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石油管道爆炸事故分析

合集下载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 详细 中石化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 详细 中石化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事故发现后,约3点15分关闭输油,斋堂岛约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

黄岛区立即组织在海面布设两道围油栏。

处置过程中,当日上午10点30分许,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燃。

初步原因分析是管线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爆燃发生,事故排除恐怖破坏原因。

此次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医院共收治伤员136人。

1事发过程2013年11月22日凌晨2时40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即黄岛区)秦皇岛路和斋堂岛街交汇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造成原油泄漏。

约3时15分,中石化方面发现管道破裂,黄岛油库关闭输油,“向110报警,黄岛区立即组织处置”。

但此时原油已进入雨水管线,并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边的港池。

7时30分,中石化(一说黄岛区)方面在入海口处设置了两道围油栏。

7时许,青岛海事部门接到青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报告,称发现海面有油。

8时30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接报,赶到入海口现场救援。

10时30分许,黄岛秦皇岛路附近,雨水涵道和输油管线抢修作业现场相继发生爆燃。

爆炸波及青岛市丽东化工厂部分设施。

10时40分,距爆炸点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末端入海口处,发生原油燃烧起火。

11时左右,爆炸点附近居民、小学疏散。

13时,现场两处明火点全部扑灭。

2事故救援青岛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事故现场已经成立指挥部,包括环保、安监、公安等多个部门正在现场进行处置。

市、区两级领导及开发区公安、消防、安监、市政、环保等多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力量紧急处置。

青岛120急救中心派出8辆救援车前往,伤者被送到青医附院西海岸园区。

医院门口准备了大量推车,医护人员正全力救治伤者.据“黄岛发布”通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已到位,事故原因由调查组调查后发布。

青岛爆炸事件 案例分析

青岛爆炸事件 案例分析

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11月25日,成立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任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山东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国内管道设计和运行、市政工程、消防、爆炸、金属材料、防腐、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事故单位情况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注册资本2316亿元。

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股份公司),是中石化集团公司以独家发起方式于2000年2月设立的股份制企业,主要从事油气勘探与生产、油品炼制与销售、化工生产与销售等业务。

3.中石化股份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是中石化股份公司下属的从事原油储运的专业化公司,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下设13个输油生产单位,管辖途经14个省(区、市)的37条、6505公里输油管道和101个输油站(库)。

4.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以下简称潍坊输油处),是中石化管道分公司下属的输油生产单位,位于山东省潍坊市,负责管理东黄输油管道等5条、872公里管道。

事故案例分析范文

事故案例分析范文

事故案例分析范文篇一: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简介20xx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原油泄漏处置情况企业处置情况11月22日2时12分,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通过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发现东黄输油管道黄岛油库出站压力从4.56兆帕降至4.52兆帕,两次电话确认黄岛油库无操作因素后,判断管道泄漏;2时25分,东黄输油管道紧急停泵停输。

2时35分,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通知青岛站关闭洋河阀室截断阀(洋河阀室距黄岛油库24.5公里,为下游距泄漏点最近的阀室);3时20分左右,截断阀关闭。

2时50分,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向处运销科报告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2时57分,通知处抢维修中心安排人员赴现场抢修。

3时40分左右,青岛站人员到达泄漏事故现场,确认管道泄漏位置距黄岛油库出站口约1.5公里,位于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叉口处。

组织人员清理路面泄漏原油,并请求潍坊输油处调用抢险救灾物资。

4时左右,青岛站组织开挖泄漏点、抢修管道,安排人员拉运物资清理海上溢油。

4时47分,运销科向潍坊输油处处长报告泄漏事故现场情况。

5时07分,运销科向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调度中心报告原油泄漏事故总体情况。

5时30分左右,潍坊输油处处长安排副处长赴现场指挥原油泄漏处置和入海原油围控。

6时左右,潍坊输油处、黄岛油库等现场人员开展海上溢油清理。

7时左右,潍坊输油处组织泄漏现场抢修,使用挖掘机实施开挖作业;7时40分,在管道泄漏处路面挖出2米×2米×1.5米作业坑,管道露出;8时20分左右,找到管道泄漏点,并向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报告。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案例分析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案例分析
查治理不深入。 4)开发区规划、市政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事故发生
地段规划建设混乱。 5)青岛市及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对事故风险研判失
误,导致应急响应不力。
2019/5/31
5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 故
3.事故责任追责
中石化集团公司

