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
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卫生管理制度一、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二、公共场所必须设有专用公共用具洗消间和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志。
公用杯具、毛巾布草、浴盆、脸盆、脚盆、拖鞋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过三消毒的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三、设有毛巾布草供应的公共场所必须设专用干净布草间(柜)和专用脏布草回收间,干净布草间内应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应分类存放。
关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范本(3篇)
关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卫生培训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卫生培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试用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工作。
二、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卫生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
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组织机构,定期(每年)组织从业人员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检测机构进行体检。
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的档案。
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五、对健康体检中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疾病的患者应及时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关于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范本(2)公共场所的卫生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任务,而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则是确保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良好的关键。
以下是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的一些探讨和建议。
一、制定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
制度应涵盖清洁、消毒、通风、垃圾处理等方面,并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2.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要求公共场所进行规范的清洁和卫生处理,确保每个细节都有相应的操作和检查。
3.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意识,增强他们对卫生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
二、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检查1.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机制,加大对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机构要组织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2.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行为的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 引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健康,并提供一个清洁、卫生的环境给顾客和用户。
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流程,确保公共场所的健康和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餐饮、酒店、购物中心、娱乐场所、医疗机构等。
每个公共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并按照本制度执行。
3. 卫生管理责任3.1 公共场所管理者责任1.确保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理解并遵守本制度;2.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和设备,如洗手间、消毒液等;3.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并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4.提供相关的卫生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正确掌握卫生操作规范。
3.2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责任1.遵守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2.定期接受卫生培训和教育,了解并掌握正确的卫生操作规范;3.保持个人卫生,包括良好的个人清洁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服等;4.定期接受健康检查,确保自身健康状况符合从业要求。
4. 卫生管理流程4.1 公共场所卫生清洁1.定期清洁公共场所内的地面、墙壁、家具等物品,并保持卫生;2.使用适用的清洁剂和消毒产品,确保清洁和杀菌效果;3.定期更换和清洗清洁工具,如拖把、扫帚等;4.清洁时应注意通风,避免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清洁剂。
4.2 餐饮场所卫生管理1.餐饮场所从业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操作;2.每日对食品材料进行检查,并确保合格;3.食品加工、制作和存储区域应保持清洁,并定期进行消毒;4.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了解食品安全知识。
4.3 医疗机构卫生管理1.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2.严格执行消毒规范,包括对仪器设备、病房、手术室等场所的消毒;3.医疗机构应定期清洁通风,并对卫生区域进行检查和消毒;4.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卫生培训和教育。
5. 卫生管理记录和检查5.1 卫生管理记录1.每个公共场所应建立卫生管理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卫生清洁记录、检查记录等;2.记录应详细记录每次卫生清洁的日期、时间和人员,以及清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纠正措施。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二、岗位管理1.招聘(1)公共场所招聘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部门规定的健康体检标准。
(2)招聘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基本卫生知识,包括食品卫生、个人卫生等方面。
2.岗前培训(1)在正式上岗前,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岗位的培训,确保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卫生知识和操作规程。
(2)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知识、个人卫生要求、疫病防控等方面。
3.岗位责任(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在工作期间保持个人卫生,包括整洁的着装、干净的工作环境等。
(2)从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程序进行食品加工、处理和储存等,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3)从业人员要定期接受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4)从业人员要积极参与疫病防控工作,如接种疫苗、做好个人保护等。
三、卫生管理1.食品安全管理(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知晓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2)食品加工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3)食品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和监督食品的保存、储存、加工等环节,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4)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安全。
2.环境卫生管理(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要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墙面、设备等。
(2)公共场所要定期进行环境清洁和消毒,确保环境的卫生安全。
(3)公共场所要保持通风良好,保持空气的新鲜度。
3.客户健康管理(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要接受岗前培训,了解并掌握疾病传播途径、健康知识等。
(2)从业人员要积极宣传健康知识,引导客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从业人员要定期接受健康体检,确保自身健康,减少疾病传播风险。
四、检查与处罚1.定期检查2.处罚(1)对于违反相关卫生管理制度的从业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对于严重违反相关卫生管理制度的场所,将依法予以关停,责令整改。
总结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公众健康、提升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管理制度(通用5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当下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下面是漂亮的小编帮助大家整编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管理制度(通用5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篇一1、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公示。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3、建立卫生制度和本单位卫生管理档案,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制度张贴上墙。
4、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在醒目位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
5、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及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在醒目位公示检测结果。
