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22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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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相关要求、预测方法和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突出矿井和按突出矿井管理的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

3基本要求

3.1 突出矿井、按突出管理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预测。经区域预测后,突出煤层划分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3.2 突出煤层区域预测的范围应由煤矿上一级管理部门根据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等情况划定。

3.3 区域预测分为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前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前区域预测)和新采区开拓完成后的区域预测(以下简称开拓后区域预测)。

3.4 开拓前区域预测时,当预测区域的煤层缺少或者没有井下实测瓦斯参数时,可以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前区域预测。开拓前区域预测结果仅用于指导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和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工程的揭煤作业。

3.5开拓后区域预测时,应主要依据预测区域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结合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进行。开拓后区域预测结果用于指导工作面的设计和采掘生产作业。

3.6 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预测资料的,区域预测工作可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否则,应委托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区域预测。

3.7 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

3.8 矿井的区域预测范围、方法、预测指标、临界值、预测结果应上报煤矿上一级管理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

3.9 区域预测范围和结果报告按晋煤集通字【2010】175号文件规定执行。

4 区域预测方法及其技术要求

4.1 区域预测一般根据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方法进行,也可以采用其它经实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4.2 采用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方法时,应先吧区域中的煤层瓦斯风化带划分成无突出危险区,煤层中已发生了突出或明显突出预兆的部分划分为突出危险区。煤层瓦斯风化带的确定见附录A。

4.3 根据煤层瓦斯压力或者瓦斯含量进行区域预测的临界值应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对临界值的要求。矿井需要自行确定临界值时,应由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考察,在试验前和应用前应由集团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4.4 区域预测新方法的研究试验应由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在试验前和应用前应由集团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5 煤层瓦斯参数结合瓦斯地质分析的区域预测法

5.1 开拓前的区域预测

开拓前区域预测可主要依据地质勘探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通过分析煤层瓦斯的基础资料,确定煤层瓦斯赋存规律,绘制煤层瓦斯压力和瓦斯含量等值线图,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推荐的区域预测临界值进行区域预测。

5.2 开拓后区域预测

开拓后区域预测技术要求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煤层瓦斯风化带的确定

A.1 煤层瓦斯分带现象

A.1.1 当煤层具有露头或煤层处于冲积层之下时,煤层瓦斯会出现垂直分带现象,即煤层瓦斯沿垂向可以分为两风带:瓦斯风化带和甲烷带;

A.1.2 依气体组分的差异,瓦斯风化带还可以细分为:二氧化碳-氮气带、氮气带和氮气-甲烷带。

A.1.3 一般情况下,煤层瓦斯风化带的垂直分带现象具有连续性,即:二氧化碳-氮气带处于煤层的最浅部,其次是氮气带,之后的氮气-甲烷带。在一些特定条件和特定环境下,煤层瓦斯的垂直分带特性也可能是如下二种情况:氮气带处于煤层的最浅部,之后的氮气-甲烷带,最后是甲烷带;或者是氮气-甲烷带处于煤层的最浅部,然后是甲烷带。A.2 瓦斯风化带的确定方法

瓦斯风化带的确定应通过气样采集,采用瓦斯组分含量分析的方法确定。划分依据应符合表A.1要求。

表A.1 瓦斯风化带垂直划分标准

瓦斯风化带下界深度可根据下了指标中的任何一项确定:

A 煤层的相对瓦斯涌出量等于2m3/t~3m3/t处:

B 煤层内的瓦斯组分中甲烷及重烃浓度总和达到80%(体积比);

C 煤层内的瓦斯压力为0.1Mpa~0.15Mpa;

D 煤的瓦斯含量达到下列数值处:

1 长焰煤1.0~1.5m3/t(C.M.)

2 其煤1.5~2.0m3/t(C.M.)

3 肥煤与焦煤2.0~2.5m3/t(C.M.)

4 瘦煤2.5~3.0m3/t(C.M.)

5 贫煤3.0~4.0m3/t(C.M.)

6 无烟煤5.0~7.0m3/t(C.M.)

注:此次的C.M是指煤中可燃质即古代碳和挥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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