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博物馆夜间巡逻员工作规定
夜间巡查值班制度模版(二篇)
夜间巡查值班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夜间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单位的安全和稳定,确保公共秩序的维护,制定本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第二条夜间巡查工作是指在每天夜晚由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单位进行巡查,检查单位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单位的安全运行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工作。
第三条夜间巡查工作是由值班人员轮班进行,并由指定的领导进行管理。
第二章巡查范围和内容第四条夜间巡查的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楼宇、大门、大厅、道路、停车场等区域的安全巡视。
2. 检查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
3. 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存储情况。
4. 检查单位周边环境,包括附近街道的安全情况。
5. 开展特殊活动期间的保安服务工作。
第五条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对楼宇、大门、大厅、道路、停车场等区域进行巡视,确保无异常情况发生。
2. 检查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如灯光、电梯、门禁等,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3. 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存储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4. 对单位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和纠纷。
5. 开展特殊活动期间的保安服务工作,维护活动秩序。
第三章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益第六条夜间巡查工作的值班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值班管理人员的安排。
2. 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
3. 维持公共秩序,遇到突发事件和纠纷,应主动协助解决。
4. 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特定区域的治安防范工作。
5. 督促维修部门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七条值班人员享有以下权益:1. 按时按量领取工资和福利待遇。
2. 享受劳动保护、劳动休假、职业病防治等权益。
3.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培训和职称评审。
第四章巡查时间和班次第八条夜间巡查的时间主要为每天晚上22:00至次日凌晨6:00。
第九条夜间巡查采取轮班制度,每个班次为8小时,分为甲、乙、丙三个班次。
第十条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夜间值班巡检制度
夜间值班巡检制度夜间值班巡检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或机构在夜间安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
夜间值班巡检工作是一项紧要的防备措施,可以防止各种不可预见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份夜间值班巡检制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忙。
一、值班制度1.夜间值班人员依据需要进行轮班值班,负责对场馆、街道、楼宇、设备等进行巡查、监控和报告。
2.夜间值班时间一般为22:00-6:00,实在时间可依据需要调整。
3.值班人员需在值班开始前30分钟到岗,对本身的装备、值班地点及周边环境等进行检查。
4.如值班人员需要离开岗位,要适时将工作进行交接,并向下一位值班人员说明工作情况,并留下相应记录。
二、巡查内容1.巡查路线巡查范围要依据企业或机构需求来决议,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场馆、楼宇、设备、车库、花坛、道路等;对于岗位相对独立而简单显现事故的场所和区域要加强巡查。
2.巡查周期每次巡查应保证全面、细致,每隔一小时左右检查一次,要确保每一个检查点都被巡查到,并进行记录。
3.巡查要点①检查门窗是否关闭、锁紧,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异常情况。
②检查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及电线是否正常。
③检查是否有可疑人员趁夜间进入或离开该区域,是否有可疑物品存留。
④检查灭火器、消防喷头、报警设备、疏散通道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⑤其他可能的安全隐患点等。
4.巡查记录巡查记录应按规定进行书写,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内容、地点、表现、处理情况等核心要素,确保巡查工作的全面。
三、应急处理1.夜间值班人员在发觉火灾、盗窃、闯入等紧急情况时,立刻报警并保护现场,等待专门人员的到来处理。
2.如发觉一般性的安全隐患、设备故障等可自行处理,但要记录下事件,适时汇报。
3.夜间值班人员必需熟知应急处理程序,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快速、稳定地处理问题。
四、防护措施及装备1.夜间值班人员必需穿上符合规定的工作服,同时配戴好安全帽、手套等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2.夜间值班人员需具备防卫技巧和自救技能,能够对自身及帮助其他人员做出相应适时决策。
夜间巡岗工作制度
夜间巡岗工作制度是保障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于预防治安案件、火灾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夜间巡岗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夜间治安稳定,制定本制度。
一、夜间巡岗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夜间巡岗工作应以预防各类治安案件、火灾事故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夜间安全。
2. 突出重点,全面覆盖。
夜间巡岗工作要突出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全面覆盖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确保夜间无死角。
3. 强化责任,落实措施。
夜间巡岗工作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夜间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4. 快速反应,处置有力。
