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H第三节票据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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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票据结算》说课

财经法规《票据结算》说课
说课内容提示
2.说教法
1.说教材
3.说学情、学法
4.说教学过程
5.说板书设计
1.说教材
❖1.1选用教材 ❖1.2教学内容详解 ❖1.3教学目标 ❖1.4重点、难点
1.1选用教材
❖ 名称:《财经法规与会 计职业道德》
❖ 主编:苏博文 ❖ 出版:北京邮电大学出
版社
地位与作用
会计专业学生
准会计人员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电算化 基础会计


⑥银行之间清算资金
申请人开户行 (出票人、付款人)
收款人开户行 (代理付款人)
4.5 总结并布置作业
图表归纳法进行总结:
作业: 1.票据分为那几个种类? 2. 银行汇票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5.说板书设计
§2.银行汇票 2.支票 3.商业汇票 4.银行本票
兴趣 ❖引出对票据本质的
探究
4.2 实物演示,讲授基本概念
从案例引出学生对票据的本质的探讨
有价证券
无因证券
见票付款
票据的基本种类(利用票据实物的展示)
各种空白票据
4.3 体验式教学,深化对教学重点的理解
❖ 学生传看不同票据 并记忆各种票据上 记载事项的差别
❖ 利用空白票据进行 票据填写练习
❖ 通过体验教学加深 对本节重点内容— —票据种类的认知
2.说教法
实物演示法
体验教学法
本节课拟采用 的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
情景模拟法
3.说学情、学法
❖3.1 学生情况分析 ❖3.2 学习方法指导
3.1 学生情况分析
正视中职生 学习基础、学习 习惯较差的现实
2.2 学习方法指导
科学记忆法

票据结算PPT课件

票据结算PPT课件
10
支票绝对记载事项
• 1、支付名称 • 2、无条件支付、 • 3、金额 • 4、付款人名称 • 5、出票日期 • 6、出票人签章 • 支票相对记载事项 • 付款地 • 出票地 • 支付使用要求 • 1、碳素墨水 • 2、签发符合国家规定 • 3、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 4、相关签章要与银行预留一至 • 5、不和签发不符的支票 • 6、空头支票的处罚: • 7、提示付款 • 8、见票就付 • 9、结清支票时将空白支票交付银行
5
• 票据的签章:
1、定义:票据的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的签名盖章的行为。 2、票据的签章是票据行为生效 的重要保证 3、签章的当事人 票据签发时:出票人签章 票据转让时:背书签章 票据承兑时:承兑人签章 票据保证时:保证人签章 一般来说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
据无效 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签章无效,
2
• 票据的当事人: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 • 1、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 2、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
保证人等。
• 票据的权利: • 1、定义:票据持有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
金额的权利。
• 2、票据权利的时效:自出票日起2年、 •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消偿或被提起诉讼
票据结算
• 1、定义:业务发生时开具的有价证券。 • 2、广义:各种有价证券 • 3、狭义:我国:汇票、本票、支票 • 票据特征 • 1、支付金额为目的 • 2、有价证券 • 3、权利票据不分离 • 4、自行支付或委托他人支付 • 5、无条件付款 • 6、背书转让
1
票据的功能
• 1、支付功能:充当支付工具 • 2、汇兑功能:异地结算 • 3、信用功能:凭借自已信誉 • 4、结算功能:到期付款 • 5、融资功能:贴现换取现金

票据结算方式-PPT课件

票据结算方式-PPT课件

• (三)支票的出票 • 支票的出票,是指出票人委托银行无条 件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行为。简 言之,签发支票并交付的行为即为支票的 出票。
• 支票的出票人必须是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当 地分支行批准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开 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
• (1)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 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 • (2)开立支票存款账户和领用支票,应当 有可靠的资金,并存入一定的资金 • (3)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应当预留 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签。 • 这些规定主要在于保证支付支票票款的安 全,保护支票权利义务各方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
• 为了便于理解票据,我们还必须了解以下 概念: • (1)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的行为。 即出票人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在原始票 据上记载法定事项并签章,作成票据
• (2)交付,是指出票人将其签发的票据交 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即将作成的票据交付 给他人占有
• (3)背书,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为将票据 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 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 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票据是银行结算的工具,是商品经济和信 用体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更是市场 经济条件下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 它在促进商品流通和保证按时清偿债务方 面,发挥汇兑、支付、结算、融资等多种 经济功能,对建立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起 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一)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 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 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支票主要用于同城转账结算,在异地不能使用; 支票没有金额限制,是目前结算交易量最大的结算工 具。但出票人只能在账户可用余额以内签发支票,不能 透支; 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装让;国内目前不能签 发远期支票,支票的有效期10天,银行在见票的当天将 票款支付给收款人

