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基建项目管理制度(通用3篇)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在确立承建(揽)单位后,必须签订商务(技术)合同。
否则不得进入施工和开展业务。
商务(技术)合同签订由基建部牵头,煤矿承办。
二、合同签订1、签订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施工或承揽单位已经确定。
(2)投资计划已经下达或投资已经落实。
(3)合同价款或结算方式已经确定。
(4)项目前期准备包括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已经审定。
2、签订原则(1)认真审核承建(揽)单位的资质。
(2)严格合同条款审查。
坚持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原则和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
3、签订程序按集团公司现行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即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定,主管领导批示,总经理批示,最后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的管理1、商务(技术)合同签字盖章后,具备法律效应。
发包方与承建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基建部、煤矿要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将有关要求事项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有关领导。
3、基建部、煤矿要明确专人,按项目、单位、工期、投资、价款支付办法等设立专项台帐。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篇2学校基建处关于基建项目施工管理的办法暂行)一、施工前1、依据建筑工程立项计划、施工图说、施工合同、施工执照、施工技术规范、投资额,组织、管理工程的施工。
2、施工管理的任务主要由基建处承担,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3、基建处施工科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配备各专业工地代表,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履行职责。
工地代表应将工程质量做为首要管理目标,为建设高质量的工程尽职尽责。
4、施工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依据设计确定的工程位置、标高,进行场地的“四通一平”。
5、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的程度、要求建设的速度、施工条件的情况等,由施工科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综合科负责办理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
6、施工单位选定后由施工科办理工程承发包合同的会签,经各科会签后,方可办理合同的正式签订。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承担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投资建设、修缮、改扩建等。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指从事或计划从事的带有一定数量和资金规模、有指导性、带有国家计划调控性的建设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矿企业等。
第四条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决策、依法依规、安全可靠、质量优良、合理经济、绿色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项目管理应遵循责任明确、权责统一、分工协作、信息畅通、质量检验等原则。
第六条项目管理应遵循合理定额、合理定价、优质服务、便利管理等原则。
第七条项目管理应遵循诚实守信、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等原则。
第八条项目管理应遵循及时反馈、改进管理、养成经验等原则。
第九条项目管理应遵循综合管理、激励约束、绩效考核等原则。
第十条项目管理应遵循立法法规、章程规定、本制度等原则。
第二章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十一条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审批机关、项目管理单位、项目建设单位。
第十二条审批机关是项目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对项目的立项、审批、监督和批准。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单位是政府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组织,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投资、质量、安全等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是承担具体项目建设任务的组织,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督、验收等工作。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三章项目管理的流程与方法第十六条项目管理应遵循完整的项目管理流程,包括项目的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质量检验、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
第十七条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的管理方法,包括项目计划编制、项目进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管理、风险管理、沟通协调、变更管理等方法。
第十八条项目管理应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包括项目管理软件、实时监控系统、数据分析工具等,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一、前言基础设施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二、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道路、桥梁、铁路、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项目。
2. 建设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3. 项目部门负责项目管理,各职能部门协助项目部门,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4.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和移交等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三、项目立项阶段管理1. 项目启动(1)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确定项目经费,编制项目预算计划和投资方案。
2. 项目规划(1)组织编制项目规划书,包括项目范围、工期、质量、成本等内容。
(2)明确项目分工和责任,确定项目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
四、设计阶段管理1. 设计编制(1)综合各方面需求,组织编制项目设计方案,提交审批。
(2)设计负责人负责设计过程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
2. 设计审查(1)对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评审,明确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设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五、施工阶段管理(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的控制。
(2)每日召开施工例会,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2. 安全生产(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
(2)严格遵守现场作业规程,禁止吸烟、乱扔垃圾等违规行为。
六、验收阶段管理1. 竣工验收(1)项目部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2)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2. 完工移交(1)工程竣工后,项目部门组织移交工程资料和设施。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4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的审批、设计、招标及施工等环节,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当进行项目设计,设计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并遵循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应当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施工和安全规范。
第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章项目审批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负责,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负责。
第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应当依法进行,并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应当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基本信息。
