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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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尊敬的领导:
根据公司制度规定,我作为部门负责人向您提交一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拟就某项重大事务向上级领导作出决策。
背景介绍:
我部门最近接到一项重大任务,需要针对市场变化及公司发展策略进行调整和安排。
鉴于此事涉及较大范围和影响,我决定向领导层汇报并征求意见,以便能够妥善处理该事务。
问题分析:
公司目前面临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发展趋势变化等问题,需要对产品线、服务方向进行调整和优化。
我部门在这一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责任,需要在保证公司整体利益的同时,做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决策。
然而,这对我
们来说是一个挑战,需要与上级领导就相关事宜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定最佳方案。
解决方案:
为此,我制定了以下解决方案:
1. 就公司需要调整的产品线和服务方向进行全面调研和分析,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格局;
2. 与其他部门合作,共同制定调整方案和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3. 提交一份详细的调整方案和预算报告给上级领导,征求意见和审批;
4. 在执行过程中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及成果,根据意见和建议进行调整。
展望:
通过本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希望能得到领导的支持和指导,确保我部门的工作顺利进行,达到公司的发
展目标。
同时,也希望能够借此机会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壮大。
在此,我真诚希望上级领导能够审阅本次报告,并就所提出的重大事项给予指导和决策。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资料,请随时与我联系,我将全力配合解决问题。
感谢您的耐心阅读和支持!
祝好!
此致
敬礼
部门负责人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股份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
![股份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d90172a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6ee14ef.png)
XX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促进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效率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资金往来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XX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参股企业。
第三条决策原则1、决策科学民主化、程序规范化、经营效益化;2、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3、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的论证及规划;总裁负责重大事项的实施与监控。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四条大事项本制度所指的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事项:(一)非日常经营类重大决策事项1、公司股权变动、经营方式改变、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以及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等事项;2、公司合并、分立、兼并、重组、注销、解散和破产等事项;3、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4、股权激励计划;5、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6、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告的审议;7、发行公司债券;8、非日常经营性合同(非货币性交易、委托经营、承包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9、关联交易;10、对外担保、向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借款以及集团内部借款;11、资产抵押与质押;12、对外捐赠或赠与资产、提供财务资助;13、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决策;14、重大政府补贴项目的申报决策;15、单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重大资产处置、应收款核销、债权或者债务重组;(二)重大对外投资项目(三)日常经营类重大决策事项1、重大项目支出;2、租入或者租出重大或核心资产;3、签订框架合同、战略协议等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或协议;(四)其他1、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的制定及重大调整;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2、公司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和修改;3、企业文化建设重要内容的制定与修改,例如愿景、使命、价值观;4、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的政策制定及变更;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方案。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7d7a684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bcf8062.png)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一个在企业中非常重要的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及时、准确地报告财务会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就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意义、内容和实施过程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意义重大。
企业的财务信息对内对外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能够影响到利益相关者的决策和判断。
而财务会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往往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风险性,可能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建立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企业高层管理者和利益相关者报告相关信息,帮助他们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和风险状况,为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企业应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界定,明确哪些事项被认为是重大的,并确定相应的报告要求和时限。
其次,企业应建立信息收集和监控机制,确保能够及时获取相关重大事项的信息,并能够识别和监控潜在的重大事项。
然后,企业应指定责任人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报告程序和流程。
最后,企业应确保报告的内容准确、全面、可靠,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报告的失实和误导。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过程需要经历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范文件,明确重大事项报告的要求、程序和流程,并进行内部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能够理解和遵守制度。
其次,企业应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和监控机制,确保能够及时获取和识别重大事项的信息。
然后,企业应指定专门的责任人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配合和协作。
最后,企业需要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对报告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总之,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xx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DOC2
![xx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DOC2](https://img.taocdn.com/s3/m/f6032d86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0e.png)
xx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 及时准确的提供财务信息,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三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附表, 财务报告分为年报、季报、月报三种, 其报表种类、格式、内容均按上交所规定填报, 在季末、半年和年度终了, 公司还需要按照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规定, 向社会公布当期财务报告, 并将财务报告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供股东查阅。
