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商学院博士论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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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论文形式审查内容表 -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

博士学位论文形式审查内容表 -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
6、结论:结论应该准确、完整、明确、精炼。在结论中要清楚地阐明本论文的创新之处。如果不可能导出应有的结论,也可以没有结论而进行必要的讨论。可以在结论或讨论中提出建议、研究设想、仪器设备改进意见、尚待解决的问题等。
7、论文格式:主体部分由绪论开始,以结论结束。主体部分必须由另页右页开始。每一章必须另页开始。全部论文章、节、目的格式和版面安排要划一,层次清楚。图、表、附注、参考文献、公式、算式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分章依序连续编排序号。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计量单位必须遵循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参考文献按论文正文所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等。请参考“河海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编写格式的规定”。
5、正文:论文的正文是核心部分,占主要篇幅。正文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切,准确完备,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简便可读。正文的每一章(除绪论外)应有小结,在小结中应明确阐明作者在本章中所做的工作,特别是创新性成果。正文可写成章、节、节以下均用阿拉伯数字编排序号,如1.2;1.1.1等。每一章的创新性成果要明确提出。
博士学位论文形式审查内容表
论文题目
博河海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编写格式的规定”)
是否
合格
修改意见
1、论文构成:前置部分包括封面、题名页、前言、摘要、关键词、目次页、插图和附表清单等;主体部分包括绪论、正文、结论、致谢、参考文献表;附录部分包括必要的各种附录;结尾部分包括索引和封底。
8、论文的创新点:是否突出
9、发表论文:攻博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
导师审查签名:日期:年月日
2、前言:作为论文基本特征的简介,包括论文背景、主旨、目的、意义等,并简述本论文的创新之处。
3、摘要:中英文摘要内容应相同,翻译正确,中文摘要500—600字,英文摘要500—600个实词。摘要重点表述论文的成果和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和引用。

0000001-河海大学商学院

0000001-河海大学商学院

关于200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结果的公示各单位:根据《关于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优、总结及归档工作的通知》(河海教[2008]29号)要求,经各系推荐、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共有144位教师被评为“河海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276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被评为“河海大学2008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08年10月29日至31日。

对评审结果若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反映,联系电话:83786467。

附件:1.河海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2.河海大学2008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教务处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附件1:河海大学200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共144名)(排名不分先后)水文水资源学院(10名)葛朝霞谢悦波钟平安黄贤庆罗健徐慧陈新芳张其成王卫光傅志敏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6名)李一平胡磊赵振华赵联芳林涛薛朝霞水利水电工程学院(9名)沈振中李俊宏戴妙林王建蔡付林顾圣平钱自立周大庆吴新现代农业工程学院(3名)詹美礼邢文刚郝树荣交通学院、海洋学院(11名)孙海燕欧阳峰管人地吴玲莉严士常陈伟孔俊徐鹏雷智鹢龚政王如云土木工程学院(10名)易红陈礼和袁爱民高玉峰章青陈玉泉黄腾李浩高正夏陈志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名)江静华储洪强电气工程学院(9名)王亦红秦川钱艳平赵晋泉乐秀璠孙国强孙黎霞胡居荣李东新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学院(7名)冯钧许国艳毛莺池刘惠义严锡君吴学文李旭杰商学院(21名)马骏宋敏王飞崇曦农杨志勇陶飞飞王龙宝陈艳萍李明陈军飞魏长升唐勇军王龙丁黎李锋袁猛于金张龙曾建华邓玉林胡兴球公共管理学院(5名)唐国红郭剑平林一顺尉天骄金林南法学院(3名)徐军王志坚范艳萍外国语学院(3名)张季媛王淑芳秦晨理学院(6名)柳庆新姚健康叶国菊夏乐天宋健平朱卫华常州校区机电工程学院(15名)刘波梅志千钱雪松王占军张迅炜林岗周军朱灯林倪福生王锦桥赵立娟姚河清田松亚于东玖张安鸿常州校区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学院(13名)金纪东陈小刚范新南王萍盛惠兴张秀平王海滨陶剑锋黄皎黄国铭苗红霞陈鹏朱晓钟常州校区商学院(11名)于楚王普查刘晓农王翔丁云伟王敏程艳杨志明潘江波冯兰萍邓建高附件2:河海大学2008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共276篇)(排名不分先后)。