夜间巡岗工作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突发治安案件、火灾事故要及时处置,确保夜间治安稳定。
二、夜间巡岗工作内容1. 治安巡逻:对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进行定时、定点巡逻,注意发现可疑人员、物品和治安隐患,及时上报并处理。
2. 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火源、电源管理是否到位,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 安全设施检查:检查门禁、监控、报警等安全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确保夜间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4. 安全宣传教育:向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及群众宣传夜间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5. 突发事件处置:遇有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三、夜间巡岗工作制度1. 夜间巡岗时间:根据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夜间巡岗时间表,确保夜间不断岗。
2. 夜间巡岗人员:选拔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过硬的人员担任夜间巡岗工作,并进行培训,提高巡岗人员业务素质。
3. 夜间巡岗路线:根据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夜间巡岗路线,确保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得到有效覆盖。
4. 夜间巡岗记录:巡岗人员应认真记录夜间巡岗情况,包括巡岗时间、地点、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做到有据可查。
5. 夜间巡岗交接:巡岗人员应按时交接班,交接内容包括巡岗期间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及注意事项等。
巡防夜班工作制度
巡防夜班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社会治安稳定,提高夜班巡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夜班巡防工作是指在夜间对城市重点区域、路段进行巡逻、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
夜班巡防队员应当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强烈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二、组织架构1. 设立夜班巡防大队,负责组织和指导夜班巡防工作。
夜班巡防大队长由具备丰富工作经验的警官担任,负责夜班巡防工作的全面协调和指挥。
2. 夜班巡防大队下设立若干个夜班巡防中队,每个中队负责一定的巡逻区域。
夜班巡防中队长负责本中队的日常工作,并向夜班巡防大队长汇报。
3. 夜班巡防队员从公安、武警等部门选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夜班巡防队员应具备较强的法律知识、实战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工作内容1. 夜班巡防队员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置。
2. 夜班巡防队员应当加强对重点区域、路段的治安防范,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3. 夜班巡防队员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当迅速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
4. 夜班巡防队员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夜间交通管理、消防安全等工作。
5. 夜班巡防队员应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
四、工作制度1. 夜班巡防队员应按照规定穿戴整齐,携带必要的装备和武器。
2. 夜班巡防队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确保按时到岗到位。
3. 夜班巡防队员应严格执行巡逻计划,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时间。
4. 夜班巡防队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上级指令。
5. 夜班巡防队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饮酒、赌博、嫖娼等。
6. 夜班巡防队员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7. 夜班巡防队员应认真填写巡逻记录,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8. 夜班巡防队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五、考核与奖惩1. 夜班巡防队员的工作表现应纳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2.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夜班巡防队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024年保安夜间巡逻管理办法
2024年保安夜间巡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夜间巡逻管理, 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 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巡逻范围和时段第二条巡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商业区、学校、医院、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和重点保障区域。
第三条巡逻时段为每天23:00至次日5:00, 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第三章巡逻组织第四条巡逻工作由专门组织负责, 建立巡逻队伍, 明确队员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五条巡逻队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和巡逻技能, 每年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
第六条巡逻队员应佩戴统一的巡逻服装和标志, 具备有效的通讯设备, 方便随时与指挥中心联系。
第七条巡逻队伍按照属地原则分区设立, 由指挥中心统一调配和协调工作。