第四条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为了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做的解释。
第五条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编写要情况具体、分析深入、结论公正、措施得力。
其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编制方法的变更;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股本及其变动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表报出前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六条财务报告按照与上交所约定的时间上报。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 包括公司各直属单位、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管理职责(一)负责起草、修改并颁布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三)负责财务报表的汇总、审核, 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及时;(四)负责组织对公司财务指标进行分析与评估, 为公司的相关决策提供支持, 并为规划、绩效考核等工作的进行提供事实依据;(五)负责对财务报告进行全面分析, 并上报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财务报告的构成第九条财务报告按报送的对象不同分为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和对内报送的财务报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总支)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总支)](https://img.taocdn.com/s3/m/1bfd545d6bec0975f565e28d.png)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总支)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总支)xx高速黔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有效的控制和规避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风险,避免工作失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建立xx高速黔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本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大活动、决定、变更事项,业务经营重大事件、突发事件、重大经济案件以及临时发生的、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重要信息是指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的重要报告和报表等。
本规定未涉及的其它须报出资人批准(备案)的重大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重大事项报告分为报告事项和备案事项。
报告事项须经出资人(xx交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备案事项为告知事项。
第四条以下事项为报告事项:一、需向上级(出资人)报告的事项:1.上级党委、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下级单位请示、报告中涉及的重要事项;3.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主要是指各种上访事件;敏感热点问题的重大紧急事件或虽有少数人员参加但影响极坏的突发事件;各种突发自然灾害;有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5.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及其对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6.公司制订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其实施办法;7.公司重组、股份制改造方案,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8.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9.重组、改制、兼并和破产及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10.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方案、企业职工薪酬提取方案;11.分公司的设立、内部机构设置。
12.大额投资:(一)与主营业务关联的投资项目审批:与主营业务相关联的投资,由黔通建设公司党总支会议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精选多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精选多篇)](https://img.taocdn.com/s3/m/982a341076c66137ee0619fd.png)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精选多篇)第一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管理,确保生产经营信息及时、有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严格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第三条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报告人。
第四条报告人应在本制度规定的第一时间内向公司总经理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并保证提供的相关证明真实、准确,不存在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人重大误解之处。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车间)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报告人应将有关信息予以报告:(一)应收账款或存货较上年同比增减10%以上;(二)占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产品市场价格,与上年同比或与之前3个月相比波动超过5%;(三)占采购额10%以上的原材料或占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产品的原材料价格,与上年同比或与之前3个月相比波动超过10%;(四)单一品种、规格存货(包括原材料、包装材料) 1积压时间超过1年且账面价值超过5万元;(五)单一客户发货金额超过授信额度50%且超过额达到20万元(含)以上;(六)因产品质量事故或发货失误等经营行为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七)国家安全环保政策及产业部安全环保状况出现变化;(八)生产过程中发酵水平、提取收率等指标较正常水平出现10%波动以上;(九)出现设备非正常停产;(十)因设备检修、生产产品品种轮换等原因出现设备正常停产,应提前2周报告;(十一)产品质量不合格;(十二)产品检测工作给生产经营工作造成影响;(十三)不按照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操作规程,妨碍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有损产品品牌形象;(十四)重要或核心技术出现泄露;(十五)重要技术或工艺取得突破;(十六)项目开发过程中及产业化实施时出现任何异常问题;(十七)财务出现票据丢失、账款不符等;(十八)单项费用发生额超过预算;(十九)同一个部门一个月内连续两人提出辞职;(二十)发生仲裁、法律纠纷事项;(二十一)被国家行政或司法部门调查;(二十二)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第六条发生第五条(一)至(四)款事项应在事项发生当月月度终了10日内报告;(五)至((更多内容请访问首页:)九)与(十一)至(二十一)款事项应在事件发生后1日内报告;(二十二)款事项参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报告。
XX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报送规定
![XX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报送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c56d64f92b160b4e767fcfe2.png)
第一条 为了规范XX深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 其各二级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及时、完整、真实、 准确地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其现金流量,为集团公 司各项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数据,根据国家颁布的《会计法》和《企 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并结合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报送范围:集团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10.向企业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包括已在中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 和已提出或者已批准但尚未实施的利润分配情况) ,包括向所有者分配 的利润总额和每股股利。