归纳总结票据结算知识点

归纳总结票据结算知识点

归纳总结票据结算知识点一、票据结算的基本概念票据结算是指以票据为支付、结算工具进行商务活动的结算方式。

票据结算是商业和信用支付的基本手段之一,是商业资信和支付的重要体现,也是财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票据结算的实现包括票据的发行、流通、兑现等一系列环节,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二、票据结算的基本特点1.票据结算具有支付、结算功能。

票据可以作为支付手段,可以用于结算买卖双方的债权债务,并能够作为证明支付事实的凭据。

2.票据结算具有流通性。

票据可以不断地在市场上流通,从而实现资金的周转和支付的灵活性。

3.票据结算具有担保性。

票据结算可以作为一种信用担保的方式,通过能否及时兑现票据,来展示出债务人的商业信誉度。

4.票据结算具有便捷性。

票据结算能够简化支付手续,提高支付效率,同时也能够降低支付的风险。

5.票据结算具有严格的法律规定。

票据的结算受到法律的制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否则可能会导致无效或不履行的后果。

三、票据结算的种类1.汇票结算。

汇票是一种特定格式的票据,它是一种付款期限较长的票据形式,可以通过背书和贴现的方式实现结算。

2.支票结算。

支票是一种特定格式的票据,它是一种简单的支付工具,可由出票人签发给受款人,通过银行进行支付结算。

3.本票结算。

本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保证票据,受票人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持票人兑现。

4.银行汇票结算。

银行汇票是由银行出具的一种票据,用于代表货币支付或结算的支付工具,主要用于银行机构之间的结算。

四、票据结算的作用1.促进经济交易。

票据结算作为一种支付和结算工具,有助于促进经济交易的开展,提高商业活动的灵活性和效率。

2.提高支付效率。

票据结算能够简化支付程序,减少支付成本,提高支付效率,减少支付的风险。

3.增强信用担保。

票据结算可以作为一种信用担保的手段,通过能否及时兑现票据来展示出债务人的商业信誉度。

4.促进金融创新。

票据结算的不断发展,也有助于促进金融创新,提高支付和结算的效率和便捷性。

票据结算方式知识点总结PDF版

票据结算方式知识点总结PDF版
Biblioteka 二、支票概念 适用范围
种类
出票
付款
办理要求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m 转账支票 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o 普通支票
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 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m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o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c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 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 个月”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
a 证件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www.dui 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5)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
(6)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为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银行汇票的付款地为代理付款人或出票人所在地。 (7)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8)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9)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10)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背书
保证
限”
承兑人提示付款
(1)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背书、多次转让,但背书必须连续 (2)背书不得附有条件;汇票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3)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票据结算的知识点总结

票据结算的知识点总结

票据结算的知识点总结一、票据结算的基本概念和作用票据结算是指借助票据作为支付工具,通过银行间的清算机构实现交易的结算。

票据作为一种信用工具,具有可转让、可追索、无条件支付等特点,可以在商业交易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票据结算可以简化交易流程,减少支付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有利于商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

二、票据结算的主要类型根据票据的不同形式和用途,票据结算可以分为汇票结算、本票结算和支票结算等。

1.汇票结算汇票是一种商业票据,通常用于国际贸易中。

汇票结算是指出口商以汇票的形式向进口商要求支付货款,进口商在汇票到期日时支付货款给出口商。

汇票结算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简化货款支付流程,降低交易风险。

2.本票结算本票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出的一种承诺付款的票据。

本票结算是指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债权人支付货款,并在票据上签字确认。

本票结算可以加强债权债务的法律约束力,有利于债务人按时支付款项。

3.支票结算支票是一种银行票据,用于支付货款或转账。

支票结算是指借助支票作为支付工具进行交易结算。

支票结算可以方便快捷地实现交易结算,减少现金支付,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结算的流程和操作票据结算的流程主要包括出票、承兑、结算和清算等环节。

