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库显微镜标准操作规程(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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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邦尔医院检验科血库标准操作规程
血库显微镜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制订显微镜的标准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各类检定菌及物料的显微镜鉴别。
三、责任:显微镜操作人员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四、程序:
1.显微镜主要包括物镜、目镜、聚光镜、反射镜四部分。还包括照明光源、滤光片、载玻片和盖玻片。
2.采光
2.1用低倍镜对准栽物台中央之圆孔。
2.2打开光圆对好光源(不能直接对太阳光)。
2.3观察照明是否良好,视野是否均匀。
2.4调节焦距:从侧面注视物镜头,将大螺旋把镜筒转下,至镜头将接近标本玻片为止(注意两者不能相碰,避免损坏),再从目镜观察,同时将大螺旋把镜筒慢慢转上,至视野内可见物象为止,再用小螺旋调节光线,以供视野内可见物象为止,再用小螺旋调节至物象清楚。
2.5调节光线:使用聚镜或光圈调节光线,以供视野适宜光度。
2.6观察步骤
6.1、先用低倍镜观察全景,再转高倍镜进行局部观察。
6.2、从低倍镜转到高倍镜时,必须在低倍镜下把目视移到视野中心,然后把镜筒转上,再转动物镜转盘,将高倍镜对准标本,然后调节焦距。
6.3、镜检时,须两眼同时睁开、用左眼观察,以便右眼以绘图或记录。
6.4、使用完毕,进行使用登记
编制人钟剑审核人俞窑水
批准人陈杰颁布日期2018年1月1日
文件编号YHBE/SOP-XK-15 版本号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