6、店堂内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或宣传标语,有专(兼)职吸烟劝阻人员,场所内无吸烟痕迹。
7、性病、伤寒、痢疾、肝炎、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精神病患者和酗酒者严禁入场游泳,有明显标志。
8、应有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设施,配备专兼职的水质净化、消毒员,泳池水游离余氯应保持在0.3-0.5mg/l,备有余氯检测设施,有检测记录。
9、淋浴、强制式脚浸池、通风换气等卫生设施能正常使用,游离余氯保持在5-10 mg/l,4小时更换一次。
10、禁止出租游泳衣、裤。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篇二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
管理。
第四条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理发店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的员工健康保障措施
对员工进行健康档案管理,记录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诊疗情况。
03
员工个人卫生规范
员工需保持良好的个 人卫生,勤洗澡、勤 换衣,保持身体清洁 。
员工应避免与顾客共 用个人物品,如毛巾 、梳子等。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穿 戴整洁的工作服、手 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
员工健康培训计划
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定期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确保消毒效果。
垃圾处理与排放规定
分类存放垃圾,及时清理,避免 异味和污染。
废水应经过滤、沉淀、消毒等处 理后方可排放。
废弃的理发用具、一次性用品等 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
04 卫生安全应急措施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建立健康档案
为每位员工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健康状况和疫苗接种情况 ,确保员工健康符合工作要求。
THANKS
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考核,确保 员工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理发店的卫生 管理、传染病防控、个人卫生规范等 。
02 顾客健康保障措施
顾客健康检查规定
01
顾客进入理发店前,应进行体温 检测和健康状况询问,如有发热 、咳嗽等症状,应劝阻其进入。
02
对于无法提供健康状况信息的顾 客,理发店应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以保障其他顾客的卫生安全。
调查分析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 出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 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 生。
卫生安全培训与演练计划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卫生安全知识 、应急处理技能等。
培训方式
采用集中培训、在线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 确保员工能够全面掌握卫生安全知识和技能。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预防疾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学校食堂等行业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预防疾病传播,保障消费者健康。
第二章健康体检范围和内容第四条健康体检范围:1.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2. 医疗卫生人员;3.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5. 其他可能接触消费者健康的相关从业人员。
第五条健康体检内容:1. 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脉搏等;2.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等;3. 传染病筛查: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淋病等;4. 其他相关检查:如胸部X光、心电图、B超等。
第三章健康体检时间和要求第六条健康体检时间:1.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2. 医疗卫生人员:根据《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执行;3.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5. 其他相关从业人员: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性质,由所在单位规定体检时间。
第七条健康体检要求:1. 体检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2. 体检前三天内,避免剧烈运动,保证充足睡眠;3. 体检当天,空腹进行实验室检查;4. 体检过程中,如实告知医生个人健康状况;5. 体检结束后,及时领取体检报告。
第四章健康体检结果处理第八条体检单位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从业人员,并对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从业人员,应要求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查,并根据复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条对患有传染病或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的从业人员,应依法暂停其从事相关工作,并对其进行隔离治疗。
第五章健康教育培训第十一条体检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培训,提高其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办法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办法1. 背景介绍为了保障广大公众在公共场所的健康与安全,规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管理要求,本文档制定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人员、公共场所保洁员、商场销售人员等。
3.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3.1 个人卫生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定期洗手、勤换衣服,避免交叉感染;•勤剪指甲、保持发型整洁、不佩戴过多饰品,避免污染食品或威胁安全;•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喷嚏和手部传染。
3.2 工作场所卫生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在工作场所卫生方面,需要做到:•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将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干净;•确保用品摆放有序,不混乱,养成“用后放回”等好习惯;•定期打扫空气,保持空气流通。
3.3 服装卫生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服装卫生要求:•工作服必须清洗、消毒干净,不得穿着脏、破的工作服上岗;•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不得长期穿着同一套工作服;•工作服颜色应明亮,样式整洁。
4. 管理要求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卫生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问询登记制度,详细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每日进行测量体温,若体温超过37.3℃,需要立即请假,及时就医;•严格执行“三查三清三防控”工作流程,即查、清、防守。
5. 总结本文档道出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办法,它的实施不仅能保障广大群众卫生与健康,也能预防疾病传播,降低安全风险。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可以依据本文档要求,制定更加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和权利。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篇1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
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篇21、本院公共场所范围包括院内地下室、食堂、门诊部、住院部等。
2、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3、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
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2023年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2023年公共卫生管理制度2023年公共卫生管理制度1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二、新参加公共场所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六、建立健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单位对其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2023年公共卫生管理制度2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3、对卫生设施添加、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2023年公共卫生管理制度3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并做到亮证经营。
二、建立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三、发现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时,按规定及时调离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四、设有池浴的,应配有水质循环消毒处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池浴每晚要彻底清洗和消毒;盆浴间应设淋浴喷头,顾客用毕的浴盆应清洗消毒;做好清洗和消毒的`工作记录。
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公用品消毒间,配备齐全的消毒和保洁设施,有专人负责消毒工作。
六、公用茶具应做到一客一消毒,并保洁存放,拖鞋和修脚工具每客用后应消毒。
七、桑拿浴室供顾客使用的衣裤应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或提供一次性使用材料制作的衣裤。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防止疾病传播,确保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 招聘从业人员时,应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皮肤病等影响工作的人员不得招聘。