中石化股份公司



输油处处长、副
中石化管道分公司
2019/5/31
7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 故
总裁,行政记大过;
中石化集团公司

副总裁、安全总监,
故 责
行政记大过、免职; 生产经营部、炼油事 业部、安全监管局等

部门9名负责人,行政
中石化股份公司

撤职、降级、记大过。

中石化管道分公司


党委书记,撤销党内职

务;分管管道副处长,
培训中心副书记, 党内严重警告。
2019/5/31
8
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11.22”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 故
青岛市人民政府
市长,行政警告;分管经 委、安全生产副市长,行


责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经济技术开发区

追 究 - -
主任,行政记 大过;副主任,
行政撤职
党工委书记,党内严 重警告、免职;管委
会主任,行政撤职。

处长、保卫科科
究 - -
长、安全环保监 察科副科长(主 持工作)涉嫌重 大责任事故罪,

依法逮捕。

潍坊输油处

青岛输油站

企业刑事追责9人

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对社会的启示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社会应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 视程度,培养安全习惯。
强化责任意识
社会各界应强化责任意识,输油管道运营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05
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技术措施
完善管道安全防护措施
加强管道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及稳定性,采用更加先进的管道安全监测技术, 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安全宣传措施
加强社会公众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社会公众对管道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管道 安全的重视程度和自我保护意识。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建立管道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通报安全隐患和事 故信息,提高管道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06
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
涉事单位及人员的处理
处理原则
监管不力处理
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管力度,对监管不力的情况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社会公众的警示教育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媒体、宣传栏等渠道,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安全教育,提 高安全意识。
公众监督
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安全监督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举 报,共同维护社会安全。
THANKS
03
事故救援与处理
救援过程
1 2
事故发生
2013年11月22日凌晨3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 区中石化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原油泄漏。
紧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中石化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 专业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3
救援合作
中石化与当地政府、消防、公安等部门紧密合 作,开展现场施救工作。

青岛石油管道爆炸事故分析

青岛石油管道爆炸事故分析

青岛石油管道爆炸事故分析第一篇:青岛石油管道爆炸事故分析青岛石油管道爆炸事故分析事故概况2013年11月22日凌晨3时,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会处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原油泄漏。

上午10时30分左右,管道公司和黄岛油库在清理油污过程中,开发区海河路和斋堂岛街交会处发生爆燃,距此地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末端入海口处发生原油燃烧。

事故后果造成55人死亡,9人失踪,145人受伤住院。

被定性为重大责任事故。

约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

事故原因初步分析是管线漏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起火相关企业未成功检测泄漏地带的油气条件,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已被视为更直接的原因。

油气混合气体引发爆燃(理论上讲,输油管道内没有足够的空气,不会爆炸,第二次爆炸应该是泄漏的油气进入排水系统之后引发的。

如果是管道爆炸,必然有操作失误或者管道破损,导致管道内部进入大量空气。

)事故分析在这次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后的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性措施。

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

目前警方已控制“11·22”东黄输油管线泄漏爆炸事故中石化相关人员7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人员2人。

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交叉重叠,而且保护措施不到位。

企业隐患排查不落实,对原油管线检查不细,监测不到位。

应急处置不当原油泄漏以后,没有及时采取断然措施,警戒、封路、通知和疏散人民群众,造成了群死群伤。

直接机理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的直接机理是输油管线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的管线腐蚀严重,引起原油泄漏,流入暗渠,空气和原油在密闭空间里混合。

在原油泄漏后,救援处置中违规操作触发了爆炸。

事故和当地的管线布局也有关系。

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简介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原油泄漏处置情况企业处置情况11月22日2时12分,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通过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发现东黄输油管道黄岛油库出站压力从4.56兆帕降至4.52兆帕,两次电话确认黄岛油库无操作因素后,判断管道泄漏;2时25分,东黄输油管道紧急停泵停输。

