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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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作为中国法律行业的入门考试,对于考生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真题一:【单项选择题】甲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甲在拘留期间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B. 公安机关对甲的拘留期限最长为14天C. 甲的律师有权在拘留后的48小时内会见甲D. 公安机关对甲的拘留可以不通知其家属答案:D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的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因此,选项D错误。

真题二:【多项选择题】以下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的有()A. 管制B. 拘役C. 有期徒刑D. 无期徒刑答案:ABCD解析:根据《刑法》第33条的规定,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因此,选项A、B、C、D均正确。

真题三:【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因业务需要,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利息为年利率6%。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甲公司应当在借款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B. 甲公司应当在借款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偿还本金及利息C. 甲公司和乙公司可以约定提前还款,但不得损害乙公司的利益D. 甲公司和乙公司可以约定延迟还款,但不得损害乙公司的利益答案:AC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06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根据《合同法》第208条的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因此,选项C正确。

选项D没有法律依据,错误。

真题四:【案例分析题】甲公司因业务需要,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2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28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281.东星公司新建的化工生产线在投入生产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劳动法》规定?A.安排女技术员参加公司技术攻关小组并到位于地下的设备室进行检测B.在防止有毒气体泄漏的预警装置调试完成之前,开始生产线的试运行C.试运行期间,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员已经接受了专门培训,但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D.试运行开始前,未对生产线上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劳动法》。

A项:《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此项不违反规定。

B项:第53条第2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此项违反规定。

C项:第55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此项违反规定。

D项:第54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此项不违反。

2.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范围?A.张某自动离职一年后,回原单位要求复职被拒绝B.郑某辞职后,不同意公司按存款本息购回其持有的职工股,要求做市场价评估C.秦某退休后,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及时发放社会保险金,要求公司协助解决D.刘某因工伤致残后,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的伤残等级不服,要求重新鉴定【答案】BCD【解析】《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已废止,本题已无参考价值。

3.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使用集体土地从事建设不需要经过国家征收?A.兴办乡镇企业B.村民建设住宅C.乡村公共设施建设D.乡村公益事业建设【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集体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25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25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251.经乙国同意,甲国派特别使团与乙国进行特定外交任务谈判,甲国国民贝登和丙国国民奥马均为使团成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对奥马的任命需征得乙国同意,乙国一经同意则不可撤销此项同意B.甲国特别使团下榻的房舍遇到火灾而无法获得使团团长明确答复时,乙国可以推定获得同意进入房舍救火C.贝登在公务之外开车肇事被诉诸乙国法院,因贝登有豁免权乙国法院无权管辖D.特别使团也适用对使馆人员的“不受欢迎的人”的制度【答案】BD【解析】本题考查特别使团。

A项:特别使团在派遣之前应得到接受国的同意,对具有接受国或第三国国籍的特别使团代表,接受国可以随时撤销,此项错误。

B项:特别使团的房舍在遇到火灾或其他严重的灾难,同时无法获得使团团长明确答复的情况下,接受国可推定获得同意而进入,此项正确。

C项:使团人员在执行公务外使用车辆造成交通肇事而引起的诉讼是不享有豁免权的,接受国可以管辖,此项错误。

D项:特别使团同样适用接受国对使馆人员的“不受欢迎的人”和“不能接受”制度,此项正确。

2.甲国人彼得拟申请赴中国旅游。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人彼得应向中国公安部门提出入境申请B.受理彼得入境申请的中国有关机关没有义务必须批准入境C.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发现适合他的工作,可以留在中国工作D.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旅行证件【答案】BD【解析】本题考查出境、入境。

A项: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5条规定:“外国人入境,应当向驻外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项错误。

B项:第25条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入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具有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三)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5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5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57案情: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

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

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

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

1.对于丙的重伤,甲的罪过形式是:A.故意B.有目的的故意C.过失D.无认识的过失【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故意。

《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甲明知自己加速开车的行为可能导致丙受伤,仍然加速开车并导致丙重伤,可知甲对丙重伤的后果至少是放任的,可见甲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心理,A项说法正确,BCD 三项错误。

2.关于致丙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乙明确叫甲停车,可以成立犯罪中止B.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C.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应当负责D.乙没有实施共同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答案】AB【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主要有以下三个:必须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

甲乙二人只是共同预谋实施使用假币的行为,甲致丙重伤的行为超出了乙的犯罪故意,不与甲构成共同犯罪,乙叫甲停车的行为也不是犯罪中止,由此可知AB两项说法错误,C、D两项说法正确。

