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农业局便民服务手册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为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办好十件实事的决定-德政发[2009]3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为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办好十件实事的决定正文:----------------------------------------------------------------------------------------------------------------------------------------------------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为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办好十件实事的决定(德政发〔200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促进社会和谐,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根据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先急后缓”的原则,确定2009年继续为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办好十件实事。
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2009年,全市开工建设25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其中市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包括长河小区建设规模1.7万平方米、乾城小区建设规模3.3万平方米),各县(市)不低于2万平方米。
全市开工建设安置住房58万平方米。
坚持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加大廉租住房实物建设力度,提高实物配租占廉租住房总保障户数的比例,逐步解决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2009年底,全市廉租住房保障总户数达到2600户。
市区总保障户数1300户,包括租金补贴1000户和实物配租300户;各县(市)总保障户数1300户,包括租金补贴1000户和实物配租300户。
市区实物配租300户的房源,一是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配建200套廉租住房;二是购买100套小户型二手房作为廉租住房。
完成时间:2009年12月。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房管局。
责任人:邵自升、宁玉河。
分管领导:翟长生。
二、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到年底城镇居民参保达到44万人,学生和入托儿童参保率达到95%以上,总参保率达到80%以上。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06]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06]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21•【字号】德政字[2006]84号•【施行日期】2006.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06]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德政字〔2006〕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农民工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5号文件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91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分工,突出重点,为农民工办好十件实事(一)继续清理和防止工资拖欠,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要加快推进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特别要规范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的工资管理,解决一些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
要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依法处罚力度,对重点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布一批欠薪严重的用人单位名单,公开处理几个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负责人。
这项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建委、工商局、法院、总工会参与。
(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实施小时最低工资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
德城区及德州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内企业最低工资不得低于430元/月,小时工资不得低于3.9元;其它县(市)最低工资不得低于390元/月,小时工资不得低于3.5元。
这项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经委、总工会参与。
(三)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
要推动各类企业同农民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独立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这项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建委、经委、总工会参与。
(四)指导和监督企业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21〕4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优化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30日进一步优化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3号),扎实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德州市境内“一号响应”“一线连通”为目标,在前期热线整合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全面提升12345热线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2021年10月底之前,各级设立在我市的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统一归并至12345热线。
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热线与相关诉求渠道融合协同发展。
优化完善全市12345热线一体化运行机制,实现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工作的紧密衔接,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处置和办理。
强化12345热线运行保障,使12345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二、工作任务(一)完成各类热线的归并1. 规范热线名称。
按照省级统一要求,将我市12345热线名称更改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简称“12345热线”,语音呼叫号码为“12345”,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县级及以下不单独设置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进一步扩大县级行政许可权限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进一步扩大县级行政许可权限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7.22•【字号】德政字〔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进一步扩大县级行政许可权限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进一步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提升县域发展要素聚集能力,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县级办理权限。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权范围及方式综合运用直接下放、县审市办、服务窗口前移三种方式,进一步扩大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县级办理权限,同时将与市级行政许可相关联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收费等事项一并下放,确保关联事项能在同一层级“一链办理”。
对实行“市县同权”的事项,市县有同等受理权,群众可自主选择到市级或县级办理,充分满足其就近办理的需求。
(一)直接下放: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实施层级的52项行政许可事项,直接下放到县级实施。
对17项市县共有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赋予德城区行政许可权限,实现“区县同权”。
(二)县审市办:对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下放和委托的31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县审市办的方式实现“市县同权”,由县级部门行使受理权和实质性审核权,市级部门行使形式审查权后予以批准办理。
(三)服务窗口前移:对99项行政许可事项,采取服务窗口前移至德城区的方式实现“市县同权”。
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要赋予德城区分局完整的市级行政许可权限,采取服务窗口前移的方式实现“市县同权”。