第四章巡逻任务第八条巡逻任务明确,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保障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二)维持商业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秩序;(三)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四)及时发现和报告灾害事故, 采取应急措施;(五)开展宣传教育, 提高社会安全意识。
第五章巡逻工作流程第九条巡逻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接到指令后, 巡逻队员按照规定的路线开始巡逻;(二)巡逻过程中, 注意观察周围环境,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三)与居民和商家进行有效沟通, 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 妥善解决;(四)发现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并立即报告指挥中心;(五)巡逻结束后, 向指挥中心汇报巡逻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第六章巡逻装备和器材第十条巡逻队员应配备相应的巡逻装备和器材,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巡逻服装: 符合安全标准, 舒适耐穿, 便于辨识;(二)防护装备: 手套、腰带、头盔等, 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三)通讯设备: 便携式对讲机或手机, 确保与指挥中心和其他队员的联络;(四)防暴器械: 防身器材、防刺装备等, 确保巡逻队员的安全;(五)灯具:手电筒、车载灯具等, 便于夜间巡逻使用。
治安巡逻队队员执勤制度
治安巡逻队队员执勤制度一、工作内容与职责二、工作时间与休息安排1.工作时间为24小时不间断轮班制,分为白班、夜班和中班。
白班为早上8点到下午6点,夜班为晚上8点到隔天早上6点,中班为下午6点到晚上8点。
2.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通常会有1小时的休息时间。
三、执勤地点与路线1.根据治安情况和工作需要,巡逻队队员将被指派到不同的执勤地点。
常见的执勤地点包括公共场所、商业区、居民小区等。
2.巡逻队队员需要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进行巡逻,巡逻路线会定期进行调整。
四、执勤装备与器材1.巡逻队队员需要佩戴制式的巡逻服装,服装应整齐干净。
各队员需要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选择服装和防护装备。
2.巡逻队队员需要携带必要的工作器材,如手电筒、对讲机、胡椒喷雾等,确保完成巡逻任务的需要。
五、工作纪律与道德规范1.巡逻队队员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队内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纪。
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被严肃处理。
2.巡逻队队员需要严守工作纪律,提高自身素质,不得玩忽职守、疲劳驾驶或滥用职权。
3.巡逻队队员需要以身作则,维护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从事不良行为,如赌博、酗酒等。
六、突发事件处理1.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巡逻队队员需要第一时间报告上级,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件。
2.遇到暴力事件或其他危险情况时,巡逻队队员需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七、宣传与教育工作1.巡逻队队员需要积极参与社会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巡逻队队员需要在执勤过程中与市民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解答疑问,提供必要的帮助。
八、常规记录与上报1.巡逻队队员需要记录每次巡逻的详细情况,包括执勤地点、巡逻路线、巡逻时间等。
2.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发生时,巡逻队队员需要及时向上级进行报告,确保上级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九、队员职责和责任1.巡逻队队员需要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协助上级完成任务。
2.巡逻队队员需要与团队成员保持良好的协作,共同努力,提高执勤效率和工作质量。
场馆巡逻管理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场馆安全,维护场馆秩序,保障场馆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场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场馆内的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观众席、休息区、运动员区、办公区、设备区等。
第三条场馆巡逻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第一,责任到人;3. 公正公平,文明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场馆设立巡逻管理部门,负责场馆巡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巡逻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场馆巡逻管理制度;2. 负责巡逻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奖惩;3. 组织巡逻人员的日常巡逻工作;4. 负责处理巡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5. 定期向场馆管理层汇报巡逻工作情况。
第三章巡逻人员第六条巡逻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2. 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体能;3. 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4. 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巡逻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奖惩由巡逻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巡逻人员应穿着统一的制服,佩戴明显的身份标识。
第四章巡逻内容与要求第九条巡逻内容:1. 场馆内各区域的治安秩序;2. 场馆内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应急设备等;3. 场馆内的设施设备安全;4. 场馆内的突发事件处理;5. 观众、运动员、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
