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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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摘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形成于资产阶级革命之后。

凡是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都较早地建立和健全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规则都面临重大的改革和调整,知识产权作为利益机制,全面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也不可避免地面临挑战,因此,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适应WTO的必然选择。

本文立足于此,就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问题对策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具有经济价值并受法律保护的新颖的创造性的产品。

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有专利、著作权和商标。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权是指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十个种类。

一、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

通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与Trips协议要求基本一致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并制定了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条例。

总体而言,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喜忧参半。

(一)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经具备了坚实的基础1、在过去20 年时间里, 我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并逐步与国际接轨, 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

2、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具有鲜明特色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体系,实行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工作体制,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

试析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试析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试析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在实际中,我们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将分析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是当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一些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较为模糊,对其重要性和价值缺乏足够的了解。

这导致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够重视,容易出现抄袭和侵权行为。

针对这一问题,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和宣传,增强员工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重视,建立起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其次,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相对较低。

一些企业缺乏专业人员和专业知识,无法有效管理知识产权,从而无法充分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对此,企业可以通过引进相关专业人才、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加强专业培训等方式来提升管理水平,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管理。

第三,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较为突出。

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在我国仍然很普遍。

一方面,一些企业缺乏侵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将不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用于商业活动;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存在剽窃和盗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对此,企业应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监察和维权工作。

第四,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无法完全满足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

针对这一问题,政府应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

第五,跨国知识产权纠纷问题增多。

随着我国企业对外开放的逐步加大,越来越多的企业涉及到跨国知识产权纠纷。

跨国纠纷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使企业面临更大的挑战。

对此,企业应加强对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学习和研究,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高自身的跨国纠纷解决能力。

综上所述,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企业应加强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教育,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加强后期监管和维权工作,并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优秀6篇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优秀6篇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优秀6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本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本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本企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企业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场、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本企业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企业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

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含企业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企业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篇二一、确定知识产权管理方针、目标企业知识产权方针是知识产权工作的宗旨和方向。

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任务就是要着力提高自主创新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将知识产权的创造与管理真正融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以此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地位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问题解决对策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问题解决对策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问题解决对策关键词:知识产权制度;问题;对策一、经济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在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基于对智力资源的占有,排他性地利用智力资源去开发和利用更多的自然资源,用绿色能源去代替传统的能源,以减少污染,保护面临枯竭的资源,同时达到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目的。

正因知识和技术的排他性占有和配置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愈加重要与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才显得如此重要,成了许多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纵观经济发展史,知识产权和经济增长其实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作用的。

首先,知识产权作为具有国家法律强制力保护的知识保护手段,是保护现有知识和技術的最强有效的方式,对于鼓励创新和发明创造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鼓励创新和发明创造的同时,能有效降低拥有知识产权企业的产品生产成本及提升其所生产产品的效用,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提升企业整体实力。

反过来,经济发展质量越好,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就有越迫切需求,从而促进政府和企业加大对科学技术研发的投入,而且经济的增长也能够为知识产权的健全提高良好的资金和环境的支持。

所以知识产权的建立和健全离不开经济的增长,而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又离不开知识产权对研发创新的鼓励,对知识和技术的保护,这两者之间不是独立的存在,二者互为前提,不可分离。

在知识经济时代,世界各国对于知识和技术的取得与进步愈加重视,对于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的重视程度也逐日提升。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整体科学技术水平还处在比较低的水平,产业知识产权薄弱,整体的创新能力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处于较低的水平,所申请的专利,技术含量较低,从整体核心竞争能力看,与发达国家相比也处于较弱的水平。

反观西方发达国家,国外企业的专利布局较早,专利质量较高,经济效益高,创新能力强,掌握了核心技术,垄断的局面正在形成。

基于此,对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的探究,并就这些问题,提出几点关于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对策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优秀8篇)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优秀8篇)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优秀8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篇一前不久,思科、华为案再次引起关注。

华为正式向美国得克萨斯州马歇尔地区法院提交答辩,否认复制思科的互联网操作系统软件,对思科提出的侵犯其5项专利的指控也一一否认,并指控思科出于垄断电脑网络设备市场的目的,诋毁华为的公司形象。

