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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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背后的故事
作者:王新燕
来源:《北京档案》2016年第12期
笔者翻看平谷区档案馆内的老照片时,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当年红石坎村合作社旧址的照片,很难想象照片中这破旧的房屋就是当年享誉冀东解放区的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
笔者怀着好奇心,查找了很多关于当年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的资料,并查阅了当年《冀东日报》刊发的关于平谷第一家农村合作组织的通讯报道,从而了解了它的发展历程。
早在1943年毛泽东同志就发表了《论合作社》和《组织起来》两篇文章,提出用合作社方式把公、私劳动力组织起来发展生产,走集体化道路。
当年平谷县的第一个农民合作社,创建于靠山集公社红石坎村,红石坎村地处燕山南麓的沟壑之中,北倚长城,东邻蓟县,南望盘峰,这里交通闭塞,土地贫瘠,群众生活艰苦。
1944年,在冀热辽根据地开展的军民大生产运动中,红石坎村的群众在共产党和村抗日政权领导下,最先组织了生产互助组,在残酷的对敌斗争环境中开展生产自救。
随着抗日战争的胜利,解放区逐渐开始恢复生产,发展经济。
1945年冬天,冀东十四地委和专署举办了合作社训练班,积极倡导发展合作经济,培养合作社骨干。
红石坎村的村长马福斌参加了这个培训班。
1946年旧历七月初,马福斌组织召开村民大会。
会上他向大伙儿宣布:“红石坎村决定成立合作社,参照专署大众合作社的办法,群众可自愿入股,每股上交小米5千克。
”当即就有七十多户报名入股,共集股金540千克小米。
会上,马福斌还被推选为合作社主任,秦文林被选为副主任,刘鸣久为会计,秦宗山为采买员,并把合作社命名为“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
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一成立,就受到上级领导的重视。
当时驻在平谷的十四专署领导专门指示大众合作社,要积极扶植基层的群众合作社,要派人员对其进行指导。
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也主动派人到大众合作社学习取经,与之建立联系。
由于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是初办,资金不足,不善经营,经与大众合作社协商,由大众合作社首先贷给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相当于1000多千克小米价值的食盐、纸张、火柴等货物作为底垫,并派专人指导业务。
就这样,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红石坎人,为了开创富裕之路,第一次自己经商做买卖了。
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最初由马福寅、秦乐山等14户农民自愿建立。
这14户农民表示,只要合作社能为大伙儿谋利益,方便本村群众,无论最后是赔是赚他们都认了。
刚组建的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充分发挥山区优势,靠自力更生,把14家社员所产的2000千克核桃集中贩运到天津,又借了一部分款,从天津购回山区必需的生活用品,如:煮靛1桶,鞋钉100斤,火柴50包,煤油10桶,平热散、镇痛丸等常用药60包,弹棉花弓弦30条,大洋布3匹及织布用具等。
社员们用低于市价两成的价格向群众出售,群众争相购买,货物销售一空。
仅这一次买卖,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就挣了相当于2500千克小米价值的钱。
此外,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还把社员家庭的农副业产品进行统一收售,不仅作价合理,而且销售通畅,卖得好的农产品,还视情况返利给社员。
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用自己的成绩赢得了群众,一时间,红石坎村的群众纷纷要求入社。
鉴于此,合作社决定扩股,股金仍为每股5千克小米,当时就吸收了正式社员54户,扩股达1620股,获股8000多千克小米。
扩股后,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又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了新的负责人,当选的大都是老社员。
为体现民主,根据两位村长的意见,新社员被推选为代表,监督合作社事务,同时,合作社还进一步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
经过扩股的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继续组织核桃等山货的贩运。
第二次往天津贩卖核桃6500多千克,换回煤油30多桶,旧轮胎60条(做鞋底用),缝衣针200包,顶针4000个,肥皂12箱,另有发罩、茶叶、染料、布匹等。
此外,合作社还建了一个门市部,向本村和邻村群众销售商品。
由于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越办越红火,连外村群众也提出入股的要求。
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连续办了四年,以出色的成绩享誉冀东解放区。
《冀东日报》曾多次发表通讯报道,介绍红石坎村办互助组、合作社的成绩。
冀东十四地委的领导同志也通过实地调查,亲自撰文总结了他们的经验。
文中写道:“红石坎村合作社失败又起,把山货运出去,换回必需品,于是合作社就成功了。
他们成功的原因,重要一条,是这个村的干部有为群众服
务的精神,有顽强的工作作风,不怕失败。
即使在群众没了信心,大部分人要求退股的情况下,村干部的信心也没有垮,而且认真总结教训,重新振作起来,再接再厉,把合作社重新办起来,并且越办越好。
他们的精神是值得表扬和学习的。
”
继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之后,平谷县又陆续办起了供销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等。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落实,商业经营体制发生重大变化,个体经营者日渐增多,合作商业也从国营商业中独立出来,农民合作社随之取消。
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开创了平谷农民商业合作社的先河,使广大社员得到了更多实惠,使农产品走出了小山村,换取了更多利益。
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当年农民合作社的模式依然值得借鉴。
当年的红石坎村群众合作社是平谷县第一个农民合作社,如今的红石坎村风景优美,自然环境良好,在发展干鲜果品种植方面条件优越。
弹指一挥间,五十多年过去,当年的一位合作社社员如今已是年逾古稀的长者。
他深情地说道:“是共产党叫咱老百姓办合作社的。
老百姓真的尝到了合作社的甜头,所以拥护共产党的主张。
咱们要想致富,一要人心齐,不能散架;二要既生产,又经营,叫大伙儿得到实惠。
没有实惠,人心就不能齐;人心不齐,哪能搞社会主义?这两件事,说起来是一件事。
”老人朴实的言语正说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农民合作社使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不论是第一个红石坎农民合作社,还是现在全区这300多家农民合作社,都是引领农民走上致富道路的合作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