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协会章程
关于志愿者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志愿者协会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协会宗旨、任务、组织机构、活动原则等,以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志愿者协会名称],以下简称“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由自愿从事志愿服务的个人和单位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倡导社会文明进步,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五条本协会的任务:(一)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满足社会需求,促进社会和谐。
(二)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提高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识和参与度。
(三)培训志愿者,提升志愿者服务能力和素质。
(四)维护志愿者权益,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五)与其他志愿者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协会的终止。
第七条会员大会每届任期[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八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由[人数]名理事组成,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人数]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人数]名。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六)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财务预算;(七)决定协会的终止。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二)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志愿服务信息;(三)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培训机会;(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镇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章程
镇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组织建设,发挥青年志愿者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青年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特制定本协会组织章程。
第二条镇级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镇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志愿者精神为基础,由青年自愿组成并自愿管理的非营利性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倡导志愿者精神,组织青年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协会设理事会,由多名志愿者组成。
理事会负责决策、管理和监督协会的运行。
第五条协会的主席由理事会成员经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两年,连任一次。
第六条协会设常务理事,由理事会成员根据具体工作需要担任。
常务理事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协会日常工作。
第七条协会可以有秘书处,由常务理事会成员负责管理协会的行政事务。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任何年满16周岁,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认同协会宗旨的青年均可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会员。
第九条会员应遵守协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会费缴纳等义务,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协会的会员分为三个层次: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
高级会员和荣誉会员由理事会决定,并且享有特殊的权益。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协会的经费主要通过会员会费、捐赠款项、赞助等方式筹集。
第十二条协会的经费应当用于开展志愿者活动,购买必要的物资和设备,以及其他与协会宗旨相符的公益事业。
第十三条协会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协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第五章组织活动第十四条协会的核心工作是组织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十五条协会应当根据会员的特长和意愿,精心策划和组织志愿者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各类培训、座谈、宣传等活动,提高会员的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第六章组织运行第十六条协会应当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对协会工作进行总结和规划,听取会员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七条协会应当保持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积极参与相关联合活动。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青年成长,搭建青年志愿者服务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平等互助、奉献友爱、服务社会。
第五条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志愿者招募、培训与管理;社区服务、环保活动、扶贫帮困、文化传承等。
第六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和引导青年志愿者,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协会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八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第九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会长为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
第十一条秘书处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二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成员。
第十三条普通会员是指自愿加入协会并认同协会宗旨的个人。
第十四条理事会成员是指被选举为理事会成员的会员。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提出建议、参与协会活动、选举和被选举等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与协会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七条协会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八条协会可以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等合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协会应当制定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制度,确保志愿者的权益和安全。
第二十条协会应当及时公开活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捐赠、政府拨款、社会捐助等。
第二十二条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运作。
第二十三条协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志愿者协会章程(完整版)
***志愿者协会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本会是由上海志愿者自愿组成的联合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志愿者服务,为***民服务。
第四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社会团体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设在***。
