际费用的 那一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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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费用的度量
交易费用涉及的范围较广,种类繁杂,度量比较 难,无法精确度量。 诺斯测算美国1970年交易费用占GDP的54.71%; 张五常测算认为香港的交易费用占GDP的80%。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总量交易费用占GDP的比例越高,这个国家 就越发达。因为交易费用占比上升意味着分工的深化和服务业的 发达。交易费用对应着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收入。 •制度无效率也会导致交易费用占比上升,因为交易费用就是制度 操作的成本,制度无效率必然导致制度操作的成本上升。交易费 用的相当一部分对应着政府官员的灰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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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威廉姆森对资产专用性的划分
(1)地理区位的专用性:场地专用性,是指为节约库存和运 输成本而被排列的相互密切联系的一系列站点;驿站
(2)物理资产专用性:物质资源专用性,比如生产某零件所 必须的专用模具;制造脸盆的模具
(3)人力资产的专用性:以干中学方式获得的人力资本专用 性;某行业技工,专家
(4)完全为特定协约服务的资产:专项资产,主要指根据客 户的要求特意进行的投资而形成的资产;航站楼,核反应堆
实施方式及方法有着不同的成本,则这种成本也应该考虑; • 第三,如果设计和实施某项制度所花费的成本比实施该制度所获得的
康芒斯对制度经济学的贡献和影响
制度经济学作者介绍1862年,康芒斯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的霍兰斯堡(Hollansburg).此时,美国正处于南北战争时期。
康芒斯的父亲是一位基督教教徒,他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废奴运动,帮助美国南方的奴隶逃亡至北方,其家庭成为有名的“地下铁路”中转站之一。
在这种家庭氛围之中,康芒斯耳濡目染,非常关注社会问题,力图矫正大量存在的不公正现象.康芒斯的父亲是从事印刷业的小业主,收入不能维持一家人的开销,他的母亲不得不开设小旅馆,以补贴家用。
因为家境困难,康芒斯高中毕业之后,去当了一名小学教师,然而这段经历非常不愉快,以至于他很快辞职并发誓再也不教小学。
他也尝试了一些其他工作,但也都不成功.1882年康芒斯终于凑够了大学学费,如愿进入了俄亥俄州的奥柏林学院(Oberlin College)康芒斯进入奥柏林学院后,广泛参加各种社会事务,调查工业生产状况,投身教会慈善事业,并于1883年加入印刷业公会,成为一名活跃的工联主义者。
通过在奥柏林学院的学习,康芒斯的思想开始成形.然而,由于过多的参与社会活动,康芒斯的学习成绩并不理想,使他一度精神崩溃.鉴于康芒斯强烈的求知欲和正患病的事实,1888年学校勉强同意康芒斯毕业,并授予他文学学士学位.从奥柏林学院毕业之后,康芒斯随即进入霍普金斯大学(Johns Hopkins University)读博。
之所以选择该大学,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追随理查德·伊利(Richard T Ely) 。
在伊利的影响下,康芒斯逐渐形成了对经济学的独特视角,为后来构建制度主义经济学的框架打下了基础,同时也促使康芒斯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投身进步运动.1890年,由于康芒斯的历史成绩没有过关,他未能获得博士学位。
虽然学业不理想,但他还是顺利进入康涅狄格州的卫斯理大学(Wesleyan University ) 担任政治经济学教员。
同年,康芒斯结婚,然而,或许由于康芒斯对正统经济学的批判态度,所以授课效果并不理想,一年以后,卫斯理大学决定不再续聘康芒斯.无奈之下,康芒斯通过朋友关系在母校奥柏林学院找到一份教职。
制度模型
一、制度分析模型:制度模型是在公共政策分析中应用最广泛而又最缺乏理论色彩的一个决策模型。