3.对甲的定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抢夺罪、故意伤害罪B.诈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持有、使用假币罪,交通肇事罪D.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抢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题中,甲乙共同实施了使用假币的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的共犯,甲明知加速开车会导致丙重伤仍然不听乙的劝阻,最终造成丙重伤,成立故意伤害罪,因此对甲应当以使用假币罪、故意伤害罪两罪定罪,ABCD选项说法错误。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4-5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4-5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24-501.叶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沈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沈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碍B.赵某有权要求沈某排除妨碍C.赵某请求排除妨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D.赵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答案】ABC【考点】物权请求权相邻关系【解析】A项、B项考查排除妨害请求权。

沈某装修施工构成对赵某所有权的妨害,也可以按照相邻关系来处理,因房屋尚未交房和过户,叶某仍是房屋所有权人,故赵某可以向所有权人主张排除妨害。

沈某是直接制造妨害之人,赵某也可以向沈某主张排除妨害。

故A项、B项正确。

C项考查诉讼时效适用之例外。

《民法总则》第196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故C项正确。

D项考查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第一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本题中,赵某所受精神损害并未达到严重的程度,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故D项错误。

2.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

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6月,乙公司将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2013年2月,甲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B.2013年4月,丙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C.2013年6月,甲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D.2013年6月,丙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答案】AB【考点】地役权【解析】题干表述不够严谨,应当是由甲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46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46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461.甲国人罗得向希姆借了一笔款。

罗得在乙国给希姆开具一张五万美元的支票,其记载的付款人是罗得开立帐户的丙国银行。

后丙国银行拒绝向持有支票的希姆付款。

因甲国战乱,希姆和罗得移居中国经商并有了住所,希姆遂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罗得,要求其支付五万美元。

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支票的追索应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B.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应适用甲国法律C.该支票的记载事项适用乙国法律D.该支票记载的付款人是丙国银行,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丙国法【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

A项:《票据法》第100条规定:“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

”持票人要行使追索权应当把付款人拒付情况通知背书人与出票人,同时应取得拒绝证明,故适用付款地丙国法,此项错。

B错误。

第99条规定:“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出票地为乙国,此项错。

C正确。

第97条第2款规定:“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

”题中当事人为协商选择适用法律,因此适用出票地乙国法律,此项正确。

D错误。

第96条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

”罗得的行为能力应适用甲国法律,此项错。

2.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

2009年7月李某19周岁,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

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后,以不符合甲国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某电脑软件公司即向我国法院起诉。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B.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在中国的行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C.李某已在甲国定居,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法律D.李某在甲国履行该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5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5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8-591.市城管执法局委托镇政府负责对一风景区域进行城管执法。

镇政府接到举报并经现场勘验,认定刘某擅自建房并组织强制拆除。

刘某父亲和嫂子称房屋系二人共建,拆除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

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此案的被告是镇政府B.刘某父亲和嫂子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房屋为二人共建或与拆除行为有利害关系C.如法院对拆除房屋进行现场勘验,应当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D.被告应当提供证据和依据证明有拆除房屋的决定权和强制执行的权力【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5款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本案中,市城管执法局委托镇政府实施行政行为,委托机关市城管执法局应当为被告。

A项错误。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由法条可知刘某父亲和嫂子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房屋为二人共建或与拆除行为有利害关系,B项正确。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勘验现场。

勘验现场时,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

当事人或其成年亲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但应当在勘验笔录中说明情况。

”由此可知C项表述正确。

D项:《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9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99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6-991.关于生效裁判申诉的审查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赵某强奸案的申诉,由上级法院转交下级法院审查处理,不立申诉卷B.二审法院将不服本院裁判的刘某抢劫案的申诉交一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审查后直接作出处理C.李某对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的申诉,最高法院可以直接处理,也可以交原审法院审查。

交原审法院审查的,原审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逐级报最高法院审定D.高某受贿案的申诉,经两级法院处理后不服又申诉,法院不再受理【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申诉。

A项:刑事诉讼相关立法对此问题没有明文规定,根据实践做法,上级法院转交下级法院审查处理应当立申诉卷,此项错误。

B项:《刑事解释》第373条第1款:“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此项错误。

C项:第374条:“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层报原核准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此项正确。

D项:第377条:“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

”此项错误。

2.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B.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C.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使、领馆代为送达D.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国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关高级法院送达【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A项:《刑诉解释》第394条第1款:“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确认;国籍不明的,根据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15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15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151.甲国籍人罗伯逊与家人久居乙国,其原始住所在甲国。

罗伯逊在乙国和丙国均有生意和住所,不时去丙国照看生意,并与在丙国居住的父母小住。

近年来,由于罗伯逊在中国的生意越来越好,因而长期居住于在北京某饭店包租的578号房间。

现涉及丙国的纠纷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罗伯逊住所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应以长期居住地北京某饭店578号房间为其住所B.应以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C.因涉及丙国的纠纷,应以丙国的住所为其住所D.应以甲国的原始住所为其住所【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自然人的住所。