1.出票出票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开出一张票据,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等形式。

出票时需要填写票据的各项内容,包括票面金额、付款人信息等。

2.承兑承兑是指债务人确认票据的有效性和支付意愿,在票据上签字确认。

承兑可以增加票据的信用性和流通性,有利于票据的支付和结算。

3.结算结算是指债权债务双方根据票据约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款项支付和收款。

结算可以通过银行的清算机构进行,保证交易的安全和效率。

4.清算清算是指银行间的资金结算和结算净额的计算,包括票据结算的资金清算和票据的记账处理等。

四、票据结算的特点和优势票据结算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

1.信用性强票据作为一种信用工具,具有可转让、可追索、无条件支付等特点,增加了交易的信用性和流动性。

票据结算概述

票据结算概述
代替现金使用。以票据作为支付工具,可以节省通货,减少国家的货币发行 量,还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携带和点验现金的麻烦,达到资金运转安全、迅速、 准确的目的,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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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兑功能
汇兑功能指票据是代替异地输送现金的良好的汇兑工具。特别是汇票出现后, 更体现了票据的汇兑功能。用汇票汇款,通常是汇款人将款项交付银行,由银行作 为出票人将签发的汇票寄往或交汇款人寄往异地,持票人在异地银行凭票据兑取现 金或办理转账。这比现金汇兑方便安全,又节约费用。
• 提示付款:指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行为。不同票据的提示付款时 间如下: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向付款 人提示付款;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定 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天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A.2019年6月25日之前
B.2019年8月15日之前
C.2019年9月15日之前
D.2019年12月5日之前
【解析】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出票日期是2019年6月5日,行
使追索权的期间就是2019年12月5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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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票据权利的行使
票据权利的行使是指持票人请求票据的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不同的票据种类, 其权利的行使有不同的程序,可包括票据的提示承兑、提示付款、行使追索权等程序。

因“税收、继承、赠予”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之限制,但
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
③ 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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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票据权利的时效
票据权利因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票据结算知识点总结

票据结算知识点总结

票据结算知识点总结一、票据结算的定义和作用票据结算是指按照票据规定的形式和程序,通过银行系统或支付机构进行转账、清算和交换,最终实现资金结算的过程。

票据结算是现代金融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可以帮助企业、个人等实现资金的快速流动和安全结算,从而为经济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票据结算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快速流动。

通过票据结算,资金可以快速地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实现资金的灵活运用和快速流通。

2.确保交易安全。

票据结算采用了严格的验收、转账和结算程序,可以有效避免资金的损失和风险,保障交易安全。

3.增加交易的便利性。

通过票据结算,可以实现多种支付方式的选择,包括现金、支票、汇票、电汇等,为交易提供了更大的便利性。

4.提高经济效率。

票据结算的快速、安全和便利,有利于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发展。

二、票据结算的种类和特点票据结算根据结算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

1.现金结算:即交易双方直接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结算,包括货币、纸币、硬币和银行券等。

现金结算的特点是流动性强、支付即时、安全性高,但也存在携带不便、风险管理难等问题。

2.非现金结算:即通过银行系统或支付机构进行资金转账、清算和交换的结算方式,包括支票、汇票、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

非现金结算的特点是资金安全、信息便捷、适用范围广,但也存在资金结算周期长、手续费高、复杂程度高等问题。

三、票据结算的流程和要素票据结算的流程主要包括资金划转、验收结算和后续跟踪等环节。

1.资金划转:即交易双方通过不同的支付方式,将资金从一个账户划转到另一个账户的过程,包括现金划转、电子转账、票据转账等。

2.验收结算:即交易双方需要对收到的票据进行核对验收,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然后通过银行系统进行结算清算。

3.后续跟踪:即交易双方需要及时跟进结算结果,核对账务余额,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结算流程的顺利进行。

