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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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收入的管理工作,保障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记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公司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罚款净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教育费附加返还等。

第二章收入确认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有收入均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第五条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一)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六条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按公司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公司已经确认收入的商品发生销售退回时,应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

第七条提供劳务的收入,应按以下原则加以确认:

(一)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二)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三)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以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四)提供劳务的总收入应按公司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第八条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收入参考以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确认收入的方法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以确认。

第三章其他业务收入

第九条公司销售原材料,应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进行销售处理,按实际销售价款开具销售发票,并确认为收入。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出租和无形资产的出租由公司根据资产状况,经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办理,相应收入由财务部直接确认。

第四章营业外收入的管理

第十一条对公司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收入,应由公司统一申请报批、处理,并由公司直接记录、反映。

国企销售收入管理制度52491493931.doc

国企销售收入管理制度524********* 国企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企业销售收入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收入,按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为了加强销售收入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 销售的日常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销售的一级核算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二级核算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 1.3 销售核算管理主要包括编制销售计划(金额计划)、分析销售实绩、及时反馈信息、制订和管理销售价格、协调处理销售环节中的财务税收问题等。 2 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2.1 商品已经发出或劳务已经提供。 2.2 已经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值款的证据。 3 公司的销售收入核算,分为产品销售收入核算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3.1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零部件、外购商品、工业性作业等的销售收入。均由销售部门负责对外开具发票,办理托收或转帐结算(包括收取现金)等手续。 3.2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原材料出售对外协作加工,固定资产

出租、图纸技术资料、包装物出租、出售、运输费收入、无形资产出售及非工业性劳务收入等。以上销售业务的发生,同样统一由销售部门对外开发票,财务部门负责收款,有关部门凭财务部门盖上收款图章的提货单发货(固定资产出售由财务部门核定售价,开收据后,不作销售处理)。 4“退货”的销售收入处理 销售退货,不论销售时间发生在什么期间,均应在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中扣除。 5 产品销售价格折扣处理 财务部门统一制订产品销售价格,销售部门应根据规定,有权在公司规定的幅度内给予优惠(折扣),在发票上直接开明并在金额中扣除计算。 6 科协、技协的咨询活动 财务结算由科协、技协扎口管理,科协、技协咨询经营活动,开市科协统一的发票,财务部门收款。在服务过程中需要耗用原材料、工具、在制品等物资,由有关部门负责成本核算,并由财务部门负责结算事宜。 7 公司内各部门与兄弟单位,因工作关系,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收入的财务处理 此类业务如外单位培训技工的培训费及有关资料费等,由财务部门开收据办理交款手续。

收入管理制度汇编

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收入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保障单位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收入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用于保障单位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核算。 第四条收入是指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五条收入核算是指对收入取得的过程及其去向进行正确、系统、完整、及时地记录、反映和监督等一系列经济活动。 第二章收入的分类 第六条单位收入分为: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七条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第八条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九条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第十条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第十一条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十二条其他收入是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章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第十三条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一、财政直接支付收入确认 单位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 二、财政授权支付收入确认 单位收到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 三、财政实拨资金收入确认 将资金直接拨入事业单位的开户银行事业单位在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收款通知时确认补助收入。以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确认收入。 四、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 设置“财政补助收入”总账科目,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

股份公司销售收入管理制度1完整篇.doc

股份公司销售收入管理制度1 股份公司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企业销售收入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收入,按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为了加强销售收入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 销售的日常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销售的一级核算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二级核算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 1.3 销售核算管理主要包括编制销售计划(金额计划)、分析销售实绩、及时反馈信息、制订和管理销售价格、协调处理销售环节中的财务税收问题等。 2 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2.1 商品已经发出或劳务已经提供。 2.2 已经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值款的证据。 3 公司的销售收入核算,分为产品销售收入核算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3.1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零部件、外购商品、工业性作业等的销售收入。均由销售部门负责对外开具发票,办理托收或转帐结算(包括收取现金)等手续。 3.2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原材料出售对外协作加工,固定资产

