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会保障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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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救助的优点: (1)救助无依无靠、无谋生能力的孤独老弱幼小贫困者; (2)照顾被收容者的院民日常所需要的衣、食、住、行、医疗、康乐 等生活; (3)解决部分的社会问题。 ——院内救助的缺点: (1)机构式收容,人数有限; (2)被收容者因其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物质性、精神性的东西均有院方 提供,容易养成依赖或自卑的心理; (3)院民与外界(一般社会)容易社会隔离; (4)容易引起院民与院方发生摩擦或冲突。
2、院外救助(outdoor assistance) ——对于无法自力谋生的国民,不分男女老幼,无需强迫送至安老、育幼、 教养、疗养等有关院所收容,而留在自己家里或由亲人照顾,由政府予以现 金的家庭补助或提供食物及其他用品,或者提供必要的服务,使贫困无依老 人或儿童或残障者等等,均能获得正常化的家庭生活,也称为院外服务 (outdoor service)或院外救济(outdoor relief)。 ——院外救助的优点: (1)可作大规模的院外收容,受救助的人数多而普遍; (2)无须机构的设备及管理的工作人员,可节省设备费及人力费; (3)被救助者除了政府的家庭补助与服务外,有很多日常生活活动仍须由自 己去动手维持,所以不会养成依赖或自卑心理; (4)可减少被救助者与他人的争执和纠纷; (5)不会产生社会隔离。 ——院外救助的缺点: (1)救助范围较广,工作人员常有人手不足之感; (2)各地方政府财力不一,救助标准各异,所以救助绩效不同,有失公平合 理原则; (3)被救助者日常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疗、娱乐……的生活并非完全 靠政府提供,有很多需自己去想办法或自己动手,所以,会给一些人的生活 带来困扰与不便。
• 随着宗教宣扬的慈善救济深入人心,出现了官办的慈善事业和民办的慈善事业 。不过,这些慈善事业的救济活动都是随机的、临时的,并没有法律约束,它们 取决于举办者的意愿和财力,多数也是一些居高临下的施舍活动。
• 民间零星的互助或他助活动在中外历史上不乏记载。其中,有组织、有规模的 民间慈善事业大约是在中世纪以后出现的。
• 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报告六个部分内容介绍 报告正文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导言和概论”,概要介绍了部际协调委员会的工作过程和整个报告 的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为“主要改革建议及理由”,审视了英国当时保障制度所存在的诸多问 题,详细论述了报告所建议的二十三项改革的理由及具体建议,如废除批准社团制度 、改革工伤赔偿制度、统一社会保险制度及缴费和待遇标准、将医疗和康复服务作为 公共服务向国民统一提供等。 第三部分“三个特殊问题”,重点讨论待遇标准和房租问题、老年问题以及关于 伤残赔偿的途径问题。 第四部分“社会保障预算”,主要论述了社会保障预算所涉及的方方面面问题。 在分析社会保险支出状况及各方的缴费能力和意愿之后,提出了由财政、雇主、参保 人三方共同缴费的缴费方案,且就各方应承担的比例作了具体划分;同时,还专门论 述了工伤保险费的筹资问题,明确了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行业应承担额外的工伤附加 费的原则和比例。 第五部分为“社会保障计划”。首先论述了社会保障计划所赖以存在的三个假定 ,提出通过社会保险、国民救助和自愿保险三个层次保障人们不同需要的重要观点。 同时,在明确养老金、保险金、补助金及补贴等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将全部国民分为 六个群体,分析了各群体的不同保障需要,并就其参保的待遇、缴费等有关问题进行 了系统阐述。 第六章为社会保障和社会政策,详细讨论了子女补贴、全方位医疗康复服务和促 进就业问题,提出把消除贫困作为战后的基本目标,即社会保障计划的目标是:确保 每个公民只要尽其所能,在任何时候都有足够的收入尽自己的抚养责任,满足基本的 生活需要。
• 原始社会中社会保障的基本特点: • 第一,在保障目的上,原始社会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人们的理性所及不仅十分
有限,而且相当愚昧,因此,保障氏族成员的基本生存是第一需要。 • 第二,在责任主体上,原始的组织制度具有同一性,即家庭、社会、国家无论是
内涵还是外部边界基本上是一致的,也就是只有单一形式的保障组织。 • 第三,在实施依据上,组织内的规则是非正式的,是最早的人类道德规范。