EU商学院MBA-DBA学位论文规范

EU商学院MBA-DBA学位论文规范

EU商学院MBA/DBA学位论文规范学位论文是学位申请人为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的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学术性研究论文,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文献资料。

为规范学位论文撰写,保证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一、规格及字体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使用标准简化汉字,排版采取紧凑格式,不允许留有大量空白。

正文采用小4号宋体(参考文献为5号宋体),纸张为A4(21×29.7cm)标准格式,双面复印。

二、论文顺序论文顺序依次为:封面、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含结论)、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

从正文到最后,每一页的最上方有页眉。

页眉用5号宋体,两端对齐排列。

页眉以各章节名称(起始章节起)与“EU商学院博士学位论文”或“EU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字样标示,页眉外侧为章节名,页眉内侧为“EU商学院DBA博士学位论文”或“EU商学院MBA硕士学位论文”。

页码从正文开始按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页码位于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为“外侧”。

三、论文规范1.封面论文封面采用全校统一格式,博士学位论文的封面为灰色,硕士学位论文封面为蓝色。

(论文答辩时需按要求装订好论文)论文题目应是既能概括整个论文的中心内容,又能引人注目。

论文题目不能超过35个汉字。

2.中文摘要论文摘要由题头、摘要正文、关键词等部分组成。

摘要正文约1000字左右,一般包括:从事这项研究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性;完成了哪些工作(作者独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相应结果的概括性叙述);获得的主要结论(这是本摘要的中心内容);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突出论文的新见解,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应突出论文的创新点。

论文关键词的选取要简明扼要,切忌罗列过多。

3.英文摘要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必须一致。

中文“摘要”的英文译名统一为“Abstract”。

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处不要求学位申请者及指导教师签字。

非匿名评审博士学位论文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非匿名评审博士学位论文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非匿名评审博士学位论文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1、数学学科应满足以下二项基本要求之一:(1)发表国际公认的顶级数学SCI期刊1篇;(2)发表至少2篇中科院SCI分区二区及以上期刊(不包括网络和付费期刊)。

2、力学学科应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之一:(1)在中科院SCI期刊分区目录一区的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2)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论文,且影响因子之和大于3。

3、机械工程学科在SCI检索的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单篇SCI学术论文的影响因子为3以上,或发表SCI文章影响因子之和为4以上,或单篇学术论文的SCI他引次数为5次以上。

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1)材料学学科、材料物理与化学学科、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学科、空间材料与加工学科博士论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发表SCI论文总数不少于5篇;②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总和大于6.0;(2)材料加工工程学科博士论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发表SCI和EI论文总数(其中SCI论文不少于3篇)不少于6篇;②发表SCI检索论文影响因子总和大于4.5。

5、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在本领域知名刊物上,被SCI检索不能少于4篇;如果被SCI正面他引频次数量较多,10次以上,文章数量可少到3篇。

6、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应满足以下二项基本要求之一:(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至少发表一篇SCI论文且影响因子大于等于3.0;(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SCI论文影响因子累计大于等于6.0,且其中至少有一篇影响因子大于等于1.5。

7、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应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之一:(1)在本学科相关研究领域发表JCR一区学术期刊SCI检索论文1篇,并满足本学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发表论文的要求。

(2)在本学科相关研究领域发表JCR二区学术期刊SCI检索论文2篇,并满足本学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发表论文的要求。

(3)在本学科相关研究领域发表学术期刊SCI检索论文2篇(影响因子之和大于2.0),且获得授权专利1项(本人和导师或副导师)排名前2名,并满足本学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发表论文的要求。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河海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河海

关于印发《河海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经2010年12月16日第十届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河海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抄送:研究生院商学院二0一一年一月十三日河海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

考虑到商学院经济与管理类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和要求,经过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对《河海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中关于商学院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作如下暂行规定。

1、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有效论文,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是河海大学。

2、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有效论文,研究生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若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必须为第一作者)。

3、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有效论文,其内容必须与本人学位论文相关。

4、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必须达到如下要求之一:第一,SCI、SSCI、A&HCI期刊源论文,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论文,1篇;第二,EI、ISTP、ISSHP检索论文,2篇(其中英文期刊源检索论文至少1篇);第三, CSSCI检索源A类期刊论文,3篇。

