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小学校音乐教学建设标准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23年版)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23年版)1. 简介本文档旨在提供2023年版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以下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和指导原则。
2. 标准概述-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教育。
- 音乐课程应促进学生对音乐的欣赏、创造、表演和实践能力的全面发展。
- 课程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兴趣特长,鼓励他们发展自己的音乐才能。
- 音乐教育应与其他学科有机结合,促进跨学科研究和综合素养的提高。
3. 课程目标义务教育音乐课程的目标如下:- 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知与认知能力,包括音乐的基本要素、音乐形式和风格。
- 培养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使其能够欣赏和评价不同类型的音乐作品。
- 培养学生的音乐创作能力,鼓励他们进行创造性的音乐表达。
- 培养学生的音乐表演能力,使其能够独唱、合唱或演奏各类乐器。
- 培养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使其能够参与音乐活动并体验音乐的社交和情感价值。
- 培养学生的音乐技术运用能力,使其能够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音乐创作、演奏和录制。
4. 课程内容义务教育音乐课程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研究。
- 不同音乐风格、艺术家和作品的研究与欣赏。
- 音乐表演和合作的实践活动。
- 创作和编曲的实践活动。
- 音乐鉴赏和评价的研究。
- 音乐技术应用的研究和实践。
5. 课程评估与监控为了确保音乐课程的有效实施和学生研究的有效性,应进行课程评估与监控。
评估方式可以包括考试、作业、项目实践等多种形式,旨在衡量学生在音乐领域的知识和能力。
6. 师资要求音乐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 熟悉音乐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
- 具备音乐专业知识和技能。
- 具备良好的音乐表达和演示能力。
- 具备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
7. 实施与推广各地教育部门应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推广计划,确保2023年版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和推广。
8. 结论本文档所提供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23年版)旨在促进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发展,为他们提供优质的音乐教育。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指标及标准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指标及标准一、教育哲学及教育目标教育哲学是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理,是保障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基础。
学校需明确自身的教育哲学,并以此为指导制定教育目标。
教育目标应力求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课程设置与实施学校的课程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兼顾学生的智力发展、实践能力培养和道德素养提升。
课程实施需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注重启发式教学,鼓励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培养。
三、教学管理教学管理是学校保障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
学校需要建立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同时,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评估,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四、师资队伍建设师资是学校办学的重要保障。
学校需建立科学的选聘机制,招聘具备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师。
同时,学校应关注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
五、学校管理与服务学校管理与服务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基础。
学校管理机构要健全,学校领导要具有管理能力和管理经验。
学校应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注重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六、学生评价与发展学生评价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包括定期考核、常规测评和个性化评价等,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发展情况,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和发展指导。
七、家校合作与社会参与家校合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应积极与家长合作,加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衔接。
同时,学校还需要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加强与社会的联系,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实践机会和社会资源。
总结: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指标及标准涵盖了教育哲学、课程设置与实施、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与服务、学生评价与发展以及家校合作与社会参与等方面。
学校需要按照这些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云南省19个学科的基本要求通知
云南省19个学科的基本要求通知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规范教学过程。
教育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义务教育小学学科教学基本要求(试行)》通知。
