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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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2018(上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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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题库: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随机显示题型:判断单选多选题号:QHX019773 所属课程: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1. 破产企业的负债应当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时予以终止确认,同时确认清算损益。

A、对B、错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3号)第九条,破产清算期间发生债务清偿的,破产企业应当先按照偿付金额,终止确认相应部分的负债。

在偿付义务完全解除时,破产企业应当终止确认该负债的剩余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清算损益。

题号:QHX019769 所属课程: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2.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A、对B、错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破产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题号:QHX019777 所属课程: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3. 破产企业的会计档案等财务资料经法院裁定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后,应当在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增设相关负债类、清算净值类和清算损益类等会计科目。

A、对B、错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3号)附录中有关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及账务处理,破产企业的会计档案等财务资料经法院裁定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后,应当在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增设相关负债类、清算净值类和清算损益类等会计科目。

题号:QHX019772 所属课程: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4. 清算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按月编制,按年提供。

A、对B、错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3号)第四条,企业经法院宣告破产的,应当按照法院或债权人会议要求的时点(包括破产宣告日、债权人会议确定的编报日、破产终结申请日等,以下简称破产报表日)编制清算财务报表,并由破产管理人签章。

题号:QHX019770 所属课程: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5.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3号)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企业法人。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规范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制订了《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背景(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规定。

201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2016年“三去一降一补”的五大任务。

2016年2月初,国务院陆续印发了《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对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提出了要求,例如“引导地方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有必要对破产清算会计进行研究并及时作出规定。

(二)完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制定本规定。

财政部在1997年发布了《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字﹝1997﹞28 号,以下简称28号文),对破产的国有企业的会计处理和破产管理人(清算组)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初步建成,客观上对破产清算会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200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2006年修订以前的简称原破产法)将适用范围从国有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法人、引入了破产管理人制度等,实务中破产清算实践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

多年来,我们一直关注、收集和摸索破产清算会计业务案例和模式,深入研究破产清算会计理论,为适时全面修订原有破产清算会计规定做好准备。

(三)完善市场机制,要求制定本规定。

在实务中,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编制财务报告,反映持续经营假设下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信息,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财政部发文明确,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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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关于印发《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3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我部制订了《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等提供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的相关财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及其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法院宣告破产处于破产清算期间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破产企业).
第二章编制基础和计量属性
第三条破产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非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四条企业经法院宣告破产的,应当按照法院或债权人会议要求的时点(包括破产宣告日、债权人会议确定的编报日、破产终结申请日等,以下简称破产报表。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对《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说明-[1998年财政部会计司发布]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对《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说明-[1998年财政部会计司发布]

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对《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说明正文:---------------------------------------------------------------------------------------------------------------------------------------------------- 对《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说明(1998年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配合国务院确定的“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规范国有企业实施破产中的会计工作,财政部最近制定了《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为了有助于对《规定》的理解,现对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关于企业破产清算的一般程序根据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企业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破产申请阶段,二是和解整顿阶段,三是破产清算阶段。

现就破产申请阶段和破产清算阶段的主要操作程序概括如下:1.提出破产申请。

按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破产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是债权人,也可以是债务人。

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自动申请破产。

目前,多数企业的破产申请是由破产企业(即债务人)提出。

具体操作中,企业在提出破产申请前,应对其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然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全面的会计,并出具资不抵债的鉴证报告。

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要提供如下材料:请求破产的书面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结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批准文件,企业的会计报表,各项财产明细表,债权人名单、地址、金额,企业对外投资情况,银行帐户情况及法院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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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12.20•【文号】财会[2016]23号•【施行日期】2016.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关于印发《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3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我部制订了《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2016年12月20日附件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等提供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的相关财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及其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法院宣告破产处于破产清算期间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破产企业)。

第二章编制基础和计量属性第三条破产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非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四条企业经法院宣告破产的,应当按照法院或债权人会议要求的时点(包括破产宣告日、债权人会议确定的编报日、破产终结申请日等,以下简称破产报表日)编制清算财务报表,并由破产管理人签章。

第五条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的资产应当以破产资产清算净值计量。

本规定所称的资产,是指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破产企业)财产。

破产资产清算净值,是指在破产清算的特定环境下和规定时限内,最可能的变现价值扣除相关的处置税费后的净额。

最可能的变现价值应当为公开拍卖的变现价值,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或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限制转让的资产除外;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最可能的变现价值应当为其决议的处置方式下的变现价值;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限制转让的,应当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后的所得作为变现价值。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有科目有分录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有科目有分录