票据结算的要素主要包括票据种类、结算主体、支付方式和结算周期等。

H第三节票据结算14页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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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三节票据结算一、票据概述(一)概念;自付、委付,即期、远期,无条件支付票据,是指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有价证券。

票据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我国《票据法》所指的票据是狭义的,即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三种。

1、狭义的概念:A、汇票a、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b、银行汇票B、本票:就是指银行本票(注意:无商业本票的说法)C、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和普通支票2、票据作为一种有价证券,与其他的有价证券相比,具有自己的特征:(多选题:6个)A.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B。

票据是金钱证券C。

票据是流通证券D。

票据是文义证券E。

.票据是无因证券;F票据是要式证券(1)票据权利的产生是有因的,票据权利的行使是无因的(2)原因关系和票据关系是相分离的。

(3)原因关系(基础关系)无效,票据关系依旧有效。

票据权利人只要持有票据,就享有票据上的权利,就可以依照票据上记载的文义行使票据权利,不必对取得票据的原因负证明责任。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例题】在支付结算办法中所称的票据包括(ABCE )。

A 银行汇票B银行本票 C 商业汇票D 商业本票E现金支票【例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票据是指(CDE )。

A收据B发票 C 商业汇票D 银行汇票E银行本票和支票【例题】票据的主要法律特征有(BDE )。

A.票据是有因证券B.票据是文义证券C.票据是限制流通证券D.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E.票据是金钱证券(二)票据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1、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收款人,从而创设票据的人。

2、付款人:指由汇票和支票的出票人记载的,将来可能对票据金额付款的人。

3、收款人:指出票人在票据上明确记载的权利人,即记名票据上最初的持票人。

4、背书人: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一定事项,从而将票据转让他人的人。

5《支付结算业务2》—票据结算

5《支付结算业务2》—票据结算
4、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 能背书转让。
(三)支票结算流程(借记支票)
出票人 出票人开户行
①出票
③交换支票 ④银行往来清算
收款人(持票人)










收款人(开户行)
(三)支票结算流程(贷记支票)
出票人 委
①托 出付 票款
②提出进帐单 出票人开户行 清算资金
收款人 ③ 收 妥 入 帐
②出票行支付超过付款期限票款的处理手续。持
票人超过付款期限不获付款,在票据权利时效内(自 出票日起2年)向出票行请求付款时,应当向出票行说 明原因,并将本票交给出票行。
借:开出本票 贷:××存款——持票人 或贷:库存现金
持票人未在本行开户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票 贷:存中央银行存款
借:存中央银行存款 贷:××存款——持票人户
程序:①3日内发出追索通知,确定追索对象;
②受领追索费用(票据金额、利息、费用)
要求:①所有债务人对持票人负连带责任;
②被追索人清偿票款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二、支票业务的核算
(一)支票的概念、种类及适用范围
1、概念: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 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 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⑵出票人开户行受理出票人主动提交
的送交支票:
出票人开户行的处理手续。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款——出票人户 贷:存中央银行存款
收款人开户行的处理手续。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中央银行存款 贷:××存款——收款人户
支票的会计实务
【例】工商行新街口办事处收到开户单位美华正 艺品厂送交的支票和两联送款单,金额50,000 元,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帐,并提出交换。该支 票的签发人是在西城区办事处开户的兴隆贸易 公司。当日退票时间过后,办理转帐手续。

《票据结算》PPT课件

《票据结算》PPT课件
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 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28
2021/4/25
票据签章 P124
票据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 的行为。
票据签发时,出票人签章;票据转让时,背书人签 章;票据承兑时,承兑人签章;票据保证时,保证 人签章;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持票人签章。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也可以在 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 最后持票人,失票人不知道票据的下落,利害关系 人也不明确。
33
2021/4/25
普通诉讼 P125
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 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向失票 人付款的诉讼活动
在质押背书中,背书人为出质人,被背 书人为质权人。
27
2021/4/25
保证
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 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盖章的行为
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 承担保证责任
被保证的票据,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 担连带责任
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 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精选ppt25精选ppt26精选ppt27精选ppt28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盖章的行为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被保证的票据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精选ppt29票据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的行为