《民通意见》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本题当事人有几个住所,而纠纷涉及到丙国,丙国可认定为具有密切联系,因此丙国的住所为罗伯逊的住所,C项正确。

2.甲乙两国均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缔约国,甲国公民帕克在乙国投资时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进行了投资保险。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乙国并未拒绝帕克的汇兑申请,而只是消极拖延则不属于货币汇兑险的范围B.乙国应当是发展中国家C.如发生在乙国邻国的战争影响了帕克在乙国投资的正常营运,也属于战争内乱险承保的范畴D.乙国政府对帕克的违约属于政府违约险承保的范畴【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查《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A项:《公约》所承保的货币汇兑险既包括东道国采取的积极行为,例如颁布法律以禁止货币汇兑、汇出,也包括消极行为,例如长期拖延投资者的汇兑申请,故此项错误。

B项:《公约》规定合格的东道国应当是向发展中国家会员国投资,此项正确。

C项:战争和内乱险承保因战争或内乱而影响投资的风险,该战争和内乱并不以发生在东道国领土内为前提,发生在东道国邻国但同样影响投资的也属于承保范围内,此项正确。

D项:政府违约险所承保的必须是东道国的违约行为所导致,此项正确。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10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10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101-100
1.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申请暂缓执行,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

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六个月。

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B.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刘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C.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刘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答案】D
【考点】执行担保
【解析】《民诉解释》第471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刘某应通过执行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故AB错误,而根据上述规定可知D项正确。

2.公安机关发现一具被焚烧过的尸体,因地处偏僻且天气恶劣,无法找到见证人,于是对勘验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注明原因。

法庭审理时,辩护人以勘验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为由,申请排除勘验现场收集的物证。

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违反取证程序的一般规定,应当排除
B.应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予以排除
C.不仅物证应当排除,对物证的鉴定意见等衍生证据也应排除。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7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1-77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101-77
1.关于专门人民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专门人民法院是设在特定部门或针对特定案件而设立,受理与设立部门相关的专业性案件的法院
B.军事法院负责审判军事人员犯罪的刑事案件,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设在师级
C.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辖
D.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只设基层法院
【答案】A
【考点】人民法院的组织与制度
【解析】A项:此项是对专门人民法院的定义,说法正确。

B项: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应设在军级,此项错。

C项: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此项错。

D项: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都分基层、中级两级,此项错。

2.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

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完整版)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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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
本文档汇集了历年来的法律从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旨在为考生提供参考和复材料。

以下是文档的主要内容:
真题及答案
2019年真题及答案
- 问题1: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 问题2: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 ...
2018年真题及答案
- 问题1: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 问题2: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 ...
2017年真题及答案- 问题1: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 问题2: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 ...
2016年真题及答案- 问题1: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 问题2: [问题描述] 答案: [答案内容]
- ...
注意事项
- 本文档所提供的答案仅供参考,可能有一定的主观性,并非绝对正确。

在复过程中,考生应结合自己的理解和知识进行答题。

- 考生可以通过参考历年真题,了解考试题型和出题风格,以便更好地应对考试。

- 文档中的答案未经官方确认,仅供参考,请考生在复过程中多加验证和求证。

祝愿所有考生能够顺利通过法律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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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1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10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017-101.关于犯罪数额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15周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价值3万元;17周岁时抢劫他人财物价值2万元。

甲的犯罪数额是5万元B.乙收受贿赂15万元,将其中3万元作为单位招待费使用。

乙的犯罪数额是12万元C.丙第一次诈骗6万元,第二次诈骗12万元,但用其中6万元补偿第一次诈骗行为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丙的犯罪数额是6万元D.丁盗窃他人价值6,000元的手机,在销赃时夸大手机功能将其以1万元卖出。

丁除成立盗窃罪外,还成立诈骗罪,诈骗数额是1万元【答案】A【解析】A项抢劫罪。

《刑法》第267条第2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第17条第2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甲在15岁时携带凶器抢夺为抢劫罪,与17岁时犯罪数额合并承担刑事责任,此项正确。

B项考查受贿罪。

乙收受贿赂15万元,其犯罪数额为15万元,适用贿款的方式并不影响犯罪数额的认定,此项错误。

C项考查诈骗罪。

丙使用诈骗手段骗取18万元,之后将第一次诈骗的6万元先行补偿,则丙需对第二次诈骗得来的12万元承担刑事责任,不以最终获利数额来决定犯罪数额,此项错误。

D项考查盗窃罪和诈骗罪。

丁在盗窃手机之后为了销赃而卖出的,其销赃行为为事后不可罚行为,丁只成立盗窃罪一罪,盗窃数额为1万元,此项错误。

2.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系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即便其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也不构成累犯B.乙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对乙不能假释C.丙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丙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七个月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九年。

丙服刑六年时,因有悔罪表现而被裁定假释D.丁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年,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丁可以假释【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假释的适用条件。