二、工作要求(一)切实做好事权下放。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08•【字号】•【施行日期】2021.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就业创业环境1.提升就业服务。
把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支持劳动者通过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新就业形态实现自主就业、分时就业,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严格贯彻落实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取消与职业资格相关联政策限制的要求,做好焊工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认定和专项能力考核。
建立多元化职业技能评价机制,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规范人力资源招聘行为,禁止就业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歧视。
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不需要进行登记。
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提高职业技能。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动态调整培训补贴标准,对经济发展紧缺急需专业和职业(工种)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12月底前,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6.1万人次。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17•【字号】•【施行日期】2021.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17日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标先进地区最优水平,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在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上实现新的突破。
2021年年底前,实体站点分类实现标准化,场所布局更加完善;基层办理事项进一步增加,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就近办;事项办理更加标准规范,办事体验度不断提升,社会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一)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深化“就近办”。
1.公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全面梳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市场准入、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残疾帮扶、卫生健康、社会救助等主题,公布基层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通过下沉受理发证环节、委托授权等方式,满足基层群众企业办事需求。
11月底前,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将办理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工作制度等,通过工作折页、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场所内公示。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德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德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01•【字号】德政办字〔2020〕42号•【施行日期】2020.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德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水平,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德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负责人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公开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实效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结合全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工作的开展,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目录、指南,及时精准发布有效信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办理程序,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
强化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专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能力和业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和宣传。
三、强化督导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已连续多年纳入县(市、区)综合考核、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2.12•【字号】德政办字〔2015〕9号•【施行日期】2015.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的通报德政办字〔201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提高全市政府系统调研水平,根据省政府研究室通知和《德州市政府研究室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暨推荐参加全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研究室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并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全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
在全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中,我市共获得一等奖1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10篇,已由省政府研究室通报表彰奖励并颁发了证书。
经组织专业人员认真评审,共评选出市级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20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40篇。
现对获奖优秀调研成果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政府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围绕中心抓调研,围绕大局出思路,围绕难题求突破,不断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为我市各级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多的理论与实践依据,为推进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德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2014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获奖名单2. 全市荣获2014年度全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名单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12日附件12014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获奖名单二等奖(30篇)三等奖(40篇)附件2全市荣获2014年度全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名单。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8•【字号】德政办字[2012]21号•【施行日期】2012.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德政办字〔2012〕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2011年,全市政府办公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以“服务上档次、参谋上水平、管理上台阶、工作创一流”为目标,强素质、转作风、提效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优异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确定授予武城县政府办公室等17个单位“全市政府系统文秘工作先进单位”、临邑县政府办公室等17个单位“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德城区政府办公室等16个单位“全市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新能源办等16个单位“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德城区政府办公室等14个单位“12345市民热线工作先进单位”、乐陵市政府办公室等15个单位“全市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禹城市应急办等15个单位“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乐陵市等15个单位“全市电子政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分别授予张晓博等122名同志全市政府系统文秘工作、信息工作、督查工作、