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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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村镇学生食品安全规范管理
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水平,明确主体职责,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卫生、质量,切实达到增强青少年儿童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主要目标责任
(一)建立校长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后勤副校长和食品管理员是具体责任人,食品加工人员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学校要与各班和相关人员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班和具体工作责任人。
(二)按要求落实学校学生食品加工间和食品储存室的改扩建工作。全面加强学生食品加工间和食品储存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学生食品加工间和储存室,配备与学生课间加餐和午间供餐所必须的设施设备。
(三)设立专(兼)职学生食品管理员。学校签收学生食品,实行校长负责制下的管理员责任制。食品管理员负责对进入储存室的学生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签收登记、入库储存、分类管理、按需分发。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上墙公开,存档完善,落实到位。
(四)加强学生食品储存管理。配送到校的学生营养餐食品,必须细化查验、签收、储存、发放、分餐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做到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实名收发、规范用餐。学生食品储存室应具备防盗、防毒、防尘、防潮、防虫、防鼠、防蚊蝇、防人为损坏等设施。要定期消毒、清理,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学校要定期对食品加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档案,严格按照学生食品管理及加工有关要求规范操作。
(六)严格学生课间加餐和午间供餐实名制管理。按照学生学籍管理界定的受益对象,审核受益人数,建立健全学生信息实名制档案,对学生人数、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严禁虚报学生人数。设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公布食品数量及用餐学生名单,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七)加强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新蔡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如实及时上报村委和中心学校,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加工用具、设施和现场,积极组织开展救治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八)加强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聘请专业人员对全体师生进行健康教育培训,普及营养知识,养成科学饮食习惯。通过橱窗、标语、悬挂横幅和学生集会、家长会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大力宣传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政策和相关措施。
二、奖惩
(一)对领导负责,工作认真,管理规范,无安全事故发生的学校,年终考核为优秀等次,将予以表彰鼓励。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实行“一票否决”,全镇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虚报学生数字,冒领、克扣、截留学生营养加餐食品,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因学校分工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混乱,落实学生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不力,导致发生群体性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对学生身心健康和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
3、发生学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后,有意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应急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中心学校和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新蔡县棠村镇中心学校学校:
领导签字:校长签字: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