2024年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及答案

2024年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及答案

2024年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国家一般不拒绝外国人出境,除非他们:()A、属于某一特定人种B、信奉某一特定宗教C、属某一特定政治团体D、有未了结的司法案件或债务参考答案:D【解析】:对外国人出境的管理外国人出境,只要符合所在国有关出境的规定,就应允许他出境。

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外国人出境,必须没有未了结的司法案件或债务,交清他应缴的捐税,办理了出境手续。

如果外国人的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尚未了结,或者债务尚未清偿,或者未付清捐税,即可阻止其出境。

合法出境的外国人,可以携带居留国法令允许其带走的合法财产。

根据国际法,一国不得无理禁止或阻碍外国人离境。

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限令外国人离境,或将他驱逐出境。

不过。

国家不应滥用这种权利,否则将招致当事人本国的抗议或报复,并引起国际法律责任。

2、某市工商局和物价局联合作出决定,对该市农资公司罚款2万元。

市农资公司不服,诉至法院则应以为被告。

A、市工商局B、市物价局C、A和B二者之一D、A和B二者共同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3、德国的首次规定了“法官独立”和“终身制”原则。

这部法律还规定,以分权原则组成政权机关。

立法机关为联邦议会,由联邦参政会和联邦国会组成。

行政权由联邦总统和政府行使。

司法权由联邦法院和各邦法院行使,法官由总统任命。

A、《德意志帝国宪法》B、《联邦德国基本法》C、《魏玛宪法》D、以上均不是参考答案:C【解析】:所考知识点为《魏玛宪法》。

1871年4月16日,新选出来的帝国国会批准了卑斯麦领导下制定的以1869年《北德意志联邦宪法》为蓝本的《德意志帝国宪法》。

这是一部混杂着封建因素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不可能有上述内容的规定,因此,A错误。

德国基本法于1919年生效,基本法重新确立三权分立原则,联邦政府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由联邦总理和联邦各部部长组成,因此,B不正确。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选集带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选集带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选集带答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作为中国法律人才的选拔考试,历年真题对于考生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真题选集1. (2017年真题)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

合同约定,甲应在2017年9月1日前交付货物,乙应在货物交付后10日内支付货款。

8月25日,甲因遭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

关于甲无法履行合同的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 甲不承担违约责任C. 甲应当承担侵权责任D. 甲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2. (2018年真题)某市A区基层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未缴纳罚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区基层法院应当向张某追缴罚金B. A区基层法院可以委托张某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追缴罚金C. A区基层法院可以委托张某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追缴罚金D. A区基层法院应当将张某交付执行,由执行机关追缴罚金3. (2019年真题)甲公司因业务需要,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利息为年利率10%。

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偿还本金及利息。

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偿还借款及利息。

关于本案的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乙公司的诉讼时效为3年B. 乙公司的诉讼时效为2年C. 乙公司的诉讼时效为1年D. 乙公司的诉讼时效为6个月二、答案解析1. 答案:B。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本题中,甲因遭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故不承担违约责任。

2. 答案: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1条规定,罚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判决生效后,张某未缴纳罚金,应当由A区基层法院交付执行,由执行机关追缴罚金。

3. 答案:A。

解析:根据《诉讼时效法》第135条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

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偿还借款及利息的诉讼时效为3年。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6-52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析1106-52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106-52
1.对下列与扰乱市场秩序罪相关的案例的判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所购某名牌轿车行驶不久,发动机就发生故障,经多次修理仍未排除。

甲用牛车拉着该轿车在闹市区展示。

甲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
B.广告商乙在拍摄某减肥药广告时,以肥胖的郭某当替身拍摄减肥前的画面,再以苗条的影视明星刘某作代言人夸赞减肥效果。

事后查明,该药具有一定的减肥作用。

乙构成虚假广告罪
C.丙按照所在企业安排研发出某关键技术,但其违反保密协议将该技术有偿提供给其他厂家使用,获利400万元。

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D.章某因房地产开发急需资金,以高息向丁借款500万元,且按期归还本息。

丁尝到甜头后,多次发放高利贷,非法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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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精选及详细解
析1017-52
1.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次选举前选民资格都要进行重新登记
B.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
C.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D.法院对于选民名单意见的起诉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选举程序。

A项:根据《选举法》第26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
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此项错误。

B项:第27条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此项错误。

CD项: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据上述规定可知,C项错误,D项正确。

2.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B.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C.我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六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
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D.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

”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据上述规定,D项错误。

3.关于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B.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C.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D.同社会经济权利一样,文化教育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受益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文化教育权利。

A项:《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此项正确。

B项:宪法规定公民享有文化教育的权利,且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此项正确。

C项: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此项正确。

D项:社会经济权利中的财产权和继承权不属于公民的积极受益权,此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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