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院务)会议议题申请单
提交人:年月日
注:1、拟提交议题应在拟议时间3天内提出,由院办汇总后交会议主持人审核。
2、提交议题时附相关材料及倾向性意见。
3、会议主持人审核后,院办汇总,并在会议前1—3天通知与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