2. 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健康证明由医疗机构出具,有效期为一年。
3. 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理发,不得涂抹指甲油、口红等化妆品。
4. 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佩戴整齐的工作服、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并根据工作性质穿着相应的防护服装。
5. 从业人员如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领导,并暂停工作,及时就医。
症状消失后,凭医疗机构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6. 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自身健康意识和卫生素养。
第三条卫生设施与管理1. 企业应设置足够的洗手设施,保证从业人员在工作前后能够方便地洗手。
2. 企业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特别是对厨房、餐厅、卫生间等关键部位。
3. 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卫生工具,如扫把、拖把、清洁剂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换。
4. 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产品应存放在干燥、清洁、通风的场所,防止霉变、污染。
5. 企业应建立垃圾处理制度,分类收集垃圾,定期清理,防止异味、污染。
6. 企业应建立健全卫生检查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和工作场所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1. 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储存、加工、销售食品,确保食品安全。
2. 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把关原料质量,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有害的食品原料。
3. 企业应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测,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的食品。
4. 企业应加强食品包装、运输、储存的管理,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变质。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从业人员是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直接从事饮用水供、管水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等直接接触人群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属地负责、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健康检查单位管理第五条健康检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二)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三)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有能力承担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工作。
第六条健康检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单位资质证书》。
第七条健康检查单位应当每年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情况。
第八条健康检查单位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保存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结果和相关资料。
第三章内容和程序第九条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一)一般体格检查;(二)传染病病原体检测;(三)职业健康检查;(四)其他必要的检查。
第十条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程序:(一)从业人员所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健康检查单位预约;(二)健康检查单位应当根据预约情况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三)从业人员完成健康检查后,健康检查单位应当出具健康检查报告;(四)从业人员所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根据健康检查报告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健康检查单位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从业人员人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制度内容1. 健康检查与证明(1)从业人员须参加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2)健康检查项目包括:血液、尿液、粪便常规检查、胸部X光、肝功能、心电图等。
(3)健康证明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须重新进行健康检查。
2. 个人卫生(1)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澡、剪指甲,定期理发。
(2)上岗前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头发不得外露。
(3)工作期间不得佩戴首饰、手表等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
3. 操作规范(1)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操作前须洗净、消毒。
(2)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应佩戴食品级一次性手套。
(3)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就餐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4. 传染病防控(1)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喉炎症等病症的,不得上岗操作。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病的从业人员,应立即停职,隔离治疗,直至治愈。
(3)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如发现传染病症状,应立即报告并接受隔离治疗。
5. 培训与考核(1)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卫生意识。
(2)从业人员应参加培训,掌握相关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
(3)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监督检查1. 单位应设立卫生监督员,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2. 卫生监督员应定期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个人卫生、操作规范等情况。
3. 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对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例(4篇)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维护公众的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餐厅、酒店、公园等。
第三条公共场所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卫生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并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和设备。
第四条公共场所的责任单位应当承担主体责任,落实卫生管理措施,确保场所的卫生安全。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落实卫生管理措施,加强员工的卫生培训,提高卫生意识和工作技能。
第六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卫生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公众及从业人员有权举报公共场所的卫生问题,相关部门应当查实并依法处理。
第二章卫生管理责任主体第八条公共场所的责任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单位:1. 经营者:负责场所的日常运营管理,落实卫生管理措施。
2. 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场所内的卫生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协助经营者开展卫生管理工作。
3. 监管部门:负责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查,监督和指导经营者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共场所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章卫生管理措施第十条公共场所的责任主体应当采取以下卫生管理措施:1. 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卫生清洁、消毒、防虫等。
2. 建立健全手卫生制度,提供充足的卫生用品。
3. 加强废弃物的管理,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定期清理和处理垃圾。
4. 加强饮食安全管理,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5. 加强场所内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的良好品质。
6. 维护场所内的卫生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应当配备专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卫生意识和工作能力。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应当张贴卫生宣传标语,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四条监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2024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新版】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1、根据《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固定责任人员专人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按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做到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从业人员健康证(卡)由人事部保管,按部门分类保存、备查。