此时这场貌似商业纠纷的贸易战争才真正打响。

此案折射出我国在产业布局上的疏漏问题,而知识产权的防御体系的建立更是一个需要政府、企业、学界和媒体共同营建的系统工程,举国上下都应该狠狠地补上这一课。

国内企业管理层没有法律专家面对知识产权的陷阱,首先受到伤害的必然是企业。

国内律师普遍感觉到,“打官司”在国人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概念还是“花钱消灾”,完全是事后处理的心态,没有预防的概念。

这往往给企业带来了隐患。

钟青律师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国内很多企业的管理者不是没有能力预见风险,而是心存侥幸,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流程远远就没有达到国际化的水平。

聘请法律专家出任公司高层,负责公司经济行为中的法律事务,在国外企业中是非常普遍的事。

而在中国企业的核心领导层惟独没有法律专家。

所以他们无法在日常运营中早早地预见到投资、技术研发和产品推销方面的法律风险。

本次华为被诉的案件中,思科方面的发言人就是负责法律事务的副总裁。

在调查中发现,国内企业已组建法律部门的为数寥寥。

而近几年外资企业在国内的招聘中,除了销售、技术和财务人才外,还出现了合同管理员这样的职位。

他们的职责就是从法律角度审订、维护和管理合同,如果发现问题,会及时对相关操作人员发出预警。

而且,国内企业还普遍缺乏长远发展的意识,注重短期利益。

宁肯花上百万元去打广告,也不愿意拿出一分钱请法律专家坐下来帮助企业搞清楚知识产权的细节问题。

“标准”背后也有陷阱移动通信、摄像、录像、DVD、互联网以及银行信用卡等新经济领域中,基本上没有传统的技术。

我国在这些产业领域一般都没有自己的技术标准,大都是引进国际的标准。

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摘要: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纠纷时有发生,如何制定切实有效的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措施,从根本上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是当前经济社会研究的一大课题。

本文中,笔者对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存在的问题、法律保护等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对知识产权的法治保障提出了一些建议。

希望此文能为立法、行政及司法机关提供建议和参考。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存在问题;解决措施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宏观层面上来讲,国家己经在法律层面为企业和个人知识产权权益的保护提供了较强的法律依据,为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具体实施方法指明了方向,但在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还存在着如下一些突出问题:1、民事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

我国不少企业与个人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主要表现为:第一、不注重对自身科研成果的保护,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从研发、实施、应用阶段缺乏完整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大量的科研成果因没有及时申请专利保护而使知识产权流失;第二、不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随意加以利用,导致知识产权纠纷时有发生;第三、企业人才流动,因解约前未签订知识产权的保密协议,而导致的企业知识产权的流失;第四、个人的知识产权没有及时申请注册登记,而导致被他人申请在先的情况时有发生。

2、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足。

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足,包括对知识产权保护机构的设置,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投入经费不足等。

目前,国内许多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处于松散状况,知识产权管理无制度、无机构、无经费的现象严重,一旦权利被侵害,根本谈不上采用灵活有效的防御手段来应对,只能在权利被侵害后,再寻求法律保护措施。

3、知识产权被侵害后的处罚力度过小。

2018年《专利法》修正案第六十三条中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018年修订后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七十二条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和通常的权利交易费用均难以确定,并且经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登记、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登记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知识产权法律适用困难(2篇)

知识产权法律适用困难(2篇)

第1篇一、引言知识产权法律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创新成果,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然而,在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诸多困难。

本文将从知识产权法律适用困难的现状、原因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知识产权法律适用困难的现状1.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不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虽然已经建立,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部分法律条款模糊,难以准确界定权利范围,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争议。

2.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复杂多样随着科技的发展,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呈现出复杂多样的特点。

例如,网络侵权、盗版、假冒等行为层出不穷,给知识产权法律适用带来很大挑战。

3. 司法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知识产权案件涉及专业性强,对司法人员的要求较高。

然而,我国部分司法人员对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掌握不足,导致在审理案件时难以准确适用法律。

4. 地域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部分地区存在地域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使得知识产权法律适用受到干扰。