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二)开展志愿服务项目活动;(三)弘扬志愿公益文化;(四)引领志愿者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第七条本会的活动原则:(一)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二)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三)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九条凡区县委办志愿者协会,市工、青、妇、民政、教委和有关专业、行业的志愿者组织,以及其他各类志愿者组织、社会公益组织,承认本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条团体会员的权利:(一)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信息、培训等服务;(三)有对本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四)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团体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积极参加本会工作的义务;(二)了解和反映志愿者意见和建议的义务;(三)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四)向本会报告本团体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凡热心志愿公益事业,积极从事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项目执行、文化宣传等,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对志愿服务事业有一定贡献的个人,承认本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志愿者协会章程
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志愿者协会的组织和运作,明确协会的宗旨、权利与义务,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协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倡导和实践志愿服务精神。
第二章协会名称与性质2.1 本协会定名为“[具体名称]志愿者协会”,简称“[简称]”。
2.2 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个人和单位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三章宗旨与任务3.1 本协会的宗旨是:传播志愿精神,倡导公益理念,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2 本协会的主要任务是:3.2.1 组织和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3.2.2 普及志愿服务知识,提高公众志愿服务意识;3.2.3 搭建志愿服务交流平台,促进志愿服务资源共享;3.2.4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诉求和建议;3.2.5 与其他公益组织交流合作,共同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四章会员种类与权利4.1 本协会设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种。
4.2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4.2.1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4.2.2 接受本协会提供的志愿服务培训;4.2.3 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2.4 享有本协会提供的其他合理服务。
第五章组织机构与职责5.1 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等必要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5.2 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重大事项等。
5.3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包括会员管理、活动组织、财务管理等。
第六章活动与服务范围6.1 本协会的活动和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教育支持、扶贫济困、文化传播、社区服务等领域。
6.2 本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不断拓展和优化志愿服务项目。
第七章财务管理与监督7.1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7.2 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监督。
天津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天津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和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发挥青年志愿者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依法设立天津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为非营利性、非政治性社会组织,依法独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广大青年,推动社会进步。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热心服务、互助友爱、文明礼仪、共同发展。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范围涵盖天津市所有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统一协调和服务。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六条协会按照民主、平等、团结、协作的原则组织及开展活动。
第七条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由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会长任期三年,副会长任期同会长。
第八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由会长、副会长及常务理事组成。
第九条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志愿服务部等,具体设置和组成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条协会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协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由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下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三人。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接受天津市内青年志愿者组织和个人的申请加入,经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正式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利用协会资源、参与协会经营管理的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协会活动,维护协会形象。
第十四条协会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由协会全体会员组成,负责选举协会会长、副会长,审议协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修改章程等重要事项。
第十五条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由协会全体会员组成,负责听取协会工作汇报、接收表彰及其他事务。
第十六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由由常务理事、会员代表等组成,负责参与协会管理、讨论重要问题、提供咨询建议等。
第四章经费和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助、会员自愿捐助等合法渠道。
第十八条协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
志愿者协会章程
志愿者协会章程引言志愿者协会章程是志愿者组织的基本法规,旨在明确志愿者协会的宗旨、组织架构、成员权益、活动规范等内容,为志愿者提供清晰的指导和保障。
本章程将详细阐述志愿者协会章程的各个方面,以确保志愿者协会的健康发展和成员的共同利益。
一级标题1: 协会宗旨为了团结更多的志愿者,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本协会的宗旨如下:二级标题1.1 : 社会服务通过组织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各种志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益活动、环保行动和教育支持等。
三级标题1.1.1 : 公益活动1.1.1.1 志愿者协会将定期组织公益活动,包括义诊、助老活动、植树造林等,以回馈社会,帮助弱势群体。
1.1.1.2 公益活动将通过内部通知、宣传册等渠道发布,吸引更多志愿者参与。
三级标题1.1.2 : 环保行动1.1.2.1 志愿者协会将组织环保行动,如垃圾清理、海滩清洁等,以保护环境、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1.1.2.2 环保行动应定期进行,并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宣传,吸引更多人参与。
三级标题1.1.3 : 教育支持1.1.3.1 志愿者协会将组织义务教育支持活动,包括学生辅导、乡村支教等,以促进教育公平。
1.1.3.2 教育支持活动将与学校、教育机构合作,并通过网络等方式招募志愿者。
二级标题1.2 : 健康与安全志愿者协会对志愿者的健康与安全负有责任,确保志愿者在参与活动过程中的身体安全。
三级标题1.2.1 : 活动安全规范1.2.1.1 志愿者协会将制定活动安全规范,包括活动前的培训、危险防范措施等,以确保志愿者的安全。
1.2.1.2 活动安全规范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并向志愿者进行宣传和教育。
三级标题1.2.2 : 志愿者保险1.2.2.1 志愿者协会将为志愿者购买必要的意外保险,以应对志愿者在活动中的意外伤害。
1.2.2.2 志愿者保险的购买和赔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将保险信息公示于协会内部。