5、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必须达到如下要求之一:第一,CSSCI检索源A类期刊论文,或国内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报论文,1篇;第二,CSSCI检索源非A类期刊论文,或EI、ISTP、ISSHP检索会议论文,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合计2篇;第三,在CSSCI之外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管理学和经济学期刊源论文,合计3篇。

6、各类期刊的关系:CSSCI检索源A类期刊是指CSSCI检索源期刊中《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之外的管理学类排名前20的期刊、经济学类排名前30的期刊和社会科学综合类排名前20的期刊;EI英文期刊源检索论文1篇相当于CSSCI检索源A类期刊论文2篇,EI中文期刊源检索论文1篇相当于CSSCI检索源A类期刊论文1篇;EI非期刊源检索论文1篇相当于CSSCI检索源非A类期刊论文1篇;EI非期刊源检索论文1篇、CSSCI检索源非A类期刊论文1篇相当于CSSCI检索源A类期刊论文1/2篇。

博士生发表文章标准

博士生发表文章标准

商学院博士生学术论文发表要求与标准
1、要求
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SCI、EI、SSCI、A&HCI检索期刊以及国内核心期刊(CSCD或CSSCI 核心库期刊)上正式发表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构成学位论文的主要组成部分)的学术论文3篇,或被SCI、SSCI检索且影响因子≥0.5的国外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并满足下列级别要求,方可申请授予学位(见下表)。

以上发表的论文应以中南大学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博士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

2、标准
满足:
(1)2010级以后(含2010级)的统招博士生(公费),必须在前3级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2)2010级以前的统招博士生(公费),以及2010级(含2010级)以后的非统招博士生必须在第4级A类及以上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
(3) 2010级以前非统招博士生必须在第4级B类及以上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
解释权在商学院教授委员会。

河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

河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文件河海研〔2011〕42号——————————————————————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学院(系):为促进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提高,强化各院(系)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质量意识,逐步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培养符合国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河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河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一、抽检目的通过论文抽检及对抽检结果的分析,了解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状况,促进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提高,强化各院(系)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质量意识,逐步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培养符合国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二、抽检评议范围、数量与时间所有在读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都必须履行学位论文校内抽检程序,论文抽检比例一般控制在1%至2%之间,超标准学制一年以上与提前毕业的研究生论文抽检比例为100%。

三、抽检方法采用随机抽查和选择检查相结合的方式:1、随机抽查由研究生院将所有应届毕业生按一定规则排序,再按一定次序随机抽取;2、选择检查(1)新增学科、新上岗导师的学生论文;(2)国家、省或校内抽检曾出现“不合格”的学科和导师的学生论文;(3)师均招生数偏高和未毕业学生偏多的学科和导师的学生论文;(4)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抽查的学生论文。

四、抽检程序1、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定期报送本单位递交论文答辩申请的硕士研究生名单。

2、研究生院定期公布抽检结果。

3、被抽检到的学生于名单公布后的两日内向研究生院递交word版的电子论文及隐去本人与导师信息的纸质论文一式两份。

4、研究生院聘请专家对论文进行隐名评议,同时对论文进行查重。

5、研究生院于收到送审硕士论文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收到送审博士论文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学院抽检结果及处理意见。

五、论文评议1、评议人每篇论文由两名评议人分别评议,硕士论文评议人应为校内外相同学科或相近学科副教授以上人员,博士论文评议人应为校内外相同学科或相近学科博导或教授,且均应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

河海大学攻博论文答辩规定

河海大学攻博论文答辩规定

河海大学文件河海校科教…2009‟21号──────────────────关于印发《河海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单位: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发研究生的创新能力,鼓励和促进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经2009年4月8日河海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九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海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二○○九年四月三十日附件:《河海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试行)》按照《河海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发表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经2009年4月8 日河海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九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出如下规定:一、申请博士学位者,应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河海大学,公开发表一定数量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1、申请理学、工学学科门类博士学位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应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外文学术期刊上发表并被SCI收录;2、申请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博士学位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外文学术期刊上发表并被SCI或SSCI或AHCI收录;(2)有2篇学术论文被SCI或EI收录(其中至少1篇为外文文章);(3)有3篇学术论文发表在CSSCI 检索源期刊上。