票据结算方式的总结

票据结算方式的总结

票据结算方式的总结票据结算方式是指企业在商业交易中使用票据进行支付和结算的方式。

票据结算方式具有便捷、安全、高效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商业交易领域。

一、票据结算方式的种类1. 承兑交单承兑交单是指企业使用票据作为支付工具,将票据交给银行承兑后支付给对方。

承兑交单可以有效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减少交易风险,并且方便快捷。

2. 报收与报付报收与报付是指企业使用票据向银行报送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由银行负责向交易对方收款或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报收与报付可以提高结算的速度和准确性,减少了企业间的结算风险。

3. 银行保兑银行保兑是指企业将自己的票据交给银行,并由银行对票据进行保兑,承担票据的支付责任。

银行保兑可以有效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增加交易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4. 无限定签收无限定签收是指企业在票据上进行签字后,将票据交给对方。

无限定签收可以方便企业进行支付和结算,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对方可以任意支配票据。

5. 限定签收限定签收是指企业在票据上进行签字,同时对票据的使用和支付进行限制,只能按照约定的方式和对象进行支付。

限定签收可以有效控制票据的使用范围,减少风险和争议。

二、票据结算方式的优势1. 便捷快速票据结算方式可以通过电子化、自动化等方式实现在线结算,提高结算效率和速度,降低结算成本,减少人力和时间的投入。

2. 安全可靠票据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或金融机构的介入,保障了交易双方的权益,减少了交易风险,提高了交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降低经济成本票据结算方式可以使用票据进行支付,避免现金交易的不安全性和不便利性,减少了运输和保管现金的成本。

4. 促进信用和合作票据结算方式可以通过承兑、保兑、签收等方式,促进交易双方的信用和合作关系,增加交易的可靠性和持久性。

5. 提高资金利用率票据结算方式可以通过贴现、再贴现等方式,实现对票据资金的融通和利用,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

三、票据结算方式的应用范围票据结算方式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特别适用于大宗商品贸易、国际贸易、金融服务等领域。

《票据结算》说课稿

《票据结算》说课稿

《票据结算》说课稿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大家好!今天我说课的内容是《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六章金融法律制度第三节票据结算。

本次说课包括五部分:说教材、说教法、说学法、说教学程序和说板书。

说教材1.教材分析。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是高职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是从事会计工作取得从业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

本课程综合了法学、经济学、会计学、伦理学等学科知识,是一门交叉课程。

今天说课的内容《票据结算》重点属于经济学的范畴,基本内容包括支付结算概述、银行结算账户、票据结算以及法律规定。

说教法教学方式的改变是新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改变了过去单纯的教师讲授、学生接受的教学方式,变为师生互动式教学,本课堂上创设民主、平等、和谐、宽松的学习氛围,加强与学生的合作。

因此本节课以讨论为主,在充分准备实物、图片和各种有关资料的情况下,利用多媒体来组织和引导学生观察、分析、讨论、归纳和总结,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其主体作用。

说学法学习方式的改变是新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

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让学生通过观察、资料分析等,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合作学习,唤醒学生的学习意识、挖掘学生的潜能,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精神。

说教学流程一、创设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举例说出一些学生常见现象。

例如: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耗子出生就会打洞;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母生九子,九子各不同。

以上这些都说明了哪一生物现象呢?[点评:以学生熟悉的现象导入,激发学生的探究兴趣。

]教师:我们再来看一张照片。

这是我们班上一位同学和她母亲的照片,请同学们找找看,她的什么地方长得像妈妈?什么地方不像妈妈?学生:学生回答问题。

教师:正如同学们看到的那样,这位同学有些地方像妈妈,有些地方不像。

生物学上把这种亲子间的相似性称为遗传,亲子间和子代个体之间的差异叫做变异。

今天我们就来学习第二章生物的遗传和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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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第三节票据结算(第二章)第三节票据结算一、票据概述(一)概念;自付、委付,即期、远期,无条件支付票据,是指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有价证券。

票据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我国《票据法》所指的票据是狭义的,即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三种。

1、狭义的概念:A、汇票a、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b、银行汇票B、本票:就是指银行本票(注意:无商业本票的说法)C、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和普通支票2、票据作为一种有价证券,与其他的有价证券相比,具有自己的特征:(多选题:6个)A.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 B。