2时35分,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通知青岛站关闭洋河阀室截断阀(洋河阀室距黄岛油库24.5公里,为下游距泄漏点最近的阀室);3时20分左右,截断阀关闭。

2时50分,潍坊输油处调度中心向处运销科报告东黄输油管道发生泄漏;2时57分,通知处抢维修中心安排人员赴现场抢修。

3时40分左右,青岛站人员到达泄漏事故现场,确认管道泄漏位置距黄岛油库出站口约1.5公里,位于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叉口处。

组织人员清理路面泄漏原油,并请求潍坊输油处调用抢险救灾物资。

4时左右,青岛站组织开挖泄漏点、抢修管道,安排人员拉运物资清理海上溢油。

4时47分,运销科向潍坊输油处处长报告泄漏事故现场情况。

5时07分,运销科向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调度中心报告原油泄漏事故总体情况。

5时30分左右,潍坊输油处处长安排副处长赴现场指挥原油泄漏处置和入海原油围控。

6时左右,潍坊输油处、黄岛油库等现场人员开展海上溢油清理。

7时左右,潍坊输油处组织泄漏现场抢修,使用挖掘机实施开挖作业;7时40分,在管道泄漏处路面挖出2米×2米×1.5米作业坑,管道露出;8时20分左右,找到管道泄漏点,并向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报告。

9时15分,中石化管道分公司通知现场人员按照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做好抢修工作;9时30分左右,潍坊输油处副处长报告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无法独立完成管道抢修工作,请求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抢维修中心支援。

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剖析

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剖析

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剖析2013年11月22日晚,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附近一条主要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并引起了公众对输油管道安全的关注。

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人为操作失误、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因素是主要原因之一。

一、事故概况:事故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附近,事故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晚,当时正值晚高峰期间,周边区域人员密集,事故造成了多人死亡和伤亡,以及现场施工设备和建筑物的损毁。

同时,事故导致的油品泄漏对周边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长期导致环境恢复的难度和成本。

二、事故原因:1、安全管理不到位:据了解,此次事故的输油管道是由中石化青岛分公司施工建设并运营,但是针对风险管控和安全检查等工作不到位,也未能保证管道在运营期间的安全性。

2、操作失误:事故发生前一周,施工队曾发现液压系统油温升高,但是没有及时处理,同时没有进行相关的警示和停机处理。

例如没有在重要节点安置安全警示标志,也没有建设应急响应预案。

在事故发生前,施工队继续对管道进行施工作业,并且未对液压系统的安全隐患展开处理,直到最终发生爆炸事故。

3、技术工艺不足:对于设备的安全监管和管理,技术工艺的优劣也是决定因素之一。

在事故中,管道的设计和建设没有充分考虑到周边环境和设施的情况,设备的安全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管道的使用年限和维护也没有得到充分的考虑和规划。

三、防范措施:1、加强安全管理: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同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障设备的安全性。

2、强化技术工艺:企业应该加强对设备的设计、选型和建设,建立完善的管道设计标准和管理制度,以保障设备的安全性。

同时应该加强对设备使用年限和维护等方面的规划和执行。

3、加强应急响应预案的建设和管理: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体系,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并加强应急响应能力的监测和评估。