在处理案件时,部分司法人员可能受到地方利益的影响,导致判决结果不公正。

5. 法律意识薄弱我国公民、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在法律适用过程中,部分当事人对自身权利义务认识不清,增加了法律适用的难度。

三、知识产权法律适用困难的原因1. 法律体系不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虽然已经建立,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部分法律条款模糊,难以准确界定权利范围,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争议。

2. 法律实施力度不足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地方和部门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法律实施力度不足。

3.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隐蔽性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难以发现和查处。

这使得知识产权法律适用过程中,难以找到确凿证据,增加了法律适用的难度。

4. 司法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知识产权案件涉及专业性强,对司法人员的要求较高。

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保护措施

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保护措施

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保护措施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保护措施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目前已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但是,我国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方面还存在着需要完善的方面:(一)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上升由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东西较少,因而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上升,从而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由于科学技术的供应源主要来自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技术供应方面的自然垄断地位,自然而然地转化为市场的垄断权。

在此情形下,技术的转移将会出现更多的限制性的商业做法,从而迫使中国企业不得不付出更为高昂的成本以获取外国的先进技术,进而失去价格上的竞争优势。

例如,2003年我国“DVD”产品出口增速的大幅回落,显示其出口增长已呈减缓趋势。

造成这一态势的主要原因是专利费的收取导致成本增加,企业负担加重,出口竞争力减弱,直接阻碍了出口规模的扩大。

(二)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我们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却忽视了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致使国内一大批商标像“同仁堂”成药等在国外被抢注。

我国航天技术是强项,但在国内申请专利数仅几十项,国外来申请的有100多项。

自1985年以来,我国专利局受理国内发明专利申请3万件,其中向国外申请的不足4000件,这意味着99%的专利在中国以外地区可无偿使用。

(三)原产地标记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在国际贸易中,对进出口货物标明其原产地(地理标志)是一种通行做法,以表明产品的生长地、出生地、出土地或生产、加工、制造地以及某项服务来源地。

使用原产地标记的目的,既是为了维护生产者的利益,也是为了防止不法者假冒侵权杜绝欺骗性的或易引起误解的标记。

现在原产地标记已被许多国家列为维护本国利益的主要管制内容,并被一些国家当作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

原产地标记应该是我国的强项,但我国由于缺乏原产地概念,对原产地标记理解的肤浅,致使不能充分发挥原产地标记的功能。

(四)缺乏对知识产权滥用必要的、完善的限制措施当权利人以不公平、不适当的方式行使其权利(其实质是扩张其所享有的权利)时,即构成“权利滥用”。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当前,世界已开始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国际经济竞争已由传统的以货物贸易竞争为主转化为以技术竞争为主。

作为规范市场有序竞争的重要规则和市场经济必然产物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今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

我国改革开放20余年来,特别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以来,知识产权事业有了极为迅速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

但是应当看到,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知识产权制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之中,因而尽管我国政府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世人瞩目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

正确认识和分析这些问题,找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才能激发人们发明创造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我国的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竞争能力。

一、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十几年以来,虽然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是,毕竟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时间不长,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还十分薄弱,知识产权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知识产权的管理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要求。

当前我国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不适应知识产权工作发展需要我国政府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专利、商标、版权分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

由于专利管理机关、商标管理机关和著作权管理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行使《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所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致使三个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部门各自只考虑自身管理的那一片,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观念,各自为政。

这既不利于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也很不利于政府全面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行为,使得知识产权工作中存在和新出现的问题难以得到及时研究和解决。

在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方面,除了商标管理工作体系相对健全以外,著作权和专利行政管理机关都显得比较薄弱。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难题与解决方案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难题与解决方案

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难题与解决方案一、背景介绍知识产权是指人类在思想、科学、文学以及艺术领域内所创造的知识和智力成果,由于其具有不可再生性、可复制性和可变现性,所以越来越受到重视。

然而,知识产权的保护目前仍存在一些法律难题和挑战,本文将重点探讨这些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二、法律难题1、跨国维权难度大随着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企业在国际市场的活动不断增加,使得知识产权跨国侵权成为普遍现象。

