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文(2022最新)
2023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依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各方面的职责,规范了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行为,保护了劳动者、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第三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方针,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保障和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安全生产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责任落实,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者实施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推广适用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促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
第六条国家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行惩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七条安全生产应当遵循科学、民主、法制、公开的原则,鼓励各方面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的基础上,用户、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等各方面共同参与,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一节总则第八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九条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依照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十条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社会组织要密切关注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积极参与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生产经营者应当识别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引发的危险和有害因素,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威胁。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者应当确定适当的安全生产标准、规程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记录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并依法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12月1日最新版)1500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12月1日最新版)1500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而制定的一部基本法律。
根据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12月1日最新版),该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法律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责任。
安全生产是国家和社会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并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其次,法律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安全生产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治保障、技术支撑的原则,推动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生产经营和劳动者安全健康的统一。
再次,法律明确了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及其分工。
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和服务,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关有权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
最后,法律还强调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时组织救援,并追究事故责任。
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12月1日最新版)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文件,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
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法规,于2002年通过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目的是加强安全
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该法律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安全生产法适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
无论是工业、农业、建筑、服务业还是矿山、交通运输、能源等领域都适用该法律。
这体现了该法律的普适性和适应性,保障了各个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其次,安全生产法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
无论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都适用该法律。
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该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求它们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切实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再次,安全生产法适用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该法律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标准,并指导、检查和监督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这体现了政府的责任和作用,保障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实施。
最后,安全生产法适用于广大劳动者和公众。
该法律规定了劳动者和公众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要求他们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遵守安全规定,举报违法行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这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民主性,保障了人民群众的
切身利益。
总之,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社会的方方面面。
无论是行业、企事业单位、政府和有关部门,还是劳动者和公众,都应当遵守该法律的规定,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安全生产法119条内容
安全生产法119条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包括119条,下面将详细介绍该法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9条规定了法律的施行时间,即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这一条规定为法律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时间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9条还规定了法律的名字,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这一条规定为法律的正式名称,方便人们对该法律的认识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9条还规定了法律的解释权,即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该法律的具体问题。
这一条规定保证了法律的统一解释权,避免了法律解释的混乱和不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9条明确规定了法律的修改程序,即法律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
这一条规定保证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合法性,确保了法律的修改程序的规范和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9条规定了对违反该法律的处罚措施和补救措施。
这一条规定为保护安全生产、维护公共利益、保障个人和集体的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手段,确保了法律的实施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9条还明确规定了法律的发表和宣告的方式和途径。
这一条规定为法律的宣传和推广提供了指导和依据,方便人们及时了解和遵守法律,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9条最后指出了法律的目的和意义,即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推进社会进步。
这一条规定明确了法律的价值和意义,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9条规定了法律的施行时间、名字、解释权、修改程序,明确了对违反法律的处罚措施和补救措施,规定了法律的发表和宣告的方式和途径,最后指出了法律的目的和意义。
这些规定保证了法律的实施和推广,为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推进社会进步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支持。
最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最新安全生产法全文经过多年的修订与完善,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2021年12月1日正式生效。
该法共计222条,分为十一章。
下面是该法的全文概要:第一章:总则。
明确了安全生产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强调了国家和社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组织。
强调了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制度,明确了主要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划和风险评估。
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保障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强调了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了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第五章:事故应急救援。
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明确了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实施原则。
第六章:安全生产责任。
规定了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
第七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强调了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章:安全生产奖惩。
明确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措施。
第九章:监督检查和追究责任。
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程序和要求,强调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追究的力度。
第十章:工会和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工作。
强调了工会和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和责任,保障职工的安全权益。
第十一章:附则。
明确了本法的追溯力和施行时间,以及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延续适用等内容。
这些内容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全文。
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提高我国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22.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22.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22.9.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公共利益和私人财产,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合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从事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条国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化、全民化、法制化,鼓励群众参预安全生产事务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安全生产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重要职责,必须纳入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经营管理和组织体系,实行综合管理。
第五条国家支持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专门岗位,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设施设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安全生产措施,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七条有关生产经营的职能部门应当指定组织对产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和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检验。
第八条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得影响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组织,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事故责任,保障事故损失的迅速控制和恢复重建。
第十条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发布,及时通报和处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
第三章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进入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职工、访客和协作单位,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定。
第十三条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安全、卫生、环保和防火标准,不得伤害职工、公众和社会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利益。
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机制,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消除事故发生的条件和因素。
2022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完整版
2022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完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对安全生产实行全面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水平。
第三条本法所称安全生产,是指在安全条件下进行的,使用和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必要的管理、技术、劳动防护措施等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常态化管理过程。
第四条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和有关组织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第五条国家鼓励科学技术进步和推广先进合用技术,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
鼓励和支持使用高端装备和设施,加强安全监测和预警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推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善对安全生产责任承担主体的激励、约束和惩戒机制。
第七条使用和经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认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
第八条使用和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管理。
第九条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和有关组织应当对安全生产责任承担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责任追究,纠正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行为。
第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实施对安全生产责任承担主体的精准监管和评估,更好地激励和约束安全生产责任承担主体。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第十一条国家支持和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第十二条国家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建立健全标准信息公示、评审、修订和发布制度。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当量评估和安全生产技术监测、评价、预警体系,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第十四条国家支持和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提升等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
2023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综合防护;依法管理、分类施策;责任落实、各负其责。
第一节法律地位第三条国家保障安全生产,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其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节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一)安全第一;(二)预防为主;(三)综合治理;(四)责任制。
第六条企业应当确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生产场所、设备、生产工艺、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第三节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第七条国务院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八条国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第四节安全生产的职责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部门,并在每个班次聘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和违章行为时,有权制止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员工、外来承包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节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国家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进入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其他地点,核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情况,并向被检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安全生产法50条
安全生产法5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立法保障生产安全的基本法律,于2002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下面是安全生产法的50条内容:第一条为了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公共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采取措施,促进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的发生,保护自然环境和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三条国家保护和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和减少事故灾害,承担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职能。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推广安全生产技术和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五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义务。
第六条国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实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加强事故案件的查处。