第十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环保要求、安全要求和节能要求等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设计文件等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计划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竣工验收标准和验收单位等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监管责任部门和监管责任人。
第三章项目设计第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
第二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根据审批文件的要求进行,并报审批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五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基建、监察、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基本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包括各类房屋新、改、扩建基本建设工程;(二)房屋室内外装饰工程。
包括一般修缮、内外饰装潢;(三)环境整治工程。
包括拆建围墙、大门、厕所、停车场、道路、院内绿化、亮化等。
(四)土地征用。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按照资金来源实行分类管理。
(一)政府投资类项目。
主要为财政性资金投资,由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建设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和规模建设,严禁擅自超规模施工。
项目管理应遵循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认真落实。
(二)自筹资金建设项目。
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建设的项目,需报经相关部门及县卫计局审核审批。
第三条建设项目按照投资规模实行审核审批。
投资规模按照预算造价确定,工程决算造价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造价的____%。
对于涉及重大隐蔽工程或变更项目对工程造价影响在____万元以上的,需事先报县卫计局批准实施。
(一)工程预算____万元(含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以下称一般项目),由医院集体研究后批准建设,并报县卫计局备案。
(二)工程预算5-____万元(含____万元)的项目(以下称规模项目)。
预算造价在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县卫计局申请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理由、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等,县卫计局在受理后____个工作日内派人进行现场察看,对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提请研究。
对于符合政府投资政策的,由县卫计局上报,申请政府投资建设;对于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的项目,县卫计局按照研究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复,医院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规模进行实施。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六制”管理。
(一)项目法人制。
基本建设项目均需实行项目法人制,落实法人主体和实施管理责任。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引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采取一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制定的组织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保证基本建设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最大程度地提高项目投资的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
二、管理原则1.科学性原则2.公正性原则各项目参与方应根据约定的权责,公正合理地协调利益关系,遵循市场规则,确保项目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规范性原则三、管理体系1.项目管理机构建立项目管理机构,包括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管理办公室等,明确各自职责和权力,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项目管理流程建立项目管理流程,包括项目立项、招投标、设计管理、施工管理、进度控制、质量管控、安全管理、验收交付等,确保项目各个环节有序进行。
3.项目管理人员培养专业化的项目管理人员队伍,确保具备项目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四、项目立项管理1.项目立项程序项目立项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程序、项目立项批复等。
2.项目立项审核对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性、社会效益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项目立项备案项目立项批复后,应进行项目立项备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和备案手续。
五、招投标管理1.招投标准则制定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透明。
2.招投标程序依法进行招投标程序,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中标等。
3.招投标管理建立招投标管理制度,包括投标文件的接收、初审、资格审查、评标、结果公示等,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六、设计管理1.设计文件编制采用权威的设计单位,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确保项目的设计质量。
2.设计变更管理对设计文件变更进行严格管控,确保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设计文件审查组织专业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文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七、施工管理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的方法、技术和工程进度,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9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所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或工程)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预防贪污腐-败,根据有关法律和规章,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财政资金,包括单位自筹的资金、上级政府部门的拨款。
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本所兴建的建筑及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等。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尊重基本建设规律,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深化前期工作,规范管理过程,加强事后监督,在注重程序规范的同时不影响效率的提高。
二、努力建立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管理机制和方法。
三、以____为指导、以“实用、经济、牢固、美观”为项目设计定位的指导思想,兼顾适度超前和可持续发展,注意降低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运行成本和管理维护费用。
四、推行投资预算硬约束制度,实行限额设计。
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投资预算。
五、基本建设管理的目标是。
确保安全、保证质量、控制工期、节约投资、保持廉洁,即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和廉洁“五控制”目标。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主要为:一、有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议,必要时进行可行性研究;二、申请,立项;三、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四、进行施工招标,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五、开工建设;六、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及造价结算。
需到上级政府部门审批或招标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管理工作分工第五条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依照其性质及内在联系,分为前期工作、招标工作和施工阶段工作三大部分。