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督查工作、12345市民热线工作、调研工作、应急管理工作、电子政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加强学习,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办公室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1.2011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先进单位2.2011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先进个人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附件1:2011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先进单位一、文秘工作先进单位(17个)武城县政府办公室、乐陵市政府办公室、宁津县政府办公室、陵县政府办公室、临邑县政府办公室、夏津县政府办公室、禹城市政府办公室、平原县政府办公室、齐河县政府办公室、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发改委办公室、市教育局办公室、市住建局办公室、市水利局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市规划局办公室、市工商局办公室二、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17个)临邑县政府办公室、陵县政府办公室、禹城市政府办公室、齐河县政府办公室、平原县政府办公室、乐陵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三、调研工作先进单位(15个)德城区政府办公室、乐陵市政府办公室、陵县政府办公室、平原县政府办公室、武城县政府办公室、齐河县政府办公室、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发改委综合科、市经信委办公室、市住建局办公室、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市审计局办公室、市国税局办公室、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市房管中心办公室四、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16个)德城区政府办公室、陵县政府办公室、宁津县政府办公室、齐河县政府办公室、平原县政府办公室、禹城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台办五、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督查工作先进单位(16个)新能源产业办、农产品加工产业办、生物技术产业办、现代服务产业办、化学工业产业办、装备制造产业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德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禹城市政府办公室、宁津县政府办公室、夏津县政府办公室、平原县政府办公室六、12345市民热线工作先进单位(14个)德城区政府办公室、禹城市政府办公室、乐陵市政府办公室、宁津县政府办公室、齐河县政府办公室、陵县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用事业局、市交警支队、市联通公司。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编办市法制办关于市民反映比较突出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编办市法制办关于市民反映比较突出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14•【字号】德政办字[2014]18号•【施行日期】2014.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编办市法制办关于市民反映比较突出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德政办字〔2014〕18号)德城区人民政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关于市民反映比较突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已经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4月14日关于市民反映比较突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市编办、市法制办)为切实解决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市政府全体会议的部署要求,市编办会同市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对市12345热线办近两年受理、提出的涉及部门间职责交叉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研究论证,在实地调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部门“三定”规定,按照凡是法律法规政策及部门“三定”有明确规定的,依规定办理;凡是法律法规政策及部门“三定”规定不明确的,根据问题属性,由职责相近的部门负责牵头解决问题的原则,提出了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德城区和运河经济开发区交界处住宅小区的社会事务管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关于社会事务应按照行政区划由属地政府管理的规定,对运河经济开发区和德城区交界处的幸福里、七中庄园等住宅小区,因行政区划造成的社会事务管理问题,由德城区政府向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彻底移交并界定清楚;在此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住宅小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负责小区的各项社会事务管理。
二、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的监管责任问题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体制的意见》(德政发〔2011〕21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办字〔2010〕53号)规定,明确如下:(一)市城管执法局和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三区”)城管执法局作为处理噪声扰民的主管部门,具体受理噪声扰民问题的投诉、处理。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等4个临时机构成员名单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等4个临时机构成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26•【字号】德政办字[2008]97号•【施行日期】2008.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等4个临时机构成员名单的通知(德政办字〔2008〕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确定调整德州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立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德州市产学研合作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协调领导小组、推进“中国粮油食品城”申报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成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责任分工,积极开展工作。
今后各临时机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递补,并向临时机构办公室通报,不再行文公布。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德州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吴翠云(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袁秀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翟长生(副市长)成员:尚泓海(市政府秘书长)邵自升(市长助理、市建委主任)战士平(市财政局局长)王立来(市发改委主任)赵春雨(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李学根(市监察局局长)杨少华(市审计局局长)孙华斌(市交通局局长)邵国君(市农业局局长)张英昌(市水利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战士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荣章、许欣君任办公室副主任。
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吴翠云(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韩建亭(副市长)成员:邵自升(市长助理、市建委主任)杨丙亮(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贾长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张英昌(市水利局局长)王立来(市发改委主任)周天峰(市经委主任)李学根(市监察局局长)战士平(市财政局局长)杨少华(市审计局局长)刘建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吴文群(市环保局局长)孙华斌(市交通局局长)邵国君(市农业局局长)李和平(市林业局局长)尚其鲁(市物价局局长)何振禄(市水利局副局长、市南水北调局局长)王汉新(德州黄河河务局局长)葛兆军(德州供电公司总经理)司明水(齐河县政府顾问)领导小组设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办公室,张英昌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办公室,王汉新兼任办公室主任;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办公室,何振禄兼任办公室主任。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13•【字号】德政办字[2011]59号•【施行日期】2011.