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抵押权人为向日葵)等额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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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
本借款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签署并履行:
甲方(借款人):乙方(出借人):xx 互联网金融(杭州)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
现住址:地址:x
手机号码:
借款总金额 : 人民币元 , 大写:。
因甲方短期资金周转需要特向乙方提出借款需求。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日止, 具体借款起始日期以甲方实际收到借款资金为准。如收款日期晚于本条款约定借款起始日期的,还款日期同时做相应顺延。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年化 %(以网络金融服务平台实际公布利率为准),按借款本金计算,本息共计元,每月还本息元。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达成一致,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借款。
第二条、借款本金支付方式:由乙方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或者银行柜台汇款将本协议中约定的实际到账金额汇入到甲方指定账户(明细见下表)。
第三条、本息偿还方式
1、还款方式采用等额本息,每月等额本息归还。
2、甲方应将每月利息在约定付息日(每月日)14:00 前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3、甲方应将最后一期借款本金及利息在约定还款日(年月日)14:00 前打入乙
方指定账户,到账后视为甲方还款成功。
4、若借款期限一个月或一个月以内的,甲方应将借款本金和利息在约定还款日
(年月日)14:00 前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到账后视为甲方还款成功。(乙方指定
账户明细见下表)
5、约定还款日期指本协议中确定的还款日:年月止 14:00 之前,如果还款
日为法定节日或公休日,还款日期不进行顺延。
6、若付息日或还本日为每月 29 日,则遇到天数不足 29 日的月份,付息日或还本日为还
款当月的最后一天。
第四条、提前还款
1、甲方可选择将剩余所有款项一次性提前还清,提前还款仅限于每月的还款日,两个还
款日之间还款视为在后一个还款日还款。甲方同意,如甲方要求提前还款的,仍需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全额支付相应的利息及各项费用。
第五条、担保条款
1、为保证甲方按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甲方自愿与乙方签订机动车抵押合同(合同
编号:),将名下牌照为的机动车抵押给乙方并办理抵押登记。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借款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应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在
查实后有权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的
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构成犯罪的,乙方将有权向相关
国家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2、乙方保留将甲方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在媒体披露的权利。因甲方未还款而发生的调查费、
诉讼费和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3、甲方若迟于本协议约定的还款日还款或未足额还款,则应向乙方支付罚息。因此产生的
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等。 1)还款逾期确认标准:借款人未能在约定还款日 14:00 前将本协议中约定的应还款金
额存入乙方指定还款账户的,视为还款逾期。出借人有权自还款日 14:00 开始计收罚息。
2)罚息:每日按照尚欠本金的 0.5%收取罚息,直至欠款全部偿清为止。罚息以当日14:00 至次日 14:00 为一个计算周期。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于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2、鉴于甲乙双方均知晓甲方所提供借款系乙方从互联网平台融资所得,甲乙双方确认,如
乙方最终未能成功从网络平台募得相应款项的,本协议自乙方以短信及录音电话形式通知甲方时自动解除,双方不得要求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
3、双方均确认,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履行以下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为前提。本协议中
的任何一条或多条因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而无效的,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4、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在杭州
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留一份。
甲方声明:本合同中,对免除和限制乙方责任及其他条款,乙方已经作出了特别提示和充
分说明;我方已全面准确理解本合同各条款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
甲方(借款人)签字:乙方(出借人)签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