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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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X先生离婚咨询的法律意见书

一、案情简介

2013年3月20日上午11:00-12:00,xxx先生,就其与美国籍妻子离婚事宜,可能涉及的财产及孩子抚养权的法律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咨询。根据xxx先生的自述:

Xxx,1997年下半年与美国籍女子相识,于1999年3月22日在中国上海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0年4月11日育有一女,2002年8月1日育有一子。在上海xxx路xx 弄xx号2016室有一套公寓房,建筑面积为178.8平方米。产权证在夫妻二人名下。婚后因为文化差异很大、性格不合、缺少沟通致使感情出现问题。半年前已分居。Xxx先生多次向其妻子提出离婚请求未果,女方表示:坚决不离婚,并表示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及其婚后购置的房屋产权归女方一人所有。

二、律师分析

针对本案当事人的情况,我们综合考虑了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当事人案件事实以及如何对本案进行操作等方面,并将整个咨询内容分为三个主要部分:

(一)就离婚案件所涉及的相关的法律规定,作以下几点分析:

1.关于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问题

目前,世界各国法律规定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况有下列5种:(1)重婚或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

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就本案情况而言,您的情况是不符合法定判决离

婚的条件。你可能要在第一次诉讼离婚判决不离之后的6个月之后再次提到

离婚诉讼,所以您要做好二次诉讼的心理准备。

2.有关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孩子在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对2岁以上至10岁的未

成年的子女,父母双方均可要求随其生活,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

该子女的意见。根据xxx先生的情况,一般男孩由男方抚养,女孩归女方抚

养的可能性比较大。两个孩子虽然是美国国籍,但是律师认为孩子的抚养权

归属和户籍是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的。

3.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Xxx先生现有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处位于上海xxx路xx弄xx号2016室的房产,由于产权人为你们夫妻双方,因此若离婚,该房应由双方平均分割。

另外女方的工资收入情况需要做一些调查了解工作,以获取更多的证据,以便诉讼之用。

(二)我们在案件实践操作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应对。

我们在许多案件处理的过程中,通常对方经历三个阶段的心理变化过程,首先是不想离到想离,但嘴上还是坚持不离,其次自己对离婚后的一系列问题期望值很高,最后还是会回归到理性,同意离婚,并把视线转移到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财产的分割问题。

在此期间,应该利用各种手段给对方当事人造成心理上的压力。

(三)对于整个离婚案件的操作过程,具体会分几步走。

律师建议当事人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不要期望值过高,整个离婚诉讼的时间

可能会有一年多的时间。在此期间,我们会大致经历三个阶段:

1.诉前准备阶段

首先是如何做好个人财产的保护工作

其次是有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2.诉前协商阶段

诉前协商的成功率相对较低。但还是会对对方当事人造成心理上的压力,并且能了解到对方的心态及具体的想法。

3.诉讼阶段

在我们充分做好准备阶段的工作以后,若不事宜走第二步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直接进入诉讼。准备诉讼后,我们律师建议你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从最坏处考虑,向最好处努力。另外你也需考虑在此过程中的诉讼成本及时间成本。整个案件的过程需要一年半的时间。

以上法律意见,仅代表我们XXX先生关于婚姻关系缔结而对其人身权、财产权可能产生的影响,不意味着我们要对XXX先生的财产、人身变化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负责,也不意味着我们对我们的意见进行了承诺。

以上法律意见,仅供xxx先生参考!

再次感谢xxx对我们上海xx律师事务所的信任!

上海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xxx律师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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