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德政办字〔2011〕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快推进我市服务业跨越发展,促进我市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和机构改革变动情况,市政府确定调整全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如下:组长:陈先运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李保海市委常委、副市长成员:邵自升市住建局局长徐宏城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长青市发改委主任王春利市商务局局长展德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周天峰市经信委主任张书鹏市科技局局长史秀芝市民政局局长战士平市财政局局长何连生市统计局局长曲永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孙华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邵国君市农业局局长孔祥智市文广新局局长崔书强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李庆丰市体育局局长马国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于喆市物价局局长扈建军市旅游局局长杨丙亮市金融办主任韩炳军市教育局副局长梁世军市供销社党组书记、副主任钱梅市国税局局长宓东生市地税局局长尚青市工商局局长郭萍市质监局局长苏建军供电公司总经理韩新强市邮政局局长吴庆华火车站站长王金文山东高速公路集团德州管理处处长刘吉运市人行行长李明强银监分局局长王皋鹏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服务业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工作发展的重大方针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服务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全市服务业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承担。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推进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推进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德政办发[2012]8号【发布部门】德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4.07【实施日期】2012.04.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推进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快推进全市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全面提升乡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推进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四月七日全市推进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快我市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现代农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9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德办发〔2011〕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2012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发〔2006〕30号文件、鲁政发〔2007〕97号文件的部署要求,加强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条件建设,加快提升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的服务能力。
(二)目标要求。
按照“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有规范的运行机制、有精干的人员队伍、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条件”要求,确保到2012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完成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
以增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为核心,使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达到“职能明确、人员到位、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的建设标准,真正发挥好服务农业的主导作用。
二、目标任务(一)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机构。
1.完善乡镇或区域性机构。
2024年农业年终工作总结标准样本(7篇)
农业年终工作总结标准样本按照市农业局示范县项目办公室及农业站工作安排,我有幸被聘为双城堡镇后岗村和偏脸村农技推广示范县项目技术指导员,现将一年来工作作自我总结一、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会议和培训班,并对会议精神深刻理解,认真参照执行,在学习中认真做好笔记,把专家、教授所讲的新的农业科技学深学透,增强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提升了自己的业务素质,提高了为农民服务的本领。
二、按程序化工作要求,按规程操作认真填写《技术指导员手册》,制定分户指导方案,并能按分户指导方案认真的落实与实施,指导示范户认真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悬挂科技示范户标牌,向科技示范户公开自己的联系电话,方便示范户随时咨询生产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通过电话联系,把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隐患都解决在萌芽之中,及时地为科技示范户在生产中排忧解难。
三、抓好中心工作,搞好示范培训工作即以“增产增收提高增益为中心,以提高农业科学种田水平,提高农民的生产能力为重点,利用现代信息工具等集中和分散培训,讲解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确定我镇主导品种:先玉335、银河33、郑单958、沈玉21、良玉8、军单8、吉单35等;主推技术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玉米田间杂草安全防除技术,玉米节水旱作栽培技术、玉米丛生苗和丝黑穗病防治技术,耐密增产技术,适时晚收技术,玉米化控技术等。
在工作中做到技术培训入户,根据示范重点和玉米产业的生产特点,因地制宜,集中培训和分户培训相结合,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玉米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明白纸、资料等方式,开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相结合的培训,并向辐射户和全村农户扩展,同时根据示范户的家庭经营活动,开展相关经常管理知识培训。
在有条件的村将“农民科技书屋“建在示范户家中,为示范户在生产中解决亟需的技术问题和难点。
四、物化技术补贴落实到位将上级发放的物化技术补贴喷雾器等及时发放到示范户手中,促进示范户优先采用新技术,如化控技术,使示范户感受到从示范县项目中受益的优越感,调动其生产积极性。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1.01•【字号】德政办字〔2019〕56号•【施行日期】2019.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19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1日2019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为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德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行为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扩大政务开放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考核原则和对象(一)考核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立制强基、突出重点,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内部工作落实考核与社会客观效果评估相结合,全面准确地评价考核对象工作实绩。
(二)考核对象。
33个市政府部门。
三、考核内容(一)切实做好解读回应。
包括深入解读好重要政策措施、及时回应好社会关切、切实增强回应实效、做好社会监督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内容。
(二)深入推进政民互动。
包括推进决策公开、推进会议公开、创新公众参与模式等内容。
(三)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包括推动政府网站优质发展、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等内容。
(四)强化组织保障能力。
包括健全领导体制机制、提高依法公开能力、加强考核督查培训等内容。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12345市民热线办理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字[2012]148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12345市民热线办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12345市民热线办理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字〔2012〕1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12345市民热线开通运行一年来,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狠抓市民反映问题的办理,认真为民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社会广泛好评。
