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安全基本常识(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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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安全基本常识(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水上交通安全基本常识(通用版)
(1)水运运输安全基础知识
1)水运交通事故的定义
水运交通事故的概念源于“海事”的概念。关于海事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海事泛指航海、造船、海上事故、海上运输等所有与海有关的事务;狭义上的海事意指“海上事故”或“海上意外事故”,如碰撞、搁浅、进水、沉没、倾覆、船体损坏、火灾、爆炸、主机损坏、货物损坏、船员伤亡、海洋污染等,都属于狭义的海事。
由于我国不但有广阔的海上水域,而且还包括广大的内陆水域,因此,将狭义上的海事概念拓展为水运交通事故,它既包括发生在海上的交通事故,也包括内陆水域的交通事故。由此可见,所谓水运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浮动设施在海洋、沿海水域和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交通事故。
2)水运交通事故的等级
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人员伤亡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可将水运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5个等级。
国务院于1989年1月3日通过并于同年3月29日发布施行了《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该规定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劳动部根据该规定的授权做出下列解释:水运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即为该规定所称的特别重大事故。
此外,1990年10月20日交通部交通安全委员会发出《关于报告船舶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该通知将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定义为:船舶由于严重违章,操作人员过失,机电设备故障或其他因素等,虽未直接造成伤亡或经济损失,但潜伏着极大险情,严重威胁船舶(旅客、船员、货物)安全及性质严重的重大隐患。该通知将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分为4类。
严重违章。严重违反安全航行和防火规定,船舶超载、超速,违章追越,违章抢航,违章抢槽,违章明火作业,违章装载、运输危险货物,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等。
操作人员过失。在航行、锚泊或靠离泊时,由于操作人员失误,疏忽瞭望,擅离职守,助航设备、通信设备和信号使用不当等。
机电设备故障。船舶主机、辅机、舵机、机件、电器或通信设备、应急设备失灵等故障。
其他因素。《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第34条规定:“对违反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进行违章操作,虽未造成直接的交通事故,但构成重大潜在事故隐患的,海事局可以依据本条例进行调查和处罚。”故也可以将船舶重大事故隐患(重大潜在事故隐患)考虑为我国海事分级的最低海事等级。
(2)乘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1)不乘坐超冒险航行的船舶。为了保证航运安全,凡符合安全要求的船只,有关管理部门都发有安全合格证书。外出旅行,不要乘坐无证船只。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载船舶或人货混装的船舶。
4)乘船时要注意安全,不要把危险物品、禁运物品带上船。
5)上船后要留心通往甲板的最近通道和摆放救生衣的位置。船上的许多设备,直接影响船舶的安全行驶,特别是一些救生消防措施,它们存放的位置有一定的规范,不能随意挪动。
6)船舶浮于水面靠的是水的浮力,其受载有一定的限度,如果超过了限度,船行时就会有沉没的危险。所以,乘船时一定注意,不要坐超载船只。
7)上下船要排队按次序进行,不得拥挤、争抢,以免造成挤伤、落水等事故。
8)天气恶劣时,如遇大风、大浪、浓雾等,应尽量避免乘船。
9)不在船头、甲板等地打闹、追逐,以防落水。不拥挤在船的一侧,以防船体倾斜,发生事故。
10)船上的许多设备都与保证安全有关,不要乱动,以免影响正常航行。
11)夜间航行,不要用手电筒向水面、岸边乱照,以免引起误会或使驾驶员产生错觉而发生危险。
12)遇到紧急情况,要保持镇静,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自作主张跳船。
13)集体乘船,要听从指挥。上下船时,要排队有序地进行,不要争先恐后,以免落水、挤伤、压伤或造成船舶倾斜,甚至引起翻船。要顺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船上秩序。
(3)翻船后的自救方法
1)当遇到风浪袭击时,不要慌乱,要保持镇静,不要站起来或倾向船的一侧,要在船舱内分散坐好,使船保持平衡。若水进入船内,要全力以赴将水排出去。
2)如果发生翻船事故,要懂得木制船只一般是不会下沉的。人被抛入水中,应该立即抓住船舷并设法爬到翻扣的船底上。在离岸边较远时,最好的办法是等待求助。
3)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成的船翻了以后会下沉。但有时船翻后,因船舱中有大量空气,能使船漂浮在水面上,这时不要再将船正过
来,要尽量使其保持平衡,避免空气跑掉,并设法抓住翻扣的船只,以等待救助,这也是一种自救的办法。
4)海上遇到事故需弃船避难时,首先要对浮舟进行检查,清点好带到浮舟上去的备用品,将火柴、打火机、指南针、手表等装入塑料袋中,避免被海水打湿。根据一般原则,在最初24小时内应该避免喝水、吃饭,培养自己节食的耐力。长期在海上随风漂流时,容易生水疽、皮炎和眼球炎症等。此刻,不要将水疽弄破,最好消毒后待其自然干燥。对于皮炎和眼球炎症,要避免阳光直射。坐在浮舟上时间过长,会感到不舒服,所以坐久时要活动活动手脚,使臂时和肩膀的关节、腿部的肌肉得以放松。同时,应注意保暖,不要被海水打湿身体。
(4)救生衣的使用方法
1)两手穿进去,将其披在肩上;
2)将胸部的带子扎紧;
3)将腰部的带子绕一圈后再扎紧;
4)将领子上的带子系在脖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