然而,每个国家的知识产权法规体系不同,维权成本高、效果差,因此在跨国维权方面存在很大的难度。

2、模糊的侵权认定标准在侵权认定方面,不同领域的知识产权认定标准不一样,这使得对于一些跨界侵权的案件,侵权认定变得模糊。

比如,在计算机领域,源代码的保护非常重要,但是在具体案例中,如何认定侵权并不是非常清晰。

3、网络侵权缺乏技术手段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侵权的手段更加多样化,如何通过技术手段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没有取得共同的标准和约束力。

三、解决方案1、加强国际协作跨国维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大多数企业难以独立在跨国行为中解决知识产权侵权问题,需要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协同作用,形成共同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可以加强立法,通过签署国际协议防止知识产权侵权的跨界行为,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的交流和培训,共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2、优化知识产权认定标准各种知识产权形式之间的界限并不是那么清晰,并且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的标准也不尽相同。

因此,需要以国际标准为基础,确立一套相对公平、公正、合理的知识产权认定标准。

同时,为了规范跨界侵权问题,有必要制定一些跨界侵权规则和流程,以保护各种知识产权形式的合法权益。

3、完善网络技术手段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也越来越受到关注,需要加强技术研发,完善网络技术手段,为保护知识产权提供更多工具和方法。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一、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外形势知识产权,又称“精神产权”、“智力成果权”,它是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包括人类一切智力创造成果。

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

运用知识产权的专有性,通过权利转让、许可、合作等运作方式获取利益的经济手段就是我们所说的知识产权经济。

入21 世纪以来,知识产权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以知识产权为价值标准的知识经济,已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经济大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 知识产权经济是当今世界发展最迅猛的经济模式, 知识产业也是当今世界最赚钱的产业。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转化为资本投入经济运行, 是知识经济时代实现全球资产投入无形化的基础。

事实上,很多国际跨国公司并没有自己的加工企业或加工企业很小,如“阿迪达斯”、“耐克”等, 但依靠自己专利和品牌等知识产权的优势,通过委托加工、合作或许可等方式与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合作, 拿走了合作企业的大部分利润, 而合作企业只能获得少量的加工费,我国就有很多这样的企业,一双同样由中国生产的质量相同的运动鞋,“耐克”品牌和我国品牌的价格竞相差10 倍,这就是著名品牌的价值。

美国IBM 公司每项专利对外许可的收入为7. 5 万美元/年,美国德州仪器公司自上世纪80 年代中期对外实施专利攻势, 几年获得40 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 自1999 年5 月以来,仅韩国现代公司就陆续向它支付了10 亿美元的专利使用费。

因此,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的生存空间正在被挤占、压缩,而最终只能被“边缘化”或被市场淘汰,这就是市场经济的残酷性。

温家宝总理指出,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仅用30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历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公认。

但是,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在制度和管理体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主要原因是:(一)惩罚力度不够与部分保护标准超越发展阶段并存一方面,法律规定的赔偿额较低,难以起到威慑作用。

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及对策

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及对策

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及对策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对于企业的创新发展、市场竞争以及国家的经济增长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们面临着诸多难题,需要深入探讨并寻找有效的对策。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1、侵权行为的多样性和隐蔽性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侵权行为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和隐蔽。

从传统的盗版书籍、假冒商标,到网络环境下的软件侵权、影视作品非法传播,侵权手段不断翻新。

网络的普及使得侵权行为能够在瞬间传遍全球,且难以追踪和查处。

例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拟网络身份和加密技术,隐藏其侵权活动的源头和踪迹,给执法机关的调查带来极大困难。

2、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不足。

例如,法律条款对于一些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够明确,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争议和模糊地带。

同时,知识产权法律的执行力度也有待加强,一些侵权行为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制裁,使得违法成本相对较低,从而助长了侵权风气。

3、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在社会层面,许多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不足,缺乏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一些企业和个人认为侵权行为是一种“捷径”,可以节省研发成本和时间,从而获取不当利益。

这种观念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创新者的积极性,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4、跨境保护的复杂性在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的跨境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文化背景和执法水平存在差异,导致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和执行力度参差不齐。

跨国企业在拓展国际市场时,常常遭遇知识产权被侵权的情况,但由于各国法律的差异和协调机制的不完善,维权成本高昂且效果不佳。

5、举证困难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权利人往往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

