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著作权的内容

合集下载

知识产权法课本(学生)参考答案.

知识产权法课本(学生)参考答案.

《知识产权法》参考答案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总论【课后复习】一、选择题1.A;2.B;3.C;4.ABCD;5.ABCD;6.ACD。

第二编著作权法第二章著作权法概述【法律应用】【案例一】泥塑被合法转让后,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仍享有著作权。

【案例二】本案的“一稿多投”不违反著作权法。

【课后复习】一、选择题1. C;2.B;3. ACD;4.AC;5.ABD;6. ABC。

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法律应用】【案例一】(1)甲描述客观事实的诗具有独创性。

(2)八个字可以构成作品。

【案例二】(1)临摹行为不是著作权法上的创作。

(2)临摹是著作权法上一种复制的形式。

(3)临摹品不构成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案例三】(1)张某演奏的华彩乐段属于音乐作品。

(2)李某对张某的乐曲进行记录的行为在著作权法上应当属于复制行为。

(3)李某对于所记录的乐谱进行的改动,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或侵犯修改权,或侵犯改编权。

综上,李某的记谱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复制行为,其擅自将所记录的乐谱以自己名义发表,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在具体内容方面,不仅侵犯了前述各项权利,还侵犯了张某的署名权和著作财产权。

【案例四】这张照片不应该展览。

本案主要涉及对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与肖像权冲突的问题。

【案例五】(1)《乌苏里船歌》属于编曲。

(2)《乌苏里船歌》的权利主体是赫哲族。

【案例六】(1)电视节目预告表不是时事新闻。

(2)电视节目预告表不具有独创性。

(3)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并不等于不受法律保护【课后复习】一、选择题1.A;2. C;3. B;4. D;5.B;6.AB;7. BCD;8.ABD;9. AC; 10. ABCD; 11.BCD。

五、案例分析题(1)原告制作的“中国拟建和在建项目库”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理由如下:原告制作的“中国拟建和在建项目库”是一个数据库,其对数据库内容的选择、编排付出了创作性的智力劳动,具有独创性,符合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独创性条件,因此对其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的内容

第四章著作权的内容人身权1财产权案例分析23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获得报酬权一、人身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理解:能被不特定的第三人得知思考:1、发表与出版是什么关系?2、发表权与财产权有何关系?3、没有发表的作品是否享有其他著作权?4、将作品在电子邮件中传递是否属于发表?讨论除发表权外人身权不可转让、继承,是否可以放弃?二、财产权(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讨论:复制权+发行权=?将作品上载到互联网上是否属于发行?二、财产权(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许可权:著作权合同与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案例分析:俞华诉北京古桥电器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案情简介]1992年12月中旬,俞华将自己创作的广告词“横跨冬夏、直抵春秋”以自荐信的形式寄给北京古桥电器公司(以下简称古桥公司)。

在信中俞华称:“我是一名广告艺术的爱好者,前一阶段时间逛前门,无意中看到贵厂‘古桥’空调器的路牌广告,觉得如果加上两句精彩的广告词,效果或许更好……或许对你们有所帮助和启发,这两句是‘横跨冬夏、直抵春秋--古桥空调’。