3、其他等同条件如下:(1)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有个人证书),可免除论文发表的要求;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5位)、二等奖(排名前3位)、三等奖(排名前2位)、或发明专利授权,等同于发表相同数量的SCI或EI论文(2)成果均应以“河海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制订高于本规定的要求,由研究生院认定。

三、如果申请者仅未满足本规定的论文发表要求,但满足原入学培养方案发表论文要求,经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组织其学位论文答辩。

商学院博士生申请审核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模板】

商学院博士生申请审核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模板】

商学院博士生申请审核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办法(试行)》(河海校科教[2014]61号)和《关于选拔2019年度“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8]63号)文件精神,以及学校2019年度申请审核博士生招生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拟招生计划二、资格审核学院成立由5名教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内容包括: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研究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3、考生硕士学位论文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专家推荐意见等;4、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5、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三、综合考核1、考生携带相关材料(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相关外国语等级证书原件等;国、境外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及缴纳复试费界面截图到学院报到并查看相关复试安排,经学院审核后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报到时需交验相关材料原件。

2、学院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核。

学科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

每部分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18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核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2019年1月2日14:00;面试地点:博学楼201四、录取工作学院根据申请者综合考核成绩,在招生指标范围内提出建议录取意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定。

五、其他1、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姓名登录**大学收费平台缴纳复试费、体检费,并截图缴费界面。

2、复试全程监控录音录像。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由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 联系人:XXX商学院2018年12月28日。

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

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

附件1河海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若干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对已进行的各个教学环节的综合、深化和扩展,各教学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努力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一、选题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保证基本的工程训练,培养应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满足基本教学要求的前题下,选题应尽可能结合工程实际和科研课题,力求达到60%~80%,以促进教学、生产、科研相结合。

2、选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提出明确的设计内容和技术要求,并按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文献检索与阅读、方案论证与设计、实验与仿真、绘图、撰写报告等)拟订工作进度。

3、各系应组织相应学科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进行审议,经系主任审定、学院批准后方可下达给学生。

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主任批准后,报学院备案。

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在第七学期完成并在第七学期末下达给学生,以便学生选择和准备。

二、指导老师1、指导教师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

助教不得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如因工作需要可有计划安排协助指导。

学生在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需聘请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各系要指定教师负责联系,经常检查,掌握进度和要求,协调有关问题的解决。

2、为确保指导力量,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每位指导教师所带毕业设计(论文)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

对于多人承担的课题,每个学生必须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

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

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

目录1.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 (2)2.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 (5)3.河海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8)4.河海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12)5.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考核的有关规定 (17)6.河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 (18)7.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纪律及违纪处分规定 (19)8.河海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监考规则 (21)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一、培养目标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1.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 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3. 具有用一门外国语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的能力及较强的听、说、写、译的能力,并具有用第二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4. 熟悉现代信息技术,具有熟练的计算机和信息方面的技能;5. 身体健康。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读博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根据专业特点及研究课题而定。

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时间不多于1年,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学习年限最长一般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4.5~6年。

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并符合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要求,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可提前毕业并获得学位。

三、培养环节1. 培养计划的制定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河海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方向和本人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备案。

公管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格式规范细则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公管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格式规范细则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格式规范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论文编写和装订,促进研究生论文格式标准化,根据《河海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编写格式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社会学学科特点,特制订《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格式规范细则》。

一、学位论文一般要求1、学位论文的内容应完整、准确。

2、学位论文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和法定的计量单位。

3、学位论文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全文必须统一,并符合规范化的要求。

论文中使用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习惯用语,应加以注释。

4、论文装订必须用白色纸印刷,并用A4(210mm×2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应便于阅读、复制和拍摄微缩制品。

纸的四周应留足空白边缘,上方和左侧应空边25mm以上,下方和右侧应空边20mm以上。

除前置部分外,其它部分双面印刷。

论文正式印刷应在答辩通过并根据答辩要求进行修改后进行,要求装订整齐、美观。

论文封面与封底之间的中缝(书脊)必须有论文题目、作者和学校名。

5、学位论文的插图、照片必须确保能复制或微缩。

6、学位论文的页码从“绪论”数起(包括绪论、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等),用阿拉伯数字居中编连续码;文摘页、目次页、插图和附表清单、符号和缩略词说明等用罗马数字单独编连续码,页码居中。