为进一步做好热线办理工作,提升热线服务水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热线办理工作市民热线畅通社情民意,为民排忧解难,是党委、政府联系群众、服务民生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作为市民热线的网络成员单位,是做好市民热线工作的基础和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真正把热线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对热点、难点问题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设身处地为群众解决具体问题。
各承办单位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出台的关系民生的新政策、新措施,要及时报送市热线办,以更好地向市民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二、建立健全热线办理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都要成立专门的热线办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交办事项的办理、督查、协调、反馈等工作。
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专门的办理科室和工作人员,承办量比较少的单位要指定办理科室,固定工作人员,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配备必要办公设备。
尚未加入热线系统平台的单位要抓紧与市热线办对接,登录热线工作网上办公系统。
各承办单位热线工作人员要保障系统的正常在线,保持联系畅通,及时接收、办理、回复承办事项。
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德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州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德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州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德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10.11•【字号】德农机中心字〔2024〕24号•【施行日期】2024.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德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州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农机中心字〔2024〕24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农办机〔2024〕5号)要求,推进全市大规模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促进农机装备升级换代,经商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根据《山东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
我们制定了《德州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通知,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并抄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要加强实施进度统计分析,严格执行进度季报制度,做好半年和全年总结分析,每年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和全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总结。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德州市财政局、德州市商务局《关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方案》(德农机字〔2020〕6号)同步废止。
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德州市财政局2024年10月11日德州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锚定农业强市建设目标,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报废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便民早餐工程的意见-德政办字[2013]11号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便民早餐工程的意见正文:----------------------------------------------------------------------------------------------------------------------------------------------------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便民早餐工程的意见(德政办字〔2013〕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早餐消费需求,结合我市餐饮文化特色,促进我市早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商务部和省商务厅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实施便民早餐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便民早餐工程的重要意义实施便民早餐工程,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卫生、营养、健康的大众化早餐,满足市民多层次、快节奏生活要求,促进服务业发展,是保障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扩大消费、增加就业和维护稳定的重要手段,是开展“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的具体体现。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便民早餐工程的重要意义,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理念,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理布局、规范实施的工作思路,加强领导,制定措施,扎实推进,将便民早餐工程建设成为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企业得效益的民生工程。
二、实施便民早餐工程的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一)主要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积极培育发展早餐龙头企业,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发展机制。
二是合理布局、规范发展。
根据社区居民居住密度,科学规划布局早餐网点,规范早餐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整顿早餐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早餐食品安全。
三是多措并举、形式多样。
鼓励各种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放心早餐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社区商业网点增加特色早餐经营,将便民早餐服务体系延伸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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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副调研员
办公电话
2381999
工作分工
协助张志同志工作
付振东
职务 工作分工
副调研员
办公电话
2381999
协助张连臣同志工作
姓名
韩金果
职务 工作分工
副调研员
办公电话
2381999
协助王风延同志工作
三、市农业局内设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姓 名
办公室 李成祥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农业局领导班子成员信息
姓名
郭平银
职务 工作分工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
2381999
姓名
王洪春
职务
党委委员、调研员、农机局 办公电话 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市农机局全面工作
2622373
姓名
李俊泉
职务 工作分工
党委副书记
办公电话
2381999
分管有机办、生态科、科教科、环保站。
财务审计科
办公电话
0534-2381969
负责人
姓名
刘业宝
电子邮箱
dncwk@
职责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姓名
提出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信贷等方面的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主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主管农业项目资金 的管理、使用和审计工作;负责农业系统和局属单位财务的审计工作;负责农业部门的 招商引资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开展农村实
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专业 技术资格和行业内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依法负责有关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 ,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荒碱地的开发利用;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 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姓名
离退休干部科 张彤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0534-2381945 dzlcx2003@