因为本人现在想在这方面寻求发展,故很想借此机会积累一些实际经验……如能对贵厂有所帮助,本人将深感荣幸。

欢迎联系”同月底,古桥公司办公室职员王某约见了俞华,对广告词表示赞赏,但正值冬季不适宜作空调广告,因此未表示用还是不用该广告词。

第四章著作权的主体

第四章著作权的主体
• A.《黑客》不应当属于我国禁止出版或传播的作品
• B.甲对丁翻译《黑客》并在我国境内网站传播的行为予 以追认
• C.乙和丙国均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 D.乙或丙国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 三、著作权归属
• 第11条第1款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 规定的除外。
第二节 作者
• C.戊提供了生活素材,应为作者
• D.丁有权不经甲、乙、丙的同意发表该小说
三、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第11条第3款,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 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视为作者。
• (一)涵义 • (二)要件 • (三)国外立法
• 14.小刘从小就显示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九岁时写了 小说《隐形翅膀》,并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 某网站。小刘的父母反对该转让行为。下列哪一说法 是正确的?
• A.小刘父母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因为小刘是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
• B.小刘及其父母均不享有著作权,因为该小说未发表
• C.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但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 无效
• 61.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些 选项?
• A.法院判决书
• B.《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 中文译文
• C.《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 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
• D.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
• 15.甲无国籍,经常居住地为乙国,甲创作的小说《黑 客》在丙国首次出版。我国公民丁在丙国购买了该小说 ,未经甲同意将其翻译并在我国境内某网站传播。《黑 客》要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应当具备下列哪一条件?
第四章 著作权的主体

知识产权法第4次作业答案

知识产权法第4次作业答案

知识产权法第4次作业答案第⼀章著作权概述⼀、名词解释1、⾃然⼈作者:作者是指进⾏⽂学、艺术或科学创作的⼈,即进⾏直接产⽣⽂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智⼒活动的⼈,与可视为作者的⾮法⼈组织和法⼈共同组成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概念。

2、创作:是指直接产⽣⽂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活动。

为他⼈创作进⾏组织⼯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其他辅助⼯作,均不视为创作。

3、著作权,⼜称为版权,是指⽂学、艺术和⾃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和财产权利。

它是⾃然⼈,法⼈或者其他组织对⽂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权利的总称。

五、简答题1、联系:两者都是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都属于⽆形智慧型财产。

区别:(1)权利属性不同。

著作权是⼀种具有⼈⾝属性的权利,其著作财产权虽然可以因超过法定期限⽽丧失效⼒,但作者却永久享有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商标权则只是⼀种财产权,不具有⼈⾝属性,它可能因法定期限不续展⽽整体灭失,还可能因商标权⼈的违法⾏为⽽被撤销。

(2)两者的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法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任何抄袭、剽窃所得到的作品不可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商标是以⽂字、图形或其组合作为区别商品的标志,它只要求识别性,并不考虑商标是否由商标权⼈创作。

(3)两种权利的取得⽅式不同。

著作权⼀般⾃作品创作完成时⾃动产⽣,⽆须登记注册。

⽽商标权则不然,由于⼀件商标甚⾄多个相类似的商标也只能取得⼀个商标权,因此商标权⼀般须经注册登记才能产⽣。

护形式的不同选择。

2、联系:两者都是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同属于智慧型财产,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区别:(1)两者的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并⾮作品的思想内容,⽽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

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深⼊到技术⽅案本⾝。

(2)两者的保护条件不同。

第四章版权法概述

第四章版权法概述

第四章版权法概述第一节版权基本知识一、版权(著作权):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一)版权的经济权利: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演绎权(翻译权、改变权、注释权、汇编权、制片权),传播权(播放权、表演权、展览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追续权(转售的版税权),质押权(二)版权的精神权利:发表权(是否及如何公之于众),署名权(真名、笔名及是否署名),修改权,保持作品完整权(禁止歪曲、篡改、贬毁作品),收回权(收回并禁止他人发行自己申明收回的作品)二、版权的邻接权(作品传播者权):表演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权三、版权与版权邻接权的关系四、版权法五、版权与工业产权的比较第二节版权保护的客体一、版权保护的对象:主体及客体(一)作品(二)作品的分类:职务作品,非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单位作品,汇编作品,演绎作品,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二、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一)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有审美意义),摄影作品,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模型作品(二)我国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国家机关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公约及WTO 以外国家作者的作品首次出版国不是公约成员国,与中国没有版权保护协定,如伊朗(三)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保护的客体:出版者权(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表演者权(表演者的表演行为),录制者权(录音录像作品,广播电视组织权(广播、电视节目)第三节版权的权利归属一、版权的归属(一)版权原始归属的基本原则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组织是作者,著作权归作者。

