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专项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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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水专项安全措施
一、探放水措施
1、施工巷道不准超过停止线进入采空区保护煤柱内。在含水层、断层钻孔等处掘进时,必须坚持"逢掘必探"的原则
2、在掘进过程中,遇到透水预兆,如淋水增大、空气变冷、煤壁出汗、挂红、有水响声等,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向矿总调度室报告。
3、打眼时,如发现钻眼淋水变大或涌水时,不许拔钎子,必须停止作业,沿发生水灾时的避灾路线撤出人员。
一、探水措施
1、探水原则:采掘工作必须执行"逢掘必探、先探后掘"。
2、探水钻型号为zy-650型。钻杆型号长度为1米,直径35mm。
3、井下透(突)水预兆
(1)、煤壁或巷道壁挂红、挂汗;
(2)、空气变冷,煤壁变凉;
(3)、工作面出现雾气;
(4)、淋水加大或出现渗水;
(5)、巷道底板鼓起;
(6)、煤壁或岩层以出"吱吱"的水叫声;
(7)、打钻时有水流出或钻孔底松软。
4、安全措施
(1)、探水地点必须备好顶、帮,在工作面迎头打好立柱和栏板。
(2)、探放水人员必须按照设计施工,末经审批单位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设计。
(3)、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并且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4)、在打钻地点附近安设电话,与地面或其它场所保持联系。
(5)、钻机安放必须平稳、牢固,钻孔的方向、角度应由技术员向钻工交待清楚,施工中准确判断,做到记录清楚,孔深丈量准确并应有严格的交接班制度。
(6)、探水时,应注意有无淤泥、煤块、石块堵塞钻孔,以免造成假象,如果探水钻眼不到5米就发现有水流出,说明接近了积水区,这时不应退钻拔钎,应将人员撤出险区,加强工作面支护,当钻孔水压很大时,或有水外喷,应用木楔把钻孔塞住。
(7)、要经常检查探水工作面的瓦斯。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定时应停止工作,及时加强通风。
(8)、预先规定好联络信号、涌水时的对策及人员避灾路线。
(9)、避灾路线内不许有煤炭、木料、煤车等堵塞,要时刻保证畅通无阻。
(10)、探水时,应撤出其它受水威胁工作面的人员。
5、探水钻孔的布置方式
(1)、因本井的煤(岩)层较硬、节理不发育,故可在煤(岩)层中布置超前钻孔数不得低于3。在煤层中心打一个钻孔,长度不得低于60米,距离0.8米在中心钻孔上、下、帮各打一个钻孔,各孔与中心钻孔
角度15°,长度不得低于80米。允许掘进距离30米。(详细见探水钻眼布置图)
(2)、探水孔的直径为45mm,不能过大或过小,孔径太大,从孔中流水过多,降低煤(岩)的抗压强度,孔径太小易受到煤岩块等杂物的堵塞。
(3)、选择煤层或岩层坚硬地段开孔,孔径应比孔口管直径大1--2级,钻至预定深度(岩层中1.5米,煤层中2米),将孔内部冲冼干净。(4)、向孔内注入泥浆,将预先准备好的孔口管放入孔内,待水泥浆凝固后,即可在孔口管内钻进。
(5)、如遇钻孔出水,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后,另行制定探放水设计,审批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