要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侵权造成的损失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需要收集大量的证据。

然而,由于侵权行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证据的获取难度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权利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与解决方案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与解决方案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与解决方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变得越来越严峻。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企业利润的保障,而如果知识产权受到侵犯,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对企业形象的影响也是不可估量的。

所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各国政府、企业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

一、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知识产权保护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法律制度不完善在世界范围内,很多国家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并且缺乏相应完备的法律制度。

例如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尚未完善,各种侵权案件处理得效率不高,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

2.缺乏人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缺乏,是很多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重要问题。

知识产权是一门专业性强的学科,要求从业人员具备广泛的知识和熟练的技能,缺乏这样的人才,就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3.诉讼成本高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成本非常高,很多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来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的问题。

此外,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件处理时间较长,对企业的经济和形象都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解决方案要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1.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各国政府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

政府可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和政策,对侵权者采取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2.提高专业人才的培训和使用提高专业人才的培训和使用是防范知识产权侵犯的核心措施。

政府要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此外,各企业也要注重人才培养,提高员工的专业性和知识产权意识。

3.推广知识产权保险推广知识产权保险是防范知识产权侵犯的一种重要方式。

企业可以选购知识产权保险,一旦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到侵权,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

此外,知识产权保险也可以鼓励企业更加积极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4.促进国际合作防范知识产权侵犯不是单独的国家或者企业所能做到的,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合作。

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现存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现存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现存问题及
完善建议
一、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现存问题
(1)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全面
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刑法中,主要集中于版权和商标两大方面,而在专利和商业秘密方面,现行知识产权刑法尚未具备完整的保护范围。

(2)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
当前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刑事处罚力度相对较弱,无法形成有力的抑制作用。

(3)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不完善
我国的刑事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缺乏专门的机构,而且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也比较薄弱。

(4)知识产权执法和审判能力不足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比较单一,且缺乏科学的技术检验体系,以及依据科学技术检验结果进行审判的能力。

二、完善建议
(1)拓宽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将现行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由原来的版权和商标扩展到专利和商业秘密等领域,以更好地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

(2)增加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处罚力度
从刑法角度上明确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定性为犯罪,并对知识产权侵权者进行严厉的刑事处罚,以提高社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

(3)建立特殊的知识产权司法机构
在司法部门中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机构,重视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法院,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4)建立科学的技术检验体系
建立完善的科学技术检验体系,以及依据科学技术检验结果进行审判的有效机制,以有效抑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5)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和教育
通过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我国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以此预防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法制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在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执法力度上仍然存在差距,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大,导致许多企业和个人对于知识产权的侵犯行为不敢有所顾忌。

二、侵权行为普遍存在: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还不够完善,侵权行为普遍存在。

一些企业和个人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对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持漠视态度。

另外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主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甚至出现抄袭、剽窃等行为。

三、执法缺乏力度: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中,存在一些执法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对侵权行为处罚不力。

一些地方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缺乏独立性和公正性,与侵权企业的关系较为密切,导致执法行动受到干扰,侵权行为不能得到有效打击。

四、维权成本过高:目前维权成本较高,普通民众和中小企业维权难度较大。

一方面,维权成本过高,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很多个体和小企业很难承担。

维权程序繁琐,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很多对于维权的企业和个人望而却步。

五、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相对较弱,很多人对于知识产权的意识甚至是误解。

一些创新人才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方法不了解,很容易遭受侵权行为。

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较低,对于知识产权的价值和重要性认识不足。

以上就是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政府、企业和个人都需要共同努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法律法规,降低维权门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及对策探讨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及对策探讨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及对策探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通过创造性地思考和劳动成果而产生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石,保护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一个热点话题。

然而,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保护面临了新的挑战。

本文将分析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并探索一些应对措施。

一、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1.法律法规不完善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新的知识产权问题不断涌现,使得现有的法律法规显得不够完善。

例如,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盗版已成为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但是网络盗版的法律法规仍不完善,导致许多盗版行为无法有效打击。

2.侵权成本低当前,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的成本越来越低,制约了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

