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家崖安置房(瀛洲新苑)施工图审查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

项目名称: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费家崖安置房(瀛洲新苑)施工图文件审查建设地点: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委托方: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方:陕西西部建筑抗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2015年2月15日

合同编号: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费家崖安置房(瀛洲新苑)施工图文件审查合同委托方: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方:陕西西部建筑抗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承担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费家崖安置房(瀛洲新苑)施工图文件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依据

1.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

1.2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1]57号)。

1.3陕西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建发[2014]23号文)。

1.4政府有关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第二条项目概况及合同内容

2.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沣泾大道以南,建设内容包括11栋27-33层安置用房,2栋四层商业建筑,1栋9班幼儿园,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66786㎡。

2.2工作要求:费家崖安置房(瀛洲新苑)全套施工图文件审查。

第三条合同金额

3.1合同价款:施工图审查费用含税包干单价为0.9元/㎡,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零壹佰元整(¥:240100.00元)。

3.2 合同最终金额以双方确认的结算工程量*包干综合单价为准。

3.3 结算金额大于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不予结算。

第四条合同付款方式

4.1项目经审查合格后,受托方提交《陕西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陕西省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和《陕西省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合格书》时,甲方一次付清全部审查费。

4.2委托方付款前,受托方应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第五条审查内容及时限

5.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

5.1.1报送的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内容,设计单位是否越出资质范围,外省设计单位承接陕西省工程是否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施工图是否按规定加盖了设计单位出图专用印章和注册执业人员执业印章,有关责任人签字是否符合规定;

5.1.2建筑及水、暖、电等专业设计是否合理安全,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5.1.3结构体系和结构方案是否正确,结构计算内容是否齐全,计

算方法、计算程序、设计参数的选用是否恰当,计算结果是否准确可信,构造措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5.1.4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5.1.5是否符合抗震、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人防、防雷电、无障碍设计等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5.1.6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规定的深度要求。

5.2受托方在收到委托方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料后,8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交初审意见。

5.3受托方在收到原设计单位的处理意见并确认正确后1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交《陕西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陕西省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和《陕西省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合格书》。

第六条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6.1经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勘察审查合格书、勘察技术审查报告和勘察审查备案表;

6.2作为设计依据的规划、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毕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

6.3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核算单;

6.4工程设计企业提供的《工程项目设计人员名单》;

6.5工程设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审毕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

6.6施工图设计图纸一式3份(结构设计依据中应注明勘察文件审查机构名称、审查合同备案编号);

6.7各专业计算书和相应有效的计算软件名称、版本号;

6.8施工图设计内容超出现行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的,应提供符合有关规定的专家论证会或评审会的相关文件资料;

6.9外地工程设计企业还须提供年度备案证书;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委托方责任

7.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及时向受托方提供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7.1.2委托方变更资料,或所提供资料有较大修改,以致造成受托方需返工重审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条款外,委托方应支付返工费;

7.1.3未经受托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对受托方交付的审查文件进行复制、转让或用于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受托方有权索赔。

7.2受托方责任

7.2.1受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交付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文件,并按建设部的文件要求承担审查责任;

7.2.2合同履行期间,受托方要求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受托方应付违约金(审查费的50%);

7.2.3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对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料进行复制、转让或传播。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方有权索赔;

7.2.4受托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施工图审查,如由受托方自身原因造成延期,由受托方负责,并赔偿委托方的经济损失,委托方

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

第八条附则

8.1委托方需要受托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服务,应另行协商。

8.2对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纠纷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8.4本合同一式捌份,委托方肆份、受托方肆份。

8.5双方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6签订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7签订时间:2015年2月15日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盖章)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