这个模型设定无论何种政策体系,政府权力机构(立法机构、行政机构、执政党领导机构等)都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而那些规范着公共权力机构组织与个人的行为的各种制度,都必然影响着公共政策的制定方式和执行方式,影响着政策选择、政策内容和政策结果。
(一)补充几位学者:这些人都属于“制度经济学”学派的。
1、康芒斯:(先驱、奠基人,旧制度学派,对科斯等人的“产权”、“交易成本”理论的提出有影响)制度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人行为的一系列行为准则或标准。
2、科斯(新制度经济学的鼻祖,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制度就是指一系列关于产权安排、调整的规则,制度就是“规则”或组织形式。
(1)科斯定理: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
也就是说,资源配置最终会有效率,价高者得。
(资源会流入真正有能力拥有它、且能发挥最大功效者手上)(2)科斯是法律经济学的开创者与奠基人,他很反对“发垄断行为”,对于反垄断法,他曾经说过:“假如价格涨了,法官就说是‘垄断定价’;价格跌了,就说是‘掠夺定价’;价格不变,就说是‘勾结定价’”。
3、诺斯(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在内的“制度变迁理论”,获得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制度是为约束在谋求财富和本人效益最大化中的个人行为而制定的一组规章、依循程序和伦理道德行为准则。
(1)诺斯悖论:(举房地产的例子。
政府地权,地租涨价,房地产老板涨价,政府调控房价,越管越高。
房地产老板不卖)所谓诺斯悖论”,是指一个能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有效产权制度依赖于国家对产权进行有效的界定与保护,但受双重目标的驱动,国家在界定与保护产权过程中受交易费用和竞争的双重约束,会对不同的利益集团采取歧视性的政策,从而会容忍低效率产权结构的长期存在和导致经济衰退。
康芒斯:《制度经济学》斯密的利己和互利
康芒斯:《制度经济学》斯密的利己和互利《放贷者》(康坦·马赛斯,1514年)作者:康芒斯(John R. Commons),美国经济学家来源:商务印书馆学术中心(ID:shangwuxueshu1897)本文共计6219字数,阅读约需要11-15分钟。
休谟以“稀少”和“公共效用”代替了洛克的“丰裕”和“公共财富”,亚当·斯密对休谟的“效用”的理解,就是这种公共利益或社会效用的意思。
可是,一方面斯密作为一个哲学家,同意休谟的公共效用的观念,另一方面,在所著《道德情操论》(1759年出版)里却认为它作为一种人类所共有的“情操”,不能对个人起什么作用。
他说,这种观念是从“哲学家的反省”中得来的,不是个人要维护公道的直接动机。
“我们赞许一件事,第一个原因很少是由于心里认为有用”,不管是对我们自己还是对社会有用,我们往往是直觉地、不需要反省就欣赏我们自己和别人具有的人类优良品质,例如合理、聪明、克己、仁爱、公道、慷慨、公德心,“并不想到它们对社会的效用”;我们直接地不赞成和憎恨那些相反的品质,例如贪婪、自私和邪恶,并不查考它们对社会全体的影响。
所谓一切优良品质对公众有益的观念,“显然是一种回想,不是最初使它们获得我们赞许的东西。
”因此,斯密以内在的情绪替代了洛克的内在的观念。
他把洛克的从反省中得来的“复杂观念”变成了不是从反省中得来的一种复杂的、同情和反感的感觉。
这种复杂的感觉他称为“情操”,不是“反省”。
反省是“哲学家的回想”。
本书作者康芒斯(John Commons)一切情绪的最高的合成品是“是非的意识”,也许等于我们的“是否合宜”或者“洞察”的观念。
这种是非的意识是我们本性里生来就有的,是一切情操的总和,它的特殊的例子是同情、反感、良心和责任感这些感觉。
斯密仿效休谟的“生动的观念”,而用一种“生动的想象”代替洛克的冷静的推理。
他说,当然我们并不真正地感觉到和别人完全相同的情绪,实际上是我们通过一种“生动的想象”把自己放在别人的地位,从而判断他们的或是我们自己的行为是否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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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产业委员会研究移民问题,这项工作使我实际上等于跑