破产清算会计分录
资产类分录
货币资金 短期投资 应收账款 存货
负债类分录
预收账款:核销无法收回的 预收账款
应付账款:核销无法支付的 应付账款
长期借款:核销长期借款的 未偿还余额
其他应付款:核销无法支付 的其他应付款项
所有者权益类分录
内容:宣告分配剩余财产 内容:结转清算损益 内容:结转利润分配 内容:结转本年利润
损益类分录
确认破产资产处 置损益
确认破产负债的 清偿损益
确认破产净损益
确认所得税费用
破产清算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基础:以破产企业的资 产负债表为基础,结合其他 相关资料进行编制
定义:反映企业破产清算时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 况的会计报表
内容:包括资产类、负债类 和所有者权益类三类科目
作用:为企业破产清算提供 准确的财务数据,为债权人
现金流量表
定义:反映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报表
编制基础:以清算期间的财产变现收入和相关费用为编制基础
主要内容: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作用:为企业利益相关者提供关于破产清算期间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信息, 有助于了解企业资产变现能力和债务清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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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会计科目 包括收入、费用和 利润科目,用于反 映企业破产清算期 间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收入科目包括主营 业务收入、其他业 务收入等,用于记 录企业破产清算期 间实现的收入。
费用科目包括主营 业务成本、管理费 用、销售费用等, 用于记录企业破产 清算期间发生的各 项费用。
利润科目包括营业 利润、利润总额和 净利润等,用于反 映企业破产清算期 间的盈利情况。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标 签】会计处理问题,国有企业破产【颁布单位】财政部【文 号】财会字(1997)28号【发文日期】1997-07-31【实施时间】1997-07-3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企业破产清算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配合“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规范国有企业实施破产中的会计工作,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企业破产的会计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财务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破产企业的会计处理 (一)破产企业在宣告破产并成立破产清算组后,应接受清算组的指导,协助清算组对企业的各种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登记,编造清册;同时,对各项资产损失,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定查实。

(二)破立企业应于法院宣告破产日,按照办理年度决算的要求,进行财产清查,计算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结转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利润分配等,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

在此基础上编制宣告破产日的资产负债表、自年初起至破产日的损益表,以及科目余额表,报表格式和编制方法按现行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并将编制的会计报表报送主管财政机关、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

(三)破产企业按上述规定编制会计报表后,应向清算组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

会计档案移交以前,企业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处理。

二、清算组的会计处理 清算组应当接管属于破产企业的财产,并对破产清算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清算、变卖和分配财产等)加以如实的记录。

(一)科目设置 清算组应于清算开始日另立新帐。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附件1: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供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的相关财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及其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法院宣告破产处于破产清算期间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破产企业)。

第二章编制基础和计量属性第三条破产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非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四条破产企业按照法院或债权人会议要求的时点划分会计期间,并编制破产财务报表。

第五条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的财产应当以破产清算净值计量。

破产清算净值是指,在破产清算的特定环境下和法定时限内,最可能的变现价值扣除相关的处置税费后的净额。

第六条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的债务应当以清偿价值计量。

清偿价值是指,不考虑企业的实际清偿能力和折现因素,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企业应当清偿的金额;经债权人申报并经法院确认的债务,其清偿价值应为法院确认的金额。

第三章确认和计量第七条破产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后,按照破产宣告日的破产清算净值和清偿价值对财产和债务进行初始确认,相关差额直接计入累计清算净损益。

第八条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的财产应当按照破产清算净值进行后续计量,债务按照清偿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破产企业应当对财产和债务的账面价值按照破产财务报表报告期末(以下简称“破产报表日)的破产清算净值或清偿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当期清算损益。

第九条破产清算期间发生财产处置的,破产企业应当终止确认相关被处置财产,并将处置所得金额与被处置财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直接相关的处置费用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清算损益。

破产清算期间发生债务清偿的,应当先按照偿付金额,终止确认该债务项目部分账面价值。

剩余账面价值在企业的偿付义务完全解除时,应当终止确认并计入当期清算损益。

第十条破产清算期间发生各项费用、取得各项收益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清算损益。

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7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试题及答案

【1】【判断】【2分】权益法是指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量,以后根据政府会计主体在被投资单位所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的方法。

|正确|错误解析权益法是指投资最初以投资成本计量,以后根据政府会计主体在被投资单位所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的方法。

