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绿化状况调查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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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关于开展

村庄绿化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关于提高村庄绿化覆盖率、改善提升村容村貌的目标要求,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我司将启动全国村庄绿化状况调查工作并制定了《村庄绿化状况调查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村庄绿化状况调查工作。开展全国村庄绿化状况调查,全面准确地掌握村庄绿化情况,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各地合理编制村庄规划的重要基础,对于科学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促进提升村容村貌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二、认真配合开展村庄绿化状况调查。我司组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成立了全国村庄绿化状况调查项目组,指导和协调各省级林草主管部门开展村庄绿化调查工作。项目组负责村庄绿化调查工具软件及管理系统开发、调查单位抽样、村庄调查范围区划、绿化地块勾绘、村庄绿化覆盖率统计等工作,并对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进行培

训指导。各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培训各调查县、调查村完成绿化地块(林木)现地核实确认工作。各省级、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做好工作安排,落实专门人员,配合项目组开展好资料收集、现地核实等村庄绿化状况调查工作。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0-2022年》确定的村庄绿化覆盖率目标是指全国平均水平,各省应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合理的村庄绿化覆盖率目标。各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可参照我局制定的《村庄绿化状况调查技术方案》,进一步细化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细则,更加精准地指导开展本地区的村庄绿化状况调查和乡村绿化美化工作。

附件:《村庄绿化状况调查技术方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

2019年7月19日

抄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附件

村庄绿化状况调查技术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了2020年、2022年的村庄绿化覆盖率目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对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促进提升村容村貌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对乡村绿化美化工作进行了部署。为全面准确掌握村庄绿化状况,指导各地科学开展乡村绿化美化,确保按时完成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目的任务

通过开展村庄绿化状况调查,全面掌握村庄绿化情况,增强乡村绿化美化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提供参考依据。具体任务包括:

(一)收集有关资料。包括覆盖调查范围的优于1米的遥感数据、数字高程数据以及森林资源调查数据。

(二)确定调查范围。依据村庄绿化状况调查范围界定,抽取调查单位,并借助空间分辨率优于1米的遥感数据,区

划出自然村(村民小组)村庄内部土地和村庄周边土地并求算面积。

(三)勾绘绿化地块。判读勾绘自然村(村民小组)村庄内部土地和村庄周边土地上的绿化地块,包括乔木、灌木、花草、绿地等覆盖面积。

(四)统计村庄绿化覆盖率。以行政村为计算单位,统计村庄土地面积、村庄绿化面积、村庄绿地覆盖率。按二阶抽样统计各省的村庄土地面积、村庄绿化面积、村庄绿地覆盖率,并汇总得到全国村庄绿化状况。

(五)开发村庄绿化调查工具软件。基于全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监测平台,开发集调查单位抽取、自然村庄区划、绿地判读勾绘、绿地覆盖率统计等功能的调查工具软件和管理系统,以及现场核实确认的移动端(手机端)软件(App)。

二、村庄绿化状况调查相关指标界定

(一)村庄土地面积

指行政村范围内各个自然村(村民小组)村庄内部土地面积和村庄周边土地面积的总和。

村庄内部土地面积包括村庄居住区内部的道路、房屋、庭院、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公共活动场所、绿地、小微公园等所有土地的面积。

村庄周边土地面积是指村庄居住区周边一定范围以内的土地面积。根据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和专家论证意见,村庄

周边土地面积调查范围取值为村庄居住区周边0-300米。可根据各地村庄分布、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格局、村落大小、居住状况等实际情况,分别山区村、半山区村、平原村等,进一步细化确定村庄周边范围(下同)。

(二)村庄绿化面积

1、村庄绿化面积统计范围

指行政村范围内各个自然村(村民小组)村庄内部和村庄周边绿化面积的总和。村庄内部绿化面积包括村庄居住区内部道路、庭院、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公共活动场所、小微公园、公共绿地等种植的乔木、灌木、花草等面积;村庄周边绿化面积包括村庄居住区周边一定范围内营造各类乔木、灌木、花草等的连片森林、林带、四旁树、乡村公园、公共绿地等面积。调查范围与上述村庄周边土地面积调查范围相同。

2、村庄绿化面积统计标准

(1)村庄居住区内部、村庄居住区周边一定范围以内零星种植的各类林木、四旁树,以株数折算面积。考虑到村庄内部、村庄周边零星种植的林木、四旁树以单株散生栽植为主,树冠开阔、投影面积大,在参照《造林技术规程》相关技术指标的基础上适当降低密度标准,按以下标准折算:一般地区50株折算为1亩;干旱半干旱地区30株折算为1亩。

(2)村庄居住区内部公共活动场所、公共绿地、小微公园等种植的乔木、灌木、花草及大树古树,按面积统计。村庄居住区周边一定范围内营造的连片森林、林带、乡村公园、公共绿地、大树古树等,按面积统计。干旱半干旱地区还包括符合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草地等(注:干旱半干旱地区以《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附录“表B1 造林区域范围县名单”为准)。

(三)村庄绿化覆盖率

以行政村为计算单位,是指行政村范围内各个自然村(村民小组)的村庄绿化面积之和占村庄土地面积之和的百分比。计算公式:

村庄绿化覆盖率(%)=(村庄内部绿化面积+村庄周边绿化面积)/(村庄内部土地面积+村庄周边土地面积)*100%。

三、调查统计方法

(一)抽样设计

考虑到全国乡村点多面广,村庄数量庞大。根据前期试点调查情况,为减少调查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采取二阶段抽样设计与分层抽样调查结合的方法开展村庄绿化状况调查。

一阶抽样设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为调查统计总体,以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县”)为抽样单位,按一定比例,采取等距系统抽样方法(按县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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