11.业务分配和地区分部的分部收入与分部利润(亏损) 。
12.中期资产负债表日至中期财务报告批准日之间发生的非调整事项。
13.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的变化情 况。
(七)中期会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应当与上年度一致,如若国家主管 部门对当年度会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修改,则中期会计报表应 当按修改后的报表格式和内容编制,与此同时,上年度比较会计报表 的格式和内容也应作相应调整。
(八)中期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相对于年度来说可适当简 化,但应遵循重要性原则,不得隐瞒重要事项。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主要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现金流量表;
4.相关附表;
5.会计报表附注;
6.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六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集团公司当年布置的决算精神为准。
第七条 企业在季度的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中, 还应当提供以下比较会计 报表
(一)本中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和上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二)企业应当在年度终了编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月份、季度终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标准版)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标准版)](https://img.taocdn.com/s3/m/9b6df5cef9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c3.png)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制度一、公司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就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依据相同的基础和方法编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二、公司统一组织年度财务决算和日常财务会计报告编报工作,及政府规定的其他财务会计相关报表、报告的编报工作。
三、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按规定报送财务报告。
四、报送财务报告的同时,应有相关的财务分析,包利润完成情况分析、收入完成情况分析、费用支出情况分析等,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同时提出解决办法。
五、公司的重大对外投资、重要资产的处置、主要的经营项目进展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经营范围等发生重大调整或发生其他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在财务报告中披露,并详细说明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可能产生的影响。
六、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有编制人、财务负责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应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司财务报告负最终责任。
七、公司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会计期间、法定语言文字和币种编制财务报告。
实际会计核算的会计期间、语言文字及币种同规定不一致时,应按规一的会计期间、语言文字及币种调整编报财务报告。
八、公司正式对外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本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除正常的对外披露途径外,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不得擅自对已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对处进行解释。
九、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需经审计的,由本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总裁办公会审议。
十、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及公司招投标、融资等业务需要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或相关财务信息,违反规定要求提供的,公司有权拒绝。
财务信息披露及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财务信息披露及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a44fc8d360cba1aa811da8b.png)
财务信息披露及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信息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云南省省属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3 定义3.1财务信息披露:是指以财务会计报告为核心,向投资者、债权人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
3.2重大财务事项:是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事项。
4 基本原则4.1财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是:可靠性、重要性、及时性。
4.2 财务部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4.3财务部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和事项。
4.4财务部对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4.5重大财务事项报告遵循财务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5 应传递和披露的信息5.1公司基本情况。
包括历史沿革、注册地、公司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母公司及投资者、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所处行业、经营范围、业务性质和主要业务板块等。
5.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5.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5.4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包括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以及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5.5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5.6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5.7现金流量情况。
5.8或有事项的说明。
5.9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5.10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重大信息(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事项)内部报告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660302f10661ed9ad51f36d.png)
XX省XX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暂行)第一条为规范XX省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事项)收集与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事项)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事项)。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对可能发生或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事项)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具体承办此项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应在以下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预报本部门负责范围内或本公司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事项):⑴部门或子公司拟将该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审议时;⑵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拟进行协商谈判时;⑶部门、子公司负责人或者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道该重大事项时。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应按照下述规定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报告本部门负责范围内或本公司重大信息(事项)的进展情况;⑴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就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应当及时报告决议情况;⑵公司就已披露的重大事项与有关当事人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的,应当及时报告意向书或协议的主要内容;⑶重大事项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被否决的,应当及时报告批准或否决情况;⑷重大事项出现逾期付款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逾期付款的原因和相关付款安排;⑸重大事项涉及主要标的尚待交付或过户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交付或过户事宜。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4e7bb98fab069dc502201ee.png)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发生的重大财务会计事项,强化财务会计管理和监督的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公司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下属所有的子公司。