例如,一些网站可以轻松地克隆到其他网站,或者通过删减原作中的广告等方式盗版,使原作者利益受到严重损失。

而且,在当前的网络环境下,许多海外侵权行为无法有效追诉,使得国外知识产权受到了滥用。

3.缺乏有效的法律执行机制当前,许多侵权者能够轻松地逃避法律的制裁。

这是因为,现有法律执行机制的缺失,使得知识产权侵权者缺乏足够的惩罚机制。

若是发现侵权行为,需要及时采取有效的对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例如,应适时制定《网络安全法》,管控网络盗版、网络攻击等行为,对知识产权实行全面保护。

另外,应加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和沟通。

2.强化侵权行为的惩罚侵权行为属于非法行为,必须依法惩罚。

为此,需要加大法律惩罚的力度,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到“以重罚治重犯”。

同时,需要加强对海外侵权行为的追诉力度,保护国外知识产权。

3.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这包括:加强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的组建,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推广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让公众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形成共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及对策

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及对策

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及对策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对于个人、企业乃至国家的发展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然而,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促进创新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法定权利,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首先,它激励创新。

当创造者知道他们的成果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时,会更有动力投入时间、精力和资源进行创新活动。

这有助于推动科技进步、文化繁荣和社会发展。

其次,促进经济增长。

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能够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和就业机会的增加。

再者,保护消费者权益。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可以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确保消费者获得高质量、可靠的商品和服务。

最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合法的知识产权所有者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市场秩序的破坏。

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完善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在某些领域仍存在法律空白或模糊之处。

例如,在新兴技术领域,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定尚不健全,难以适应技术发展的需求。

(二)执法力度不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执法力度不够。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着侵权行为发现难、调查取证难、处罚执行难等问题。

部分执法部门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不够坚决,处罚力度不够严厉,导致侵权者违法成本较低,难以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

(三)司法保护效率不高知识产权案件往往具有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对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审判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然而,在一些地区,司法资源相对不足,审判流程繁琐,导致案件审理周期长,司法保护的效率不高,难以及时有效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解决方案一、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1.1法律保护不够完善知识产权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繁多,且各国之间存在差异,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并不完全一致,跨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困难。

在一些国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监管制度较为薄弱,导致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屡禁不止。

1.2技术手段落后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

盗版软件、侵权网络内容、仿冒产品等形式多样,技术水平不足的监管机构和法律机构难以有效打击。

1.3跨境维权难题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和国际贸易活动日益频繁,跨境知识产权侵权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差异,使得跨国维权困难重重。

1.4企业自身保护意识不强一些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缺乏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的价值和保护手段了解不够深入,容易导致知识产权被侵权。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解决方案2.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各国之间的合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国际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同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侵权企业的罚款和惩罚力度。

2.2提升技术手段加强技术手段的研发和应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水平。

例如,通过加密技术和数字水印等方式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保护,提升打击盗版软件和侵权内容的能力。

2.3建立跨国维权机制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建立跨国维权机制,统一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和流程。

促进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加大对跨国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2.4加强企业自身保护意识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培养和教育,建立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措施。

同时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自我保护能力。

2.5加强国际合作鼓励各国之间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通过国际组织和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应对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2.6强化执法监管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和监管体系,增加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监控和处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

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及对策

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及对策

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及对策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对于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完善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部分法律法规的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导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难以准确把握和适用。

此外,随着新技术、新业态的不断涌现,一些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还存在空白,如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等。

(二)侵权行为难以认定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跨地域性等特点,使得侵权行为的认定和证据收集变得十分困难。

一些侵权者利用网络技术手段进行侵权,难以追踪和查处。

同时,由于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缺乏统一标准,导致在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上存在较大的争议,难以有效弥补权利人的损失。

(三)执法力度不足知识产权执法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协调不畅等问题,影响了执法效率和效果。

部分执法人员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熟悉,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此外,执法资源的有限性也制约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淡薄许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

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着大量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成果的行为,如盗版软件、抄袭论文等。

同时,一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忽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没有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五)国际保护机制存在缺陷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日益重要。

然而,现有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还存在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导致其知识产权难以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二、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对策(一)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细化法律条款,增强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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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我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摘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形成于资产阶级革命之后。