出租、图纸技术资料、包装物出租、出售、运输费收入、无形资产出售及非工业性劳务收入等。以上销售业务的发生,同样统一由销售部门对外开发票,财务部门负责收款,有关部门凭财务部门盖上收款图章的提货单发货(固定资产出售由财务部门核定售价,开收据后,不作销售处理)。 4“退货”的销售收入处理 销售退货,不论销售时间发生在什么期间,均应在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中扣除。 5 产品销售价格折扣处理 财务部门统一制订产品销售价格,销售部门应根据规定,有权在公司规定的幅度内给予优惠(折扣),在发票上直接开明并在金额中扣除计算。 6 科协、技协的咨询活动 财务结算由科协、技协扎口管理,科协、技协咨询经营活动,开市科协统一的发票,财务部门收款。在服务过程中需要耗用原材料、工具、在制品等物资,由有关部门负责成本核算,并由财务部门负责结算事宜。 7 公司内各部门与兄弟单位,因工作关系,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收入的财务处理 此类业务如外单位培训技工的培训费及有关资料费等,由财务部门开收据办理交款手续。

2020单位内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2020单位内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单位内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收支业务管理,规避债务风险,规范收支业务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收入、支出业务。 第三条: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第二章:收入业务 第四条:纳入本制度的收入包括: (一)根据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认定的收入。 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 (二)不作为单位收入但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具体包括国有资产有偿出租收入。 第五条:本单位收入管理实行统一核算、归口管理。

第六条:岗位设置及职责 设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 会计岗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会计法,做好记账付账报账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建立并完善财务凭证;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组织日常会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询和向有关领导汇报;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时做好记账、算账、保障工作、如实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按期结报;妥善保管财务账簿、会计报表及资料、保守财务秘密;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出纳岗位主要职责是:按规定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记账凭证报销内容收付现金;每日负责盘清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按规定程序保管现金、保证库存现金安全;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完成闭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 (一)财会科作为归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收入进行统一管理和监控。 1、制定收入内部管理制度; 2、全面掌握本单位各业务部门的收费项目,做好收费许可证的年检,确保各项收费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要求各业务部门在涉及收入合同协议签字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务部门作为帐务处理的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帐,严禁设立账外账;

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财务支出方面的浪费、舞弊、腐败问题,根据旬办法[2008]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系统内全面推行经办人、会计(报帐员)、监审小组、单位负责人逐级签字审批的“一签三审”制度。 第三条财务监审小组人员组成:监审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外,单位实有人数不足3人的,可设一名监审人员。 第四条监审小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及具有财务 管理职能的股室主要负责人、会计(报帐员)等人员。 (二)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原则性强。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 (五)比较熟悉财务和会计业务方面的基本知识。 第五条监审小组人员的产生: (一)财务支出监审小组,必须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实行 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二)当选监审小组成员赞成票须超过与会人员半数以上; (三)局机关监审小组人员由局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选举产生,局直各单位监审小组人员由各单位分别召开本单位全

体工作人员会议选举产生,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外,单位领导班子中应有1人进入监审小组。 第六条监审小组人员的任免:局机关及局直各单位监审人 员经选举产生后统一上报主管局,提交局务会审批后,由局下发正式任命文件,监审小组人员免职和调整须经本单位全体干部职 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并经局务会审批同意后,才能予以免职和调整。 第七条财务管理支出审批程序: (一)具体办理人员对所办理的业务在原始支出凭证上如实 注明办理的时间和用途并签名后送交单位会计(报帐员)。 (二)单位会计(报帐员)对支出项目和原始凭证进行初步 审核,并填写《旬阳县财务支出审签单》。 (三)会计(报帐员)将《旬阳县财务支出审签单》连同初 审后的支出项目和原始凭证一起送交单位财务支出监审小组,监审小组依照有关规定逐项进行集体审核把关并由组长签名。 (四)经单位主要负责人“一支笔”审批签名后由单位会计核销或由报帐员统一送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无异议后,予以核销。 第八条财务支出审批内容为单位的所有非工资性支出,包括接待费、差旅费、办公用品、车辆、房屋等固定资产购置、维 修等各类支出。 第九条对存在问题的各类支出和原始凭证,财务支出监审小组有权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一)对审批、招标、采购、备案等手续不全的财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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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企业销售收入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收入,按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为了加强销售收入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 销售的日常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销售的一级核算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二级核算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 1.3 销售核算管理主要包括编制销售计划(金额计划)、分析销售实绩、及时反馈信息、制订和管理销售价格、协调处理销售环节中的财务税收问题等。 2 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2.1 商品已经发出或劳务已经提供。 2.2 已经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值款的证据。 3 公司的销售收入核算,分为产品销售收入核算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3.1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零部件、外购商品、工业性作业等的销售收入。均由销售部门负责对外开具发票,办理托收或转帐结算(包括收取现金)等手续。 3.2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原材料出售对外协作加工,固定资产出租、图纸技术资料、包装物出租、出售、运输费收入、无形资产出售及非工业性劳务收入等。以上销售业务的发生,同样统一由销售部门对外开发票,财务部门负责收款,有关部门凭财务部门盖上收款图章的提货单发货(固定资产出售