第十条巡逻要求:1. 巡逻人员应熟悉场馆的布局和设施,了解场馆的安全隐患;2. 巡逻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不得擅自改变;3. 巡逻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4. 巡逻人员应文明礼貌,不得随意干涉他人正常活动;5. 巡逻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巡逻工作安全、高效。
第五章巡逻记录与报告第十一条巡逻人员应详细记录巡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经过、处理结果等。
第十二条巡逻记录应保存完好,以便查阅。
第十三条巡逻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巡逻记录进行审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公园夜班巡查制度内容范本
公园夜班巡查制度内容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公园夜间安全,维护公园秩序,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巡查范围与时间1. 巡查范围:公园全区域。
2. 巡查时间:晚上18:00至次日凌晨6:00。
三、巡查内容1. 安全设施检查:检查公园内的照明设备、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2. 治安防范:巡查公园内的治安情况,防止盗窃、抢劫、斗殴等治安案件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并处理。
3. 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公园内的游乐设施、健身设备、公共卫生间等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 火灾隐患:巡查公园内的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火灾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5. 环境秩序:巡查公园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摊点经营等情况,确保公园环境整洁有序。
6. 游客服务:及时解答游客咨询,协助游客处理突发事件,提供优质服务。
四、巡查要求1. 巡查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2. 巡查过程中,应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 巡查人员应携带必要的巡查工具,如手电筒、对讲机、手机等,确保通讯畅通。
4. 巡查人员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明显的身份标识,文明执法,礼貌待人。
5. 巡查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巡查考核1. 公园管理部门应对巡查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巡查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定期对巡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
3. 对巡查不到位、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公园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巡查时间和内容。
公园夜班巡查制度是为了确保夜间公园的安全和秩序,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的游览环境。
博物馆夜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博物馆夜间安全,防止盗窃、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博物馆文物、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夜间值班制度1. 夜间值班人员由保卫部负责安排,值班人员应熟悉本制度,明确职责。
2. 夜间值班时间为18:00至次日8:00,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 值班人员需按时签到、签退,不得迟到、早退。
4. 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博物馆内各区域的门窗、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夜间巡查制度1. 值班人员应定期进行夜间巡查,重点检查以下区域:(1)博物馆内各展厅、库房、办公室等场所的门窗是否关闭严密,有无异常情况。
(2)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灭火器、消防栓等设备是否在有效期内。
(3)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录像是否保存完好。
(4)应急照明设施是否正常。
2. 发现安全隐患,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上报保卫部。
四、夜间安全防范措施1. 加强夜间巡逻,提高警惕,严防盗窃、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2. 值班人员应熟悉报警程序,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即报警。
3. 加强与周边单位、社区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博物馆夜间安全。
4. 夜间如有维修、清洁等工作,需报请保卫部批准,并安排专人监督。
五、夜间出入管理制度1. 夜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博物馆,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入,需提前向保卫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2. 进入博物馆的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人员询问,出示相关证件。
3.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博物馆。
六、夜间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使其了解博物馆夜间安全管理制度。
3. 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七、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的值班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隐患的值班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3. 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夜间巡逻方案及制度
夜间巡逻方案及制度夜间巡逻是指在夜晚时段对特定区域进行巡逻,以维护社会治安、预防犯罪以及保护公共安全为目的的一种行动。
下面制定了一个夜间巡逻方案及制度,以便组织和管理夜间巡逻工作。
I.巡逻范围1.划定巡逻区域,根据当地的治安情况和犯罪发生的热点区域确定巡逻范围。