第三条各单位对于发生的重大财务会计事项,能在事前报告的,必须在事前取得审批意见后方可执行;不能在事前报告的,应在事项发生后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后的48小时内直接向上级单位进行书面报告。
情况紧急的,应在事项发生后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上级口头报告,并于事后补交书面报告。
第四条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责任人故意隐瞒或消极拖延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其他财务人员有权利就重大财务会计事项的情况直接报告上级单位。
第五条下列事项属于重大财务会计事项:
1、企业对外投资
2、修改章程及增减资
3、对外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等)
4、重大资产损失核销
5、对外重大捐赠
6、利润分配方案、年度预决算
7、前期重大差错更正
8、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重大财务事项不按上述规定及时上报的,或故意隐瞒不报的,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对由此而造成损失或损失扩大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他人员不得阻挠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责任人向上级单位报告,也不得在事后对报告人进行打击报复。
违反规定的,本单位将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公司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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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总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条为便于公司及时掌握各分支机构财务会计工作信息,加强对各分支机构财务会计工作管理,防范财务会计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是指可能及已经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本单位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以及因本单位业务需要而实行的与公司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相抵触的特殊事项。
具体包括:(一)财务会计人员调整及岗位变动;(二)对财务会计核算与管理产生较大影响的新开办(或拟开办)业务;(三)异常的非业务性开支;(四)客户保证金支取发生异常变化,客户资产被挪用、盗用;(五)丢失银行票据(包括空白支票、汇票等);(六)重大业务差错;(七)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八)设置帐外帐,搞帐外经营;(九)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划转资金;(十)应集中采购却化整为零;(十一)擅自处置公司资产;(十二)公司资产被盗用、挪用;(十三)擅自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或其他可能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十四)单位负责人干预财务会计业务处理,并明显违反制度规定;(十五)单位负责人对坚持原则的财务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十六)监管部门涉及财务会计的例行或专门检查;(十七)当地监管部门要求实施的政策与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不一致或可能引起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十八)诉讼事项;(十九)重大财务会计风险隐患;(二十)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第三条各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项负有及时向公司总部报告的责任;其他财务会计人员同时享有报告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重大事项发生后,报告责任人应根据具体事项的轻重缓急、可能造成的后果,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口头或书面向总部报告,具体报告要求详见附表1。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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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复杂化,财务会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逐渐成为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就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行深入探讨,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此制度。
1. 重大事项报告的背景和意义财务会计工作涉及到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关键信息,对企业及其相关方来说具有重要决策价值。
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复杂化,财务会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也日益增多,如果这些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或处理不当,可能会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甚至带来风险。
因此,建立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2. 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和要求财务会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报告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务会计核算中出现异常情况,如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变更、错误更正等;二是财务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重大争议或诉讼事项;三是与公司治理相关的事项,如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等;四是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资产重组、合并与分立等。
对于重大事项报告,企业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报告,并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同时,重大事项报告还应具备可追溯性、透明度和及时性,以便监管机构和投资者能够及时获知并作出相应决策。
3. 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的流程和责任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的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一是事项的发现和初步判断,包括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部门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控与评估;二是事项的内部沟通和报告,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将重大事项报告给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等内部相关机构;三是事项的外部披露和报告,企业应将重大事项报告给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其他相关方;四是事项的追踪和总结,企业需建立事项追踪机制,对已报告的重大事项进行跟踪和总结,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
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事项报告中,涉及到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企业管理层、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
关于建立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探索