由财务部门核定售价,开收据后,不作销售处理)。 4“退货”的销售收入处理 销售退货,不论销售时间发生在什么期间,均应在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中扣除。 5 产品销售价格折扣处理 财务部门统一制订产品销售价格,销售部门应根据规定,有权在公司规定的幅度内给予优惠(折扣),在发票上直接开明并在金额中扣除计算。 6 科协、技协的咨询活动 财务结算由科协、技协扎口管理,科协、技协咨询经营活动,开市科协统一的发票,财务部门收款。在服务过程中需要耗用原材料、工具、在制品等物资,由有关部门负责成本核算,并由财务部门负责结算事宜。7 公司内各部门与兄弟单位,因工作关系,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收入的财务处理此类业务如外单位培训技工的培训费及有关资料费等,由财务部门开收据办理交款手续。 8 销售发票、收款收据一律加盖现金或转帐收讫的财务专用章以及承办人的私章才属有效 销售发票及收据的购买、登记、收发、销号、保管等,统一有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各有关部门应按财务部门的发票收据管理要求,从严进行管理,严防发票、收据的丢失。

国企销售收入管理制度1.doc

国企销售收入管理制度1 国企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企业销售收入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收入,按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为了加强销售收入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 销售的日常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销售的一级核算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二级核算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 1.3 销售核算管理主要包括编制销售计划(金额计划)、分析销售实绩、及时反馈信息、制订和管理销售价格、协调处理销售环节中的财务税收问题等。 2 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2.1 商品已经发出或劳务已经提供。 2.2 已经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值款的证据。 3 公司的销售收入核算,分为产品销售收入核算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3.1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零部件、外购商品、工业性作业等的销售收入。均由销售部门负责对外开具发票,办理托收或转帐结算(包括收取现金)等手续。 3.2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原材料出售对外协作加工,固定资产

出租、图纸技术资料、包装物出租、出售、运输费收入、无形资产出售及非工业性劳务收入等。以上销售业务的发生,同样统一由销售部门对外开发票,财务部门负责收款,有关部门凭财务部门盖上收款图章的提货单发货(固定资产出售由财务部门核定售价,开收据后,不作销售处理)。 4“退货”的销售收入处理 销售退货,不论销售时间发生在什么期间,均应在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中扣除。 5 产品销售价格折扣处理 财务部门统一制订产品销售价格,销售部门应根据规定,有权在公司规定的幅度内给予优惠(折扣),在发票上直接开明并在金额中扣除计算。 6 科协、技协的咨询活动 财务结算由科协、技协扎口管理,科协、技协咨询经营活动,开市科协统一的发票,财务部门收款。在服务过程中需要耗用原材料、工具、在制品等物资,由有关部 门负责成本核算,并由财务部门负责结算事宜。 7 公司内各部门与兄弟单位,因工作关系,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收入的财务处理 此类业务如外单位培训技工的培训费及有关资料费等,由财务部门开收据办理交款手续。

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XX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收支业务管理,规避债务风险,规范收支业务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收入、支出业务。 第三条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第二章收入业务 第四条纳入本制度的收入包括: (一)根据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认定的收入。 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

(二)不作为单位收入但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具体包括国有资产有偿出租收入。 第五条本单位收入管理实行统一核算、归口管理。 第六条岗位设置及职责 设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 会计岗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会计法,做好记账付账报账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建立并完善财务凭证;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组织日常会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询和向有关领导汇报;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时做好记账、算账、保障工作、如实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按期结报;妥善保管财务账簿、会计报表及资料、保守财务秘密;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出纳岗位主要职责是:按规定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记账凭证报销内容收付现金;每日负责盘清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按规定程序保管现金、保证库存现金安全;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完成闭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

