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公司转介客户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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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介客户”政策执行方案

一、奖励机制

转介人推荐新客户到访,签约并付齐首付后,奖励转介人5000元现金。

二、“转介客户”政策执行方案

1、“转介客户”鉴定标准:

●带客上门:转介人带新客户到售楼部

●非带客上门:转介人推荐新客户到售楼部,无论转介人是否陪同到达现场,

均需在新客户到访前4小时,将新客户信息由代理公司经理报备给开发商经理视为有效带访。

●新客户为第一次到访,来电来访均未有记录。

2、“转介客户”活动时间:2014年1月20日起执行

3、“转介客户”执行流程:

代理公司转介客户来访4小时之前,需以短信、微信、邮件的形式将客户名字及电话,至开发商销售经理处报备,开发商销售经理知会咨客岗。(报备时间不足4小时,不予确认,销售经理知会咨客岗,按轮次接待。)

代理公司转介客户到访后,咨客岗按正常流程询问。确认为转介客户后,通知代理公司经理将短信或微信、邮件记录,截屏打印出来,附在《转介客户确认单》后交由咨客岗和开发商销售秘书签字,销售秘书存档。

月底代理公司转介费用结算时,销售秘书需与置业顾问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汇总表、《转介客户确认书》、咨客岗来访客户原始记录表复印件一并提供给公司领导审批。

转介客户业绩交叉处理办法

1、转介客户与行销或二手房交叉时,如果转介报备在前,行销、二手房带客在后,以转介为准。

3、转介的客户到访后没有指定置业顾问接待,按轮接待,若事后发现是转介客户,客户归当前接待的置业顾问,转介奖励结给报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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