关于青岛11.22事故的分析与反思

关于青岛11.22事故的分析与反思

泄漏点位于秦皇岛路桥涵东侧墙体外
15厘米,处于管道正下部位置。
8
第二章
事故经过和应急处置
思考:事故是如何发生的
事故经过和应急处置
(一)原油泄漏处置
2时12分
2时25分
2时35分
2时50分
2时57分
3时20分
3时40分
确认泄漏位置,清理路 面油污,请求救灾物资
压力异常 判断泄漏
停泵停输
通知关闭 截断阀
总值班室将泄漏事故基本情况 通过短信报告市政府秘书长、 副秘书长、应急办副主任
8时18分至27分
总值班室电话调度青岛市 环保局、海事局、安监局, 要求进一步核实信息
10时21分
向市政府副秘书长报 告海面污染情况
10时27分
向市政府副秘书长报告事 故现场发生爆炸燃烧
11
事故经过和应急处置
(二)爆炸情况
(1)开发区控制性规划不合理,规划审批工作把关不严。开发区规划分局对青岛信
爆炸影响区域
事故经过和应急处置
11时25分
(三)爆炸后应急处置及善后情况
青岛市环保局官方微博“青岛环保”发微博称:“丽东化工未发生爆炸”,事故原因是由于“今晨漏 油事故造成油气混合气体闪爆起火,不是化工厂爆炸起火”。 开发区宣传部官方微博“黄岛发布”发布消息,第一次透露人员伤亡情况,“已有1人死亡,多人受 伤”。 “黄岛发布”发布消息《中石化输油管道泄露事故原因初步查明》,称该事故“初步原因分析是管线 漏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爆燃发生”,“具体引爆点和引爆原因正在调查,事故排除恐怖破坏原因”。 国务委员王勇,率领有关部门负责人乘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中石化称股份公司总裁李春光已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救援,集团公司董事长傅成玉正在赶往青岛事故现 场途中。

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案例分析

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案例分析

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案例分析一、事件概述2013年11月22日凌晨3时,位于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处的中石化输油管道发生破裂事故,约380吨原油泄漏。

其中,部分油品流入市政排水暗渠,在流入雨水暗渠后,由于暗渠负压抽吸作用引起爆炸。

事故发生后,中石化和当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处置和救援。

此次事故造成62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二、原因分析1.设备设施老化: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的管道设施老化,导致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

据调查,该段输油管道使用了约10年,未进行过更换或维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2.安全管理不到位:中石化对输油管道的安全管理存在不足。

事故发生前,巡检人员未能及时发现管道设施的老化状况并进行维修;同时,未能有效防范和监控排水暗渠的油品泄漏情况,导致事故扩大。

3.应急处置能力不足:中石化的应急处置能力存在缺陷。

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进行有效的疏散和救援,导致了伤亡和损失的扩大。

4.安全意识淡漠:员工对安全意识的重视不够,未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在日常操作中可能存在违规行为,导致设备设施的损坏加速,进而引发事故。

三、经验教训1.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企业应重视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

对于老旧的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更换,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2.强化安全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

同时,应制定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提高整体安全意识。

3.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企业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救援和疏散,降低伤亡和损失。

4.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员工了解安全知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4.相关图片
4.相关图片
二、原因分析及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 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 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二)事故间接原因 (1)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 (4)规划建设混乱。 (5)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
3.事故后果:爆炸造成秦皇岛路桥涵以北至入海口、以南沿斋堂岛街至刘 公岛路排水暗渠的预制混凝土盖板大部分被炸开,与刘公岛路排水暗渠西南端 相连接的长兴岛街、唐岛路、舟山岛街排水暗渠的现浇混凝土盖板拱起、开裂 和局部炸开,全长波及5000余米。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及飞溅物造成现场抢修人 员、过往行人、周边单位和社区人员,以及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排水 暗渠上方临时工棚及附近作业人员,共62人死亡、136人受伤。爆炸还造成周边 多处建筑物不同程度损坏,多台车辆及设备损毁,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多 条管线受损。泄漏原油通过排水暗渠进入附25日上午,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
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青岛召开。会议指出这次事 故损失惨重,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 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后的 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 性措施。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
谢谢!
三、责任追究
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裘冬平、安全环保监察处处长廖达伟、潍 坊输油处处长兼副书记靳春义,青岛市黄岛区委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 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急办主任汪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李宝 石化区分局局长任献文等15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4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 至五年不等的刑罚。对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详细-中石化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详细-中石化

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事故发现后,约3点15分关闭输油,斋堂岛约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

黄岛区立即组织在海面布设两道围油栏。

处置过程中,当日上午10点30分许,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燃。

初步原因分析是管线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爆燃发生,事故排除恐怖破坏原因。

此次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医院共收治伤员136人。

1事发过程2013年11月22日凌晨2时40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即黄岛区)秦皇岛路和斋堂岛街交汇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造成原油泄漏。