公司市场部管理制度

某公司市场部管理制度(初稿) 宗旨:体现公司融入客户,服务油田的经营思想,充分发挥公司的技术、市场优势,合理利用和开发现有市场资源,降低公司营销成本,培养人才;拓展公司销售领域,提高销售收入及经济效益。 目标: 一、利用两年的时间建立一套渗透到各油田的层次明晰、效率高速的市场营销体系。通过这一体系逐步实现:(一)利用我们的技术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实现公司的既定营销目标;(二)实现公司营销手段及营销主体的统一性。在营销手段方面:根据客户需要,采取多样营销方式,并使他们达到最佳配合。在营销主体方面:公司部以市场为导向,统一协调地开展工作;在市场部部各部门、各区域相互协调配合;(三)营销系统的层次性。整个体系的组织层次明晰,各层次的职能、责任、权力、利益明确,管理有序。 二、建立一支完善的高素质的市场营销队伍。整个队伍人员素质达到: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文化知识素质,充分领会公司的经营理念并运用到工作中去,同时还具有较强的业务技术能力;预计人员数量将达到70人,其中:市场人员50人,技术服务、公关人员20人。 为实现上述两目标,结合公司目前的现状,特制定如下制度(随着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对于这一制度不断添加新的容): 一、组织结构 针对公司目前市场部人员状况,及软件产品和项目未来发展的需要,目前公司对市场部实行扁平化的组织管理。结构图如下:

二、人事安排 市场部经理:谭小平 公关部经理:付一杰。组员:化 技术支持部经理:郝文海。组员:测试组-滕红军,技术支持组-琢、波、 汪梨、莫江红(OE技术支持) 南方一区市场主管:王江涛。销售经理:丙龙; 南方二区市场主管:王亚凡。销售经理:边轶超; 西部一区市场主管:紫羽。销售经理:杜仰明; 长庆油田区市场主管:王瑞红。 西部二区市场主管:朋。销售经理:永波、王俊; 东部区市场主管:许晶。销售经理:郗少峰; 东部区市场主管:攸月; 区市场主管:彭红晨。销售经理:崔建海; 三、各区区域划分 划分原则:从地域角度划分,以利于深入客户、开展服务、降低成本。 南方一区:中海洋各单位、中石化油田部、油田、中原油田、滇黔贵油田、地质所等; 南方二区:胜利油田、华北油田; 西部一区:油田、玉门油田、吐哈油田、江汉油田、油田等; 西部二区:中石化研究院、新疆油田、塔指、中石化西部新区指挥部、原新星公司西北局等; 长庆油田区:长庆油田、陕北; 油田区:辽河油田、局、原新星公司西南局、油田、原新星公司东北局; 东部区:大港油田、冀东油田、分院、物探局、勘探院; 区:油田。 四、岗位责任描述 1、市场部经理 制定公司市场发展总体规划,协调公司与用户的关系,协调各区域之间的关系,确保公司的市场沿着正常预期的方向发展。注重对员工在营销技巧、技术素养、个人素质等方面的培养,以保证公司的总销售额的实现。 2、区域主管 (1)、掌握公司所有技术、熟悉相关的油田业务,有一定的客户关系。 (2)、能独立开拓市场,具有对市场统筹计划、管理、组织的能力,同时又有一定的销售职责。 (3)、必须具有统领全区的领导意识和具备总体布局的能力,兼顾公司的整体利益,积极配合其他区域的工作。 (4)、无销售定额限制,年底从全区的销售总业绩中提成,避免争抢客户、合同的现象出现。原则上区域经理应具有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能力; (5)、应有锻炼、培养员工的意识,注重对员工在客户关系、营销技巧等方面的培训;调动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 (6)服从公司在人员、工作方面的统一组织、安排。 3、销售经理 (1)、掌握公司所有技术、熟悉相关的油田业务,逐步熟悉、掌握客户关

收入管理制度

海宁卫生学校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收入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保障单位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对民办非企业教育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仅适用于本校收入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用于保障单位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核算。 第二章收入的价格确定 第四条收入是指单位开展教育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学费收入、培训费收入、住宿费收入以及其它非营利性收入。 第五条收入核算是指对收入取得的过程及其去向进行正确、系统、完整、及时地记录、反映和监督等一系列经济活动。 第六条学费、培训费、住宿的收取标准必须经过市发改局对本校的学生培养成本核算、批复备案确定。 第三章收入的分类 第六条单位收入分为: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