II.巡逻时间1.巡逻时间为晚上10点至次日凌晨4点,根据治安形势和需求,适当调整巡逻时间。
2.巡逻人员需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交接,确保无缝衔接。
III.巡逻任务1.预防犯罪:巡逻人员应密切关注巡逻区域的异常行为,尤其是夜间活动的人员和车辆,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2.维护治安:巡逻人员应主动巡视街道、公园及其他公共区域,制止违法行为,并提醒市民遵守相关法规;3.疏导交通:夜间巡逻人员应协助管理交通,确保交通顺畅,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4.援助服务: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如发现有人需要帮助或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提供援助并报告上级。
IV.巡逻设备和装备1.巡逻人员需配备必要的巡逻装备,包括手电筒、警棍、对讲机、装有GPS功能的智能手机等。
保证巡逻人员在执行任务时的安全和有效性;2.巡逻车辆应装备有警报器、GPS定位系统、灭火器等应急工具。
确保巡逻车辆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及时援助。
V.巡逻人员要求1.巡逻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并掌握巡逻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防卫和急救等;2.巡逻人员需遵守巡逻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严禁私自离岗或滥用职权;3.巡逻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巡逻任务期间,不可与违法犯罪分子勾结或收受贿赂;4.巡逻人员需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在巡逻任务期间饮酒。
VI.巡逻记录与报告1.巡逻人员需按照规定填写巡逻记录,并详细描述巡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行动以及采取的措施;2.巡逻人员在巡逻结束后,需及时向上级汇报巡逻情况,并将巡逻记录归档备查。
以上是夜间巡逻方案及制度的基本要点,通过制定并执行该方案,可以有效提升夜间社会治安,预防犯罪,保障公共安全。
夜间巡逻制度
夜间巡逻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加强我单位夜间安全管理,确保夜间值班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
二、巡逻时间和路线1. 夜间巡逻时间:晚上20:00至次日早上6:00。
2. 巡逻路线:从单位大门开始,沿外围墙、各个建筑物、停车场、绿化带等区域进行巡逻。
巡逻路线应覆盖单位所有区域,确保无死角。
三、巡逻人员安排1. 巡逻人员由单位保安人员担任,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人员协助。
2. 每晚安排2名巡逻人员,其中1名为组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巡逻工作。
3. 巡逻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责任心,熟悉单位环境,掌握安全知识。
四、巡逻内容和要求1. 巡逻人员应按时按路线进行巡逻,确保夜间各区域的安全。
2. 巡逻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异常情况,如发现可疑人员、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
3. 巡逻人员应认真填写巡逻记录,记录巡逻时间、路线、发现的问题等信息。
4. 巡逻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问题时能及时与单位领导和其他人员取得联系。
5. 巡逻人员应保持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处理,如发现设施设备损坏、门窗未关等,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或关闭。
五、巡逻器材和装备1. 巡逻人员应配备对讲机、手电筒、哨子等必要的器材和装备。
2. 对讲机用于保持巡逻人员之间的联系,手电筒用于照明,哨子用于紧急情况下的示警。
六、巡逻纪律和奖惩1. 巡逻人员应遵守单位规章制度,遵守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2. 对违反巡逻纪律的巡逻人员,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3. 对表现优秀的巡逻人员,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通过实施夜间巡逻制度,可以有效维护单位夜间安全,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为单位的正常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博物馆安保巡逻制度范本
博物馆安保巡逻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博物馆文物、标本、资料的安全,保障博物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博物馆安保巡逻工作,应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逐级安全岗位责任制,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积极推进综合治理。
第三条本制度由博物馆行政领导组织实施,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领导职责第四条博物馆行政领导的主要职责是:1. 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保卫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公安机关有关的规定和部署。
2. 加强对保卫工作的领导。
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全馆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3. 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安保人员职责第五条安保人员的主要职责是:1. 严格执行博物馆进出人员管理制度,对进出博物馆的人员进行核查和登记。
2. 负责博物馆的日常安保巡逻工作,确保博物馆的安全。
3. 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 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5. 做好博物馆值班、门卫、消防等工作。
四、安保巡逻制度第六条安保人员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加强博物馆安全管理,维护博物馆公共秩序。
第七条安保人员应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确保博物馆各个部位的安全。