委员会受命成立后,首先向所有相关业务机构调查了现行社会保 险制度所涉及的各项业务,在此基础上构思设计了专门的问卷进行调 查,并与相关机构的代表进行了多次会谈,还请纳菲尔德学院的社会 改革调查小组收集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为借鉴 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委员会又专门邀请国际劳工组织的官员来英国 进行指导,听取他们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第二年,贝弗里奇提交了 题为《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的报告,这就是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
• 这些法令的颁布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社会保险制 度由此产生,这也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
第二节 现代社会保障阶段
二、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 经济大危机使瑞典的劳动群众生活水平急剧下降,阶级矛盾严重激化。为了缓 和阶级矛盾,执政的社会民主党实行了一系列福利措施。而且,这一时期正是瑞 典学派主张国家调节以稳定经济、消除失业的理论传播之时。
第一节 传统社会保障阶段
二、慈善事业时期
• 在社会保障发展史上,慈善事业时期是一个相当漫长的时期,它可以从不同国家 出现自发的、临时性的救灾济贫活动算起到国家以立法的形式介入社会保障 活动为止。这时,人们获得保障的主要来源是家庭,但社会出现了贫富分化,民 族国家形成并得以巩固,生产力仍然落后,国家以抵御外来侵略为主,很少有财 力对贫困者进行救助。
• 一是一个社会对贫穷观念的理解,不同的观念会导致对穷 人的不同制度以及不同的救助制度安排。
英国政府将需要救助的穷人分为两类:
一是“值得帮助”的穷人,如老年人、残疾人、长期病患者、盲人 、麻风病人、精神病人和孤儿。他们的共同特征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无法通过劳动市场来满足自己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英国 政府为他们提供院内救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16世纪的英国“丧 失劳动能力的人”专指那些染疾在身,或不能就业,但品行良好的人, 道德化色彩浓厚;
依据社会救助的方式,可以分为院内救助与院外救助 1、院内救助(indoor assistance) ——是指把需要救助者收容在救助机构内安养,也就是对于无法自
力谋生的国民予以生活上的照顾,一百度文库是通过机构(institutions)如 安老、育幼、教养、疗养等有关院所(workhouse)予以收容。也称院 内服务(indoor service)或院内救济(indoor relief)。
第一节 传统社会保障阶段
三、济贫制度时期
• 大致是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的时期,也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时期,社会 的贫富差距逐渐扩大,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民间慈善事业并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而此时教权衰落、王权兴起,因此,政府开始介入,并出现了政府济贫制度,其中 最典型的就是英国1601年颁布的《济贫法》。
第二类是“不值得帮助”的穷人,如身强力壮的流浪汉、乞讨者、 窃贼和前罪犯。他们的共同特征是身强力壮,有劳动能力。英国政府 将他们强行安置到就业习艺所和私营企业中就业,主要目的是通过惩 罚性工作和以工代赈的方式解决他们的救济问题。这个群体是否应享 受救济,社会与国家如何对待这个群体,始终是英国社会界定穷人议题 中的难点和关键,一直充满争议。
习艺所(workhouse)成为收容救济穷人的 主要场所与组织机构。
第二节 现代社会保障阶段
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
• 欧洲工业革命完成,德意志统一,德国新兴资产阶级力量软弱,无产阶级运动蓬 勃发展,新历史主义学派强调国家对经济的持续影响,加之“铁血宰相”俾斯麦 开拓海外殖民地,攘外必先安内,19世纪80年代,俾斯麦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 法令:1883年颁布了《疾病社会保险法》、1884年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 》、1889年颁布了《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
• 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到济贫制度时期,与传统的社会保障萌芽时期相比,主要有以 下两个明显的特点:
• 一是虽然受经济条件的限制仍以救济为主导,但救济形式逐步由道德驱动、慈 善性质的临时救济向法律驱动、经常性的制度化救济转变。二是随着资本主 义和市场经济的萌芽及产业工人的产生,除济贫制度以外,商业保险等市场化保 障机制开始萌芽,行会保障职能的发挥也为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奠定了一定的 组织基础。