第七条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第八条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九条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第四章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第十条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一、财政直接支付收入确认 单位收到财政国库支付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 二、财政授权支付收入确认单位收到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 三、财政实拨资金收入确认 将资金直接拨入学校开户银行的,在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收款通知时确认补助收入。以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确认收入。 四、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 设置“财政补助收入”总账科目,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在基本支出科目下设“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其它资本性支出”四个明细科目。财政补助收入年终余额转入“事业结余”或上缴财政冲销年初预算。

公司收支管理制度(新)

公司收支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管理,规范资金收入及周转速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3.收入管理制度 3.1收入主要包括高中部收入、研学部夏令营收入、小学口才部收入三部分。各部门收入分别存入各部门账户中。 3.2收入流程: 根据收款人开具的收据收款→检查收据开具的金额正确、大小写一致、有经手人签名、交款人签名→在收据上加盖公章→将收据第②联交给收款人,第④联经手人留存→将收据第③联交给财务制作现金收款凭证→财务根据现金收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 3.3收入管理的一般规定。 3.3.1收据使用的规定: (1)收据一式四联(存根联、交客户联、财务记账联、经手人留存联)且必须连号,严禁毁损。 (2)收据的填写应区分现金与非现金,收据一经开出即视同收到款项。在填开收据时,必须序时、逐项、如实、清晰填列。开出收据后必须有交款人的签字。严禁涂改、挖补、或撕毁收据。填写错误的收据应写明“作废”字样并保留,以备查验,严禁拆分使用收据。

(3)收据由财务发放,收据使用人领用,双方在《收据领用、缴回签收单》签字并注明日期。收据使用人缴回收据时,财务与收据使用人在《收据领用、缴回签收单》签字并注明日期。收据使用完后缴回后方可领用下一本收据。 3.3.2 部门账户的一般规定: 部门收入由部门负责人存入本部门账户中,该账户只用于本部门收入和支出,不得存入私人钱款,避免公私混淆;不得私设“小金库”,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保存账外公款。 3.3.3财务与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底核对部门账户余额,保持账实一致。月底将核对好的各部门利润存入公司主卡中。部门收支做到月清。 4.费用报销制度 4.1日常费用报销: 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低值易耗品、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 4.2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4.2.1报销票据的规定: (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票据,且票据背面有经办人签名。收取的票据,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项目填写齐全,各项目内容准确无误;收取的票据应加盖公章,且公章应清晰可见。招待费需在费用报销单上列明时间、地点、人员、事由。 (2)不得白条报销。招待费100元以上的不得用点菜单报销,应开具收据或发票。超市购买物品不得以超市购物小票报销,应开具收据或发票。如是消费个人业务,需收款人打收到条,写清收到金额、事由、

公司收入管理制度

XX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收入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记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公司收入包括工程结算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工程结算收入主要是指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施工合同收入。包括合同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罚款净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教育费附加返还等。 第二章收入确认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有收入均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工程施工收入在工程已完工、取得收取工程价款权利或收到工程价款时确认。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合同完成时确认收入;对于跨

期项目,如果其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期末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第五条如果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确认合同收入; (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第六条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第七条合同收入应以收到或应收的工程价款计量。 第八条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二)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九条因索赔款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一)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二)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因奖励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

2017销售提成管理制度方案

销售提成管理方案 一、目的 为了建立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员工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的产品,不属于提成范围的产品公司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三、业务员薪资构成: 1、业务员的薪资由底薪、补贴及提成构成; 2、发放月薪=底薪+补贴+提成 四、业务员底薪及补贴设定: 1、业务员的底薪为2000元/月,包住宿不包伙食,如不需公司提供住宿补贴200元/月; 2、补贴: 1)交通补贴:按乘坐地铁、公共汽车为标准实报实销; 2)通讯补贴:150元/月,试用期内业务员不能享受通讯补贴。 五、销售任务 业务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业务员第一个月不设定销售任务,第二个月按正式员工的60%计算任务额。 六、提成制度: 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业务员需提供的材料: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收款证明。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为了保持销售队伍的稳定性,发放提成时公司扣留提成 页脚内容1