第八条安保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应认真观察博物馆内的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九条安保人员应定期对博物馆内的消防设施、安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安保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处置第十一条博物馆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流程和措施。
第十二条安保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三条安保人员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执行,确保文物、标本、资料的安全。
博物馆巡逻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博物馆的安全管理,确保文物、标本和观众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博物馆所有巡逻人员。
第三条巡逻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博物馆规章制度和本制度,确保博物馆的安全稳定。
第二章巡逻职责第四条巡逻人员应负责博物馆内的安全巡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 对博物馆内的重点部位、重要展品进行巡查,确保其安全;2. 对博物馆内的公共区域、观众通道、休息区等地方进行巡查,防止人员拥挤、安全事故发生;3. 监督馆内各项活动的安全,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4. 检查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等安全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确保其有效;5. 对博物馆内的异常情况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6. 维护博物馆内的秩序,确保观众的安全参观。
第三章巡逻要求第五条巡逻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巡逻任务:1. 巡逻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好工作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2. 巡逻人员应熟悉博物馆的布局和展品分布,掌握各类安全设施的位置和功能;3. 巡逻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时间进行巡逻,不得擅自更改;4. 巡逻人员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对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不得拖延;5. 巡逻人员应与馆内其他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维护博物馆的安全;6. 巡逻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巡逻纪律第六条巡逻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2. 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巡逻无关的活动;3. 不得泄露博物馆内部信息,不得泄露观众隐私;4. 不得接受观众馈赠,不得收受贿赂;5. 不得在巡逻过程中饮酒、吸烟、赌博等。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巡逻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2. 记过;3. 永久解除巡逻资格。
第八条对表现突出的巡逻人员,给予以下奖励:1. 表扬;2. 优秀员工称号;3. 奖金或晋升机会。
第六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博物馆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博物馆夜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博物馆夜间安全,确保文物和设施安全,维护博物馆的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职责1. 博物馆馆长负责夜间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对夜间安全工作负总责。
2. 博物馆保卫部门负责夜间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巡逻、监控、应急处置等工作。
3. 博物馆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夜间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人员遵守夜间安全管理制度。
三、安全措施1. 人员管理(1)夜间值班人员需提前半小时到岗,做好准备工作。
(2)值班人员需佩戴工作证,保持通讯畅通。
(3)值班人员应熟悉馆内设施、路线,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疏散人员。
2. 设施管理(1)夜间关闭所有非必要照明设施,确保安全用电。
(2)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应急照明设施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3)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障碍物。
3. 监控管理(1)加强夜间监控,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2)对监控录像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监控资料完整。
4.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值班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遇到紧急情况,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
四、检查与考核1. 博物馆每月对夜间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博物馆对值班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值班纪律、业务能力、应急处置等方面。
3. 对违反夜间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博物馆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博物馆馆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扬州博物馆夜间巡逻员工作规定
博物馆夜间巡逻员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博物馆夜间巡逻队伍的建设,提高夜间巡逻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夜间巡逻队伍在博物馆夜间保卫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博物馆夜间巡逻队伍是博物馆夜间外围保卫的重要人防力量,是处置博物馆夜间外围突发事件的一线人员,所以夜间巡逻人员要努力巩固好博物馆夜间安全的第一道安全防线。