职责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姓名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市场信息 科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4-2381935
张长辛
电子邮箱
dzsfpb2006@
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贫困地区经济发 展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扶贫工作;负责扶贫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监 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市扶贫情况的调度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培训;做好扶贫来信 来访工作。
高文兰
电子邮箱
dzstk2381981@
拟订全市生态农业、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农业、循环 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承担有关 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业面源 污染治理;管理农业外来物种的有关工作。指导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的开 发和推荐、申报、管理工作。
第一章 单 位 信 息
一、市农业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德州市农业局
24小时值班电话
2381999
办公地址
德州市德城区青龙街2号
网 址
电子邮箱
dznyj2004@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全市农业 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对策和措施;拟定全市种植业、渔业、农机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 件并监督实施。
职务
党委委员、扶贫办主任
办公电话
2381935
姓名 姓名
张长辛 胡萍
主持扶贫办工作;分管办公室、执法支队、机关服务中
心;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机关党委、机关建设、组织学习 工作分工
、纪检监察、行政许可;联系市纪检委、监察局、机关工委
。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办公电话
2381999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周振廷 韩立军 陈方礼
育协会的具政体策工法作规;科参与农业劳模的评选办和公管电理;话承办农业国外智0力53引4进-23工8作19。97 (农村改革实验区办公室)
李君堂
电子邮箱
dznyjfgk70@
职责 机构名称
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意见和拟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组织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的 起草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其他部门起草的规定中有关农村经济的条款提出审核意见;指 导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应诉、复议工作;指导农 村改革实验区及农村固定观察点的工作;参与小城镇建设工作,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 改良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企事业单位的普法教育。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0534-2381999 dznyj2004@
职责 机构名称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信 息、会务、安全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协调指导农业行 业安全生产;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人事科
办公电话
0534-2381947
分管人事科、法规科、离退休科;负责机关年度考核; 工作分工 联系市编办、人社局、组织部、法制办、考评办、妇联、工
会、团委等群团部门。
职务
党委委员、水产办主任
办公电话
2329006
工作分工 职务
主持市水产办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办公电话
2381999
工作分工
分管棉技站、土肥站、植保站、区划站,负责棉花高产
要
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会同有关 部门指导协调大宗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
(六)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省农业方面的行业标准;组 织拟订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
职
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组织实施农产品认证的上报和监督管理。
姓名
张志
职务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办公电话
2381999
分管检测中心、经管处、农广校、产业办、财审科、农
产品质量监管与市场信息科;负责全局信访及维稳工作,年
工作分工 度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项目及财政类项目实施监管工作; 联系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商务局、信访局、维稳办
等市直部门。
姓名
张连臣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有关工作;承担市农业专家顾问团的具体工作。
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办公电话
0534-2381949
王长江
电子邮箱
zhang91889188@
职责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姓名
职责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姓名
职责
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调度与分
科技教育科
办公电话
053箱
dzkjk2381939@
职责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姓名
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指
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指
导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
(十五)引导农业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国有农业良(原)种场的改革与经营管 理工作。
(十六)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扶贫工作;组织拟 订扶贫开发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
(十七)组织协调全市农民体育工作;综合协调农口各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所属国有 资产的保值增值。
负责人
姓名
程培峰
电子邮箱
dznyjrsk@
职责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姓名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和管理、社会保障 工作;组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业务考核;参与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 作;承担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行业内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市农民体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农业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 指导农业生物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有 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组织实施名牌产品申报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 公害产品的初审、推荐和管理;管理农业外来物种。
(十四)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 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外资,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农业援外项目。
(四)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市政府
主
“品质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品质农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 化、规模化生产。负责农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类惠农资金项目。
(五)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政策 并协调实施;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
(七)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指导、协调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 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蚕种的许可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