遍了所有全国工会的领导机构。这使我进一步研究资本家和
劳工组织对产量的限制。1901年以后,我和代表“工人、雇
主和公众”的全国公民联合会一起参加了劳动仲裁,1906年
又和同一组织调查市营的和私营的公用事业。
因此需要跟以往二百年的个人主义的和集体主义的学说调和
一致。
我参加集体行动是在1883年加入俄亥俄州克利夫兰的
印刷工会为会员时开始的。我带着一个“乡下印刷工人”的
一团朴素和好奇心来到那里工作,具有在印迪安那州乡间一
个小村落中一家小型报馆和小印刷店里得到的七年的多方面
的训练。这种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每周做七天工,每周工资
名词的意义有了改变。这一改变在以前那种“有形的”财产
的意义(例如,1872年的“屠宰场案件”和1876年的“墨恩
案件”中)以外,加上了新的“无形的”财产的意义,这是
最高法院1890年以后给予“财产”一词的新的解释。这种补
充的意义为1897至1904年间的若干判决完全肯定下来。
无形的财产,按照这些判决以及《资本主义的法律基
在那当中,1924和1926年间,我担任了两年委员会的主
席,在芝加哥的衣着业中实施一种自愿的失业保险计划。这
个计划和我以前在1923年给立法机构拟订的计划相同。这种
计划经过修正,最后于1932年由威斯康辛州制定为法律。
我不了解,任何经过这五十年的参加实际工作的人,怎
么能不得到两项结论:利益的冲突和集体的行动。甚至国家
共产主义、法西斯主义或纳粹主义要废除有历史意义的
斯那样,进一步说明从稀少性中不仅产生冲突,而且产生因
为相互依存而建立秩序的集体行动。
秩序,或者我叫做集体行动的运行规则的那种东西(它
的一个特殊的实例是“合法程序”),它本身在制度的历史上
是会变化的;我发现这个秩序具体地表现在各种限额的交易
中,在一个丰裕的社会里是不需要这样做的。
认为是否有利于公众利益和私人权利,支持或是制止个人行
动。
这种说法也需要彻底研究从洛克到二十世纪的经济学家
的著作,看看他们是不是曾经谈到集体的行动。集体的行动,
和个人的行动一样,始终是有的;可是从亚当·斯密到二十
世纪它一直被排斥或是忽视了,除了作为对工会的攻击或是
作为有关伦理学或公共政策的附带文章。现在的问题不是创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由于这稀少性的原故,我又把效率作为一项普遍的原则,
因为它用合作来克服稀少。可是合作并不是产生于一种预先
假定的利益的协调,像以往经济学家相信的那样。它之所以
产生,是由于有必要从所期待的合作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中造
成一种新的利益协调——或者至少是秩序,如果不可能做到
协调。这是那种说服、威胁或强迫的谈判的心理。在实际合
义者控制着米尔沃基市的时候,我给他们组织了一个“经济
和效率局”。1911年,我又给威斯康辛州起草一种《产业委员
会条例》,然后参加了两年这一条例的实施工作,我的目的是
调查和实行有关雇主与雇员关系的合理的规章和措施。1913
至1915年,我担任威尔逊总统所指派的“产业关系委员会”
的委员。1923年,费特尔教授、里普莱教授和我代表了四个
和商事仲裁法庭——作出判决,目的不是要产生利益的协调,
而是要从利益的冲突中产生秩序,在法院这就叫做“合法程
序”。
一方面我在设法解决可能用什么作为研究的单位,这种
单位要包括冲突、依存和秩序这三种成分。经过许多年,我
得到结论,认为它们只有在一种“交易”的公式里结合在一
起,和商品、劳动、欲望、个人和交换那些旧的概念不同。
时期内最高法院的判例;因而我对于无形财产的概念最后成
为习惯法的合理价值的概念。
我分析这种概念,不仅从最高法院的判例而且从集体议
价、劳动仲裁和商事仲裁的案件来分析,发现了这些法庭的
判决当然是从利益的冲突开始,然后考虑那冲突的利益的显
然互相依存;然后再由最高权力机构——最高法院或者劳动
些经济学家是模糊的,因为他们具有那种旧的“有形体的”财
产的观念(甚至现在经济学家还保留着这种观念),认为所有
权和所有的物质是相同的,或者仅仅区别“有形体的财产”和
契约或债务那种“无形体的财产”。所以,直到十九世纪末叶
从惯例和商业巨头的实际用语中产生了新的“无形财产”的
观念以后,凡勃伦和最高法院才可能作出新的区别,清清楚
础》出版以后,我所作的进一步的研究,它的意义是通过:把
持住别人所需要而不具有的东西来规定价格的权利。无形的
财产也包括自由的意思,以前这是分开讨论的。人们将发现,
1890年以来最高法院所有关于合理价值的判决,关键在于无
形财产的这种意义以及依据这种意义而发生诉讼的利益冲