一级标题2: 组织架构志愿者协会的组织架构如下:二级标题2.1 : 理事会理事会是志愿者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志愿者联合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联合会的组织管理,明确志愿者联合会的宗旨、任务和活动范围,促进志愿者服务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由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参加志愿服务的个人和团体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联合会的宗旨是: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四条联合会的活动范围包括:组织、策划、实施各类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和交流活动;加强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提高社会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识和参与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联合会设理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联合会的发展战略、工作规划和重大决策。
第六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理事组成。
第七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八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理事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会长主持,特殊情况可由会长决定临时召开。
第十条联合会下设若干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联合会的工作。
第三章职责第十一条会长职责:(一)领导联合会开展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二)代表联合会对外开展活动,签订协议;(三)提名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提交理事会审议;(四)处理联合会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副会长职责:(一)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二)分管联合会某一方面工作;(三)根据会长委托,代表联合会对外开展活动。
第十三条秘书长职责:(一)主持联合会日常工作;(二)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三)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四)处理联合会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副秘书长职责:(一)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二)分管联合会某一方面工作;(三)根据秘书长委托,代表联合会对外开展活动。
第十五条理事职责:(一)参加理事会会议,讨论联合会重大事项;(二)履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会员第十六条联合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组成的区域性社会团体。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是由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地方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本协会通过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志愿者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是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在**迎宾路**书屋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 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 适应社会主义市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三) 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1青年健康成长。
(四) 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辟、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五) 为具有特殊艰难以及需要匡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六) 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七) 开展公益慈悲活动实施帮教、帮困。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拥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团体味员。
第九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的公民,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
经理事会允许,个人会员可担任协会理事。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 由理事会或者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2(一)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三)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 向本协会推荐会员;(六) 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七)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协会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协会的宗旨、任务、组织机构及活动原则。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XX社区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由XX社区居民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以服务社区、奉献社会为宗旨。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弘扬志愿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组织志愿者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五条本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接受XX街道办事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宗旨和任务第六条本协会的宗旨是:1. 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素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2. 落实社区服务,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3. 增强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构建和谐社区。
第七条本协会的任务是:1. 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如环境保护、文明交通、关爱老人、关爱儿童等;2. 培训志愿者,提高志愿服务水平;3. 推广志愿服务理念,扩大志愿服务影响力;4. 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考核和激励机制;5. 与其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同推进社区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1. 修改本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 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5. 本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条理事会的职权是:1. 主持会员大会;2. 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的工作计划;3. 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4. 选举和罢免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5. 本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本协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对本协会的财务、资产进行监督。
第四章会员第十二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示本(通用3篇)
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示本(通用3篇)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示本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志愿者协会是由团委批准成立,医疗服务部带头以医院青年职工为主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协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三条:本协会通过组织和指导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积极配合医院开展的素质教育,弘扬新风正气,改善人际关系,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五条: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