此次云南省制订的小学学科教学基本要求涵盖义务教育小学阶段语文等19个学科,从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维度,对教学活动提出了具体行动建议,对学科教学行为进一步明确规范,对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突出了思想性教学基本要求以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学科思政要求,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突出了科学性教学基本要求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准确、科学。
在课程性质、基本理念、目标、内容、实施和评价建议方面,努力做到文字表达、方法陈述、观点阐释的规范与精准,杜绝出现科学性错误,确保与国家课程标准的一致性。
三、突出了规范性教学基本要求进一步强化基于课程标准设计教学、反馈教学,规范教师教学行为。
保证以目标指向和衡量教学成为教学工作的常态。
四、突出了实用性教学基本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国家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实施建议、评价建议等进行必要的细化、解读、分析和说明,注重实用性和操作性,帮助教师提高理论认识,规范教学行为,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有利于课程标准更好地落实。
五、突出了创新性教学基本要求针对一线教师在使用国家课程标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具体情况,对国家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实施建议、评价建议的呈现方式、结构体系进行必要的重组、整合和具体分析、阐释;将教育部提出的“形成在课程目标引领下的备、教、学、评一体化的教学格局”要求和课程标准中提出的“关注知识的形成发展过程,改变教学方式,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积极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合作探究意识,提升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等先进理念,以分析解读、具体描述、案例分享的形式,积极渗透,深度融合,帮助教师掌握新的教学理念和实施策略,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更好地基于课程标准开展教学。
云南省基本办学标准
云南省基本办学标准
云南省基本办学标准是指在云南省教育系统中,各级学校应当遵循的基本办学要求和标准。
这些标准涵盖了学校的办学目标、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质量、学生管理等方面,是保障学校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依据。
首先,云南省基本办学标准要求学校在办学目标方面,应当明确教育教学的宗旨和任务,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办学目标,明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特色。
其次,对于师资队伍的要求,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师资队伍,配备合格的教师,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保障教学质量。
在教学条件方面,学校应当具备良好的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保障教学设施的安全和完好。
此外,教学质量是云南省基本办学标准的重点之一。
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学过程和教学成果的评估,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对于学生管理,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总的来说,云南省基本办学标准是为了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制定的。
各级学校应当严格遵守这些标准,不断提升办学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时,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学校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云南省基本办学标准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
在实施云南省基本办学标准的过程中,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教育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为云南省的教育事业注入新的活力,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的新云南作出更大的贡献。
2023年初中音乐新课程标准【整理】
2023年初中音乐新课程标准【整理】一、引言本文档旨在整理2023年初中音乐新课程标准,以提供音乐教育工作者参考。
该标准旨在促进学生的音乐素养和综合能力的全面发展。
二、核心内容2023年初中音乐新课程标准的核心内容如下:1. 基本要求- 学校应设置音乐教学课程,确保学生每周至少有一次音乐课程;- 音乐教学应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和欣赏能力,同时加强音乐表演和创作的训练;- 教学内容应涵盖音乐知识、音乐技能和音乐文化三个方面。
2. 学科标准- 学生应具备基本的音乐知识,包括乐理、音乐历史和音乐文化等;- 学生应具备一定的音乐技能,包括声乐、乐器演奏和合唱等;- 学生应具备音乐欣赏和表演能力,能够理解和欣赏不同类型的音乐作品,同时能够进行简单的音乐表演。
3. 能力培养- 培养学生的音乐表现力和创造力,鼓励他们参与音乐创作和表演活动;- 培养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使他们能够欣赏并分析音乐作品;- 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和协作精神,通过合唱和合奏等活动促进学生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4. 教学评估- 音乐教学评估应注重对学生整体音乐素养和能力的评价;- 评估方式可以包括考试、作品展示、课堂表现等多种形式;- 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以便他们了解学生的研究情况。
三、结论2023年初中音乐新课程标准的发布将为音乐教育提供清晰的指导,对于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综合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工作者应根据该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和评估,以确保学生成长为具有扎实音乐基础和良好音乐素养的人才。
以上为对2023年初中音乐新课程标准的整理,供参考使用。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6.3
≥4.8
≥4.0
≥7.5
≥7.0
≥4.0
A5.小学数学科学、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
Ⅰ类
Ⅱ类
Ⅰ类
Ⅱ类
A6.音体美器材配备
Ⅰ类
Ⅱ类
Ⅰ类
Ⅱ类
A7.百名学生计算机(台)
≥5
≥10
A8.生均图书(册)
≥20
≥30
A9.学生与教职工之比
≤23
≤18
A10.高于规定学指标中,7项及以上达标的,认定学校基本达标;