【2】【判断】【2分】当期发生的重大投资净损益,根据全面性要求,可以不单独披露。

|正确|错误解析当期发生的投资净损益,其中重大的投资净损益项目应当单独披露。

【3】【判断】【2分】政府会计主体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正确|错误解析政府会计主体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4】【判断】【2分】折耗及摊销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一定标准提取并在生产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费用。

|正确|错误解析安全生产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一定标准提取并在生产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费用。

【5】【判断】【2分】管理会计是“报账型会计”,财务会计是“经营型会计”()。

|正确|错误解析管理会计是“经营型会计”,财务会计是“报账型会计”。

【6】【判断】【2分】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应当将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确认为应收利息,计入投资收益;|正确|错误解析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应当将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确认为应收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7】【判断】【2分】资信好的施工单位可以用银行保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正确|错误解析资信好的施工单位可以用银行保函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

【8】【判断】【2分】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注明销售额即可。

|正确|错误解析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注明销售额和税额。

会计实务:财政部发布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快快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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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快快收藏~日前,财政部发布了《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快来看看都有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编制基础和计量属性第三章确认和计量第四章清算财务报表的列报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等提供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的相关财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及其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法院宣告破产处于破产清算期间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破产企业).第二章编制基础和计量属性第三条破产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非持续经营为前提.第四条企业经法院宣告破产的,应当按照法院或债权人会议要求的时点(包括破产宣告日、债权人会议确定的编报日、破产终结申请日等,以下简称破产报表日)编制清算财务报表,并由破产管理人签章.第五条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的资产应当以破产资产清算净值计量.本规定所称的资产,是指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破产企业)财产.破产资产清算净值,是指在破产清算的特定环境下和规定时限内,最可能的变现价值扣除相关的处置税费后的净额.最可能的变现价值应当为公开拍卖的变现价值,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或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限制转让的资产除外;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最可能的变现价值应当为其决议的处置方式下的变现价值;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限制转让的,应当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后的所得作为变现价值.第六条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的负债应当以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计量.破产债务清偿价值,是指在不考虑破产企业的实际清偿能力和折现等因素的情况下,破产企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当偿付的金额.第三章确认和计量第七条破产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的,应当按照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对破产宣告日的资产进行初始确认计量;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对破产宣告日的负债进行初始确认计量;相关差额直接计入清算净值.第八条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的资产,应当按照破产资产清算净值进行后续计量,负债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破产企业应当按照破产报表日的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和破产债务清偿价值,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分别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清算损益.第九条破产清算期间发生资产处置的,破产企业应当终止确认相关被处置资产,并将处置所得金额与被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直接相关的处置费用后,计入清算损益.破产清算期间发生债务清偿的,破产企业应当按照偿付金额,终止确认相应部分的负债.在偿付义务完全解除时,破产企业应当终止确认该负债的剩余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清算损益.第十条破产清算期间发生各项费用、取得各项收益应当直接计入清算损益.第十一条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按照税法规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当计算所得税费用,并将其计入清算损益.所得税费用应当仅反映破产企业当期应交的所得税.第十二条破产企业因盘盈、追回等方式在破产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破产资产清算净值进行初始确认计量,初始确认计量的账面价值与取得该资产的成本之间存在差额的,该差额应当计入清算损益.第十三条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新承担的债务,应当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进行初始确认计量,并计入清算损益.第四章清算财务报表的列报第十四条破产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编制清算财务报表,向法院、债权人会议等报表使用者反映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的财务状况、清算损益、现金流量变动和债务偿付状况.第十五条破产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清算现金流量表、债务清偿表及相关附注.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破产企业应当以破产宣告日为破产报表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及相关附注.法院或债权人会议等要求提供清算财务报表的,破产企业应当根据其要求提供清算财务报表的时点确定破产报表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清算现金流量表、债务清偿表及相关附注.向法院申请裁定破产终结的,破产企业应当编制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及相关附注.第十六条清算资产负债表反映破产企业在破产报表日资产的破产资产清算净值,以及负债的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差额在清算资产负债表中作为清算净值列示.第十七条清算损益表反映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各项收益、费用.清算损益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资产处置净收益(损失)、债务清偿净收益(损失)、破产资产和负债净值变动净收益(损失)、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支出、所得税费用等.