约3时15分,中石化方面发现管道破裂,黄岛油库关闭输油,“向110报警,黄岛区立即组织处置”。

但此时原油已进入雨水管线,并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边的港池。

7时30分,中石化(一说黄岛区)方面在入海口处设置了两道围油栏。

7时许,青岛海事部门接到青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报告,称发现海面有油。

8时30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接报,赶到入海口现场救援。

10时30分许,黄岛秦皇岛路附近,雨水涵道和输油管线抢修作业现场相继发生爆燃。

爆炸波及青岛市丽东化工厂部分设施。

10时40分,距爆炸点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末端入海口处,发生原油燃烧起火。

11时左右,爆炸点附近居民、小学疏散。

13时,现场两处明火点全部扑灭。

2事故救援青岛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事故现场已经成立指挥部,包括环保、安监、公安等多个部门正在现场进行处置。

市、区两级领导及开发区公安、消防、安监、市政、环保等多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力量紧急处置。

青岛120急救中心派出8辆救援车前往,伤者被送到青医附院西海岸园区。

医院门口准备了大量推车,医护人员正全力救治伤者.据“黄岛发布”通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已到位,事故原因由调查组调查后发布。

关于青岛1122事故的分析与反思解析

关于青岛1122事故的分析与反思解析
3
基本情况
1
2
(一)事故单位情况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 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8年7 月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 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独 资设立的国有公司,注册资本2316亿 元。
3
3
4
中石化股份公司 中石化管道分公司 黄岛油库
安办海油分部上海监督处
爆炸造成秦皇岛路桥涵以北至入 海口、以南沿斋堂岛街至刘公岛路排 水暗渠的预制混凝土盖板大部分被炸 开,与刘公岛路排水暗渠西南端相连 接的长兴岛街、唐岛路、舟山岛街排 水暗渠的现浇混凝土盖板拱起、开裂 和局部炸开,全长波及5000余米。爆 炸产生的冲击波及飞溅物造成现场抢 修人员、过往行人、周边单位和社区 人员,以及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厂 区内排水暗渠上方临时工棚及附近作 业人员,共62人死亡、136人受伤。
渠(下游)穿过青岛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厂
区,并向北延伸至入海口,长度约为1388
米。斋堂岛街东侧建有青岛益和电器设备
有限公司、开发区第二中学等单位;斋堂
岛街西侧建有青岛信泰物流有限公司、华
欧北海花园、华欧水湾花园等企业及居民
小区。
7
基本情况
安办海油分部上海监督处
(五)东黄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 交叉情况
输油管道在秦皇岛路桥涵南半幅顶板 下架空穿过,与排水暗渠交叉。桥涵 内设3座支墩,管道通过支墩洞孔穿越 暗渠,顶部距桥涵顶板110厘米,底部 距渠底148厘米,管道穿过桥涵两侧壁 部位采用细石混凝土进行封堵。管道 泄漏点位于秦皇岛路桥涵东侧墙体外 15厘米,处于管道正下部位置。
8
第二章
事故经过和应急处置
思考:事故是如何发生的
安办海油分部上海监督处

青岛中石化管道爆炸事故分析及后感

青岛中石化管道爆炸事故分析及后感

青岛中石油管道爆炸分析及后感事故回顾及原因分析:22日凌晨3时,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会处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原油泄漏。

上午10时30分左右,管道公司和黄岛油库在清理油污过程中,开发区海河路和斋堂岛街交会处发生爆燃,初步查明是管线漏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爆燃,另外输油管线明显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险,却紧挨居民小区,距此地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末端入海口处发生原油燃烧。

此次是够造成的人员伤亡就不多说相信大家也一直在关注这些,任何事故都是以偶然的形式来表现的,但是任何一次偶然都存在一定的必然。

媒体可能是去指责,去谩骂,去吸引读者眼球的注意,这样才能引起老百姓的共鸣。

可是从略微了解这个行业的人来讲,这些义愤填膺的指责根本解决不了办法,真正的是要弄明白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