• 英国以“贝弗里奇报告”为基础,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社会 保障法案:
• 1945《家庭补助法》 • 1946《国民保险法》 • 1946《国民卫生保障服务法》 • 1946《国民保险(工业伤害)法》 • 1948《国民救济法》
这五部法律于1948年7月5日生效,这一天标志着英国 福利国家的形成。

• 运用社会保障措施实行国民收入再分配、缩小收入差距成为瑞典后来推行“ 福利国家”的理论基础。
第二节 现代社会保障阶段
三、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成熟
• 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制定并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对地标准公约》,对退休待 遇、失业津贴、疾病津贴、医疗护理、工伤赔偿、子女补助等应遵从的最低 标准都一一作了明文规定。虽然该公约对任何国家都不具有实质性的约束力, 但它表明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是一项全球化的事业。不仅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 也纷纷建立自己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在此期间建立起 来的。
• 此后,各国也以“贝弗里奇报告”的精神为指导,广泛推进社会政策,加强社会 立法,使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法的发展日趋成熟。
1942年 《贝弗里奇报告》 • 起草过程:
1941年,英国成立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部际协调委员会,着手制 定战后社会保障计划。经济学家贝弗里奇爵士受英国战后重建委员会 主席阿瑟·格林伍德先生委托,出任部际协调委员会主席,负责对现 行的国家社会保险方案及相关服务进行调查,并就战后重建社会保障 计划进行构思设计,提出具体方案和建议。
第二章 社会保障发展史
1 传统社会保障阶段
2 现代社会保障阶段
3 全球社会保障危机与改革 目

4 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史
5 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基本规律
第一节 传统社会保障阶段
一、萌芽时期
• 传统社会保障的萌芽时期大致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末期,其特点是由于生产力 水平低下,人们必须共同生产、共同享受,多则同饱,少则同饥。
• 报告的理论价值与积极作用
贝弗里奇报告是一个关于全方位福利问题的报告,基本宗旨是消 除贫困。它从人们的需要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从而形成一个完整 的福利体系。报告设计了一整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制度, 提出国家将为每个公民提供9种社会保险待遇,还提供全方位的医疗 和康复服务,并根据本人经济状况提供国民救助。这9种社会保险待 遇分别为:失业、伤残和培训保险金,退休养老金,生育保险金,寡 妇保险金,监护人保险金,抚养补贴,子女补贴,工伤养老金,一次 性补助金(结婚、生育、丧葬和工伤补助金4种)。
报告指出,社会保障应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原则:一是普遍性原则 ,即社会保障应该满足全体居民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二是保障基本 生活原则,即社会保障只能确保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三是 统一原则,即社会保障的缴费标准、待遇支付和行政管理必须统一; 四是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即享受社会保障必须以劳动和缴纳保险费 为条件。
英国政府基本接受了贝弗里奇报告的建议,于 1944
年发布了社会保险白皮书,并制定了国民保险法、国民卫
生保健服务法、家庭津贴法、国民救助法等一系列法律。
1948年,英国首相艾德礼宣布英国第一个建成了福利国家
。贝弗里奇也因此获得了“福利国家之父”的称号。报告
• 1601年 伊丽莎白一世颁布《济贫法》 旧济贫法 主要内容:规定地方政府负责办理救济贫民工作,为
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对贫困家庭的孩子进行就业培训, 对老年人、患病者和孤儿进行收容,用严酷手段惩罚那些 “不值得帮助”的穷人。
这一时期,政府承担社会救助责任是勉强、有限和被 迫无奈的。
奠定了英国济贫制度的基础。 法令对值得救济者提供院内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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