根据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原则,在所长领导下,各个环节的工作采用“一个制度管理、一个机构招标、一个领导主管、一个部门主办”的模式,有关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据本制度规定的分工和程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共同推进。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背景为了推进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有效化、专业化,减少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本公司制定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和承接项目的相关单位,包括国内和国际项目。
三、管理原则(一)规范管理在项目建设不同的阶段,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范程序,从而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二)安全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安全规范标准和程序,确保施工安全,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效率管理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要保持高效的施工,控制项目建设周期,提升项目建设的效率。
(四)质量管理在项目建设中,要按照相关质量管理标准和程序,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从而达到投入使用的标准。
四、项目阶段和流程(一)前期准备阶段1.项目意向阶段:项目意向书发送前的评价,包括评估项目所需的投资额度和技术投入。
2.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细化项目投资方案,确定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和财务报告,书写可行性报告,进行初步环保和地质勘察,确定地点和用途。
3.方案设计阶段:方案可行性研究完成后,进行实质工程设计,包括土木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等。
4.开标准备阶段:确定招标方式和招标单位,准备招标文件。
(二)建设实施阶段1.投标阶段:由承建单位依据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并进行评标。
2.施工准备阶段:签订合同,安排视察和交底,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准备施工资料和设备材料,确定施工工期。
3.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在施工现场会安排专业施工人员,开通施工场地,保证施工现场安全,进行安全检查检测,确保施工环境符合安全标准。
4.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通过验收后向监理单位开具验收证明。
5.项目质量保修阶段:向承建单位提出相关问题维修的请求,承建单位必须按要求维修。
五、质量控制(一)预期结果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质量控制计划,并且指定专人进行监管。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优化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本制度旨在明确项目管理的职责与权限,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高效和风险控制,提升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效果。
同时,本制度也强调了对于项目各参与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二、项目管理职责1. 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是项目的主要责任方,应负责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包括项目需求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计划编制等。
项目发起人应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并参与项目进展的监督和评估。
2.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项目的核心管理者,应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工作。
项目经理应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地管理项目团队和资源。
项目经理应制定详细的项目执行计划,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并及时报告项目的进展和问题。
3. 项目团队项目团队是项目的执行主体,包括设计师、工程师、施工人员等。
项目团队应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配合完成项目的各项任务,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地完成。
项目团队应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由项目经理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决策。
三、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启动阶段项目启动阶段是项目管理的第一阶段,主要任务包括项目的确定、项目需求分析和项目可行性研究。
在项目启动阶段,项目发起人应提供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要求,项目经理则负责组织项目团队进行项目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项目立项报告。
2. 项目执行阶段项目执行阶段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阶段,主要任务包括项目计划的编制、项目资源的调配和项目进展的监控。
在项目执行阶段,项目经理应制定详细的项目执行计划,明确项目的任务和时间节点,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项目经理应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并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
3. 项目验收阶段项目验收阶段是项目管理的最后阶段,主要任务是对项目的成果进行验收和评估。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是指对各类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套规范和标准。
它是支持和保障基本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制度安排,旨在确保项目按照合理的目标、计划和标准进行,实现高质量、高效率、高安全的建设成果。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立项和招标:规定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和标准,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同时规范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落实。
2. 项目计划和控制:规范项目计划编制和执行,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进度、质量、安全等要求。
同时建立和完善项目监控和评价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进展中的问题。
3. 资金管理:规定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管的制度,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运用和监督。
4. 合同管理:规范项目合同签订和履行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各方权益的平衡和规范。
5. 施工管理: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质量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6. 监督和评价:建立项目监督和评价机制,加强对项目进展、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7. 项目验收和结算:规定项目的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项目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同时制定项目结算的程序和标准,保证合同款项的清算和支付的及时性。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效果,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
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5篇)
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总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总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购置等基本建设项目的申请、批准、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坚持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勤俭办事业、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坚持遵循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由总局规划财务司归口管理,负责具体承办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监督检查等工作。
