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地产代理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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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地产代理协议范本

出租地产代理协议范本

本表格由地产代理监管局按《地产代理条例》订明

一般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按指示填写。如你不明白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请要求代理解释。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代理的解释,则最佳的做法是在签署本协议前咨询你的律师。

备注(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尾随有括号的数字(例如

(1)),请立即参阅本协议附表4内相同编号的注释。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协议的某附表,亦请立即参阅该附表。

1.代理的委任及本协议的有效期

本人我们,________________ (业主)现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并在该等条款的规限下委任______________(代理

(2))为本人我们的独家

(3)非独家

(1)代理,为出租______________(物业)进行推销。本协议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并于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届满(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有效期)。

2.代理关系及代理的责任

代理与业主同意

a)代理与业主之间的代理关系属单边代理双边代理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3)

(1)关系;

b)如属双边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业主披露代理将向租客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

)如属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关系,则代理须在建立双边代理关系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业主披露该代理关系以及代理将向租客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及

d)代理除须履行本协议或任何成文法则委予代理的责任外,亦须履行本协议附表1内所列的责任。

3.放盘租金

附表1 代理的责任

代理须

a)代业主推销物业;

b)为业主取得关于物业的资料;

)安排租客视察物业;

d)进行商议,并向业主提交所有关于物业的要约;及

e)协助业主与租客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

附表2 业主须支付的佣金

1.除本附表第2条另有规定外,如业主在有效期内经由代理与租客就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业主须于:

(8)签署租契时,

(8)租契指明的租赁期开始时,

向代理支付一笔数额$_________成交租金的_________%

(1)作为代理的佣金。

2.除本附表第3条另有规定外,如非因业主犯错而令该具约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则业主没有责任向代理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况下,如业主已支付佣金,则代理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由起租日期起计的5个工作日)将佣金连同利息不连同利息

(1)退还予业主。

3.如业主与租客非基于租契的条文而共同取消该具约束力的租契,则业主须于取消该租契时向代理支付佣金。

4.如代理为出租物业而与其它地产代理合作,则业主无须向该等地产代理支付任何佣金。

附表3 对物业所拥有的权益

按照本协议第9条,就物业所拥有的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详情如下

附表4 注释

1)指删去不适用者。所有删除必须加以简签。

2)在本协议第1条内填上有关地产代理业务实体(即俗称商号)的名称。

3)独家代理-指代理是唯一为业主行事的地产代理。如业主在有效期内经由另一地产代理与一名租客就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代理有权向业主追讨附表2第1条所指明的佣金。

单边代理 - 指代理只为业主行事。

双边代理 - 指代理既为业主亦为物业的租客行事。

有可能代表双方的代理 - 指代理只为业主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为物业的租客行事。

4)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可由业主与代理商议。

5)指明亲属 - 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大股东 - 指在代理的股东大会上,有权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的行使的人。

7)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包括

a)身为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团体的成员;

b)与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人有合伙关系,或受雇于该人;或

)属于任何关乎物业的安排或协议(不论是否可强制执行)的一方。

8)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

附送:

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近年来,随着工业集中区的大量出现,工业集中区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问题愈发突出,火灾事故呈上升势头。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篇一: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职责: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维护范围内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单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单元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单元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对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二、乙方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浙江省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承租单元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单元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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