第三条加强博物馆夜间巡逻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是推动博物馆安保工作科学化发展的重要一步,博物馆有关部门应为夜间巡逻工作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力。
第二章配备与选聘第四条博物馆夜间巡逻队伍共分三个班,每班共有三人,每班配备一名班长,其中一名班长兼队长。
第五条队长和班长从年终考核优秀人员中择优选拔,通过部门考察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即刻上任。
第六条选配的队长和班长应在博物馆夜间巡逻员考核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察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正义。
(二)有原则性,思路清晰,善于与人沟通。
(三)爱岗敬业,团结友善,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第七条博物馆夜间巡逻班次分上下夜两班,上半夜时间为17点30分至00点00分,下半夜时间为00点00分至8点30分。
第三章责任与任务第八条负责博物馆外围及周边的基本巡点工作,做好闭馆期间外围的流动人员及车辆的疏导工作,确保闭馆期间外围的安全稳定。
第九条在巡逻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衣冠整洁,文明值勤,服务周到,礼貌待人,遵守纪律,善于管理,敢于管理。
第十条午夜23点后,对任然逗留在博物馆保卫范围的外来人员,应督促劝其离开,对可疑人员要记住其外貌特征,可疑车辆要记住其型色及车牌号,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中控室。
第十一条在巡逻时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责任意识。
上岗前要检查通讯器材和巡逻工具,保证巡逻工具的正常使用及通讯器材的通讯畅通。
要爱护设备及公物,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十二条认真仔细的做好博物馆偏僻部位,重点要害部位的监察、检查及防范工作。
第十三条要熟悉掌握常见的突发情况处置方法,能快速、高效、优质的处理夜间巡逻工作中常见的情况。
博物馆夜班安保制度范本
博物馆夜班安保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博物馆夜间安全,保护文物和设施完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夜班安保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逐级责任制,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积极推进综合治理。
第三条夜班安保工作由博物馆行政领导组织实施,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夜班安保人员职责第四条夜班安保人员的主要职责:1. 严格执行门卫制度,确保夜间博物馆安全。
2. 负责博物馆夜间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3. 监督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博物馆内部区域。
4. 防止文物和设施的损坏,确保文物和设施的安全。
5. 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夜班安保工作流程第五条夜班安保工作流程:1. 夜班安保人员按时到岗,接班前与白班安保人员进行交接,了解当前安全状况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2. 检查博物馆门窗、围墙等设施是否关闭严密,确保无安全隐患。
3. 开始夜间巡查,每两小时对博物馆内外进行一次全面巡查,注意文物和设施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 对进入博物馆的无关人员进行严格审查,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5. 做好值班记录,记录当班发生的重要事项及处理情况。
6. 接班人员按时到岗,进行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四、夜班安保人员要求第五条夜班安保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职业素养。
2. 具备一定的文物保护知识。
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4.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博物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考核与奖惩第六条夜班安保人员的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夜班安保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业务能力等。
2. 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规定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六、附则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夜间巡逻制度
夜间巡逻制度
1、巡逻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巡逻。
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职责。
2、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密切注视周围治安动向,认真检查各部位,特别是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发现现行作案分子要奋力捉拿归案,对可疑人员要询问或审查清楚,妥善处置。
4、巡逻时要携带防身器械及有关证件、标志。
仪表端正,不穿裤衩背心、拖鞋。
5、巡逻时间从晚上七点半至次日七点半钟。
6、在巡逻时发现重大案件、事故,应及时向保卫处汇报。
7、巡逻人员在当班时间内因失职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或遇事处置不当,或有违法乱纪行为者,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
8、巡逻人员应将当班情况认真详细记于《夜间巡逻登记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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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夜间巡逻员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博物馆夜间巡逻队伍的建设,提高夜间巡逻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夜间巡逻队伍在博物馆夜间保卫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博物馆夜间巡逻队伍是博物馆夜间外围保卫的重要人防力量,是处置博物馆夜间外围突发事件的一线人员,所以夜间巡逻人员要努力巩固好博物馆夜间安全的第一道安全防线。
