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农村荒山合同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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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农村荒山合同8篇
承包农村荒山合同篇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为进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整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进展,依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荒山概况(面积、位置等):
乙方将本身全部的坐落在_______的荒山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莳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东至_______,西至_______。
二、承包荒山经营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出方式:
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元,共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弥补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召集村
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三、承包荒山用途:
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准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准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四、合同的更改及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更改,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商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更改;
2、甲乙双方名称更改;
3、乙方分别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乙方承包山坡林地时已有林木的全部权及使用权,除乙方所莳植的菩提树以及林下经济全部树种,并对已有林木有权进行依法处置,不受乙方限制。甲方享有承包山坡林地的全部权。
2、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将山坡林地交付乙方,并确保现有道路畅通。
3、甲方必需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办妥林权证,如超
过时间因林权证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按所造成的实际经济
损失弥补给乙方。
4、负责协调承包山坡林地与村集体组织、村民之间等外部关系,确
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甲方享有国家的林业补贴资金。
6、保证上述承包的山坡林地、林木产权清楚,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
纠纷,且未设定任何担保。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的全部权。承包期内,依法享有承包
林地的使用、收益权,有对山坡林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
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乙方
所栽树种及产品。
2、承包期间乙方继承人在承包期内享有继承权。
3、承包期内有权将承包经营权以入股、出资、合作、抵押等合法方
式予以利用,但须经甲方同意。
4、乙方在法律准许范围内可在承包山坡林地上建筑用于生产的房屋
及服务设施等。
5、合同期内,乙方必需对承包的荒山植树造林,不得荒芜,如荒芜
两年以上时可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承包,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另行发包。
6、乙方施工用机械不受甲方的限制,乙方在栽种、管理、用工、在
同等条件下优先用甲方劳动力。
7、保护合理利用山坡林地,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进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8、乙方所种菩提树及果实开发等政策性补贴由乙方享受相关项目利益。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对方支出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合同依然有效。
八、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增补;增补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构成部分。
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处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事项
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农村荒山合同篇2
甲方:鲜鱼村一社
乙方:鲜鱼村一社社员袁泽清
甲方将集体荒山一段,地名燕子岩,其地理位置为:东面是电视台
岩轮与鲜鱼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沟两米以外,两米以内属集体;南面是与贵州堰沟分界;北面是滴水岩直上,一直到岩,在滴水岩外面现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归乙方管理砍伐,
但不能再进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则集体依据其情况予以罚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期为(xx年,即从**年三月份起至xx年三月末止。
二、乙方向甲方产纳承包费从**年起算,一九九一年交纳(50)伍
拾元正,一九九二年交(00)壹佰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满,共交承
包费(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交纳时间,订于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
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迟(0)拾天,乙方付甲方
耽搁费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依据本身的意图进行莳植任何经济林木,
甲方无权干涉,从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后,不能再连续莳植庄稼,
如有在荒上莳植庄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罚八倍,即就是交(00)壹佰元,就交(800)捌佰元归集体甲方全部。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
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帮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
给以罚款,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
方全部。
五、在承包期内如本人失去劳动力或死亡后,可委托他人或本身的
儿女同样承受承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