总局机关服务中心(基建办)负责总局机关项目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建设项目由项目单位组成专门机构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涉及多个项目单位的可根据需要由总局组成专门机构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项目申报审批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履行审批手续,一般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总局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列入相关规划或总局基本建设储备库的项目,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审批初步设计。
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以下(含____万元人民币)的项目仅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单纯采购项目仅审批实施方案。
第六条申请基本建设项目立项,项目单位应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
主要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建设内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等。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主要对拟建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包括项目概况、建设的必要性、规划选址及建设条件、规模及内容、工程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节能评估、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安排等。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2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项目立项1. 项目立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项目必须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项目立项时应编制项目建议书,明确项目目标、预期效益、项目内容和计划。
项目建议书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正式立项。
2. 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调研、技术研究和经济分析等。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项目论证和批复。
三、项目计划1. 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工作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和项目预算计划。
项目工作计划应明确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责任人。
项目进度计划应按照项目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工期和里程碑节点。
项目预算计划应包括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物资采购预算和项目人员配备等。
2. 项目计划的编制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项目实施1. 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项目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的资源供给和工作推进。
同时,做好项目质量监管,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五、项目验收1. 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进行项目验收。
验收范围包括项目工作完成情况、项目效益和项目质量等。
验收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确认。
2. 验收合格的项目,可以进行投运和使用。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需进行整改和复验,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六、项目总结与评估1. 项目实施完成后,需对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
项目总结应包括项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可以用于类似项目的参考和借鉴。
2. 项目评估应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和分析,评估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确认。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引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本制度针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各个环节和问题进行规定和解决,旨在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项目范围及立项1. 项目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本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设、桥梁建设、水利工程等。
2.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批准,明确项目目标、规模、范围、预算等。
立项时需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三、项目组织与管理1. 项目组织项目需成立项目组织机构,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项目团队成员履行各自职责。
2. 项目计划与控制项目计划应合理安排项目的各个阶段和任务,设定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
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进行实时监控和控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风险。
3. 资源管理项目需合理调配资源,包括人力、物资、财力等。
资源调配应遵循公平、透明、高效的原则,确保项目需求得到满足。
四、项目采购与合同管理1. 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需经过招标、评标等程序,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采购过程中需明确采购方式、标准、数量、质量等要求,保证采购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2. 合同管理项目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明确合同的内容、条款和义务。
合同管理方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五、项目进度与质量控制1. 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进度应按照计划进行,及时记录和反馈项目的进展情况。
如发现项目进度延误的情况,应及时调整措施,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2. 项目质量控制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确保项目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
如发现质量不合规的情况,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项目质量合格。
六、项目验收与结算1.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需进行验收工作。
验收标准需按照项目计划和设计要求进行,验收结果应明确记录并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2. 结算管理项目结算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算过程中需核实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工作量,确保结算结果的准确和合理。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文一、项目立项管理制度1.1 项目立项的目的和原则1.2 项目立项的流程及程序1.3 项目立项申请表格的内容和填写要求1.4 项目立项审批的责任和权限1.5 项目立项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二、项目管理组织的建立和职责分工2.1 项目管理组织的架构和职责2.2 项目管理组织的人员配置和岗位设置2.3 项目管理组织的运作机制和工作流程2.4 项目管理组织的沟通与协调机制三、项目计划和控制制度3.1 项目计划编制的原则和方法3.2 项目进度计划和里程碑的设置3.3 项目的资源计划和风险管理3.4 项目控制的指标和方法3.5 项目变更管理和审批流程四、项目实施和验收制度4.1 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控制4.2 项目质量管理和验收标准4.3 项目完工报告和验收手续4.4 项目验收的程序和方法4.5 项目验收的记录和归档要求五、项目总结与评估制度5.1 项目总结报告的编制和内容要求5.2 项目成果评估的方法和标准5.3 项目经验总结和资料归档5.4 项目改进和优化的措施六、项目管理的责任和监督6.1 项目经理的责任和权限6.2 项目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机制6.3 项目管理的内部审核和外部评估6.4 项目管理的监督和制度更新以上是一个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的制度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文(二)一、总则为保障基本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加强项目管理机制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机构、企事业单位。