第六条:为学校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七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八条:规划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开展工作。
第九条:培养青年志愿者,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技能。
第十条:开展与其他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凡热心公益事业、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加入本协会的青年职工,在校医学生,可以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二条:个体会员提出入会申请,经协会审查通过,并进行登记注册,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三条:会员的权利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参加本协会的活动;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向本协会推荐成员。
5、请求本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四条:会员的义务1、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给的任务。
3、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4、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会员在协会的组织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会员也可单独向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并报协会备案。
第十六条:对于模范履行会员义务,在青年志愿者行动中取得一定成绩的会员,协会应根据其从事志愿工作的时间、表现和成就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
志愿者(义工)联合会章程(全文)
志愿者(义工)联合会章程(全文)志愿者(义工)联合会章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志愿者(义工)的组织和管理,发挥志愿者(义工)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作用,促进志愿者(义工)活动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依法设立本志愿者(义工)联合会。
第二条:本志愿者(义工)联合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自愿加入。
会员可以是个人、团体或组织。
第三条:本志愿者(义工)联合会的宗旨是:积极组织和管理志愿者(义工)队伍,推动志愿者(义工)活动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四条:本志愿者(义工)联合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和管理志愿者(义工)队伍;2. 开展志愿者(义工)活动;3. 宣传志愿者(义工)精神,提高社会的志愿者(义工)意识;4. 与相关机构和组织合作,共同推动志愿者(义工)活动的发展;5. 组织培训、交流和研讨等活动,提高志愿者(义工)队伍建设的水平;6. 开展其他与志愿者(义工)活动相关的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本志愿者(义工)联合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代表组成,理事会是本联合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本志愿者(义工)联合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本联合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本志愿者(义工)联合会设立监事会,对联合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本志愿者(义工)联合会设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具体的工作。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联合会的决策和管理;2. 参与联合会的活动,享受相关服务;3.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志愿者(义工)活动的改进;4. 获得培训和成长机会,提高自身能力。
第十条: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章程和相关规定;2. 积极参与志愿者(义工)活动,履行志愿者(义工)职责;3. 维护联合会的形象和声誉;4. 支持和配合联合会的工作。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本志愿者(义工)联合会实行自愿公开、厘清公私,做到公款公用。
第十二条:本联合会设立财务管理系统,明确收支管理、审计和报告的程序。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扬志愿者精神,促进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自愿组织,由志愿者自愿参加,依法注册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协会遵循“团结合作、服务社会”的宗旨,积极引导和支持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为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筹集公益资金、开展公益宣传教育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协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分工协作,相互监督。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持协会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由理事组成,负责协调各项事务。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对协会的重要决策进行监督。
第七条协会设立秘书处,承担协会的日常行政工作,协助各机构有效运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成员。
普通会员享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接受义务教育、参与自我发展等权利。
理事会成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协会发展规划、监督协会各项工作。
第九条会员必须爱护协会名誉,遵守章程规定,积极参与协会活动,维护协会共同利益。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协会资金主要来源于会员捐赠、政府补助、社会捐赠等。
资金使用必须经过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审批,并进行公开透明的财务公示。
第十一条协会设立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由专人负责会计核算、审计等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五章约章修改和解散第十二条对于章程的修改,必须由会员大会通过,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后生效。
第十三条协会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确需解散,必须由会员大会通过,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不同解释,由协会理事会做出解释。
以上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愿协会成员共同努力,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力量,传递志愿者精神,推动社会进步。
志愿者协会章程(示范文本)
志愿者协会章程(示范文本)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为“XX志愿者协会”(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自愿性、独立性的社会组织,致力于提倡和推动志愿者精神的传承和发展、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同心协力、奉献社会,推动志愿事业不断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的工作遵循“自愿、无偿、互助、奉献”的志愿精神,秉承“团结协作、奋发有为、权利平等、责任共担”的原则。
第二章协会成员第五条本协会的成员由自愿参加本协会的公民组成,不分种族、宗教、政治信仰和社会地位。
本协会成员分为普通会员和志愿服务组织会员。
第六条普通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志愿参加社会公益事业的意愿和热情;2.年满18周岁并经协会审核;3.认同本协会章程和宗旨;4.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七条志愿服务组织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成立并合法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2.认可本协会章程和宗旨;3.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本协会设理事会、监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第九条理事会由本协会成员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人数不少于3人,职务设置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织部长、财务部长等。
理事任期为3年,连选不超过2届。
第十条监事会由本协会成员选举产生,监事人数不少于3人,职务设置为监事长、副监事长、秘书长。
监事任期为3年,连选不超过2届。