票据是金钱证券C。

票据是流通证券D。

票据是文义证券E。

.票据是无因证券;F票据是要式证券(1)票据权利的产生是有因的,票据权利的行使是无因的(2)原因关系和票据关系是相分离的。

(3)原因关系(基础关系)无效,票据关系依旧有效。

票据权利人只要持有票据,就享有票据上的权利,就可以依照票据上记载的文义行使票据权利,不必对取得票据的原因负证明责任。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例题】在支付结算办法中所称的票据包括( ABCE )。

A 银行汇票B银行本票 C 商业汇票D 商业本票E现金支票【例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票据是指( CDE )。

A收据B发票 C 商业汇票D 银行汇票 E银行本票和支票【例题】票据的主要法律特征有( BDE )。

A.票据是有因证券B.票据是文义证券C.票据是限制流通证券D.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E.票据是金钱证券(二)票据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1、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收款人,从而创设票据的人。

2、付款人:指由汇票和支票的出票人记载的,将来可能对票据金额付款的人。

3、收款人:指出票人在票据上明确记载的权利人,即记名票据上最初的持票人。

4、背书人: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一定事项,从而将票据转让他人的人。

5、承兑人:指在商业汇票上记载一定事项,表示在票据到期日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6、保证人:指在票据上记载一定事项,以担保某一票据债务人履行票据义务的人。

(三)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关系的当事人为发生、变更、消灭票据关系而进行的要式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

1、票据行为包含:A出票、B背书、C承兑、D保证注意:无付款行为2、票据行为成立符合的条件:(1)行为人必须具备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票据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其签章无效,但是票据有效。

案例2—3A-------------B(14周岁)-----------C背书背书如果C行使追索权,只能向A行使。

例题:甲将票据转让给乙(14周岁),乙又转让给丙,丙再转让给丁。

根据《票据法》规定,丁向付款人请求付款遭拒绝时,则丁(ACD)。

A、可以向甲追索B、可以向乙追索C、可以向丙追索D、不能向乙追索E、不能向丙追索(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或者无缺陷以偷盗、欺诈或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明知有前列情形而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应认定该类行为无效。

(3)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原因关系:买方和卖方),甲方为支付货款而签发了一张商业汇票给乙方(票据关系:出票人和持票人),因为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被法院确认无效(原因关系无效),但是,由买卖合同产生的票据关系有效。

●票据关系和原因关系相分离。

●形成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涉及的行为是否合法,不影响到票据行为内容的合法性。

●基础关系(原因关系)无效,但是票据关系依旧有效。

(4)票据行为必须符合法定形式注意:难点为(1)和(3)反)(×) 2005年(下)【例题】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票据权利人只要持有票据,就享有票据上的权利,不必对取得票据原因负证明责任。

(√)【例题】一般而言,甲乙双方买卖合同的无效并不影响由该买卖合同形成的票据关系,该票据关系仍然是有效的。

(√)【例题】票据行为内容的合法,与形成该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所涉及的行为是否合法无关。

(√)(四)票据权利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含了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1、付款请求权:是持票人向票据主债务人或关系人请求按照票据上所记载金额付款的权利。

第一顺序权利,主要的权利。

2、追索权:票据到期被拒付或其他法定原因时,持票人向其前手请求偿还被拒绝的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款项的权利。

第二顺序权利,附条件的权利3、票据权利的有效期限:P173【例题】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予受理,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处。

(×)不予受理二、汇票(一)汇票的概念和种类:1、概念: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见票即付:银行汇票)或指定日期(远期票据:商业汇票)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特征:1、三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2、委付证券3、(1)见票即付:不需要承兑的银行汇票(2)约期付款:定日、出票后定期、见票后定期。

即是商业汇票,必须经过承兑。

4、付款人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3、种类:1、根据出票人不同: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1)银行汇票:银行签发的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支付(2)商业汇票:A定义:由银行以外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签发的在指定日期(远期)确定的金额支付B种类: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C使用条件:只有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时,才可以使用商业汇票。