三、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办事,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公开透明管理:做到信息公开、决策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科学决策:以科学方法和有效数据为依据,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4.协同合作:各相关部门、单位之间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实现项目顺利进行。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相关部门的要求。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项目准备阶段2.1项目立项:项目立项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审,确保项目具备可行性和合理性。
2.2项目计划: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目标、工期、成本及质量要求,同时确保项目计划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相一致。
三、项目实施阶段3.1组织架构:项目实施阶段需要建立项目组织架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责关系。
3.2项目管理计划:项目实施前要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进度计划、成本控制计划、风险管理计划等。
3.3项目实施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进行进度、成本、质量等方面的监控和控制,有效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和风险。
3.4合同管理:对于项目中的合同,要进行合同的签订、履约和结算管理,确保项目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验收和结算4.1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要进行终期验收,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规范达到要求。
4.2项目结算:项目验收合格后,要进行项目的结算工作,包括成本结算、资金结算等。
五、项目验收和评估5.1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包括初验收和终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验收标准和要求。
5.2项目评估:项目实施完毕后,要进行项目的评估工作,评估项目的效益和经济效果。
六、项目管理信息化6.1项目信息化建设:要加强对项目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和应用,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6.2项目管理软件:要使用合适的项目管理软件,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管理。
七、投资监督和问责7.1投资监督:要加强对项目投资的监督,确保投资的合理性和效益。
7.2问责制度:建立健全的问责制度,对项目中的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追责。
八、附件8.1一般项目管理流程图8.2项目管理相关表格和报表模板以上是一份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根据不同企业和项目的情况可以有所调整和补充。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汇编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建设水平,应制定规范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处负责我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设计任务书的编制、项目施工组织管理及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编制、实施及竣工决算管理。
审计处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和决算审计工作。
招标办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安装、材料、设备的招标投标组织工作。
第四条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
分管基建和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分别负责校园建设的规划、建设、投资管理。
基建处处长协助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建设的规划、立项申报、施工管理的组织实施。
财务处处长协助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建设项目投资预决算管理的组织实施。
审计处处长协助分管校领导具体负责校园建设项目审计管理的组织实施。
基建项目甲方代表负责所分管项目的全过程组织管理。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五条基本建设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小型和限额以下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合并简化程序。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南京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实行从勘察设计到竣工决算全过程审计,审计处代表学校开展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第七条基本建设领域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南京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南京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从业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文(3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接的全部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四条本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项目组织第五条项目组织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和需要确定项目组织形式。
项目组织应由项目负责人和相应的项目组成员组成。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组织的核心,负责项目的全面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
第七条项目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根据项目的需要分工协作,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八条项目管理应按照项目组织的要求进行。
项目管理应包括项目计划、项目实施、项目控制和项目评估等内容。
第九条项目计划是项目管理的基础。
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工作量、工作条件、工作要求等内容。
项目计划应制定合理、可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条项目实施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项目实施要按照项目计划要求进行,保证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
项目实施应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一条项目控制是项目管理的关键。
项目控制要根据项目计划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项目控制应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二条项目评估是项目管理的总结和检验。
项目评估应对项目的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和分析,为今后的项目管理提供经验和建议。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项目资金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项目资金应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拨付和使用。
第十四条项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项目资金的使用应按照预算和审计要求进行,遵守会计和财务制度的规定。
第五章合同管理第十五条项目合同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签订和履行。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引言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国家、地方及企事业单位为完成其年度经济社会进展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而筹划的各类固定资产项目。
基本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投资金额巨大,关系到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进展的大局,需要有一个科学、规范、高效的项目阅历管理制度保障其运行和实施。