凡是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都较早地建立和健全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规则都面临重大的改革和调整,知识产权作为利益机制,全面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也不可避免地面临挑战,因此,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适应WTO的必然选择。

本文立足于此,就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问题对策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具有经济价值并受法律保护的新颖的创造性的产品。

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有专利、著作权和商标。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权是指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十个种类。

一、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

通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与Trips协议要求基本一致的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并制定了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条例。

总体而言,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喜忧参半。

(一)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经具备了坚实的基础1、在过去20 年时间里, 我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并逐步与国际接轨, 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

2、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具有鲜明特色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体系,实行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工作体制,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

3、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能力有所提高, 知识产权数量居世界前列,进入世界知识产权大国行列。

尽管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但我国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的年申请量近几年已居世界第一,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90%以上为国内申请;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5年保持20%以上的高增长率。

2003-2004 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超过国外。

4、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日益显现。

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正在逐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正在不断优化。

(二)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状况不容乐观从专利申请情况看,在1985年4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间,中国受理的专利情况来分析,代表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国外占到了54%,授权量占到了60.4%。

而在我们相对较低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中,包括企业在内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仅占到36.4%,而国外在中国发明专利申请中,职务发明占有率却高达95%左右。

从专利授权情况看,2002 年在我国的授权专利中,本国人拥有的专利为11.2 万件,外国人拥有的专利为2.0万件。

从总量上看本国人拥有的专利占有绝对优势,但从拥有的专利类型来看,本国人与外国人拥有的专利在质量上的差距十分明显。

本国人拥有的授权专利以实用新型为主体,所占比重达到一半以上,而发明专利的比重仅为授权专利总数量的5% ;相反在外国人拥有的授权专利中,发明专利所占比重达到了77%,而实用新型专利仅有2%。

2004 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仅仅占24%;专利申请的比例失调,职务发明专利申请国内仅占40%,而国外此项比例达95%以上。

当前,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竞争劣势给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带来严重后果。

首先,国内一些企业受到知识产权侵权的困扰。

据统计, 目前国内假冒侵权案件的80%是针对国内企业的。

一些国内知名品牌商品被假冒, 不仅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 消费者的利益也受到侵害。

一些企业的创新技术得不到有效保护,创新积极性受挫。

我国企业面临着“知识产权列强”精心构筑、严阵以待的“专利地雷阵”和“知识产权封锁线”。

首当其冲的,往往是我国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已雄踞国内市场和正在进军国际的绩优企业。

其次,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面临知识产权竞争。

传统产业中, 我国部分企业正在从制造低端产品转向制造高端产品, 也面临知识产权的挑战。

不仅是因为外国公司在传统行业的高端产品领域抢注专利, 更重要的是一些在国内市场畅销的国产产品受到外国公司的侵权调查。

另外,中国制造产品出口因知识产权问题频频受阻。

虽然我国已是世界制造大国,工业增加值居世界第四位, 约为美国的1/4、日本的1/2,与德国接近。

但是,由于大部分设计和制造技术依靠国外引进,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少, 原创性的产品和技术更少,产业竞争能力差。

按照经济学的企业利润分布,技术研发和品牌价值是高利润区,而加工制造是低利润区,这就是“U ”字型的所谓“笑脸定律”。

以现行的世界经济游戏规则来做,中国大多数企业毫无选择地被压迫在了低利润区,而“知识产权保护”就是确保这一利润模式的杀手锏,无论是核心技术还是著名品牌,大都掌握在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手里。

中国很多制造业的产量已占世界总产量的70~80%,但销售额只占6~7%,就是我们自以为是高科技的IT行业,利润甚至比工业制造业还低。

要么是贴牌生产(OEM),要么交专利费,这就是中国企业目前最大的困惑。

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目前已形成了包括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内的完整的法律体系,并且与国际保护标准相一致,符合WTO规则的要求,但是,我国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方面还存在着需要完善的方面: (一)知识产权保护认识不够任何国家和企业要想让自己的技术或产品面向国际市场,并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保持自身优势,就需要自己的技术科技含量提高,有自己的专利与商标。