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教师周转宿舍;
3. A1、A3、A4指标系指山区、中心城区(州市、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老城区,人口高度密集、周边建筑已定型,学校无法扩建又不能搬迁及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地区,可适当降低标准;A5、A6指学生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学校,可按Ⅱ类标准进行评估。
附件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达标评估指标及标准(修订稿)
指标
小学
初中
农村
城市
特殊地区
农村
城市
特殊地区
A1.生均占地面积(㎡)
≥13.6
≥12.7
≥7.0
≥16.7
≥16.5
≥12.0
A2.生均绿化面积(㎡)
≥1.5
≥2.0
A3.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4.0
≥5.1
≥3.6
≥5.6
≥6.4
≥4.6
云南省小学课程设置标准及课节数
云南省小学课程设置标准及课节数云南省小学课程设置标准,以及课节数如下:
1、语文:设置标准为语言功能、文学作品解读、古典文献解读和文体练习等四大块,每周课节数13节;
2、数学:设置标准为数学抽象思维、图像几何、代数性质、应用思维等四大块,每周课节数13节;
3、英语:设置标准为听力、口语、词汇、语法等四大块,每周课节数12节,其中第一学期每周7节,第二学期每周课节数5节;
4、政治:设置标准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和国宪法和宪法实施条例、各地区历史人文文化等三大块,每周课节数10节;
5、历史:设置标准为历史概况、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三大块,每周课节数10节;
6、地理:设置标准为自然概况和人文概况,每周课节数10节;
7、生物:设置标准为生物知识、生物技术、环境与生态和生物实践应用四大块,每周课节数8节;
8、化学:设置标准为物质组成、物性和物质反应三大块,每周课节数
8节;
9、物理:设置标准为物质构成、力学和热力学三大块,每周课节数8节。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23年版)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23年版)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义务教育中的音乐课程,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音乐素养的机会。
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学生的音乐能力、审美能力和创造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 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和热爱- 培养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和欣赏能力- 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合作精神2.2 原则- 个性化发展: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合理安排音乐研究内容,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 综合素养培养:音乐教育要与其他学科相结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 手脑并用: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表演技巧,同时培养学生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艺术思维能力。
3. 课程内容3.1 基础知识- 音乐的基本元素:节奏、旋律、和声、音色等- 音乐理论与乐理知识- 作曲和编曲基础知识3.2 音乐表演- 声乐练与合唱- 乐器演奏(选修)- 音乐表演技巧培养3.3 音乐欣赏- 审美教育:欣赏不同类型和风格的音乐作品- 音乐史与文化3.4 创造与表达- 创作音乐作品- 音乐创作软件应用4. 教学方法4.1 多样化的教学手段结合课堂教学、实践活动和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例如音乐实践、音乐鉴赏、音乐游戏等。
4.2 合作研究鼓励学生参与小组合作研究,互相合作创作音乐作品,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团队合作能力。
4.3 实践活动组织音乐实践活动,如音乐会、合唱比赛、乐队表演等,提供学生展示和交流的机会,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和表达能力。
5. 考核与评价考核和评价应以学生实际能力和音乐素养为基准,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包括课堂表现、作品展示、音乐会演出等进行评估。
6. 师资要求音乐教师应具备音乐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教育素养,能够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7. 学校资源支持学校应为音乐教育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资源支持,建立良好的研究环境,培育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和热爱。
8. 实施和推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针对教师的培训和交流活动,加强对音乐课程的指导和推广,不断提高音乐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音乐教学标准(2023版): 义务教育
音乐教学标准(2023版): 义务教育目标本文档旨在提供音乐教学的标准指导,以帮助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获得全面的音乐教育。
教学内容1. 基本音乐知识:包括音乐元素、音乐符号、音乐术语等基础知识的研究和掌握。
2. 声乐训练:通过声音训练,提高学生的音准、音色和音程感。
3. 乐器演奏:学生应有机会选择并研究一种乐器,掌握基本的演奏技巧和乐理知识。
4. 音乐欣赏:通过聆听不同类型的音乐作品,培养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和审美意识。
5. 创作表达:鼓励学生进行音乐创作,培养他们的音乐表达能力和创造力。
教学方法1. 多元化教学: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课堂教学、小组合作、实践演练等,以满足学生不同的研究需求和兴趣。
2. 教学实践结合:将理论知识与实际音乐实践相结合,通过演奏、合唱、创作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3. 艺术欣赏培养:组织音乐会、参观音乐展览等活动,培养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和对音乐艺术的兴趣。
4. 鼓励参与: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音乐活动,如学校合唱团、乐团、戏剧表演等,培养他们的团队合作和表演能力。
评估与考核1. 综合评价:综合考虑学生的研究表现、参与度和创作能力等进行评估,以全面了解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发展情况。