![关于建立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探索](https://img.taocdn.com/s3/m/dedb1833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edb7795.png)
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优化国有企业经营决策机制,强化财务管控约束,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要建立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财务事项分为事前报告事项和事后备案事项,要明确各自的主要内容、上报时限和形式。
明确报告程序和相关责任。
一、建立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必要性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优化国有企业经营决策机制,强化财务管控约束,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要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国有企业是指人民政府授权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控股企业。
子企业是指国有及国有控股出资设立的全资子企业,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企业或通过其他方式对其实施有限控制的企业。
重大财务事项是指对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对企业财务发展规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公允反映以及内部财务会计制度、重要会计政策、年度财务预决算、资产核销等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财务监管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领导责任,是本企业财务监管和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企业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是本企业财务监管的主要责任人;财务机构负责人是本企业财务监管和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直接责任人[1]。
二、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的报告事项重大财务事项分为事前报告事项和事后备案事项。
事前报告主要事项主要有:1.年度财务预算以及年度预算的调整事项;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调整事项;3.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及非经营损益所产生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4.重大投融资事项(包括重大股权投资、风险业务投资以及重大借款等投融资行为);5.大额减值准备的提取和资产损失的核销事项;6.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重要会计差错的更正、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和口径变动;7.大额借款和担保事项;大额借款事项是指在报告期内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导致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所有借款项目。
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99ba070bcd126fff7050b63.png)
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篇一: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集团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以下简称“集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有效防控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率与效益,确保企业行为合法合规,实现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并对集团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因工作关系了解到集团重大事件的知情人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重大事项报告的原则:及时、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第四条重大事项是指对集团的安全、生产、环保、稳定、经营、改革、发展以及对集团形象等方面已经产生或者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第五条重大事项具体内容:集团以及集团各子(分)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出现)以下情形时,报告义务人应将有关信息向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报告:(一)各子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所作出的决议;(二)集团各子(分)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向他方提供财务资助、融资或融资担保、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签订技术及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研究开发项目的转移等交易标的事项;(三)出现下列使集团面临重大风险的情形之一: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3.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4.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5.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法院依法撤销;6.本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7.本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8.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本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9.主要资产被查圭寸、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10.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11.本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关权力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1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权力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13.其他可能给本公司带来重大风险的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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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制度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为加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有必要制定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
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合法经营,主动接受财税部门对本企业的监督。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依法合理筹集、使用资金,努力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效益,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企业目标。
第四条公司财务核算体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定生效,并由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组织实施。
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均有效。
第二章筹资管理第六条公司的筹资来源包括两部分:投资者投入公司形成的资本金、公司的负债资金。
第七条公司的投资各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足额缴付资本金。
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在经营期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资本金,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公司吸收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其中吸收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资产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九条负债分为流动负债、预计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应以实际发生额入帐,预计负债应按估计的金额入帐。