第十八条清算现金流量表反映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货币资金余额的变动情况.清算现金流量表应当采用直接法编制,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处置资产收到的现金净额、清偿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破产费用的现金、支付共益债务支出的现金、支付所得税的现金等.第十九条债务清偿表反映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债务清偿情况.债务清偿表应当根据破产法规定的债务清偿顺序,按照各项债务的明细单独列示.债务清偿表中列示的各项债务至少应当反映其确认金额、清偿比例、实际需清偿金额、已清偿金额、尚未清偿金额等信息.第二十条破产企业应当在清算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一)破产资产明细信息;(二)破产管理人依法追回的账外资产明细信息;(三)破产管理人依法取回的质物和留置物的明细信息;(四)未经法院确认的债务的明细信息;(五)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信息;(六)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中已经提存用于向特定债权人分配或向国家缴纳税款的金额;(七)资产处置损益的明细信息,包括资产性质、处置收入、处置费用及处置净收益;(八)破产费用的明细信息,包括费用性质、金额等;(九)共益债务支出的明细信息,包括具体项目、金额等.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在本规定施行之后经法院宣告破产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字〔1997〕28 号)同时废止.附: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及账务处理一、科目设置破产企业的会计档案等财务资料经法院裁定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的,应当在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可以比照原有资产、负债类会计科目,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关科目,并增设相关负债类、清算净值类和清算损益类等会计科目.破产企业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一级科目下自行设置明细科目.(一)负债类科目设置1.”应付破产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破产费用.2.”应付共益债务”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类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变卖和分配破产财产而负担的债务,主要包括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破产企业,下同)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二)清算净值类科目设置.“清算净值”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报表日结转的清算净损益科目余额.破产企业资产与负债的差额,也在本科目核算.(三)清算损益类科目设置.1.”资产处置净损益”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处置破产资产产生的、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损益.2.”债务清偿净损益”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清偿债务产生的净损益.3.”破产资产和负债净值变动净损益”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按照破产资产清算净值调整资产账面价值,以及按照破产债务清偿价值调整负债账面价值产生的净损益.4.”其他收益”科目,本科目核算除资产处置、债务清偿以外,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其他收益.5.”破产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各项破产费用,主要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资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本科目应按发生的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6.”共益债务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破产法规定的共益债务相关的各项支出.7.”其他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支出之外的各项其他费用.8.”所得税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企业所得税费用.9.”清算净损益”科目,本科目核算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结转的上述各类清算损益科目余额.破产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二、账务处理(一)破产宣告日余额结转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时,应当根据破产企业移交的科目余额表,将部分会计科目的相关余额转入以下新科目,并编制新的科目余额表.1.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费用的余额,转入”应付破产费用”科目.2.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共益债务的余额,转入”应付共益债务”科目.3.原”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收益”、”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清算净值”科目.(二)破产宣告日余额调整1.关于各类资产.破产企业应当对拥有的各类资产(包括原账面价值为零的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已摊销完毕的无形资产等)登记造册,估计其破产资产清算净值,按照其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对各资产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清算净值”科目.2.关于各类负债.破产企业应当对各类负债进行核查,按照第六条规定对各负债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清算净值”科目.(三)处置破产资产1.破产企业收回应收票据、应收款项类债权、应收款项类投资,按照收回的款项,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应收款项类债权或应收款项类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相关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净损益”科目.2.破产企业出售各类投资,按照收到的款项,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相关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相关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净损益”科目.3.破产企业出售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按照收到的款项,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实物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相关资产科目,按应当缴纳的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上述各科目发生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净损益”科目.4.破产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按照收到的款项,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当缴纳的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上述各科目发生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净损益”科目.5.破产企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被国家收回,国家给予一定补偿的,按照收到的补偿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6.破产企业处置破产资产发生的各类评估、变价、拍卖等费用,按照发生的金额,借记”破产费用”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破产费用”等科目.(四)清偿债务1.破产企业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按照相关已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借记”应付破产费用”、”应付共益债务”等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现金”、”。