2. 考试评估:适度进行音乐理论知识和演奏技巧的考试,以评估学生的研究成绩和水平。
3. 个人作品展示:鼓励学生进行音乐作品创作和展示,通过作品展示评估学生的创作水平和表达能力。
师资要求1. 音乐教师:具备专业的音乐教育背景和知识,热爱音乐教育工作,具备音乐教学能力和经验。
2. 继续教育:音乐教师应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知识,参加相关培训和研讨活动。
教学资源1. 教材与教辅:选择符合教学标准的音乐教材和教辅资料,提供学生全面的研究资源。
2. 乐器设备:学校应提供基本的乐器设备,以支持学生的乐器演奏和实践活动。
3. 多媒体技术:利用多媒体技术辅助教学,提供丰富的音乐资源和示范。
总结音乐教学标准旨在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通过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和实践活动,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音乐学科教学基本要求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音乐)学科教学基本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音乐学科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中小学生音乐核心素养发展,有效提高我省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及有关文件精神及《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相关内容,结合我省中小学音乐教学实际,特制定本要求。
一、计划与准备1.熟研课程标准整体把握艺术课程性质、课程理念、设计思路与课程目标,以艺术实践为基础,以学习任务为抓手,有机整合学习内容,依据课程标准中的课程实施建议,形成教学思路和教学构思,制定教学计划,做好教学方案设计。
为了更好体现艺术课程本质特点和育人价值以及独特的审美性、情感性、实践性、创造性和人文性),应做到教、学、评的有机统一,将核心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贯穿于音乐课程教育教学全过程。
2.研读整合教材全面领会教材编写意图、体例和知识体系架构,依据教材编排体系,综合考量各学段、各单元、各教学内容之间的关系,认真研读和领会“欣赏”(欣赏•评述)、“表现”(造型•表现)、“创造”(设计•应用)和“联系/融合”(综合•探索)4类艺术实践活动,及其涵盖的14项学习内容与分别嵌入的10个不同学习任务,充分熟悉作品音响、乐谱、课件、课例等相关教学资源,用好教师教学用书,熟悉任教年级学生的心理审美需求与相关知识需求、注重分析不同年级间的教材关联内容,准确把握课时教学内容在单元、学期、学年乃至整个学段学科知识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3.深入研判学情教师要深入了解所教年级、班级学生整体艺术核心素养水平和个体音乐学习潜能,以此作为教学实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针对学生个体音乐学习的差异性(学习经历、学习能力、学习方式),音乐课堂教学要充分利用音乐文化的多样性特点,做到既要面向全体、又要尊重个性发展。
4.制定阶段计划根据国家、省、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对学校艺术教育课堂教学、艺术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整体统筹和全面安排。
音乐教学标准(2023版)解读
音乐教学标准(2023版)解读该文档旨在解读2023年版音乐教学标准的要点和重点。
下面是对该标准的简要解读:基本概述2023年版音乐教学标准旨在规范和提高音乐教学质量,培养学生音乐素养和能力。
该标准适用于各级学校的音乐教学,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
标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教学目标音乐教学标准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综合音乐素养,包括音乐知识、音乐技能和音乐欣赏能力。
通过音乐教学,学生应该能够理解音乐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掌握基本的音乐技巧,并能够欣赏和理解不同类型和风格的音乐作品。
教学内容标准规定了音乐教学的内容范围,包括音乐的基本要素、音乐技巧和曲目选择。
教学内容应根据学生的年龄和研究进度进行选择和安排,以满足他们的发展需求。
教学方法音乐教学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包括听力训练、演奏技巧训练、合唱、乐器演奏和音乐创作等。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要选择适合的教学方法,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音乐知识和技能。
评估方法音乐教学评估应综合考虑学生的音乐知识、技能和表现能力。
评估方法包括考试、作业、演奏表演和听力测试等。
评估结果应以学生的综合音乐素养为主要依据,鼓励学生多样化的音乐表现和创造。
教师要求教师在音乐教学中应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和教学能力。
他们应具备丰富的音乐背景和经验,能够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策略,以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和潜力。
结论2023年版音乐教学标准对音乐教育的发展和提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遵循该标准,教师和学生可以更好地实现音乐教学目标,提升音乐素养和技能。
以上是对音乐教学标准(2023版)的简要解读。
详细了解请参阅完整的标准文件。
国家、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
国家、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1、课程设置的背景1.1 国家义务教育的重要性1.2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指导原则和目标2、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2.1 综合性原则2.2 科学性原则2.3 基础性原则2.4 适应性原则2.5 开放性原则3、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3.1 幼儿园阶段课程设置3.1.1 语言表达与交往3.1.2 数学思维与逻辑3.1.3 科学与探究3.1.4 身体与健康3.1.5 艺术与创造3.1.6 社会实践与生活教育3.2 小学阶段课程设置3.2.1 语文3.2.2 数学3.2.3 英语3.2.4 科学3.2.5 社会3.2.6 音乐3.2.7 美术3.2.8体育3.2.9品德与生活3.2.10 综合实践活动3.3 初中阶段课程设置3.3.1 语文3.3.2 数学3.3.3 英语3.3.4 物理3.3.5 化学3.3.6 生物3.3.7 历史3.3.8地理3.3.9政治3.3.10 哲学与人生3.3.11 信息技术3.3.12 音乐3.3.13 美术3.3.14 体育3.3.15 品德与法制3.3.16 综合实践活动4、课程设置的实施措施4.1 教材编写与选用4.2 教师培训与素质提升4.3 考核与评价机制4.4 家校合作与教育资源共享5、本文档涉及附件5.1 幼儿园阶段课程大纲5.2 小学阶段课程大纲5.3 初中阶段课程大纲5.4 教材目录5.5 考核评价标准6、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6.1 义务教育:指我国教育法规定的对学龄儿童和少年提供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定教育阶段。