然而让人担忧的是,当前,我国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还不够强,大部分人还不熟悉知识产权的相关观念,重要的是很多企业的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要对自己开发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我国有众多的大中型企业,而中小型企业以及乡镇企业更是数量巨大,但是拥有有效的专利申请与商标注册的企业很少,这将让我国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受到严重的影响。

另外,部分企业没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造成了大量假冒、仿冒的注册商标,而甚至个别侵权行为十分严重,既损害了产权合法人的权益,也让法律的尊严受到了损害。

(二)知识产权立法不够完善自 1982 年以后,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但是由于社会的发展很快,导致出现了大量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案件,可以说是屡禁不止。

主要原因是:第一,我国知识产权涉及范围很广,造成在保护知识产权时,条块分割很大,在面对一些新兴产业或新科技领域中的新问题时,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难以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存在着法律的空白地带。

第二,现有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都各自为章,出现了管辖客体重叠、交叉保护及规范冲突等问题。

在具体的知识产权法律中各项权力属性不统一,在其内部间存在着分歧和矛盾。

(三)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我们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却忽视了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致使国内一大批商标像“同仁堂”成药等在国外被抢注。

其中,专利保护方面问题尤为突出:(1)发明专利的构成中,国内大部分则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国外向我国申请的专利绝大部分是科技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并且主要是在高新技术领域。

从1985年4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我国专利机关受理的国外专利申请共262 027件,占全部申请受理量的17.2%,但其发明专利却占全部发明专利量的52.1%,是我国的3倍多。

(2)专利保护问题。

高新技术领域创新多但专利少。

我国航天技术是强项,但在国内申请专利数仅几十项,国外来申请的有100多项。

自1985年以来,我国专利局受理国内发明专利申请3万件,其中向国外申请的不足4 000件,这意味着99%的专利在中国以外地区可无偿使用。

(四)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我国主要靠司法与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当权利人遭受侵权时,不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还能够向主管知识产权的机关申诉,这样能够加强对权利人的利益的保护,切实保障权利人的权益。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因为没有健全完善的知识产权责任制度以及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机关的组织机构也不稳定,在一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过程中,存在着安于现状、疏于查处的情况,执法时也没有有力的执法手段和措施,造成了不能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同时也没有足够的处罚力度,不能很好的严惩和震慑侵权行为。

(五)独占权导致技术垄断出现知识产权是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独占权,它具有专有性特点。

由于对知识创新者独占权的保护,很容易使这种知识产权的独占者在竞争中获得垄断地位,而知识独占者在占据垄断地位后,可以操纵市场和行业,控制产品价格,获取他人所无法比拟的高额利润。

结果,一些知识创新者为长久的获取更高的利润,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往往利用知识产权专有性的特点,对创新技术进行垄断,阻碍科学技术的传播,造成企业发展的不平衡,影响社会的整体进步,这不能不说是知识产权制度的负面效应。

三、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管理工作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

我们仅用30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历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公认。

但是,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在制度和管理体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主要原因是:(一)惩罚力度不够与部分保护标准超越发展阶段并存一方面,法律规定的赔偿额较低,难以起到威慑作用。

部分地区执法不严,某种程度上存在地方保护现象;执法机构的执法水平和力量有限,国内只有少数法院具有较高的专利案件审理能力。

另一方面,有些保护标准超出了我国的发展阶段,与国情脱节。

比如TRIPS并未对软件最终用户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各WTO成员方根据本地经济发展阶段,选择软件最终用户应负的责任。

目前,只有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把侵权界限延伸到非授权最终用户。

许多经济比较发达的成员方只是将侵权界限延伸到经营性最终用户。

而我国新修改的软件法对最终用户的责任要求超过了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采用了最高保护标准,把侵权界限延伸到非授权最终用户。

这样不仅增加了国内广大非经营性用户的成本,而且提高了执法的难度,使得自己背上了“执法不严”的包袱。

(二)缺少维护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的反垄断措施知识产权制度通过授予知识产权所有者一段时间的排他性权利,换取其公开技术,以促进社会利用创新成果。

知识产权制度是柄双刃剑,适度保护将促进技术创新,过度保护将导致垄断,因此,需要相应的法律制约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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