的20%作为风险金,当业务员完成全年任务时,年终统一结算。如果业务人员未能完成当年的销售任务,公司扣留的风险金原则上将不发放,公司根据业务员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市场行情酌情按比例发放。 1、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2、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高价销售提成 净销售额=当月发货金额-当月退货金额 3、销售提成比率: 4、低价销售:业务员必须按公司规定产品的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特殊情况需低价销售的必 须向销售经理以上领导申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5、高价销售提成:为规范价格体系,维持销售秩序,避免业务员之间出现恶性竞争,如果业 务员高于公司规定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的,高出部分的20%将做为高价销售提成。 6、业务员有损害公司利益、欺诈公司及客户的行为,未发放的提成不予发放。给公司产生损 失时,待公司研究实际情况给出处理意见,赔偿相应损失,严重违法的将追究法律责任。七、激励制度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 页脚内容2

学校收支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及有关法规制度等,结合单 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单位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非财政补助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拨款。包括: 教育事业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教育费附加拨款等。 财政补助收入的取得,必须经过审批手续,单位必须以预算形式申请报批,教育局根据相关规定的定额、定项进行核定,经财政部门批准 后以下达部门预算的形式拨付。 2、非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 助收入、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及按规定收 取的其他各项收入等。 事业收入,包括学费收入、住宿费、保育教育费等,其收入必须按照 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增设收费项目,应以预算形式申请报批。 其中: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 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 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其他非财政专项资金收入、投 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食堂净收入等。属于专项资金收入应 依据教育局安排的专项经费项目编入预算,以预算的形式报批。其他

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合法程序操作。 第二条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三条单位组织收入必须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 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二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四条单位的各项支出包括: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1、事业支出,即单位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 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日常工作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2、其他支出,包括单位除事业支出以外的利息支出、捐赠支出、资 产处置损失等其他各项支出。 第五条单位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实行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经费支出 审批,由财务部门归口统一管理。 1、人员经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执行,由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报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批。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执行,单位负责人负 责审批。 3、专项经费支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用途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

企业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企业销售收入管理 制度 1

第九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销售收入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收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收入,主要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 第三条企业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一般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节分工及授权 第四条公司销售的会计核算业务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收回销售收入存入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并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的产品由销售部门统一销售及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核算与帐款回收。 第六条销售收入主要涉及销售及收款两部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下列

职责应当分离:销售订单职能与货物保管职能相分离;销售订单职能与开具发票、记账职能相分离;货物保管职能与开具发票、记账职能相分离;开具发票、记账职能与收款职能相分离。 第七条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催收工作由销售部及财务部共同负责实施,并负责对催收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分析。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第八条销售收入的实现 第九条发票的开具:销售部根据货物到达时间及时开具发票,发票开具后及时传递给财务部。加盖财务专用章,邮寄给客户,确认销售收入。 第十条财务部协助销售部门负责拟定各月回款计划。 第十一条销售部发货时必须经过严格检验,不得擅自发货和随意替换货物。在运输过程须确保货物安全和及时到达。 第十二条财务部根据销售统计人员开据的发票与合同及发运单进行核对,并据以入帐进行会计核算。每月编制帐龄分析表传递给销售部进行货款催收,财务部主管销售收入的人员定期与销售统计人员核对应收帐款,保持一致性。 第十三条销售统计人员依据发货产品所开具的发票,建立应收账款台帐,使之与发出商品及合同相一致。 第十四条收到货款时,根据回款票据注明的单位,经过销售统计人员确认后,记入财务帐薄。 第十五条财务部根据销售统计人员报送的回款明细确认客户,正确冲减