3、坚持“晨检”制度,每日对上岗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进行检查、询问,及时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上岗从业人员,做到及时消除可能污染食品的安全隐患,有晨检记录。
4、严格厨师、服务员招聘上岗程序:面试、体检、持体检合格证明后再试工、上岗。
杜绝试工后体检及边试工边体检等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即上岗的违法行为。
5、制定在岗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计划,结合本司实际及各食品加工、制售区域特点,有计划的对在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的培训,有培训记录。
6、定期对在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卫生五四制、个人卫生要求、除四害措施、生熟分开内容、食品感官检验知识、食品采购运输保管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食品营养与合理膳食、食品污染的预防、食物中毒的预防原则与措施等内容,有考核记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2一、操作加工间布局要合理,所用工具、容器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二、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并设置密闭垃圾容器,垃圾、杂物随时清理。
三、排烟、排气设施齐全有效,通风良好。
保持下水道畅通,地沟内无积水、无污物。
四、健全防尘、防蝇、防鼠、防腐设施。
五、盛放生、熟、荤、素食品的用具要区分开,并做到不落地,洗净消毒,摆放整齐。
所有食品用具或容器要定期清洗消毒,经常保持清洁。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卫生,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减少事故和疾病的发生,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体员工、临时工以及外来人员。
二、健康管理1. 全体员工在入职前须接受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并根据体检结果适配合理岗位。
2. 所有员工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企业承担。
3. 员工应主动告知公司相关疾病和患病情况,并及时更新健康状况。
三、个人卫生管理1. 从业人员需保持整洁干净的个人仪表,不得穿戴潮湿、污染的工作服。
2. 从业人员应定期修剪指甲,保持手指清洁,并妥善保护双手的皮肤。
3. 每位从业人员上岗前均需清洗双手、使用洗手液或消毒液进行消毒。
4. 员工应遵守咳嗽和打喷嚏的礼仪,使用口罩等防护物品。
四、工作场所卫生管理1. 工作场所需保持整洁有序,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工作。
2. 室内空气质量监控,并定期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
3. 固定垃圾桶并定期清理,避免垃圾滋生细菌。
4. 从业人员使用的工作用具,如电脑、电话等,需定期清洁和消毒。
五、食品安全管理1. 企业提供食堂时,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堂卫生须符合国家标准。
2. 从业人员不得携带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进入企业。
3. 员工在用餐时应注意饮食卫生,不得将食物带入生产、储存环境。
六、安全防护管理1. 从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和劳动防护用品。
2. 从业人员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确保使用符合要求,做到标识明确,存放有序。
4. 每位从业人员需定期参加防火、防泄漏等相关预防措施的培训。
七、应急管理1. 制定应急预案,全体员工必须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和求助电话,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应对。
2. 配备应急设备,包括灭火器、应急药品等,定期维护和检查。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予以辞退。
餐厅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餐厅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必要性餐厅是一个需要长时间站立、持续高强度工作的环境,人员身体健康直接关系到餐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因此,建立健康管理制度对于保障餐厅人员的身体健康非常重要。
2. 健康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2.1 餐厅人员定期体检餐厅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对所有员工进行定期体检。
体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血压、血糖、血脂、心电图等。
对于检查结果异常的员工,应及时给予指导和治疗。
2.2 餐厅人员健康教育餐厅应当定期组织健康教育活动,向员工传授健康知识,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
教育内容包括饮食、运动、睡眠等方面的健康知识。
2.3 餐厅人员休息管理餐厅应当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保证员工有足够的休息。
员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并且应当有至少30分钟的餐和休息时间。
2.4 餐厅人员劳动保护餐厅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如防滑鞋、口罩、手套等。
员工在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具,避免受伤或患病。
2.5 餐厅人员心理健康管理餐厅应当建立心理健康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员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或困难时,可以及时寻求帮助,避免因心理健康问题而影响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 健康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餐厅应当建立健康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定期对健康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健康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4. 健康管理制度的效果评估餐厅应当定期对健康管理制度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员工的健康状况、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健康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
5. 健康管理制度的意义和价值通过建立健康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餐厅人员的健康水平,减少员工的疾病和伤害风险,保障餐厅的运营正常和服务质量。
同时,健康管理制度也有助于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团队意识,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总之,健康管理制度是餐厅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须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测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上述疾病卫生管理标准按《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等)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可疑传染病患者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颁发的有关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均由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给,“两证”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应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应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10、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率应达98%以上,培训率应达95%以上,患病调离率应达100%,但上岗工作者持两证率应达100%.睢宁县睢城镇丝艺发型工作室班前教育记录日期:。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29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29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精选29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篇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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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须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测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上述疾病卫生管理标准按《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
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实习生等)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可疑传染病患者随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上岗工作。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卫生部颁发的有关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均由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给,“两证”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应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
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应有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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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10、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率应达98%以上,培训率应达95%以上,患病
调离率应达100%,但上岗工作者持两证率应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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