(二)单位作品(三)职务作品(四)委托作品(五)合作作品(六)汇编作品(七)演绎作品(八)影视作品(九)作者不明:除署名外,原件持有人行使其他著作权“著作权限制”:将中国已发表个汉文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将已发表的作品改为盲文,可以不经同意,不付报酬二、版权的继受归属(一)公民死亡后(二)单位变更、终止后(三)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后(四)作者不明作品的继受第四节版权保护期一、版权保护期的起算二、版权的保护期三、邻接权的保护期对外国录音录像制品按版权保护,不是按邻接权保护,保护水平比国内高(出版物版式设计保护期10年)第五节版权的内容和限制一、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著作权二、邻接权的保护三、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限制(一)权利限制的原则(二)合理使用(三)法定许可:编写出版教科书,报刊转载,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作品(四)版权对邻接权限制第六节版权和邻接权保护的条件一、版权和邻接权保护的条件依法自动产生保护二、版权和邻接权的侵权出版者、制作者对合法授权承担举证责任盗版问题三、版权和邻接权的侵权责任版权侵权的刑事责任,更多采用非法经营罪司法解释不断降低犯罪标准,提高打击力度(2004、2007年的解释)四、版权和邻接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案例:电视纪录片《诗人徐志摩》著作权纠纷案徐志摩,是位才华横溢,有如天马行空的诗人,其活动于文坛不过十年,但留下了无数令人惊叹的永难磨灭的瑰丽果实。

著作权常识

著作权常识

第四章著作权常识1. 出版活动的前提是由作者创作的作品。

2.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所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处于著作权权利范围核心的,是作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也是这两类权利。

此外,由作品的传播者(如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出版者、广播组织等)所享有的邻接权,也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3. 著作权属于一种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实践性、地域性和可复制性特征。

4. 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 我国著作权法立法的两项根本原则:一是保护作品创作者和传播者的利益;一是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

我国著作权法立法中的另一项原则是:尊重国际著作权保护惯例,积极参加国际性的著作权保护。

6. 我国有关著作权法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以及与《著作权法》相配套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一些司法解释,也是我国著作权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 作品是著作权所指向的对象,又称为“著作权的客体”。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具有独创性、合法性,同时还需要考虑该作品的作者身份和出版地等条件。

前两个具有普遍意义,第三个条件主要涉及对外国人的作品是否予以保护的问题。

8. 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有:(1)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9. 著作权人通常称为“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原始著作权主体”,一类是“继受著作权主体”。

10. 原始著作权主体就是作者,他既享受人身权,又享有财产权。

作者分为两种:(1)直接意义上的作者;(2)视为作者的组织。

11. 继受著作权主体,是指通过继承、遗赠、转让等方式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依法取得著作权的自然人或组织。

公司著作权管理制度

公司著作权管理制度

公司著作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著作权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著作权管理制度是公司对著作权管理进行约束和规范的基本法规,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著作权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著作权管理制度的遵守是公司内涉及著作权管理的人员的基本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公司著作权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著作权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授权、著作权使用、著作权转让等方面。

第五条公司著作权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公司著作权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著作权的保护第六条公司内所有的著作均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包括但不限于文学作品、艺术作品、音乐作品、电影电视作品、软件等。

第七条公司对于自有著作均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或转让。

第八条公司需要对外使用自有著作的,需进行著作权登记,并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许可或转让。

第九条公司内部使用他人著作的,需尊重其著作权,经授权后再进行使用。

第十条公司内所有关于著作权的活动应当遵循尊重著作权、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

第三章著作权的授权第十一条公司对外进行著作权的授权活动,需经过著作权相关部门的审批,并签订授权合同。

第十二条公司对外授权著作权时,需要考虑到著作权的保护、合法合理使用、经济利益等方面。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授权的著作权范围、期限、使用方式、使用费用等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对外授权的著作权,需做好授权文件的存档管理工作,以备查证和维护。

第四章著作权的使用第十五条公司内部对自有著作的使用,需经过著作权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登记。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使用他人著作的,需经过著作权管理部门的审批,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用。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对著作权使用的管理,需进行文件化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使用著作权的相关活动需做好记录,以备查证和监督。

第五章著作权的转让第十九条公司将著作权转让给他人时,需经过著作权管理部门的审批,并签订转让合同。

知识产权法全文

知识产权法全文

知识产权法全文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上所享有的权益,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各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