突。
索尔斯坦·凡勃伦很有贡献,在1900年以后的一个时期
造一种不同的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以前的各派学说
脱离关系,而是怎样肯定各种方式的集体行动在经济理论中
应得的地位。
据我看来,这种集体对个人交易关系的控制是制度经济
学对整个的一种圆满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的贡献,这种理论将
包括自洛克以来所有的经济学说,并且肯定它们应得的地位,
洛克首先给劳动价值论和现代资本主义奠定了理论的基础。
人主义的和神学意味的《进步与贫困》。这是一个同事的印刷
工人推荐给我读的。我始终不能像乔治那样,用演绎法达成
结论。我不满意他谴责工会,我知道,拿我自己的实例来说,
工会所取得的就业条件胜过邻近的那家自由雇用的工厂里
现有的条件。
我第一次接触到法律和经济学的关系问题,是1888年在
楚地把它们分开,不仅区别了实物的所有权和债务的所有权,
而且区别了未来谋利机会的所有权——把持供给,等待谈妥
或是强迫人们同意一种价格。这种未来机会的所有权是“无
形的”财产。
这样,制度经济学的内容一部分是追溯几百年的法庭判
例,在这些判例里,集体行动,不仅通过立法而且通过解释
立法的习惯法判决,承受商业或劳动的惯例,并且按照法院
十五元左右的新经验,以及工会努力控制一家大的日报社的
n雇主和印刷工人两方面的结果,再加上我在1886年以前作为
一个流动印刷工人的旅行,改变了我,使我放弃了准备做新
闻工作的一种模糊的打算,转而计划尽可能从各方面来研究
整个的经济学问题。
在经济学说方面,我所读的第一本书是亨利·乔治的个
中在经济学里采用了同样的无形的财产的概念,他之所以被
称为“制度”经济学家,主要是为了这个原因。可是,所不
同的是,凡勃伦从1900年向美国产业委员会作证的金融巨头
们获得他的事实材料,因而他对于无形财产的概念最后成为
马克思所说的那种榨取和剥削。可是,我的来源是参加集体
行动、参加起草法案以及在参加这些工作中不得不研究有关
和城市也就是那些握有统治权的人们的集体行动。
同时,我不得不研究了许许多多判例,主要是美国最高
法院和劳动及商事仲裁法解的判例,要看出这些法庭根据什
么原则判决利益冲突的争执——法院系根据宪法上关于合法
程序、保护财产和自由以及平等的法律保障这几方面的条款
来行动的。这些判例我在《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1924年)
生产过剩的效率来增加东西的数量。所以,所有权成为制度
经济学的基础,可是物质的东西是正统派和快乐主义经济学
的基础,它们那种“有形体的”财产的意义,等于所占有的
物质的东西。
直到十九世纪中叶的非正统派的经济学家——例如马克
思、普鲁东、凯雷、巴斯夏、麦克劳德——模糊地觉察得所
有权和物质不是同样的东西,制度经济学才有了一些萌芽。这
且肯定集体行动在一个有稀少性和私有财产以及因此而发生
冲突的世界里解决冲突和维持秩序的适当地位。
我把利益的冲突说成交易关系中主要的一面。可是我最
后要说不能让这一点作为唯一的原则,因为还有互相依存以
及集体行动的维持秩序。我像经济学家们那样,从稀少性出
发,作为一切经济理论共同的基础。然后我像休谟和马尔萨
第一章 观点
我的观点根据于我参加集体活动的经验,从这些活动中,
我在这里得出一种关于集体行动在控制个人行动方面所起的
作用的理论。这种见解可能适合也可能不适合别人对于制度
经济学的观念。我的《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一书以及这部
《制度经济学》的各种油印稿本和修正稿本的读者提了一些评
论和批评,意思是说他们不懂我的理论,也不了解我是什么
我受威斯康辛州州长福勒特的委托,1905年起草一种行
政事务法,1907年又起草一种公用事业法。这一公用事业法
的宗旨是由地方公用事业公司来确定和维持合理的价值和合
理的措施。1906和1907年,我和其他的人一起给塞纪财团调
查匹兹堡钢铁工业中的劳工情况。1910和1911两年,社会主
所以我用“交易”作为经济研究的基本单位,一种合法
控制权的移转的单位。这个单位使我能够对法院和仲裁法庭
所有有关经济的判决,就实际交易行为所涉及的各种不同的
经济因素,进行分类。这样的分类使人可能作一种历史发展
的研究,说明法院和仲裁法庭怎样驳斥了当时他们认为是交
易中强迫的或是不合理的价值,同意了他们在当时情形下认
目的,并且说因为我的理论完全是我自己个人的看法,所以
也许没有人能了解;这些评论和批评使得我取消个人的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