我感觉事故发生往往与三个字有关,就是“变”和“不变”。

什么叫变?什么又叫不变呢?经常听说世界是知识经济的时代,是知识经济爆炸的时代,这说明这个世界是变的。

变是什么特点?那就是它充满了一定未知,要超出我们目前知识的理解范围。

可为什么要变呢?一是自然本身的变化,另外就是人类自身寻找进步的结果。

气候在变化,资源在变化,这些是自然的变化。

比如大连石化储运公司的进口南美石油,就是因为优质石油资源减少造成的。

另外人类为了更好的生活而研发的新技术,进行重大的社会活动,也引起世界的变化。

那什么叫不变呢?那就是自己脑海中的认识仍停留在某一个水平上。

变与不变能造成什么后果呢?前几个月去内蒙玩,那里好多地方伫立成吉思汗的雕像。

成吉思汗是一个不识字的人,当时他生活的那个年代,草原人力物力相当匮乏,几乎所有的蒙古人都不识字,人口不过几十万人。

可就是这么个弱小的民族,却在成吉思汗的带领下打败了横跨亚欧的文化、经济都发达的大帝国花剌子模,灭掉了军事和技术都先进的金朝,靠的就是成吉思汗能识“变”。

金朝虽然军事技术都占优势,但作为其指挥中枢的皇帝却是一个养尊处优,自以为是的人,造成了金朝整个国家体制的呆滞。

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结论及建议
调查组认为,中石化公司在输油管道 维护和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需要 加强管道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
建议政府加强对输油管道等危险品设 施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 规,确保公共安全。
建议中石化公司加强管道巡查和检测 ,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防止类 似事故再次发生。
04
事故责任认定
惩罚措施及执行情况
刑事处罚
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刑事立案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
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行政处 罚,包括罚款、吊销执照等。
执行情况
对涉事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惩 罚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社会影响及舆论反应
社会影响
事故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 讨论。
舆论反应
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事 故调查报告
汇人: 日期:
目录
• 事故概述 • 事故原因分析 • 事故调查过程 • 事故责任认定 • 事故处理与惩罚 •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 结论与展望
01
事故概述
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
发生时间
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
发生地点
青岛市黄岛区输油管道
事故涉及人员与单位
爆炸引起火势扩大, 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泄漏的原油流入了排 水暗渠,在暗渠内产 生爆炸。
间接原因分析
中石化对输油管道维护不当,未 能及时发现和修复管道腐蚀问题

当地政府在事故发生前未能及时 发现和解决排水暗渠的安全隐患

事故应急响应机制不完善,导致 救援不及时、不充分。
其他可能原因分析
部分管道设施老化,未及时进 行维护和更新,增加了事故风
险。

让悲剧不再重演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分析

让悲剧不再重演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分析

1、企业责任:企业应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及时更换老旧设备,确保 生产安全。在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中,由于设备老化引发的问题, 对企业和社会造成了巨大损失。
2、政府监管: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危险品生产企业的 监督检查,对企业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严格把关。针对此次事故,政府监管部门 也需要反思自己在审批和监管过程中是否存在漏洞。
3、自然灾害:事发地区曾遭受极端天气影响,长时间降雨使得土壤含水量 增加,对管道产生了额外的压力,也可能对事故发生起到了一定作用。
三、事故责任与教训
本次事故暴露出多方面的问题, 值得我们深入反思。
1、企业责任:企业应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及时更换老旧设备,确保 生产安全。在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中,由于设备老化引发的问题, 对企业和社会造成了巨大损失。
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给我们的教训 是深刻的。设备老化、操作失误和自然灾害等风险因素都可能引发严重的安全事 故。因此,企业、政府和员工个人都需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首先,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设 备维护和员工培训。其次,政府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要 求,严惩违法行为。此外,员工个人要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积极 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总之,只有企业、政府和员工共同努力,才能让悲剧不再重演。我们应该从 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中吸取教训,采取 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我们也希望未来不再发生类似的安 全事故,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内容
让悲剧不再重演——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 大事故分析

中石化管道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中石化管道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中石化管道爆炸事故案例分析事故概况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案例焦点:1、原油泄漏7小时后发生爆燃,中石化应急响应为什么没有启动?黄岛区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未疏散群众?2、石油天然气管线为什么在人群密集地区铺设?同时在一条窄路上敷设11条不同管线的规划是否合理?案例分析:1、直接原因:管线漏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起火。

2、间接原因: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后的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性措施。