第三条加强博物馆夜间巡逻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是推动博物馆安保工作科学化发展的重要一步,博物馆有关部门应为夜间巡逻工作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力。
第二章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博物馆夜间巡逻队伍共分三个班,每班共有三人,每班配备一名班长,其中一名班长兼队长。
第五条队长和班长从年终考核优秀人员中择优选拔,通过部门考察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即刻上任。
第六条选配的队长和班长应在博物馆夜间巡逻员考核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察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正义。
(二)有原则性,思路清晰,善于与人沟通。
(三)爱岗敬业,团结友善,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第七条博物馆夜间巡逻班次分上下夜两班,上半夜时间为17点30分至00点00分,下半夜时间为00点00分至8点30分。
第三章责任与任务
第八条负责博物馆外围及周边的基本巡点工作,做好闭馆期间外围的流动人员及车辆的疏导工作,确保闭馆期间外围的安全稳定。
第九条在巡逻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衣冠整洁,文明值勤,服务周到,礼貌待人,遵守纪律,善于管理,敢于管理。
第十条午夜23点后,对任然逗留在博物馆保卫范围的外来人员,应督促劝其离开,对可疑人员要记住其外貌特征,可疑车辆要记住其型色及车牌号,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中控室。
第十一条在巡逻时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责任意识。
上岗前要检查通讯器材和巡逻工具,保证巡逻工具的正常使用及通讯器材的通讯畅通。
要爱护设备及公物,如有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十二条认真仔细的做好博物馆偏僻部位,重点要害部位的监察、检查及防范工作。
第十三条要熟悉掌握常见的突发情况处置方法,能快速、高效、优质的处理夜间巡逻工作中常见的情况。
第十四条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应当及时报告中控室,并保持高度警惕,采取措施保护好现
场,直至中控室全权接手。
第十五条工作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关心同事,团结友爱,严禁互相辱骂及打架斗殴等情况发生。
第十六条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乱打听小道消息,不乱散布谣言,不在非工作场合议论与工作有关的事情,严格做好各项保密工作。
第十七条严禁酒后上班和上班期间饮酒,工作期间不允许擅自脱岗、睡觉、换岗等现象发生。
第十八条如需请假,必须说明事由提前一天完成各项请假事项,经保卫处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
第十九条认真做好当班的巡逻原始资料记录,值班登记簿或记录本不能随意涂、写、画、撕毁,要做到完整无损。
第二十条服从领导统一指挥,齐心协力,积极配合保卫处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第四章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工作期间,值班室内休息不等超过10分钟,包括喝茶、上厕所及处理个人事项。
第二十二条流动巡逻和定位巡逻相结合,流动巡逻必须一次性巡完所有巡逻点,定位巡逻不得超过10分钟。
第二十三条工作期间,巡逻员如需用餐必须单人轮流进餐,进餐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第二十四条巡逻员必须清楚外围情况,巡逻方位,外围的各个定点目标的现状和数量,包括一草一木一树。
第二十五条第一班巡逻员必须在17点30分前做好一
切巡逻准备工作,17点30分准时上岗,晚饭用餐时间为19点00分,各班可做临时调整。
第二班巡逻员必须在00点00分前做好准备,00点00分准时上岗,早饭用餐时间为6点30分,各班可做临时调整。
第二十六条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班长为班负责人,必须安排及督查好全班的各项工作,确保全班人员的人生安全,配合好中控室做好博物馆夜间保卫工作。
第五章待遇与权利
第二十七条保卫处在博物馆夜间外围保卫工作中应充分发挥夜间巡逻员的第一防线作用,认真听取夜间巡逻员的各项工作建议。
第二十八条博物馆应遵守劳务用工协议,按时发放工资薪酬,未经员工同意不得随意修改及克扣工资薪酬。
第二十九条对于物质奖励,分配中应向优秀的员工倾斜,博物馆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三十条对于工作中发生的事情,班长有权利采取适当的方式对本班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对于批评教育后不改善的班长有权利上报保卫处主管领导。
保卫处主管领导拥有最终处理权。
第三十一条签订劳务用工协议人员,因个人原因确实不能继续参加博物馆工作的有权利提出辞职,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5天通知保卫处,辞职手续按原劳务用工协议执行。
博物馆拥有最终决定权。
第六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二条所有博物馆夜间巡逻人员必须接受上岗试用期培训,培训时间为三个月,三个月培训期间不签订劳务用工协议。
第三十三条理论培训主要以会议形式进行受教,实操培训主要以班长在工作期间进行实地言传身教。
第三十四条博物馆夜间巡逻人员的培训及培养由保卫处负责,保卫处主管拥有最终评定权。
第七章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博物馆夜间巡逻人员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内容分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实操考核主要以个人平时工作表现为主,保卫处主管拥有最终考核制定权。
第三十六条对于季度考核及年终考核合格者,保卫处将给与一定的精神奖励及物质奖励,对于年终考核优秀者将由保卫处推荐参加公安部门的个人先进评比。
第三十七条在工作中出现违反规定、失职、失责的个人,保卫处将对其量情给与警告、记过、留岗察看、辞退的处分。
被警告达一次者扣除当季度1/3季度奖金,一年内警告达两次者给予一次记过处分并扣除全年奖金,记过达两次者给予留岗察看或辞退处分。
保卫处主管有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八条因违反规定、失职、失责造成博物馆物质及名誉损失的个人,情节轻者博物馆将量情对其进行经济索赔,情节严重者,博物馆除对其进行经济索赔外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对于作风不正派,因违法被公安部门追究
责任者,博物馆将对其给予辞退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除博物馆保卫处部门规定外,夜间巡逻人员还必须严格遵守博物馆制定的其他各项有关规定及员工守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至发布之日起实施。
博物馆保卫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