第七条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级领导职责。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目标和责任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管控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确保发生事故时能进行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高危行业、危险作业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价,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健康体检,发现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第十八条国家加强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安全技术的监管,并规定相应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9年最新修正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最新修正版)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解读新《安全生产法》(44页)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 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 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我 国安全生产的基础法、综合法。是为 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 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 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202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9月1 日
2021 年 6 月 10 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于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的决定》,同日,国家主席 签署第八十八号主席令,公布 《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历史
Ⅰ
2002年6月29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 过,2002年11月1 日实施。
Ⅱ
2009年8月27日 ,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关于《关于修改部 分法律的决定》第 一次修正,2009 年8月27日实施。
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2021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21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摘要: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背景和重要性2.法律的主要内容和修订历史3.2021 年9 月1 日施行的《安全生产法》的亮点和特点4.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以及责任5.对未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义和启示正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背景和重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法律,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安全、人民福祉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安全生产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和加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法律的主要内容和修订历史】《安全生产法》自2002 年制定以来,已经经历了三次修订,分别是2009 年、2014 年和2021 年。
每次修订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法律进行了完善和补充。
《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和管理体系,规定了企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义务,明确了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范,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
【3.2021 年9 月1 日施行的《安全生产法》的亮点和特点】2021 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有以下几个亮点和特点:一是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负责,增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义务和责任。
二是增加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要求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能力。
三是强化了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增加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职责,强化了安全生产执法和处罚力度。
四是增加了安全生产的社会共治内容,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机制。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等实行安全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检验制度。
第四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技术推广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加强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发布、报告、通报、查询等机制,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九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预案体系、指挥体系和保障体系,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第十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机构和程序,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国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并予以公布。
二、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第十四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定期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
新的安全生产法全文
新的安全生产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法》)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了推动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国家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全体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遵循生产安全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事故灾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预警、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责任明确、依法治理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科技进步和安全管理创新,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安全的主体,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组织、职责和要求。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社会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取措施防范安全生产风险。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国家建立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相关标准,推动标准与法律相衔接。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要求,制定应急管理措施,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五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二条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三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吊销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责令关闭等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2年第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2年第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最新安全生产法全文安全生产
最新安全生产法全文1、安全生产法全文三大目标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zd法》第一条就明确阐述了安全生产法全文三大目标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回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答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即将实行到底修改了哪些内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改的10大重点内容: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
(第三条)3.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
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第九条、第六十二条)4.强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乡镇街道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有必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各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精装本 2002年11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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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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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 "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 ! 当加强对安全生产 工作 的 领 导# 支 持$ 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 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 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 $ 解决 % 监管部门及职责 "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 ! 理的部门依照本法 # 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 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的部 对本行政区域 内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实 施 综 合 监 督 管 门依照本法 # 理% 国务院有关 部 门 依 照 本 法 和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 行政法规的 规定 #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 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 民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依 照 本 法 和 其 他 有关法律 $ 法规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 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安全生产标准 "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 ! 安全生产的要求 #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准# 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安全生产宣传 "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 应当采取多种形式 # 加强对有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 法规和安 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 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 安全生产的技术服务中介机构 " 依法设立的 ! 为安全生产提供技 术服 务 的 中 介 机 构# 依 照 法 律$ 行政法规 第十二条 第十一条 第十条 第九条
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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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作业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 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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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第二节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n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 负的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 工作全面负责。
不得把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等发包、出租给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安全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多个承包商的,必须签定安全协议或在合同中明 确安全职责;
对承包单位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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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第二节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n 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重大生产事故时,单位主要负责 人的职责
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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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第一节 总 则
n 适用范围 时间范围:2002年11月1日起 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 安全生产,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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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第五节 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n 应急救援体系
n 应急救援组织建立的主体
n 地方政府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
n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的职责
n 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和要求
n 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 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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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对从业 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应负的责任的协议,应当承 担的法律责任
9、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 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0、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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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1、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个人经 营的投资人的法律责任
3、违反《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 障的几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场所的条件及违法责任
5、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有关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存 储和管理的规定及进行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 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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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
第一节 总 则
n 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 n 适用范围 n 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n 制定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主体学习改变命运,知 源自创造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第一节 总 则
n 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 本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 期间擅离职守,并及时准确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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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第三节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n 从业人员的权利
知情权 批评检控权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工伤保险权和获得伤亡赔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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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n 从业人员的义务
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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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n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n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举报制度 n 监察部门的职权 n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第六节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n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n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n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
责任 n 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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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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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第一节 总 则
n 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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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第一节 总 则
n 制定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主体
国务院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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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第二节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n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提供 及人员的能力要求
安全生产危险性比较大的行业 安全生产危险性比较小的行业 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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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第二节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n 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 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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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n 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 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 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 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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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