公司以负债的形式筹资可根据批准的现金流量预算,报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实施细则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78f58b0bf8c75fbfc67db2ca.png)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项目重大财务事项的管理,做好财务预警工作,规避企业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铁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股司财[2002]63号)的精神,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重大财务事项如属于《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应披露事项,应分别报送相关部门。
第三条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
第二章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组织管理第四条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分为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两种。
事前报告须在事项发生前报告,事后报告须在事项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且均应报送书面详细资料。
第五条工程项目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对上报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报、漏报或谎报。
第六条财务会计部为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责任部门,负责并归口管理和收集整理本单位重大财务事项报告信息,并力争对重大财务事项全部做到事前报告,以控制和合理规避项目财务风险。
第三章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内容第七条定期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一)季度(年度)财务报告;(二)季度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三)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财务预算调整报告。
第八条临时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一)发生收购或处置资产、负债,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事项;(二)发生现金、票据、财务印鉴等被盗或遗失的;(三)项目拟配合业主融资的;(四)现金盘点差异超过500元的;(五)业主拟动用银行保函进行索赔的;(六)非未达账项原因造成的银行存款与账面余额差异的;(七)单笔借支10万元以上或个人备用金余额5万元以上,且挂帐时间超两个月的;(八)单件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涉税纠纷、经济纠纷;(九)当地税务机关要求按建安产值缴纳个人所得税,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事项。
(十)未计量预付劳务费的情况及劳务费超付情况;(十一)调整公司已审批的资金计划的情况;(十二)外部审计、财务检查、税务检查等迎审迎检情况;(十三)工程项目亏损在50万元以上;(十四)维稳事件及项目突发事件;(十五)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及财会部认为应向公司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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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
重大财务会计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部”)所发生的重大经营和财务会计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项),强化财务会计管理和监督的力度,规范全资、控股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下属公司”)。
第三条下属公司对于发生的重大事项,应在事项发生后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后的24小时内直接向公司本部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和财务管理部进行书面报告。
情况紧急的,应在事项发生后或应当知道事项发生后的8小时内进行口头报告,并于事后补交书面报告。
第四条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下属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设外派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单位,外派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为责任人,其他单位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为责任人。
责任人故意隐瞒或消极拖延重大事项报告的,其他财务人员有权利就重大事项的情况直接报告上级财务部门。
第五条重大事项报告范围:
(一)下属公司因国家或当地政治、经济和自然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合作和经营履行有较大影响的:
1、当地政府在企业所在经济区域发展规划有重大调整;
2、当地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和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
3、当地同行业、相关产业(企业)发生重大变化;
4、当地金融机构关闭、停业整顿,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营业;
5、企业重要客户经济状况恶化;
6、国家汇率、利率、货币政策等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较大的。
(二)下属公司融资规划制定、修正和实施进展情况:
1、下属公司融资计划的制定及重大调整;
2、融资项目达成意向,获得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
3、通过各种融资方式获得融资贷款,实现提款;
4、融资出现逾期无法偿还的现象;
5、当地金融机构对所属公司信贷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面临资金短缺的风险;
6、收到政府部门对所属公司专项扶持资金和专项补贴款。
(三)下属公司投资规划制定、修正和实施进展情况:
1、下属公司投资规划的编制及重大调整;
2、投资项目获得批准和实施;
3、投资项目执行未正常进行,出现风险预警;
4、投资项目出现损失。
(四)建设项目规划、实施进展情况:
1、投资规划、设计、施工项目招标评标情况;
2、涉及标的100万元以上的规划设计施工合同签订;
3、工程建设因涉及规划审批、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事项,由执法部门下令停工;
4、重大工程建设中因拆迁补偿、材料供应、供水供电、拖欠民工工资等造成阻工、停工24小时以上;
5、工程建设中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
6、建设项目重大变更超过原签订合同标的20%以上,或变更增加额超过30万元的。
(五)下属公司经营管理中经营政策调整或形势变化,可能产生经营风险的:
1、下属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2、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主要产品售价和服务价格调整,主要采购成本价格和方式变化,薪酬体系调整等;
3、发生重大灾害、安全事故等事件,将对所属公司造成损失的;
4、下属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提供财务援助;
5、因债务和违约造成赔偿超过10万元;
6、因诉讼造成企业银行账户冻结、资产被查封、扣押的;
7、发生重大的关联方交易;
8、对外非经营性支出借出款项超过50万元以上。
(六)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有关问题:
1、下属公司基本账户的变更;
2、大额资金的管存方式变化,包括转为定期存款和购买理财产品;
3、购买或出售资产,金额达100万元以上,租入或租出资产,租金达100万元以上;
4、债权发生债务重组;
5、发生隐匿或故意销毁应当依法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行为;
6、实行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的单位,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软件和相应的参数设置等出现重大故障,致使会计基础数据安全性、真实性、完整性受到重大影响,会计核算不能正常进行的;
7、财务会计人员涉嫌经济犯罪;
8、下属公司负责人擅自决定办理违反《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本部规定的其它财务会计事项;
9、下属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财产损失,或对资金支付能力有重大影响,以及涉及经济违法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重大事项的报告应客观描述事件的经过和所在单位的处置过程,对事件产生的原因简单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重大事项报告是公司本部外派财务负责人财务监管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在重大事项发生后,不按上述规定及时上报告的,或故意隐瞒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对由此而造成损失或损失扩大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其他人员不得阻挠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人向公司本部报告,也不得在事后对报告人进行打击报复。
违反规定的,将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公司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司本部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并授权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