高级财务会计(第二版)第11章-清算会计

高级财务会计(第二版)第11章-清算会计
(1)可变现价格计价原则的建立
企业进入清算后,在终止经营的前提下,资产在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同时, 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更注重以现时价格来计价,即按可变现价值来计 价。
4.对会计原则的改变(续)
(2)收付实现制原则的建立
——企业进入清算后,会计分期的假设不复存在,权责发生制原则也就失 去了存在的前提。Fra bibliotek础和报告形式。
3.对会计假设的改变(续) (3)对会计分期假设的否定 ——企业进入清算后,在终止经营假设的基础上,已没有按公历年度分期
考核经营成果和编制会计报表的必要。 ——因此,从企业被宣告解散之日到清算终了为清算会计期间,其长短具
有不确定性。
4.对会计原则的改变
——由于企业进入清算后,会计核算的前提发生了变化,因此,原来有些 会计原则也变得不再适应。如历史成本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 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等,而相应地代之以可变现价格计价原则、 收付实现制原则以及收益性支出原则。
——清算会计的终止经营假设决定了清算企业必须以收付实现制取代权责 发生制,即以实际收付款项为标准来确认收入和费用。
(3)资本性支出原则的废止
——企业进入清算后,由于否定了持续经营假设和会计分期假设,也就废 除了资本性支出原则,而只遵循收益性支出原则,对于发生的各项支出 均作为清算期间的支出。
二、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 (一)企业破产的处理程序 1.破产的申请和受理 2.指定管理人 3.债权申报 4.召开债权人会议 5.重整 6.和解 7.破产宣告 8.破产清算 9.破产程序的终结
——从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内容来看,清算会计主要是提供破产企业债务 偿还和清算财产处理的会计信息。
3.对会计假设的改变 (1)对会计主体假设的改变 ——进入清算后,对于自愿清算和行政清算的企业,仍是独立的主体,清算组只是一个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判断题号:QHX019768所属课程: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6.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应当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A、对B、错正确答案:B题号:QHX019769所属课程: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6.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A、对B、错正确答案:A题号:QHX019770所属课程: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5.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3号)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企业法人。

A、对B、错正确答案:B题号:QHX019771所属课程: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7. 破产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非持续经营为前提。

A、对B、错正确答案:A题号:QHX019772所属课程: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7. 清算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按月编制,按年提供。

A、对B、错正确答案:B题号:QHX019773 所属课程: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3. 破产企业的负债应当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时予以终止确认,同时确认清算损益。

A、对B、错正确答案:B题号:QHX019774所属课程: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2. 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应计入清算损益。

A、对B、错正确答案:A题号:QHX019775所属课程: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7. 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新承担的债务,应当按照实际金额进行初始计量。

A、对B、错正确答案:B题号:QHX019776所属课程: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7. 债务清偿表反映了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发生的债务清偿情况。

债务清偿表应当根据变现能力强弱列示。

A、对B、错正确答案:B题号:QHX019777 所属课程: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8. 破产企业的会计档案等财务资料经法院裁定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后,应当在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后,增设相关负债类、清算净值类和清算损益类等会计科目。

关于企业合并破产重整后的账务调整问题的思考

关于企业合并破产重整后的账务调整问题的思考

关于企业合并破产重整后的账务调整问题的思考前言当前,《企业破产法》对实质合并破产并没有相关明确规定,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下称“《破产审判会议纪要》”)中第六部分“关联企业破产”对合并破产进行了相关的说明,终结了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而在会计处理方面,仅有财政部于2016年发布的《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3号),对于企业合并破产并没有相关的制度指引。

笔者将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中遇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整理,并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中与之相关的制度进行分析,供大家讨论和补充。

一、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后账务调整的必要性(一)原有账务整体被否定企业进入合并破产重整的主要原因是人格混同,主要包括人员、财产、业务的高度混同,而财产和业务的混同决定了企业的账务处理存在严重的问题,公司的单体报表已不能体现其真实的资产、负债状况,此时单体公司的账务处理会被否定,只有整体的合并报表才能相对真实、完整地体现整个集团或关联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在此情况下,对企业的账务调整势在必行。

(二)企业人格独立性要求企业人格独立主要体现在财产、组织结构、责任、业务等方面的独立,企业人格混同导致合并破产重整,如后期不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将关联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财产等予以划分,将会延续之前人格混同的现状,从而合并破产重整将无实质性意义,存在重蹈覆辙的风险。

(三)因注销企业需要并账《破产审判会议纪要》第三十七条规定:“实质合并审理后的企业成员存续。

适用实质合并规则进行破产清算的,破产程序终结后各关联企业成员均应予以注销。

适用实质合并规则进行和解或重整的,各关联企业原则上应当合并为一个企业。

根据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确有需要保持个别企业独立的,应当依照企业分立的有关规则单独处理。