第十一条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织部长、财务部长等组成,负责本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本协会可以设立专业委员会、工作小组等组织机构,主要职责为协助理事会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本协会的财政收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财务合法、规范、稳健、持续发展。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自愿捐赠、社会捐赠、政府拨款、项目补贴等。
第十五条本协会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长负责。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财务档案和账目,每年定期公开财务报告。
志愿者协会联合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志愿者协会联合会的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会员权益及活动管理等,以促进志愿者协会联合会的健康发展,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第二条志愿者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由各地方志愿者协会、行业志愿者协会及社会团体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联合会的宗旨是:1. 联合各会员单位,共同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2. 宣传和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倡导社会文明进步;3. 提供志愿服务交流平台,促进志愿服务队伍的建设和成长;4. 增强社会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和参与度。
第四条联合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联合会设以下机构:1. 会员大会:为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2. 理事会:负责联合会的日常管理工作;3.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负责联合会的日常工作;4. 会长:主持联合会的全面工作,对理事会负责;5. 秘书处:负责联合会的日常行政、联络、协调等工作。
第六条会员大会:1. 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每两年召开一次;2. 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和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修改章程;决定联合会的重要事项等。
第七条理事会:1.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各会员单位代表组成;2. 理事会的职权包括: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联合会的工作计划、年度预算;决定联合会的人事任免;监督联合会财务等。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1.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联合会的日常工作;2.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执行理事会决议;处理联合会日常事务;协调各会员单位的工作等。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会员资格:1. 凡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联合会的各地方志愿者协会、行业志愿者协会及社会团体,均可申请成为会员;2. 会员入会需提交申请书,经理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十条会员权利:1. 参加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享有联合会提供的各项服务;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对联合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中国志愿者协会章程
中国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组织、引导、培训和管理志愿者,推动志愿者事业的发展,加强志愿者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中国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2条协会是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依法登记为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3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志愿者,推动志愿者事业的发展,助力社会进步和公益事业的繁荣。
第4条协会的任务是: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志愿者培训和指导,促进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志愿者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倡导志愿服务的价值观。
第5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无偿、公益、互助、和谐。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6条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
第7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第8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由理事组成。
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代表协会行使权力。
第9条秘书处是协会的办事机构,由秘书长领导。
第三章会员第10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11条个人会员应具备志愿服务意愿,接受协会的章程和决议,自愿加入协会。
第12条团体会员应为合法注册、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同样应接受协会的章程和决议,自愿加入协会。
第13条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参与协会事务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14条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款、捐赠款等。
协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
第15条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保证财务的合法、规范和透明。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16条对于章程的修改和解释,应由会员大会作出决议,经理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六章附则第17条协会的具体工作细则和规范由理事会制定并公开。
第18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协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以上为中国志愿者协会的章程概要,具体内容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学志愿者协会章程
大学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1. 为了加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搭建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平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1. 本协会名称为“大学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三条服务对象1. 本协会的服务对象为社会各界人士和机构,并以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提出的服务需求为准。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四条管理机构1. 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理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指导教师和协会顾问组成。
理事会成员具体职责由理事长批准,并公示。
第五条会员1. 本协会接受全校各年级的学生作为会员。
会员有权利参与协会活动,并享有协会提供的相关培训和证书等。
第六条协会顾问1. 本协会设有协会顾问,由学校相关部门指派。
协会顾问提供协会的指导和咨询。
第七条会议制度1. 本协会设立议事会,由全体会员组成。
议事会成员由理事会推选产生,包括主席团和秘书处。
议事会负责协会的决策和日常工作的协调运行。
第三章组织运作第八条活动策划和实施1. 本协会根据社会需求,制定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并组织会员进行实施。
活动策划和实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第九条资金管理1. 本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协会的资金使用应进行严格的审计和管理,确保合法合规。
第十条组织发展1. 本协会注重组织发展,定期开展培训、宣传等工作,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并提升组织的影响力。
第四章审查与解释第十一条章程修改1. 本协会的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理事会的审查和全体会员的表决。
修改结果经过协会顾问的审批后生效。
第十二条解释权1.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协会理事会所有。