二、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项目前期工作1.1 建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名、项目编号、项目业主、项目经理等相关信息。
1.2 确认项目立项申请书,明确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效益等,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履行申报手续。
1.3 对项目范围、投资、工期、建设主体、项目组织结构等进行分析讨论,订立项目建设方案。
1.4 进行市场调查、人员聘请、技术咨询、政策法规了解、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
2. 项目实施阶段2.1 确认项目变更、批准工程量清单、订立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招投标、签订合同等工作。
2.2 加强项目监理和管理,紧密跟踪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对问题进行解决。
2.3 保证施工质量,执行工程验收标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 项目竣工验收阶段3.1 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等进行评估,编制竣工验收报告,报所属主管部门备案。
3.2 对工程验收过程中显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剩余工作依照计划完成。
3.3 进行使用、保养、维护等管理,确保投资效益和工程设施长期有效使用。
三、管理制度的工作原则1.规范性原则依照国家、地方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执行,确保依照规范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2.科学性原则运用符合现代工程建设思想、方法和技术,确保项目实施具有合理性、先进性和牢靠性。
3.经济性原则在尽可能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掌控工程成本,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
4.综合性原则处理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时,应依据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努力达到项目建设的各项目标。
四、管理制度的执行程序1. 项目管理范围的划分依据项目性质、规模、技术多而杂度等特点,对项目的定义、范围和目标进行明确,并进行合理规划,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对象的明确性和工作的可操作性。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第二条项目管理机构是指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活动的部门或单位,包括项目筹备组、项目管理组和总务组。
第三章项目管理职责第三条项目筹备组负责项目的前期调研、方案设计和预算编制等工作。
第四章项目管理流程第四条项目的管理流程分为项目立项、项目执行、项目验收和项目总结四个阶段。
第五章项目立项第五条项目立项由项目筹备组提出项目建议书,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确定。
第六章项目执行第六条项目执行包括项目的实施、进度跟踪、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等工作。
第七章项目验收第七条项目验收由项目管理组负责,包括对项目的成果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检查。
第八章项目总结第八条项目总结由总务组负责,包括对项目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和归纳。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在基本建设领域实施的各类项目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并依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
第四条项目管理的目标是保证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五条项目立项应符合国家、地方的规划和政策要求,并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六条项目立项应考虑项目的可行性、风险评估、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等因素,并做出合理的决策。
第七条项目立项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算和投资计划等文件,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项目立项后,应组织项目组进行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策划、设计、招投标等。
第三章项目实施第九条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和合同要求进行,确保工期和质量的达标。
第十条项目实施应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明确各层级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等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指导和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确保项目的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以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
二、术语定义1. 基本建设项目: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以投资建设为主要方式,新增、改造或扩建的各类设施和工程项目。
2. 项目经理:指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整体计划、组织、实施和管理。
3. 项目组:由项目经理领导的由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团队,负责项目的各项工作。
三、项目立项和规划1. 项目立项流程1.1 项目需求提出:由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基本建设项目的需求。
1.2 项目可行性研究:由公司内部或外部专业团队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调研、技术分析、经济评价等。
1.3 项目立项审批:由公司管理层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并决定是否立项。
2. 项目规划2.1 项目目标和范围: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范围,包括工程量、工期、投资等。
2.2 项目计划:编制项目计划,包括项目阶段划分、任务分解和资源调配等。
2.3 项目风险管理: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四、项目组织和任务分工1. 项目组织架构1.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决策,包括项目计划、进度、成本、质量和风险等。
1.2 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需求,由各相关部门指派人员参与项目,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2. 任务分工2.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计划、目标和任务,并协调项目组成员的工作。
2.2 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计划和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各自的工作。
五、项目执行和控制1. 项目进展监控1.1 进度控制:项目组成员及时更新项目进度,项目经理定期进行进度把控。
1.2 质量控制:项目组成员按照质量标准进行工作,项目经理对项目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
2. 成本控制2.1 预算编制:项目组成员编制项目预算,经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公司管理层进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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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工程规范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按照资金来源实行分类管理
(一)政府投资项目。
主要为财政性资金投资,或者政府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包括50%),以及政府性资金虽然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由市发改委批准建设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和规模建设,严禁擅自超规模施工。
(二)单位预算项目。
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由单位按年度提报预算,报上级单位和财政局审批。
第三条本单位设基建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财务科。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滕州市畜牧兽医局。
第二章前期工作管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必须通过立项程序方可确定。
第六条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基建项目办公室提出项目建议,向市财政局申请立项。
立项申请一般应于每年年初提出。
第七条需要到发改委立项的项目,依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按照投资规模实行审核审批。