”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后,如果企业选择将关联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此时需将其他关联企业予以注销,并将纳入合并破产的企业账务数据进行合并,将之前的多个账套合并为一个账套,最终保持一套账。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3]23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3]23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3]233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中央管理企业:为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企业资产损失处理行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二OO三年九月三日附件: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企业资产损失财务管理行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资产的灭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担保损失、股权投资或者债权投资损失以及经营证券、期货、外汇交易损失等。

第三条坏账损失是指企业确定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企业坏账损失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的规定确认。

第四条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盘盈、盘亏净损失,依据完整、有效的清查盘点明细资料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部门审定结果确认。

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毁损、报废、霉烂变质、超过保持期且无转让价值,经过专业的质量检测或者技术鉴定的,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员赔偿后的余额,根据质量检测结果、保险理赔资料等确认为资产损失。

车辆、船舶、锅炉、电梯等资产毁损、报废,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企业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分别以下情况确认:(一)对不具有控制权的股权投资,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3连贯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企业根据被投资单位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确认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破产、注销工商登记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关闭等,企业根据取得的相关法律文件、资料确认投资损失。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标 签】国有企业,破产有关财务问题【颁布单位】财政部【文 号】财工字﹝1996﹞226号【发文日期】1996-08-20【实施时间】1996-08-20【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具体会计准则 为了积极配合“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规范国有企业在实施破产中的财务行为,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 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企业破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试行破产,应坚持依法实施、优化资源配置和妥善安置职工的原则,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企业优胜劣汰机制,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

三、各级主管财政机关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参与企业破产的全过程,在企业破产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参与制订企业破产预案;(二)参与破产清算组负责办理与破产财产保管、清理、估价、处置以及分配等有关的财务事项;(三)参与审批濒临破产企业的分立方案,包括帐务分设方案、资产分离方案、债权债务分离方案、留存收益分配方案;(四)收缴剩余的破产财产及其处置收入。

(五)对企业破产中其他各项财务活动依法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在宣告破产,成立破产清算组后,企业应接受清算组的指导,协助清算组对企业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对各项资产损失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

在财产清查基础上,企业应编制财产清算表以及至企业宣告破产日止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等财务报告,移交清算组,同时报主管财政机关和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破产清算审计概述

破产清算审计概述

破产清算审计概述一、破产清算审计概念破产清算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已裁定为破产清算的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资产分配过程、资产分配结果等进行审计。

注册会计师执行破产清算审计时,除了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外,还需要依照《企业破产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执行破产清算业务。

因此,破产清算审计是在企业非持续经营状态下的审计,具体特殊性。

清算审计≠破产清算审计清算是指企业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解散、终止后,按照有关规定由上级部门组织清算委员会(或清算领导小组)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最后清理、清算的过程。

清算审计是指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终止,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及清算截止日净资产分配情况进行的审计,以确认清算企业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活动,对清算结果发表合法、公允的审计意见。

清算审计类型:合约期满清算审计。

产业调整清算审计。

无法持续经营清算审计。

违法经营清算审计。

企业兼并清算审计。

企业破产清算审计。

二、破产清算审计目标破产清算审计主要是落实破产日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正确性,以便维护债权人和债务的利益。

管理人接管债务人之后,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需要提供财务报告,管理人将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资产分配过程、资产分配结果等进行审计,也就是依法对破产清算会计信息进行再确认的监督过程,以便更加客观、公正的维护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利益。

三、破产清算审计特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核算基于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个假设,但破产企业已经打破该四个假设。

2016年,财政部印发了《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已经裁定为破产的企业应当按照此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执行相关审计。

因此,破产清算审计具有以下特征:(1)审计对象的特殊性。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保障重点、盘活存量、深化改革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保障重点、盘活存量、深化改革