最后附言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审查和修订。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和行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青年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组织和动员青年志愿者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协会接受共青团上级组织和社会各界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设以下组织机构:1. 会员大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2. 理事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常务理事会:理事会下设的常设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4. 主席团:理事会下设的常设机构,负责协会的重大决策和执行。
5. 各个工作委员会:根据协会工作需要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六条会员大会的职权:1. 修改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4. 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5. 决定协会的解散和清算。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权:1.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2. 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会成员;3. 选举和罢免主席团成员;4. 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5. 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的职权:1. 执行理事会决议;2. 管理协会的日常事务;3. 组织实施协会的工作计划;4. 督促各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九条主席团的职权:1. 审议和决定协会的重大决策;2. 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工作计划;3. 代表协会参加社会活动。
第十条各个工作委员会的职权:1. 根据协会的工作计划,开展具体工作;2. 负责协会专项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3. 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会员资格:1. 拥护协会章程;2. 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事业;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 经协会理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会员的权利:1. 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2.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 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4. 退会自由。
志愿者协会章程
志愿者协会章程志愿者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依法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加强志愿者组织建设,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XX市志愿者协会”,简称“XX市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是由自愿参加、热心公益、具有法律资格的单位和个人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四条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推动全社会参与志愿服务为宗旨,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和服务项目。
第五条本协会秉承“自愿、无偿、奉献”的原则,倡导全民参与志愿服务,发挥志愿者在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六条本协会实行民主管理原则,依法合规运作,并受中国社会团体管理法律等相关法规的监督。
第七条本章程经理事会通过后生效,并不断完善与更新。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九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每届任期三年,理事长由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十条监事会是本协会的监督机构,由各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每届任期三年,主席由监事中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秘书处是本协会的执行机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秘书处负责本协会日常工作和活动组织。
第十二条理事、监事应当遵守社团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得利用本协会谋取私利或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第三章任务和权利第十三条本协会主要任务:(1)推广志愿服务理念,促进志愿服务发展;(2)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和服务项目;(3)提供志愿服务咨询、培训、评估等服务;(4)为志愿者提供交流互助平台;(5)开展其他符合宗旨的活动。
第十四条本协会享有以下权利:(1)依法自主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依法接受社会捐赠和资助;(3)向政府和社会各界反映志愿服务领域的问题和建议;(4)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评估、研究等工作;(5)与国内外其他组织建立联系和合作关系。
第四章会员管理第十五条本协会实行自愿参加、自由退出的原则,不设固定会员。
志愿者活动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本组织的志愿者活动,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组织的名称为[具体名称]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各界人士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组织和指导志愿者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五条本协会的活动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志愿者第六条志愿者是指在本协会注册登记,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七条志愿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愿意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三)具备与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四)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八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一)自愿加入或退出本协会;(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三)获得志愿服务所需的培训和指导;(四)获得志愿服务工作证明和表彰奖励;(五)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六)法律、法规及本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服从本协会的管理和安排;(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按时完成志愿服务任务;(三)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人格尊严,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隐私和秘密;(四)维护本协会的声誉和形象;(五)法律、法规及本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本协会对志愿者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志愿者申请加入本协会,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经本协会审核批准后,成为本协会注册志愿者。
第三章志愿服务活动第十一条本协会的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以下内容:(一)扶贫济困、帮孤助残、支教助学、赈灾救援等社会救助服务;(二)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文化宣传、科普教育等公益服务;(三)大型赛会、重要会议、文体活动等志愿服务;(四)其他符合本协会宗旨和社会需求的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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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丰青年追梦志愿者协会章程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天丰集团大农业的宏伟战略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天丰集团文化体系建设,集团总部决定成立“天丰青年追梦志愿者协会”。
成立协会旨在将就职于天丰集团的青年有效地凝聚起来,增强天丰青年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天丰青年的工作激情,提升天丰青年的综合素质、服务能力,激发青年团体的内外潜能。