分析总结:①针对在建工程要纳入当地城乡规划,根据“后开工的建设工程服从先开工或者已建成的建设工程、同时开工的建设工程,后批准的建设工程服从先批准的建设工程”的原则做好与其他管道的避让和保护工作。

管道的安全保护设施应当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严把施工过程控制,管道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②应当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

管道巡护人员发现危害管道安全的情形或者隐患,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

编制深化相应应急预案,并在规定的时间长度内熟悉演练,提高员工素质,培养其应急逃生和应急处置能力。

③针对出现其他管线在建与已建石油燃气管线交叉或安全间距不足,以及其他地上他建筑物、构筑物占用的现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其他法律予以制止,阐明利害,必要时要诉诸于法律手段。

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一)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急办主任汪啸、开发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杨玉军、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李宝三、开发区安监局危化品处负责人兼监察大队负责人李本哲、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兼石化区分局局长任献文、开发区安监局石化区分局副局长王成河等15人被司法机关批准逮捕。

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建立危险化学品行业信息共享机制源自,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05
事故教训与预防措施
提高安全意识
0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培训
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 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 能。
02
宣传安全文化
03
建立安全责任制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安全文化,营 造关注安全的氛围,使员工时刻 保持警觉。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 责任,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 格局。
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事 故调查报告
汇报人:文小库 2023-12-30
目录
• 事故概述 • 事故原因分析 • 事故责任认定 • 事故处理与整改措施 • 事故教训与预防措施 • 结论与展望
01
事故概述
事故发生时间与地点
事故发生时间
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
事故发生地点
青岛市黄岛区中石化输油管道
外部火源引发爆炸
泄漏的油品遇到外部火源,如雷电、 明火等,引发爆炸。
间接原因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企业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输油管道的维护和检查 不到位。
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事故发生后,企业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未能及时控制火势。
技术与管理原因
技术水平落后
企业使用的输油管道技术水平落后,无法有效防止泄漏和爆炸。
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应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加大违 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 命财产安全。
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加强公众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公众对危险品安全 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了解和掌握,减少类似事 故的发生。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加强安全管理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操 作规程和标准。

中石化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中石化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中石化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故原因查明此前,国家安监总局已将省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输油管路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变薄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所挥发的油气与暗渠当中的空气混合形成易燃易爆的气体,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集聚,现场处置人员使用不防爆的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进行钻孔粉碎,产生撞击火花,引爆了暗渠的油气。

由于原油泄漏之后到爆炸八个多小时期间,泄漏的原油已经形成的混合气体受排水倒灌的影响,在排水暗渠当中急剧蔓延、扩散,从而导致在大范围内连续发生爆炸。

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原油泄漏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

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

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管理上的原因是:中石化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

山东省、青岛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深入不细致,管道保护、规划、市政、安监等部门履行职责不力,事故风险研判失误。

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规规定,对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裘冬平、安全环保监察处处长廖达伟、潍坊输油处处长兼副书记靳春义,青岛市黄岛区委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急办主任汪啸,青岛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李宝三、石化区分局局长任献文等15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人。

其中,给予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中石化股份公司董事长傅成玉行政记过处分,中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中石化股份公司董事长王天普行政记大过处分,中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石化股份公司总裁李春光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石化股份公司副总裁、安全总监王永健行政记大过处分、免职;给予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党委书记田以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委常委、总经理钱建华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新起(副省级)行政警告处分,市委常委、副市长牛俊宪行政记大过处分,市委常委、开发区工委书记张大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孙恒勤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开发区安监局局长薛凌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局)副局长马启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工委书记薛仁龙(2007年1月至2012年2月任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山东省油区工作办公室主任杨希珍行政记过处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岛石油管道爆炸事故分析
事故概况2013年11月22日凌晨3时,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会处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原油泄漏。

上午10时30分左右,管道公司和黄岛油库在清理油污过程中,开发区海河路和斋堂岛街交会处发生爆燃,距此地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末端入海口处发生原油燃烧。

事故后果
造成55人死亡,9人失踪,145人受伤住院。

被定性为重大责任事故。

约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

事故原因
初步分析是管线漏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起火
相关企业未成功检测泄漏地带的油气条件,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已被视为更直接的原因。

第 1 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为其真实性及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