下面将介绍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旨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条: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第三条: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非歧视。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专利权第五条:专利权是发明者或其他权利人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第六条: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权属、转让、许可等事项都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第七条:专利权的有效期为发明专利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十年,外观设计专利十四年。

第三章:商标权第十条:商标权是注册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第十一条:商标的注册、使用、保护和使用权转让都要依法进行。

第十二条: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可以续展。

第四章:著作权第十三条: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

第十五条: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七十年。

第五章: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第十六条:对于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适用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规定。

第六章:商业秘密的保护第十七条:商业秘密是指对商业信息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保密信息,其持有者有权要求他人保密。

第十八条: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第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将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采取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七章: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

第二十一条:国家鼓励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和保护,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知识产权的保护由行政执法机关、人民法院和行政审判机关依法履行。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2案例整理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2案例整理
15
分析
案例一
甲网站将A影片置于其网站,供网络用户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 获得该作品,是典型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该网站未经授权,便可以认 定侵犯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案例二
不是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1.按照预定的节目时间表播放作品的,其传播模式是“点对多”而非“点对点”。 由于网络用户无法自行选择其中特定一集,而只能观赏正在由网站播出的那一集。 在任何一个特定时刻,任何一名用户登录到乙网站,欣赏到的内容都是完全相同 的。网络用户根本不能自由选择节目内容加以个性化的观赏。这种在线播放行为 与电视台将电视连续剧按照预定的时间表顺序播放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在性质与 后果上完全相同,唯一区别在于电视台使用的传输媒介是电缆或卫星信号,而网 站使用的是网线或无线网络; 2.对于一部长达数集的电视连续剧而言,尽管其作为一个整体可以被视为一部作 品,但其中的每一集都是相对独立的作品。如果网络用户无法在个人指定的时间 选择其中任何一集加以欣赏,“交互性”就无从谈起。
5
提示
只有“著作权人”才享有表演权。 作品的表演者只有“表演者权”,没有“表演权”。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录音录像制品没有表演权。
表演权所控制的表演包括“活表演”与“机械表演”两类。 活表演指公开在舞台上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朗诵诗歌等直接表演行为。 机械表演指将活表演录制于唱片、影片、光盘上之后,利用机器设备 向公众传播被记录的表演的公开表演方式。
24
探讨:
“春晚”在著作权法中的定性
对春晚“独创性”的理解 春晚中的各个权利人及其利益的平衡(非电影作品
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通过央视播出的春晚视频并非汇编作品
25
北影录音录像公司 诉北京电影学院侵犯作品专有使用权纠纷案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知识产权法全文版是指法律文件中包含的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文和规定的完整版本。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全文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和鼓励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客体的专有权:(一) 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二) 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三) 对作品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四) 对软件的著作权及与软件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五) 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六)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知识产权实行保护制度。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保护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转让和保护。

第二章专利第四条依法授予的发明专利权,是对新的技术在产品、方法或者是其改进上的创造和实施的专有权。

第五条依法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是对产品在形状、构造或者是其组合上的新的技术方案的专有权。

第六条依法授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对产品在其形状、纹饰或者是其组合上的新的设计的专有权。

第七条发明的授权条件是:(一)有新颖性;(二)有创造性;(三)能够被实施。

其他有关专利的条款和授权条件请参照详细法规。

第三章商标第十五条注册商标的产权,包括专用权和独占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十六条商标的注册条件是:(一)商标有新的标志性特点;(二)商标能够区别商品或者是服务;(三)商标不得违反公共秩序,不得有欺骗性。

其他有关商标的条款和注册条件请参照详细法规。

第四章著作权第十八条作品的著作权是作者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十九条作品的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产生。

第二十条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一)原创作品的著作权;(二)改编作品的著作权;(三)翻译作品的著作权;(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五)注释作品的著作权;(六)其他法律规定的著作权。