2、根据付款期限的不同:(1)即期汇票:见票即付------银行汇票(2)远期汇票:指定日期付款----商业汇票(3)未记载付款期限的商业汇票:视同即期汇票【例题】商业承兑汇票的签发人,可以是(BC)。

(A是银行汇票)A 银行B 付款人C收款人D委托人补充:商业承兑汇票的签发人可以是付款人或者收款人,但是必须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但是必须由银行承兑。

【例题】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是具有真实的交易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二) 银行汇票1、使用范围:A异地、同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B各种款项的结算C现金:填明“现金”且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且须交存现金2、记载事项:P1763、提示付款期限:P1764、出票(1)出票的概念:作成票据、交付票据(2)出票的效力:对收款人的效力:享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对付款人的效力:商业汇票――付款人只有在承兑后才承担票据责任,成为票据上的主债务人对出票人的效力:付款人不予付款时,向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5、背书A、概念:(1)持票人在票据的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一种票据行为。

(2)背书是我国票据的法定转让形式。

(3)背书应当连续。

(4)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应当前后衔接出票背书背书A---------------B-------------------C---------------D出票人收款人被背书人名称被背书人名称背书人签章背书人签章B、背书的记载事项(1)绝对记载事项:A背书人签章 B被背书人的名称(可由被背书人自己记载)如无,背书行为无效。

(2)相对记载事项:背书日期。

如无,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C、背书不得记载的事项(1)附有条件的背书:条件无效,背书有效(2)部分(多头)背书:部分背书无效D、禁止背书:“不得转让”(1)出票人的禁止背书:票据正面A-----------=B------------C------------D-----------E-----------F出票人(出票)(背书)(背书)(背书)(背书)禁止背书假设:当持票人F提示付款遭到拒绝时,可以向哪几方进行追索?可以不按照债务发生的先后顺序对B、C、D、E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进行追索。

因为A为出票人,并声明了禁止背书,所以A只对直接受让者B承担票据责任,对B之后的间接受让者C、D、E、F不再承担票据责任,所以F只能对前手中B、C、D、E进行追索(2)背书人的禁止背书:票据背面A-------------B-----------C------------D----------E----------F出票人(出票)(背书)(背书)(背书)(背书)禁止背书假设:当持票人F提示付款遭到拒绝时,可以向哪几方进行追索?可以对ABDE进行追索,因为C为背书人,并声明了禁止背书,所以C只对直接受让者D承担票据责任,对D之后的受让者E、F不再承担票据责任,所以F只能对前手中A、B、D、E进行追索。

【例题】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不一定连续。

(×)【例题】背书日期,是背书的绝对记载事项,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背书行为无效。

(×)【例题】汇票背书不能附加条件,否则该汇票无效。

(×)(条件无效,汇票有效。

)【例题】票据背书附有条件,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案例】甲公司派业务员A赴某县收购粮食,在与该县乙公司签订粮食买卖合同后,A 拟将甲公司作为收款人的汇票背书给乙公司,由于A和乙公司的业务员B不熟悉票据背书规则,于是A、B委托当地农行的工作人员CB,之后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给了丙公司,用以支付所欠的购货款。

-------甲公司(A)------ ---乙公司(B)---------丙公司收款人背书背书背书人被背书人背书人被背书人要求: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丙公司若持该汇票提示付款,付款人应否付款?为什么?(2)票据背书的绝对记载事项是什么?【答案】(1)丙公司在提示付款时,付款人不应付款。

根据规定,付款人在付款时,必须承担审查义务,其中之一是审查汇票上的背书是否连续。

在本题中,背书人应为甲公司,被背书人应为乙公司。

现C将乙公司的公章盖在背书人栏,将甲公司的公章盖在了被背书人栏,造成了背书不连续,因此付款人不应付款。

(2)票据背书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包括:背书人的签章、被背书人的名称。

6、承兑1、概念:汇票(商业汇票)的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2、提示承兑:(1)见票即付:银行汇票,即在提示付款之前无需提示承兑。

(2)远期票据:商业汇票,即在提示付款之前必须提示承兑。

A、定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直接确定到期日,从尾端算):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B、见票后定期付款(银行看见也就是银行承兑的日期,无法直接确定尾端—到期日,那从头—出票日开始计算):自出票日起的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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