机械制造企业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机械制造企业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企业销售收入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收入,按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为了加强销售收入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 销售的日常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销售的一级核算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二级核算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 1.3 销售核算管理主要包括编制销售计划(金额计划)、分析销售实绩、及时反馈信息、制订和管理销售价格、协调处理销售环节中的财务税收问题等。 2 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2.1 商品已经发出或劳务已经提供。 2.2 已经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值款的证据。 3 公司的销售收入核算,分为产品销售收入核算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3.1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零部件、外购商品、工业性作业等的销售收入。均由销售部门负责对外开具发票,办理托收或转帐结算(包括收取现金)等手续。 3.2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原材料出售对外协作加工,固定资产出租、图纸技术资料、包装物出租、出售、运输费收入、无形资产出售及非工业性劳务收入等。以上销售业务的发生,同样统一由销售部门对外开发票,财务部门负责收款,有关部门凭财务部门盖上收款图章的提货单发货(固定资产出售由财务部门核定售价,开收据后,不作销售处理)。 4“退货”的销售收入处理 销售退货,不论销售时间发生在什么期间,均应在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中扣除。 5 产品销售价格折扣处理 财务部门统一制订产品销售价格,销售部门应根据规定,有权在公司规定的幅度内给予优惠(折扣),在发票上直接开明并在金额中扣除计算。 6 科协、技协的咨询活动 财务结算由科协、技协扎口管理,科协、技协咨询经营活动,开市科协统一的发票,财务部门收款。在服务过程中需要耗用原材料、工具、在制品等物资,由有关部门负责成本核算,并由财务部门负责结算事宜。 页脚内容2

济南佳宝乳业收入管理制度

收入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收入的管理工作,保障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记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公司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其他业务收 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 入。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罚款净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教育费附加返还 等。 二、收入确认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有收入均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第五条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 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六条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按公司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现 第七条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公司已经确认收入的商品发生销售退回时,应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 第八条提供劳务的收入,应按以下原则加以确认: 1、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2、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 情况下,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3、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 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4、提供劳务的总收入应按公司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 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第九条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收入参考以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确认收入的方法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以确认。 三、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条公司销售原材料,应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进行销售处理,按实际销售价款开具销 第十一条售发票,并确认为收入。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出租和无形资产的出租由公司根据资产状况,经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办理相 第十三条应收入由财务部直接确认。 四、营业外收入的管理 第十四条对公司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收入,应由公司统一申请报批、处理,并由公司直接记录、反映。 五、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订,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行,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1.为加强企业的现金收支管理,规范现金的收支程序,更好的反映现金的流入和流出,正确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收支情况,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经营成果的质量,特制定此制度。 2.每月中旬,各分公司财务部详细列出下月本分公司所需费用,报总部财务部,总部财务部根据各分公司上报费用进行统计概算,月底将相关费用汇入各分公司的账户内备支。 3.各单位应自行支付的一切费用,均应从总部财务部汇入的金额中支付,不得自行挪用、垫付销售收入。分公司销售收入应依据账款管理规定,悉数汇入总部财务部。 4.分公司财务部现金支付的具体情况应在企业ERP财务系统上体现出来,便 于总部财务部定期审核,查证。 5.ERP系统上科目栏中的类别指各项费用其分属类别,主要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其他业务支出。 6.营业费用是指营业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车辆所需的各项费用(如油费、 维修费、保养费、过路费等),分公司人员差旅费,应酬费,分公司人员的薪资(奖金由总部统一划拨,不在此项之中),名片、牌匾、条幅等费用。 7?管理费用是指分公司为正常运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室及宿舍租赁费,水电费,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品的购置费,通信费,运费邮费等费用。 8.其他业务支出是指分公司为正常运营,除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之外的,应当支付的其他费用。 9.分公司费用申请支付计算公式为: 下月营业费用=本月营业费用X本月销售收入金额/上月销售收入金额 下月管理费用=本月管理费用X本月销售收入金额/上月销售收入金额 下月其他业务支出二本月销售收入金额X0.2% 10.分公司费用的支付与分公司销售收入成正比,分公司因业务需求,需要购置1000元以上办公设施或其他特殊事项需总公司支持时,可申请由总公司代为支付,

公司收入管理规定

公司收入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收入的管理工作,保障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记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公司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罚款净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教育费附加返还等。 第二章收入确认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有收入均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第五条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一)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六条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按公司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公司已经确认收入的商品发生销售退回时,应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

第七条提供劳务的收入,应按以下原则加以确认: (一)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二)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三)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以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四)提供劳务的总收入应按公司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第八条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收入参考以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确认收入的方法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以确认。 第三章其他业务收入 第九条公司销售原材料,应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进行销售处理,按实际销售价款开具销售发票,并确认为收入。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出租和无形资产的出租由公司根据资产状况,经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办理,相应收入由财务部直接确认。 第四章营业外收入的管理 第十一条对公司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收入,应由公司统一申请报批、处理,并由公司直接记录、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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