二、学位论文各部分的内容1、论文构成论文一般由前置部分、主体部分、附录(必要时)组成。

前置部分包括封面、题名页、英文扉页、声明及说明、前言、摘要(中、英文)、关键词(中、英文)、目录页、插图和附表清单(必要时)、符号、标志、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单位、术语、名词解释表(必要时)。

主体部分包括绪论(或导言,作为正文第一章)、正文(以第二章开始命名)、结论(作为正文最后一章,需表明第几章)、参考文献、致谢、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附录部分包括必要的各种附录,如样本简况、问卷、访谈提纲等。

2、封面采用《河海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编写格式规定》要求的统一封面格式,见附录A。

河海大学企业管理学院免试研究生论文奖励规定

河海大学企业管理学院免试研究生论文奖励规定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部门文件河海商学(常州)…2012‟19号商学院(常州)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关于发表论文奖励分的规定1、发表论文的刊物性质依据河海大学科技管理部门的规定、河海大学人文社科学术期刊榜和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不包括各类增刊。

2、发表论文须署真实姓名,并以“河海大学商学院(常州)”、“河海大学**研究所”(为我院研究所)或“河海大学”为作者署名单位。

3、在不同类型刊物或在国际会议中发表的论文奖励分分值如下:(1)第1类:SSCI、SCI、SCIEI、EI、CSSCI(限A、B、C类)期刊学术论文。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每篇奖励分为15分(达我院“综合附加分”满分)。

(2)第2类:CSSCI(D类)期刊学术论文。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每篇奖励分为6分。

发表此类论文最多可奖励12分(达我院“综合附加分”中“科研创新”类别的满分)。

(3)第3类:中信所刊源或北京大学核心期刊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每篇奖励分为3分。

发表此类论文最多可奖励12分。

(4)第4类:被SCIE、EI、CPCI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

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每篇奖励分为2分。

发表此类论文最多可奖励12分。

(5)以非第一作者发表第1类论文并同时发表其它类别论文的,或兼在第2类、第3类、第4类中同时发表论文的,计分可叠加,最多可奖励12分。

4、以我院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发表的第2、3、4类论文,每位同学可有一篇视同为第一作者。

5、根据作者排名顺序,前三位作者奖励分值分别乘以1、0.5、0.3的系数。

6、申请免推生在满足学校规定的其它方面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满足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特别推荐: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第1类论文或第2类论文1篇,且全部论文按单篇分值计算,总分叠加后达到18分者。

7、特殊情况的奖励计分由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8、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9、商学院(常州)负责解释本规定。

河海大学商学院(常州) 2012年11月10日附件1、河海大学人文社科学术期刊榜A类期刊目录序号期刊名称1 中国社会科学2 《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3 《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A&HCI)注:国外学术刊物上用外文发表。

2017年河海大学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2017年河海大学校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2017年河海⼤学校级优秀博⼠、硕⼠学位论⽂
2017年河海⼤学校级优秀博⼠、硕⼠学位论⽂
名单公⽰
根据《河海⼤学研究⽣优秀学位论⽂培育与评选办法》(河海校科教[2010]76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河海⼤学优秀博⼠、硕⼠学位论⽂评选⼯作的通知》(河海研[2017]2号)的⽂件要求,经过个⼈申请、学院初审、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胡义明等14名博⼠、谈娟娟等63名硕⼠、余蕾等25名专业学位硕⼠研究⽣的学位论⽂拟⼊选2017年河海⼤学校级优秀学位论⽂,特此公⽰。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公布之⽇起⾄2017年4⽉28⽇17:00之前书⾯署名向研究⽣院学位办公室(闻天馆617室)反映。

研究⽣院学位办
2017年4⽉24⽇
2017年河海⼤学校级优秀博⼠学位论⽂名单
2017年河海⼤学校级优秀硕⼠学位论⽂名单
2017年河海⼤学校级优秀专业学位硕⼠研究⽣学位论⽂名单。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文件河海研[2012]26号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研[2012]3号),为了做好我校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有关要求1.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对象主要为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并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者;同等条件下,非定向、非自筹经费研究生以及撰写学位论文无相应研究课题的研究生可优先申报;已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得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100项,其中52项为省立项省资助项目。

