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投资合作的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设立投资合作的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投资合作协议书
2018年•浙江杭州
公司设立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所:
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所:
丁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丙、丁四个股东本着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
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市—区共同投资开办一家有限公司,并通过该公司经营物业管理、保安服务等业务。就前述事由,甲、乙、丙、丁四股东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议定本合同书条款如下:
一、公司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1. 公司名称:暂定为“有限公司”(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 注册地址:—市—区—路—号(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地址为准)。
二、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1. 经营宗旨:充分发挥合作各方各自的资金、场地、管理技术等优势,“以人为本、诚信服务';提供竞争力强、社会认可的物业管理及保安服务,通过合法经营,取得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
2. 经营范围:停车服务,物业管理,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园林绿化,房屋租赁,家政服
务,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房屋中介服务,建筑物活洁、外墙活洗服务等(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50万元,日后若须增减注册资本,则四方可按本协议第四
条约定的持股比例认购或另行协商议定。
四、合作各方的出资方式、数额及持股比例
1. 甲方出资2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40%。
2. 乙方出资1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20%。
3. 丙方出资1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20%。
4. 丁方出资1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20%。
5.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也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
6. 若股东甲、乙、丙、丁、戊四方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30天内, 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若用(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
权)出资,应当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30天内,依法办
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7.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8. 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承担。
五、合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作为公司的股东,四方均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参加公司股东会,就股东会议决的事项提出自己的意见;
3)参予并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查阅公司的经营资料和财务帐册;
4)按自己的出资比例分享公司的经营利润;
5)公司结业活算后,按自己的出资比例分享其剩余财产;
6)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转让自己所享有的出资;
7)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原股东可优先认缴出资。
2. 作为公司的股东,四方均承担下列义务:
1)按本协议书的约定出资,公司注册后不得抽回资金,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按自己所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
3)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不得依托公司资源进行私人业务交易;
4)遵守公司章程,并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5)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财产;
6)未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财产为他人或自已的债务
设置抵押、质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出具担保书;
7)及时签署有关文件,协助公司办理注册、年检手续、正常运作等;
8)不实施其他有损公司及合作他方权益的行为。
六、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和议事规则
1. 公司股东会
1)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合作各方共同组成。
2)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其中包括:
A、公司的年度、季度经营目标和经营方针;
B、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C、公司对外借债或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D、公司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的增加或减少;
E、公司资产的处分;
F、公司的解散、结业;
G、公司章程的修改;
H、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I、《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相关法规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决定的事项。
3)股东会决定前述事项时,采取股东表决的方式进行,其中第C、D、E、F、G项
应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股份的股东表决同意才能实施,其他事项则经代表二分之一(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