业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 ;加快实施 《 中国制造2 0 2 5》,促进 制
造业重点领域加快 发展 。
财政部就政府储备物资会计准则征意见
为了加快推 进政府 会计改革 ,建立健全 政府会计 准则体
再次 ,深入 推 进 财税 体 制 改革 ,加快 现 代 财政 制 度建 系 ,财政部 日前发布 《 关于征求< 政府会计准则第XX号——政 设 。加快制订 中央与地 方收入划分 总体方 案 ;继续 深化资 源 府储备物资 ( 征求意见 稿) > 意见的函 》, 公开征求意见。 税改 革 ,扩大 水资源税 试点范 围 ;加强预 算 、债务 、政府采
1 2 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
本次发布的 1 2 项 审计准则 ,最为核心的是新制订的 《 中国
在 审计 报 告 中沟 通关 键 审计
称《 规定 》 ) ,明确会计科 目 使用说明与账务处理,以及破产企 注 册 会计 师审 计 准则 第 1 5 0 4 号一
事项 》,该准则要求在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中增设关键审计事项
G L O B A L B R O W S E 臣团圈
编制清算财务报表 ,并由破产管理人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 :保 障重点 、盘 活存量 、深 报 日、破产终结申请 日等 ) 签章 。 化改革
全 国 财政 工 作 会 议 日前 在 北京 召开 。本 次 会 议 的 精 神 是保
《 规定 》要 求 ,破 产企业被 法院宣告破 产的 ,应 当按照
的 信 息 。第 六 章 为 附则 ,规 定 了 本 准 则 生 效 日期 。
财政部发布 1 2 项新审计报告准则
日前 ,财政部 印发 《 在审计报告 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 》 等
财政部明确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继续教育)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继续教育)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解读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题3分,共30分。

单项选择题 (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在破产宣告日余额结转时,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费用的余额,应转入的科目是〔〕。

A B C D答案解析: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属于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费用的余额,转入“应付破产费用”科目。

2.清算期间处置破产资产时,应按照收回的款项,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破产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相关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的科目有〔〕。

A B C D答案解析:清算期间处置破产资产时,应按照收回的款项,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破产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相关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处置净损益”科目。

3.以下各项中,破产企业一般增设的清算净值类会计科目有〔〕。

A B C D答案解析:破产企业一般增设的相关负债类会计科目有应付破产费用和应付共益债务。

4.以下不属于清算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投资”项目构成内容的是〔〕。

A B C D答案解析:清算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投资”项目应根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科目余额合计数填列。

5.在编制破产清算期间的财务报表时,应当将清算损益类科目结转至“清算净损益”科目,并将“清算净损益”科目余额转入的科目是〔〕。

A B C D答案解析:在编制破产清算期间的财务报表时,应当将清算损益类科目结转至“清算净损益”科目,并将“清算净损益”科目余额转入“清算净值”科目。

6.财会【2016】23号文的适用范围是〔〕。

A B C D答案解析:财会【2016】23号文适用于企业自被经法院宣告破产处于破产清算期间的有关会计处理和报告,不包括法院裁定企业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针对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征求意见

财政部针对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征求意见

财政部针对企业破产清算会计处理征求意见作者:来源:《财会信报》2016年第03期本报讯(记者米太平)7月12日,财政部发布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有关意见精神,该部起草了《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针对该稿的适用范围、计量属性、会计处理等方面的7个问题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8月3日。

财政部有关人士介绍,财政部在1997年发布了《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对破产的国有企业的会计处理等做出了规定。

2006年,《企业破产法》修订发布,将适用范围从国有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法人,并引入了破产管理人制度等,破产清算实践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

“多年来,我们一直关注、收集和摸索破产清算会计业务案例和模式,深入研究破产清算会计理论,为适时全面修订原有会计规定做好准备。

”张国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离不开评估行业的服务本报讯(记者米太平)7月5日~8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在烟台成功举办资产评估行业地方协会秘书长及高端人才培训班。

培训班上,中评协秘书长张国春做了主题讲座。

他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内容离不开价值管理。

资产评估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专业服务行业,在价值发现、价值管理领域积累了大量专业知识,凝聚了一批专业人士,形成了广泛的专业网络,可以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必要、急需的专业服务。

培训期间,学员们围绕评估行业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问题进行热烈的讨论。

中企华、天健兴业、中和、中通城、北方亚事、中水致远等资产评估公司高管分享了评估机构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做法和经验。

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面试结束本报讯(记者唐碧)7月9日至10日,第四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面试在北京举行。

来自全国税务系统以及系统外的253名考生参加了面试。

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赴面试考场巡考,察看考生候考区、面试场所和业绩评价工作现场,了解各项考务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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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3号 2016.12.20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我部制订了《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20日破产清算怎么破?杜师解读财会[2016]23号文<杜树蕾>
摘要
2016年12月2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3号)。

23号文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主要讲了哪些内容?来来来,且随杜师一起围观。

一、这个文件有背景
杜师有背影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适者生存,优胜劣汰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