投资规模按照预算造价确定,工程决算造价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造价的20%。
(一)工程预算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小型建设或维修项目(以下称一般项目),由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后批准建设,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二)工程预算5-30万元(含30万元)的项目(以下称规模项目),由处基建项目办公室向上级主管单位申请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理由、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等,城管局对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提请研究。
对于符合政府投资政策的,由城管局集中上报,申请政府投资建设。
(三)工程预算3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下称重大项目)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
第九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六制”管理
(一)项目法人制。
基本建设项目均需实行项目法人制,落实法人主体和实施管理责任。
(二)合同管理制。
基本建设项目均实行合同管理,一般项目建设合同应载明建设规模、施工周期、双方权力和义务、违约责任、工程造价等要素,规模以上项目应采用建设部门监制的施工合同文本。
合同中具体条款与招标文件实质性精神不得矛盾或冲突。
(三)预决算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均实行预决算制度,预算内容应包括所有施工项目,严格控制范围外项目。
工程决算必须经过审计鉴证,属于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必须经过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确认。
(四)招投标制度。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定,基本建设必须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
(五)工程建设监理制。
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确定专人负责,落实现场施工管理员,规模以上项目单位应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和规模以上房屋新、改、扩建工程必须聘请具有法定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监理。
(六)竣工验收制。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首先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自行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申请处基建项目办公室组织验收,属政府性资金投资的项目,应会同发改委、财政部门共同验收,并提出书面验收意见。
第三章招投标管理
第十条基建项目合同价款达2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由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第十一条同一预算项目下,单项工程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由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的方式采购。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达3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外包业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经局党委会审议,可以采用招标或竞争性谈判
的方式发包采购。
第十三条基建项目办公室负责编制项目建议书,以邀请招标方式发包,且接受邀请的承办商不得少于三家。
第十四条基建项目办公室应就每个拟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起草招标文件,并于发布招标公告之前报招标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五条招标文件确定之后应当即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招标文件公告之后,基建项目办公室方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接受投标人报名。
第十七条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应当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举行。
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和地点时,应经处分管领导同意,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投标人。
迟到的投标人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十八条开标会议由处基建办公室负责组织并主持,处计划财务科和人事秘书科科各派出一名观察员出席开标会议。
第十九条招标项目的报名人数或者出席投标会议的投标人数不足三家时,应当停止该项招标活动,报告处分管领导另行组织招标。
第二十条项目完成招标后,基建项目办公室应发布公告公示招标结果。
第四章施工管理
第二十一条项目的施工过程原则上应委托监理公司对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理。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是施工管理的首要任务。
监理公司、建设施工单位和本单位基建项目办公室应各司其职,利用多种手段监督施工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第二十三条基建项目办公室和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采取有效方法严格监督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检测不合格的,应当责令返工或者依照合同的约定处罚。
第二十四条施工承包合同应当于中标后7天内签订完毕,同时由施工单位提出开工报告明确开工日期。
实际工期从开工报告批准之日开始计算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二十五条因施工承包方原因而拖延工期的,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向承包方索赔。
第二十六条项目的变更管理。
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得发生变更,如确需变更,应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
因擅自变更工程发生的费用及其他损失,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其费用及损失由相关单位承担;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查处。
第五章工程拨款、验收、移交与保修管理
第二十七条基建项目办公室依据合同编制各项目的拨款建议,报单位计划财务科和分管领导审核审批通过后,由计划财务科按资
金支付流程向财政部门申请款项。
第二十八条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一)项目资金支付手续。
项目资金必须转账支付,禁止现金付款。
建设单位支付项目资金应将款项汇入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账户,不得向个人付款或以借款的方式支付工程款。
1、一般项目工程款原则上在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需提供施工合同、工程预决算清单、决算审计报告、工程款税务发票、工程验收报告等。
2、规模以上项目。
预付工程款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款税务发票、工程形象进度证明材料;工程款结算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款税务发票、工程预决算清单、决算审计报告、工程验收报告等;支付质量保证金需提供施工合同、收款单位收款凭证等。
(二)工程款的支付进度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付款。
第二十九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由基建项目办公室负责组织,处主管领导负责主持,参加单位包括基建项目办公室、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项目启用后的使用管理单位等。
(二)工程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外观验收、质量保证资料验收、工程量计量和工程系统试运行四部分。
有关参验单位应当各司其职,根据设计图纸和国家验收规范认真进行验收。
(三)未经验收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十条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即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移交。
处计划财务科根据每年公用设施增加的规模,在年度预算中相应增加公用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经费。
使用单位不得以经费问题为理由拒绝接收。
第三十一条工程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属于施工承包方责任的,使用或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基建项目办公室,由办公室督促施工方维修。
施工方不履行保修责任时,依照合同保修条款严格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科拟订,报局党委会批准后施行,解释权、修改权归处财务科。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