其他有关著作权的条款和保护条件请参照详细法规。

第五章软件保护第三十一条软件著作权人对其软件享有著作权。

版权管理规章制度内容是什么

版权管理规章制度内容是什么

版权管理规章制度内容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国版权管理工作,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范围内对著作权管理的相关事项,涉及国家著作权局、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著作权登记机构、著作权收费机构、著作权纠纷解决机构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著作权管理应当坚持依法保护创作人的著作权,维护著作权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推动文化繁荣。

第四条国家著作权局是我国著作权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国家的著作权工作,指导、监督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是负责地区内著作权保护、执法和管理工作的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

第六条著作权登记机构是指国家设立的著作权登记机构,负责著作权的登记、认证和保护等工作。

第七条著作权收费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著作权收费管理的机构,依法从事版权授权、许可、转让等收费业务。

第八条著作权纠纷解决机构是指专门处理著作权纠纷的机构,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

第二章著作权的保护第九条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著作享有著作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十条著作权人对其享有著作权的著作享有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第十一条著作权人享有对其著作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其著作。

第十二条著作权人享有对其著作的复制权,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其著作。

第十三条著作权人享有对其著作的发行权,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行其著作。

第十四条著作权人享有对其著作的出租权,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出租其著作。

第十五条著作权人享有对其著作进行展览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展览其著作。

著作权法课件第四章 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法课件第四章 著作权的内容
❖ 问题:著作人身权与传统民法上人身权的关系?
(一)发表权
❖ 1.概念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2.要点 (1)是否公之于众+何时、何地以及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 (2)向不特定人公开+不以公众知晓为要件 ❖ “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
(二)署名权
❖ 1.概念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著
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2.要点
(1)有权主张作者身份 (2)有权决定署名的方式
❖ 作者为多人时,署名的方式包括对署名顺序的安排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著作权法》第47条 在作品上假冒他人署名行为的性质?著作权链接\假冒吴冠中署名 案.ppt
❖ 接触作品权
即使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已经为他人合法取得,作者为 了有效行使其著作权,仍然有权解除该作品原件或复 制件。
❖ 追续权
视觉艺术品的作者有权在其作品被转让时,从转让的 价款中获取一定比例的份额。
追续权是人身权利吗?
第二节
著作权财产权
一、著作财产权概述
❖ (一)概念
❖ 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 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
❖ 教我如何不想她
天上飘着些微云,地上吹着些微风。啊,微风吹动了我 头发,教我如何不想她!
目光恋爱着海洋,海洋恋爱着月光。啊,这般蜜也似的 银夜,教我如何不想她!
水面落花漫漫流,水底鱼儿慢慢游。啊,燕子,你说些 什麽话,教我如何不想她!
枯树在冷风里摇,野火在暮色中烧。啊,西天还有些残 霞,教我如何不想她?
❖ 信息网络传播权、追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著作权管理制度

著作权管理制度

著作权管理制度著作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背景和目的著作权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著作权的保护、管理和运营,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传播和利用。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对其创作出的作品享有著作权,并且可以合法合规地对外授权或许可使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合作伙伴以及与公司有相关业务往来的第三方机构。

第二章著作权的定义与范围2.1 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是指对于原创文学、艺术和科技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文字、音乐、电影、软件等形式的作品。

2.2 著作权的范围公司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创作、委托创作、外包创作等形式,均享有著作权。

第三章著作权的申请与登记3.1 著作权申请的流程公司内部创作的作品,创作者应填写著作权申请表,经上级审批后提交至著作权权利人处,由著作权权利人负责申请著作权。

3.2 著作权登记对于重要的作品,可以选择进行著作权登记,以进一步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

著作权登记需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第四章著作权的权利与义务4.1 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1) 对作品进行署名权,决定是否公开发表;(2) 进行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3) 可以在合规的范围内通过授权、许可等形式使用作品以获取经济利益。

4.2 著作权人的义务著作权人应履行以下义务:(1) 尊重著作权法律法规,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2) 合理行使自己的著作权,不滥用权力;(3) 对作品的授权、许可等行为进行记录和管理,确保合规合法。

第五章著作权的保护与维权5.1 著作权的保护公司应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护公司的作品不受侵权行为的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版权保护等方面的措施。