2.江苏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2010.9.1~2011.8.31期间获得博硕士学位者的论文,原则上从我校遴选产生的2012年校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中推荐。

我校申报博士学位论文名额为7篇,硕士学位论文名额为19篇。

3.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列入博士、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教学计划、经过一轮以上教学实践检验、课程任课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公共课程、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

我校申报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名额为3门。

4.江苏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特色活动项目应为“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中所列的实施项目。

每个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最多申报1项。

5.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立项资助与立项不资助申报名额各不超过6项。

6.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名额不限。

各项目申报对象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见《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2年)》。

二、组织申报申报工作由学院具体组织,个人申请、学科推荐相结合。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申请人认真阅读各申报文件,严格按照申报办法规定准备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所交各类申报材料(含附件)要求如下:1、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1)每篇申报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一式4本;(2)《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4份和有关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项目及专著等证明材料1套;(3)《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4)《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信息表》数据库文件一式1份。

河海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河海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河海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河海研〔2011〕4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应具有的学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博士研究生必须达到下列学术水平,才能授予博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三条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一)论文的选题和成果在理论上或实践上对经济建设有较重要意义。

(二)论文立论正确、分析严谨,反映作者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研究成果达到下列水平之一:1、在从事的研究课题领域发现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和对已有现象及规律的新解释和新证明;2、熟悉本学科方向国内外研究的最新动态,改进和发展了最新的研究成果,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3、从事国际上某一个新研究方向的研究,国内尚无人系统研究,能将新的研究方向系统化,有自己新的理论框架,并取得了新的进展;4、创造性地运用现有知识,解决前人未曾解决过的科学技术或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得到专家认可,并通过实施;5、提出具有较高科学水平的新工艺方法,在生产中获得重大经济效益;对从事课题的设计与实验方法、实验技术上有较重大的创造。

(四)论文注重理论分析,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产生创造性的成果。

(五)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独立完成。

第二章论文工作第四条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所选定的研究方向和学位论文课题要求,广泛阅读大量的国内外相关文献,并撰写文献综述报告。

文献阅读与综述报告要求:(一)文献阅读量应不少于80篇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0%。

文献阅读应在本学科的前沿问题及交叉领域范围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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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商学院博士、硕士学位小论文要求再提高!!!!!
河海商学[2011] 2 号《关于印发《河海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经2010年12月16日第十届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河海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
商学院二0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河海大学商学院研究生
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
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

考虑到商学院经济与管理类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和要求,经过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对《河海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中关于商学院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作如下暂行规定。

1、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有效论文,作者的第一单位必须是河海大学。

2、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有效论文,研究生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若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必须为第一作者)。

3、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有效论文,其内容必须与本人学位论文相关。

4、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必须达到如下要求之一:
第一,SCI、SSCI、A&HCI期刊源论文,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论文,1篇;
第二,EI、ISTP、ISSHP检索论文,2篇(其中英文期刊源检索论文至少1篇);
第三, CSSCI检索源A类期刊论文,3篇。

5、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必须达到如下要求之一:
第一,CSSCI检索源A类期刊论文,或国内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报论文,1篇;
第二,CSSCI检索源非A类期刊论文,或EI、ISTP、ISSHP检索会议论文,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论文,合计2篇;
第三,在CSSCI之外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管理学和经济学期刊源论文,合计3篇。

6、各类期刊的关系:
CSSCI检索源A类期刊是指CSSCI检索源期刊中《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之外的管理学类排名前20的期刊、经济学类排名前30的期刊和社会科学综合类排名前20的期刊;
EI英文期刊源检索论文1篇相当于CSSCI检索源A类期刊论文2篇,EI中文期刊源检索论文1篇相当于CSSCI检索源A类期刊论文1篇;EI非期刊源检索论文1篇相当于CSSCI检索源非A类期刊论文1篇;EI非期刊源检索论文1篇、CSSCI检索源非A类期刊论文1篇相
当于CSSCI检索源A类期刊论文1/2篇。

CSSCI检索源非A类期刊论文、EI非期刊源检索论文替代CSSCI检索源A类期刊论文每位研究生限1篇。

7、此规定从2011级博士生、硕士研究生起开始执行。

8、商学院科技与学术办公室负责论文认定、登记并提交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办公室备核。

9、本暂行规定解释权属于河海大学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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