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新奥集团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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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集团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试行)

1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员工培训管理,落实以人为本政策,提高员工素质、知识和技能,不断开发员工潜能,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成员企业员工的培训管理。

1.3释义

1.3.1新员工培训

指使新员工了解、认识企业和熟悉工作环境、基本工作要求而进行的培训,分为入司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两部分。

入司培训是指由教育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企业基本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授课和参观两个部分。授课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发展史与发展战略,企业组织结构与运作方式,企业文化与基本理念,人事政策与薪酬体系,各行业简介,员工行为规范,质量、安全、服务意识教育,员工职业生涯筹划,重要政策和制度介绍等。参观主要包括观看企业《奋进之路》光盘、参观展室、总部大楼及有关企业,与各个层面的员工交流等。通过培训使员工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清楚企业对员工的期望和要求,自己的位置及发展前景。

岗位适应性培训是指由教育培训部统一安排的,在集团培训基地或有关职能部门、成员企业进行的,为熟悉岗位工作要求而进行的培训,包括应知和应会两个部分。应知部分包括岗位说明书、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岗位工作基础知识和岗位工作相关知识等。应会是指岗位工作所应该具备的基本技能,主要是在有关人员指导下,通过实际工作锻炼(实习)来掌握。

1.3.2员工在职培训

指员工在职期间的各种素质、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为适应企业工作要求和发展需要而进行的知识补充、更新培训,技能巩固、提高培训;

为适应新岗位(包括转岗和兼岗)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岗位知识和技能培训;为达到新职位要求而进行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培训;为个人的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潜能开发培训等。

每位员工都有获得培训的权利,至少每年获得40学时的培训;每位员工都有培训他人的义务,负有传帮带的责任。管理干部必须学习专业知识,专业人员必须学习管理知识。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必须是培训教师和培训教材的编写者。兼职培训教师拥有优先受培训的权利,优先提拔干部的机会。

1.3.3公派外出培训、进修

指根据岗位工作需要或未来发展要求,由企业派出并由企业承担费用的培训、进修。

1.3.4学历教育

指根据岗位工作需要或未来发展要求参加的各种学历教育,包括公派学历教育和非公派学历教育。公派学历教育由集团公司派出并由集团公司承担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非公派学历教育原则上由员工个人承担费用,在获得学历证书后,企业根据其专业对口及实际需要情况,可予报销一定比例的学费。

2 培训原则

(1)人人受培训,人人培训人;

(2)各单位一把手是培训第一责任人;

(3)用好、用足培训日;

(4)优先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5)讲求效率,注重实用;

(6)重视员工潜能开发和企业长远发展。

3 职责

3.1集团公司教育培训部负责集团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组织制订和实施教育培训政策和制度、计划和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各成员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新员工入司培训和公共类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各职能部门、各成员企业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

3.2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本部门及主管业务的教育培训计划。

3.3集团各成员企业负责制订和实施本企业教育培训计划,设专人负责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其主要工作任务。

3.4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主管领导负责集团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领导。

3.5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集团教育培训制度和计划,审定教育培训政策、规划。

3.6集团公司总裁负责审批教育培训政策、规划,对集团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大问题拥有最终裁决权。

3.7 集团各级领导是其所主管部门、单位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其直接下属,帮助直接下属提高素质、知识和技能。

4 培训工作程序

4.1培训计划控制程序

4.1.1每年12月中旬前,集团公司教育培训部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各成员企业,根据下年度任务需要和发展要求,进行培训需求调查。

4.1.2每年12月中旬, 根据培训需求调查分析结果,教育培训部组织各职能部门、各成员企业拟订下年度培训计划,随同下年度经营管理计划,报集团公司。

4.1.3教育培训部根据下年度经营管理工作重点和教育培训规划,对各职能部门、各成员企业年度培训计划进行整合,制订集团下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4.1.4集团教育培训计划经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1.5每月4日前, 教育培训部组织各职能部门、各成员企业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月度培训计划,会同上月份培训总结,报集团公司教育培训部。月度计划的重点是用好、用足培训日,按培训大纲的要求或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开展培训;除必须坚守的岗位和必须完成的紧急任务外,其他人员一律参加培训。

4.1.6教育培训部根据日常跟踪检查和培训总结,对各职能部门、各成

员企业进行培训工作考核,于每月5日上午将考核结果报经济发展部。

4.1.7每月8日前,教育培训部对各职能部门、各成员企业培训计划进行整合,形成集团月度教育培训计划,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1.8每年元月上旬, 各职能部门、各成员企业将上年度培训工作总结,随同经营管理工作总结,报集团公司;教育培训部根据日常跟踪检查和培训总结,对各职能部门、各成员企业进行年度培训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经济发展部。

4.1.9年度计划内的培训任务原则上必须完成,年度计划外的培训可安排在月度计划内进行。

4.1.10教育培训部通过培训效果测评、跟踪检查、支持服务等手段,对各职能部门、各成员企业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控制。

4.2新员工培训工作程序

4.2.1每月底由人力资源部向教育培训部提供已报到并体检合格的新入司员工名单。

4.2.2教育培训部根据新入司员工名单确定培训时间,拟定培训方案。培训开始前报到并体检合格的新入司员工都可参加当期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向教育培训部及时提供补充名单。原则上,新入司员工达到30人及以上方可组织一期培训班,但教育培训部至少二个月举办一期。

4.2.3新员工培训方案经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2.4入司培训由教育培训部组织实施。

4.2.5岗位适应性培训由有关职能部门、成员企业具体负责,教育培训部负责协调控制和支持保障。

4.2.6培训考核方式为闭卷考试,分为入司培训考试和岗位适应性培训考试。考试及格线为60分,满分为100分。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后仍不及格者予以劝退。考试由教育培训部组织实施,考试成绩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4.3员工在职培训工作程序

4.3.1根据月度培训计划,对每一个培训项目,提出培训申请并填写《内部培训申请表》(附件1);大型培训项目,必须拟订培训方案,作为《内部培训申请表》的附件,内容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教材、培训教师、培训场地、培训用品和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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