5.2 著作权的维权对于侵犯公司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包括发出权利通知书、提起诉讼等方式,捍卫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6、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著作权申请表格附件2:著作权登记材料清单附件3:著作权法律法规解读手册7、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著作权:指对于原创文学、艺术和科技作品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管理办法

著作权管理办法

著作权管理办法
著作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规范著作权的行使,促进著作权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使著作权的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著作权的获取与行使
第三条著作权的获取:著作权在作品完成时同时获取,无需登记或注册。

第四条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权人的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权利。

第五条著作权的行使:著作权人可以自行行使权利,也可以通过授权、许可方式让他人行使。

第三章著作权的保护
第六条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著作权人终生加上50年,但特定类型的作品可能有不同的保护期限。

第七条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包括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复制、传播、展示、表演等行为。

第八条著作权的维权方式:著作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包括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

第四章著作权的转让与许可
第九条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人可以将著作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但需经过书面协议并取得证明。

第十条著作权的许可:著作权人可以向他人授予部分或全部著作权的使用权,但需明确许可内容、范围和期限。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著作权管理机构所有。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之前的著作权行为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以上是对《著作权管理办法》的详细解释,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著作权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实践。

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著作权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著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导言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促进创新与创造、保护财产权益以及推动经济持续增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创新成果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该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并分析。

第一章通则本章主要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强调了对知识产权的平等保护原则以及打击侵权行为的重要性。

第二章专利权保护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对于推动技术创新和知识转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章明确了专利权的取得条件和范围,并规定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转让、许可等相关事项。

第三章商标权保护商标作为商品和服务的标识,对于保护商品声誉和消费者权益起着重要作用。

本章规定了商标的注册条件和登记程序,明确了商标的保护范围和权利义务。

同时,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和惩罚措施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是指个人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包括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等。

本章详细规定了著作权的取得、保护期限、权利范围等,并明确了著作权的转让、许可与继承等相关规定。

第五章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关注。

本章就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了相关要求和技术措施,包括对侵权行为的打击以及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等。

第六章行政保护措施为了更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本章明确了行政保护措施,包括对侵权行为的查处与制裁、执法部门的职责与权限等。

第七章监管和执法本章旨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规定了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以及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力。

第八章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本章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

同时,对故意侵权和恶意侵权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结语《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为保护知识产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通过明确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权利义务,加强知识产权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创新与创造,保障了创新成果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著作权法律制度

第四章著作权法律制度
2、口述作品(即法庭辩论、授课、即兴演 说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 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 的平面或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建筑作品,指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形式表 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 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 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指为展示、 试验或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 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一)自然人作者—— 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二)其他著作权人:指作者以 外的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 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包括:
1、因继承取得著作权的人; 2、因合同取得著作权的人;
3、国家,是著作权的特殊主体;
有四种情况:
一是国家通过著作权转让合同成为著作权人; 二是国家接受赠与成为著作权人; 三是国家以法律规定而直接享有某一作品的著 作权,即《著作权法》第19条的规定。 四是公民死亡后,其著作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 人受遗赠的,归国家所有。
4、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 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使用及 获得报酬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0 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 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截止于作 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 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 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6、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 的录音录像制品的使用和获得 报酬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 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 第50年的12月31日。
我国著作权立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著作权法修改案:
• 修改权,即对计算机程序进行增补、删节,或者 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 原著作人身权中的“修改权”被删除。
追续权
• 追续权,即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作家、 作曲家的手稿首次转让后,作者或者其继承人、 受遗赠人对该原件或者手稿的每一次转售享有分 享收益的权利,追续权不得转让或者放弃;
著作人身权与民法中的人身权有许多不同点:
• 1)二者赖于发生的法律事实不同,后者基于生存, 前者基于创作。
• 著作人身权以作品的创作为前提,不具有普遍性, 它可在权利主体死亡后独立存在。 • 在权利保护期方面,著作人身权是永久的,但发 表权因为带有经济权利性质,所以与经济权利相 同期限;
• 2)著作人身权一般不带财产权性质,但也兼有经 济权利性质的权利,如发表权;
修改草案
• 署名权,即决定是否表明作者身份以及如何表明 作者身份的权利;
署名权的内容:
• 从作者积极行使权利的角度讲, • 署名权指作者有权在作品上署名,包括真名、假 名或暂时不署名,以及署名的顺序等。
• 从署名权的禁止效力看,署名权意味着作者有权 阻止他人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署名。 • 同时也包括禁止在并非自己创作的作品上署自己 名字,即禁止“冒名”的权利。
修改权
• 即作者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
• 从积极的方面看,修改权包括自己修改或授权他 人修改。可以对已发表的作品,也对未发表的作 品。
• 从消极的方面看,包括作者有权禁止他人擅自修 改而歪曲篡改自己的作品,与“保护作品完整权” 相当。
修改权可能即将被废除。
保护作品完整权
• 即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 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 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 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就是著作财产权所包括的具 体权能,在著作权法中共列出了12项权能。
第一节 著作人身权
• 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 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 部分大陆法系国家称之为著作人格权;英美法系 称之为精神权利。
• 例如,将数字化作品作为电子邮件的”附件“发 送给其他用户,也会导致在用户邮件服务器的硬 盘上形成作品的永久性复制件。同样,以手机短 信的方式将一首诗发送给他人,也是著作权法意 义上的复制行为。
草案第十一条:
• (一)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录制、翻拍以及 数字化等任何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 利;
• 对著作权人身权的保护,两大法系国家态度不同。
• 大陆法系:接受康德等人提出的作品是人身权、 人格权的延伸的观点,主张保护作者的人身权;
• 英美法系:视作品为一种商品,将著作权理解为 财产权,在著作权法中对著作人身权不保护。