以协会开展活动为契机和平台,实现集团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锻炼人才、储备人才、使用人才的战略构想。
集团将立足于战略发展需要,选用工作作风严谨、责任心强、执行力强,有理想、有抱负的优秀青年为协会的中坚力量,努力将“天丰青年追梦志愿者协会”打造成一支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各类公益性活动,有梦想、有感召力、传递正能量的队伍。
协会会员将循序渐进地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抢险救灾、流浪救助、慰问照顾孤寡老人、伤残人士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有特殊困难及需要帮助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募捐服务,为改善社会风气,调节人际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添砖加瓦。
协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
二、协会宗旨
愿做天丰青年,紧随天丰发展,弘扬天丰精神,志愿服务社会。
三、协会口号
天丰青年追梦未来社会公益真我风采
四、协会组织架构(现任领导人)
会长:杨首麟、杨树德
理事长:杨航
副理事长:谷传红(运营管理部)
秘书长:何彦军
副秘书长:杨勇(销售一公司),刘法则(邮政事业部)唐德奎(生产事业部),王哲(农产品事业部),杨晓冬协调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
后勤保障成员:
个人会员:凡认同协会宗旨,工作积极向上,热爱志愿服务的天丰青年员工,均可申请加入协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后即可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
五、协会志愿活动的价值意义
(一)对社会而言,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传递爱心,传播文明。
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这种“爱心”和“文明”从一个人身上传递到另一个人身上,最终会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流;有助于建立和谐社会。
志愿工作,提供了社交和互相帮助的机会,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减低彼此间的疏远感,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进步。
社会的进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志愿工作正是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服务社会的行列中来,对促进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对志愿者个人而言,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奉
献社会。
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工作,有机会为社会出力,尽一份公民责任和义务。
丰富生活体验。
志愿者利用闲余时
间,参与一些有意义的工作和活动,既可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更可亲身体验社会的人和事,加深对社会的认识,这对志愿者自身的成长和提高是十分有益的。
提供学习的机会。
志愿者在参与志愿工作过程中,除了可以帮助人以外,更可培养自己的组织及领导能力。
学习新知识、增强自信心及学会与人相处等。
(三)对服务对象而言,志愿活动具有以下积极意义:
接受个人化服务。
志愿者服务,提供大量的人力资源的
同时,更能发挥服务的人性化、个人化及全面化的功能,从而令服务对象受益。
帮助融入社会,增强归属感。
通过志愿者服务,能有效地帮助服务对象扩大社交圈子,增强他们对人、对社会的信心,同时,志愿者以亲切的关怀和鼓励,帮助服务对象减轻接受服务时的自卑感和疏远感,从而使其建立自尊心和自信心。
五、协会号令
追梦之行,始于足下;宏图志愿,当下出发。
六、志愿活动践行之旅详表
1、在公司内部开展志愿活动项目:读书演讲比赛,文艺晚会,拔河比赛,体育比赛(各类球赛、棋赛),劳动技
能竞赛,岗位比武,旅游,户外拓展,企业发展论坛。
2、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项目:献血;关爱老人活动(进入社区或者敬老院,给老人一些情感的关怀、为老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助残(宣传、号召全社会公众平等对待残疾人,协助残疾人学习基本生活技能,促进减少社会公众与残疾人的交流障碍,关爱聋哑儿童等等);植树节活动;清明烈士陵园扫墓活动;募捐;情系农民工;环保义务宣传和捡垃圾等一些力所能及环境保护活动;关注弱势群体(包括贫困重症患者募捐救助、流浪人员物资关怀等等),社会公益性宣传活动(血液、遗体捐赠、戒毒、传染病预防等宣传),关注青少年问题(关爱单亲家庭青少年、问题家庭青少年、关爱孤儿等等)。
七、协会最高权力机构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和集团总部负责。
八、协会工作执行机构
协会工作执行机构为秘书处。
秘书处负责处理协会日常事务,下设综合协调组、项目开发组和后勤保障组,具体落
实对应工作。
九、理事会构成与职权
协会理事会由集团总部推荐,会员大会选举和本会特别邀请的理事组成。
每届理事会的名额、名额分配方案,由上届理事会报集团总部决定。
每届任期内,有必要变更理事名额及相关事宜,由本届理事会决定;理事会每届任期一年;如遇特殊情况,经会长会议决定,可提前终止或延长任期;确需变更、增补理事时,由理事会报集团总部确定;
理事会听取和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定期切合实际修改本会章程,选举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根据理事长的提名任命秘书长、副秘书长,及时处理协会其他重大事务;
理事会接收入会会员申报材料,对申请人进行入会资格审查,表彰在提供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会员。
理事会全体会议每月一般举行一次,会期由理事长确定。
十、理事长职权
1、召集并主持协会理事会全体会议;
2、组织实施章程中规定的任务;
3、执行协会理事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4、聘请协会顾问、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
5、决定协会理事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变动;
6、本协会的法人代表是理事长,其职责是代表法人行使
职权。
十一、秘书长职责
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决定任命,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
十二、办事机构职责
综合协调组职责
1、协助理事长组织协调本协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安排秘书处日常工作。
2、筹备组织本协会及理事会的有关会议,提出会议议题,起草会议文件,负责会议纪要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3、收集整理各界对本协会的工作建议和批评意见。
4、负责掌握协会工作情况和各工作小组的协调工作,
负责协会活动的具体安排和调度。
5、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项目开发组职责
项目开发组既是对外联系的窗口,又是具体工作的执行部门。
1、普查、挖掘、开发会员特质特长,建立人才信
息库。
2、整合项目资源,建好项目资源库,为协会举办各类
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及重点活动项目推介。
3、收集整理相关活动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政
策信息,跟踪社会开展志愿服务动态。
4、调查了解社会志愿服务需求,每月策划一个活动项目,拟制活动实施方案。
5、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后勤保障组职责
1、制定、落实协会开展志愿活动宣传工作方案,对口联系新闻单位对协会重要活动、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2、在集团网站开辟“天丰青年追梦志愿者活动专栏”,及时发布协会工作部署、进展情况、重要动态,典型经验等。
3、摄制、整理、保存协会开展活动的图片和声像
资料。
4、协调、请领、携带协会开展活动所需经费、
器材与车辆。
根据活动需求制做条幅、彩旗等物品。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会员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
3、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及享有优先参加学
习、培训的权利;
4、提出困难和问题,请协会给予帮助解决;
5、向本协会推荐理事;
6、有退会的自由。
十四、会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赋予的任务;
3、宣传协会宗旨,维护协会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
愿者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4、主动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退会须提前三个月申请。
十五、经费来源及管理
1、本协会是以服务社会公益,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的非营利社团组织。
2、本协会经费来源为集团拨款与自筹。
3、本协会的经费使用范围为维持本协会正常工作运转;需要特别资助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在社会公益及社会保障
范围内的特殊资助。
4、经费的管理办法:经费的使用管理由秘书处的后勤保障组根据理事会的决定具体承办,严格执行集团的财经制
度,接受集团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
十六、本章程解释权归协会秘书处,本章程修改必须经过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十七、本章程自协会成立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