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发布,将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从国有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法人,从法律层面对破产程序进行规范,以实现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目标。

在会计制度层面,财政部早在1997年就发布了《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字﹝1997﹞28 号),但是该文件仅适用于破产的国有企业,并不适用其他的
破产企业。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初步建成。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假设之一是持续经营假设,并不适用于破产企业,因此关于破产企业的会计制度相对来讲比较滞后,财会字﹝1 997﹞28 号文已无法满足当前市场的需求。

基于上面原因,财政部建立研究小组,于2016年7月4日发布了《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经过半年时间的意见征集阶段,近日出台了正式的《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二、正文讲了啥?
《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正文部分,共5章,22条;二是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及账务处理;三是破产企业清算财务报表及其附注。

学完这三个部分,对做账和编制报表就都掌握了,关于破产企业的会计处理就算齐活了。

第一章总则
总则明确了制定本规定的目的:规范会计处理,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等提供企业破产清算期间的会计信息;制定依据:会计法、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经法院宣告破产处于破产清算期间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编制基础和计量属性
本规定明确以非持续经营为前提,这点很容易理解,企业都处于破产清算的地步,当然不能再按照持续经营假设了。

经法院宣告破产的,按本规定要编制清算财务报表由破产管理人签章,注意,此时承担会计责任的主体是破产管理人而不是法人代表。

资产的计量属性是清算价值,负债的计量属性是清偿价值。

有别于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历史成本,因为破产企业面临的任务就是快速将资产变现,然后公平地清偿债务。

此时资产的历史成本只是账面数字,能及时变现才是王道,通常资产的清算价值会低于历史成本,负债的历史成本也只是账面数字,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当偿付的金额来计量。

第三章确认和计量
文件规定企业以破产宣告日为资产负债的初始计量日期,这应该是经过一番推敲的,征求意见的时候存在三种意见:破产申请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日、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日。

那么学过经济法的童鞋知道,无论提出破产申请,还是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都不能保证企业一定进入破产清算的境地。

因为还有可能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如果进入重整或和解,则
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得,咱别自已折腾自已,以法院宣告破产的时点来初始计量,尘埃落定!
第四章清算财务报表的列报
要求企业按本规定编四大表和附注,四大表即: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清算现金流量表和债务清偿表。

破产期间从法院宣告破产日开始,至法院裁定破产终结为止,这期间法院或债权人会议要求提供报表的,企业应按本规定编制报表。

四大表的作用:
1、清算资产负债表是看报表日企业有多少资产(按清算价值计算),多少负债,资产和负债的差额计入清算净值,可正可负;
2、清算损益表看清算期间的各项收益和费用;
3、清算现金流量表用直接法编制,看清算期间货币资金余额变动情况,包括处置资产收到的现金、清偿债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所得税支出的现金等;
4、债务清偿表看清算期间债务清偿情况,一共有多少债务,按多少比例清偿,已偿还多少,还欠多少。

报表附注主要是在四大表之外提供更详细的信息,有兴趣的盆友读政策原文,此处不扯淡。

第五章附则
两句话:2016年12月20日之后经法院宣告破产的,按本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原来的旧文件财会字﹝1997﹞28 号废止。

三、科目设置
科目设置基本比照破产前原有的科目,负债类要增加“应付破产费用”、“应付共益债务”,你问杜师啥是破产费用?啥是共益债务?听我口令:回去翻一翻教材《经济法》,找到《破产法》那一章!
清算净值类增加“清算净值”科目,本科目是个平衡器,资产和负债的差额,清算损益表中的收支相抵的净损益,都转到本科目中,你可以想像这哥们儿是“未分配利润”。

清算损益类增加“资产处置净损益”、“债务清偿净损益”、“破产资产和负债净值变动净损益”、“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支出”等科目。

还要增加“清算净损益”科目,核算各个清算损益类科目结转后的余额,你可以想像这哥们儿是利润表中的“净利润”。

账务处理和报表编制比较简单,就是变卖处置资产、清偿债务、发生费用支出那点儿事,无非是大家不常接触,所以参照正常的企业会计处理照葫芦画瓢即可。

也难怪,如果哪个哥们
儿应聘的时候跟老板说自已最精通破产企业的会计,估计老板眼泪都要下来了。

学习本规定,在于拓宽视野,掌握会计的思辩逻辑就OK,敬请继续关注杜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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