著作人身权具有以下特征:
• 1)它专属于作者,与作者特定身份不可分离; • 2)它是不含经济利益的权利,本身不具有直接的 财产内容,且独立于著作财产权,对财产权利的 处分不直接影响著作人身权的存续。
下列情形下,推定作者同意发表其作品:
• ***作者许可他人使用其未发表作品。
• ***作者将其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给 他人。
发表权的性质
• 关于发表权的性质,理论界有两种不同的主张。 • 第一种:一元说——认为发表权仅仅属于著作权 中的人身权范畴。 • 第二种:二元说——即认为发表权兼有人身权和 财产权双重性质。
在我国——著作人身权有如下特点:
• 法人和非法人团体也可以享有著作人身权; • 著作人身权通常有人身专属性,通常不得转让、 继承和放弃;
• • • • •
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四项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二)精神权利的保护期
• 一、发表权——公开权或泄露权。
• 指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方式 公之于众的权利。
• —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的手稿
三、 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
财产权利,又称经济权利

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是指著作权人自己 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报酬的 权利。 • 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就是著作财产权所包 括的具体权能,在著作权法中共列出了12项权能。
复制权
• 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权利. • •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 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 (3)将作品从网络服务器或他人计算机中下载到 本地计算机中(但不包括没有在本地计算机形成 永久性复制件的在线阅读、浏览或欣赏作品的行 为)。 • 从网络服务器或他人计算机中”共享区“下载将 导致作品被永久性保存在本地计算机硬盘,也完 全符合复制行为的构成要件。
(4 )通过网络向其他计算机用户发送作品。
• 随着数字化复制技术的进步,复制的成本大大降 低,复制件的质量空前提高,这都使得作者对其 作品的控制越来越弱,从而使得著作权的保护越 来越困难。
复制权分为广义和狭义复制权。
• 狭义复制权仅指严格意义上的复制权,仅指以同 样的形式制作成品的权利,即指不增加再创作内 容的再现的权利。
复制权
• 广义复制权除了狭义复制权外,还包括以不同于 作品的原来形式表现该作品的权利。 • 即增加了再创作内容的“再现”的权利。
• 3)著作人身权一般不可让与他人,但在法人作品 创作和主张权利过程中,自然人作者的所有权利 (署名权或有例外)都是指让与法人,委托作品 有类似情形;
• 4)著作人身权与作品相联系,对著作人身 • 权的侵犯一般表现为对作品的直接侵犯, • 通过作品受侵犯而使作者间接受到侵犯;
• 5)著作人身权并不是每个国家都给与保护的权利 (包括有著作权法的国家)。
• 所谓发行权穷竭 • 是指经权利人许可付诸流通的原件或复制件,再 次进行发行不需经过权利人的同意,即发行权一 次用尽。 • 权利人从首次销售中获得了相应的经济权利,他 就不能再限制作品的转销或分销。
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使用有两个要件:
• 首先,作品复制件必须经著作权人授权或根据法 律规定合法制作。
复制行为构成要件:
• 只有以特定方式对作品“再现”才是著作权法上 的复制行为。
复制行为构成要件:
• 首先,该行为应当在有形载体上再现作品。
• 其次,该行为应当使作品被相对稳定和持久地 “固定”在有形物质载体之上,形成作品的有形 复制件。
复制的类型:
• 1、“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 • 2、“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 3.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 • ——指作品被复制时是被固定在三维载体之上的, 而复制之后则体现在二维载体之上。 • 4.“从立体到立体”的复制。
我国: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
将著作权划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理论依据:
• 著作人身权是不含经济利益的权利,尽管对它的 侵害可能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但它本身不能直 接为权利人一定的经济利益; • 著作财产权则包含了相应的财产内容,它可以直 接为权利人带来某种经济利益。
财产权利,又称经济权利
***数字环境下的复制行为
• (1)将作品以各种技术手段固定在芯片、光盘、 硬盘和软件磁盘等媒介之上。 • 如将歌曲”固化“在家用DVD机中的芯片中,将作 品刻录光盘、将软件”安装“或以其他方式”拷 贝“到计算机硬盘中,以及用扫描仪激昂作品扫 描成数字化式保存在计算机上。
• (2)将作品上传至网络服务器。 • 利用FTP等软件上传作品,或者在BBS、个人空间、 博客空间等张贴作品都将导致作品以数字化格式 在网络服务器硬盘上形成作品的永久性复制件。
发表权的内容有三个:
• 1)将作品公之于众的“选择权”;授权他人将作 品公之于众的“选择权”;
• 2)作品发表方式的“选择权”; • 3)他人擅自将作品公之于众的“禁止权”。
发表权的特征
• • • • • •
1)发表权是一次性的权利; 权利穷竭。 2)通常要和作品某一种使用方式相结合才能行使; 3)发表权可以转移: 4)发表权是受到一定限制的权利: 受出版法、保密法等的限制;受使用权的限制。
发表权的性质
• 首先是人身权,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受宪法保 护,是否公开作品又属于隐私权的范畴,又受民 法的保护;
• 该种权利与他人权利或社会公共秩序发生冲突时, 要予以服从,这就是某些情况下作者不能极力主 张其发表权的法律依据。
作者行使发表权应协调与其他权利的协调。
发表权的性质
• 其次,又具有财产权的性质。
• 或指作者依法享有的保护原创作品在形式、内容、 作者原创意等方面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 歪曲:故意曲解作品原意或者扭曲作者观点的行 为; • 篡改:就是擅自增补、删减、变更作品而导致作 品内容或作者观点改变的行为。
修改草案:
•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允许他人修改作品以及禁止 歪曲、篡改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的内容
• 指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与其他任何人之间,基于 作品的创作、传播和使用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认为,著作权内容的实质是著作人身权和著 作财产权。
关于著作权内容的立法例
• 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法国,普遍强调对作者人 身权的保护,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财产 权两个方面;
• 英美法系国家如美国,通常将著作权理解为一种 财产权,体现在法律中缺乏对有关作者和其他著 作人身权方面的保护;
• 发表权的行使也必然导致经济后果的产生,从这 个意义上说,发表权又包含了经济利益,具有财 产权的性质。
署名权——归属权
• 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注明其 姓名或名称的权利。 • 法国著作权理论将这一权利称之为“父权”。昭 示作者与作品之间一种自然的、不可转让的关系, 在一般情况下很少受到限制,不像发表权还收到 经济权利的极大限制。
现有著作权法的规定:
•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 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