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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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制度
1、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构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设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机构
(1)公司设安全领导小组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是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司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管理。
(2)公司设安机室、专职安全人员。
(3)各项目应设兼职的安全员,负责项目的日常安全工作。
(4)公司安全员受本公司的经理领导,同时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系统领导与业务指导。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责任制原则:坚持领导负责,分工负责,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即:坚持公司经理对安全生产负全责、主管副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强化检查考核,真正做到领导负责、逐级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安全员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公司每月进行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综合考核。
2、安全管理及制度
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包括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实施、检查和考核。
3、公司必须按国家及各行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等的资源投入,为作业人员及时提供安全防护用品,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按使用规则规范佩戴和使用。
4、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符合工程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下发和传达到所有现场人员,对基本安全防范措施要传达到相关方。
5、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5.1公司领导及安全专(兼)职人员,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5.2公司每年要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学习,并进行考试,登记备案,合格后上岗。
5.3按规定对“三新”人员进行三级教育,按国家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教育登记表,方可允许上岗。
5.4公司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培训考核后方可任职,并持证上岗。
5.5对公司所属员工及招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5.6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
5.7每一件单项(或单位)工程开工前,公司要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全体现场人员进行一次总体安全教育,再依据施工阶段、工序工艺要求,及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
6、危险源辩识和风险控制
6.1公司必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和监控;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全员进行相关防范知识的培训,进行应急演练,使其能熟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6.2对存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7、建立合格分承包方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7.1严禁将工程转包、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营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施工。
7.2分包、转包或租赁,必须签订承包和租赁合同,在合同中必须约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并加强对分包方和承租
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7.3对劳务分包的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资质和安全资质证,并对其资质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要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未经评价合格的队伍严禁使用。
8、严格执行安全设备定期检验、检定制度
8.1安全生产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等,要严格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
8.2安全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地维护、保养、并定期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9、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9.1要保障从业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9.2职业病防治工作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5号、《职业病危害公司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9.3对从业者因接触沥青、水泥等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应极积的组织治疗。
10、化学危险品、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搬运、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专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做好标识、隔离等措施,确保安全使用。
11、消防工作的管理
11.1公司管内的办公场所、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等要认真贯彻执行
《消防法》,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备齐防火用品,做好防火安全预案,做好消防演练,对有较大火灾因素的场所和消防设备做好标识,并保证消防设施完好和备品齐备。
11.2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动火,所有火源都必须在有效控制管理之下,预防火灾发生。
12、加强交通安全的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建立交通运输设备管理办法和安全制度,对各类载人、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保养,司乘人员认真执行交通法规,保证交通运输安全,减少肇事事故的发生。
13、要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制定和执行“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14、本制度与国家及上级颁布的有关法律、规则、命令、规定相抵触时,按国家及上级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