6.2 综合实践活动:指学校为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组织学生参与社区服务、实地考察、实验实习等活动的教育形式。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指标及标准
附1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指标及标准注: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教师周转宿舍。
1附2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初步)均衡县(市、区)申报表云南省州(市)县(市、区)报送时间:年月日报送单位(盖章):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2表I: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基本情况注:1.小学中:省直属、市直属的有所,企业办学的有所,民办学校有所。
2.一贯制学校中:省直属、市直属的有所,企业办学的有所,民办学校有所。
3.初中学校中:省直属、市直属的有所,企业办学的有所,民办学校有所。
4.完中学校中:省直属、市直属的有所,企业办学的有所,民办学校有所。
3表Ⅱ-1: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4表Ⅱ-2: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分学校)注:小学学校总数所(其中: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有所),初中学校总数所(其中: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所,完中初中部所)。
5表Ⅲ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情况6表Ⅳ-1 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7表Ⅳ-2 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续)8表Ⅴ:义务教育经费情况9表Ⅵ: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10表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措施和成效附3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为切实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确保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公正、客观,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广泛、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满意程度,并以此作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结果认定的重要参考。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调查工作要广泛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确保调查对象独立自主填写调查问卷。
(二)坚持从严要求,注重实效。
调查工作要精心组织、严格要求,防止走过场,防止弄虚作假。
三、调查内容具体调查内容以调查问卷(附件4)为准。
四、调查对象问卷调查对象为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群众。
解读2023版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
解读2023版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
一、背景介绍
2023版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是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国内外音乐教育发展趋势而制定的。
该标准旨在提高小学生的音乐素养和综合
能力,培养他们对音乐的欣赏、理解和创造能力。
二、主要内容
1.课程目标: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提高他们的音乐表现能力,培养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
2.课程内容:包括音乐知识、音乐技能和音乐创造三个方面,
涵盖声乐、器乐和音乐欣赏等内容。
3.教学方法:注重启发式教学和互动式研究,鼓励学生积极参
与音乐活动和创作。
4.评价方式: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包括考试、作品展示和
综合评价等。
三、实施建议
1.教师角色:教师应充当引导者和指导者的角色,根据学生的
特点和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
2.资源支持:学校应提供充足的音乐教学资源,包括乐器、音乐教材和音乐厅等设施。
3.课程整合:音乐课程应与其他学科融合,促进跨学科的研究和发展。
4.家庭参与:家庭应积极支持学校的音乐教育工作,为孩子提供音乐研究的环境和机会。
四、预期效果
1.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的音乐知识和技能,具备基本的音乐表演能力。
2.学生能够欣赏和理解不同类型的音乐作品,培养良好的音乐审美能力。
3.学生能够进行创造性的音乐表达,培养他们的音乐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
五、总结
2023版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改革举措,旨在提高小学生的音乐素养和综合能力。
通过合理的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以及家庭和社会的支持,预计能够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音乐教育课程标准(2023版)解读
音乐教育课程标准(2023版)解读
2023年版的音乐教育课程标准是由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旨在规范中小学音乐教育课程的设置和教学内容,强调音乐教育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学目标
音乐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音乐素养,使其具备欣赏、创作、表演和批评音乐的能力。
具体来说,音乐教育应该促进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音乐表现力、音乐创作能力、音乐理论水平、音乐技能和表演能力的全面发展。
课程设置
音乐教育课程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音乐鉴赏、音乐表演、音乐理论和音乐创作。
在具体课程设置上,要注重课程的多样性和实用性,把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学生参与和创造的能力发展。
教学内容
音乐教育的内容非常丰富,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音乐基础知识、音乐语言、音乐形式、音乐作品、音乐历史、音乐流派和音乐文化等等。
教学内容应该与学生的年龄、知识水平相适应,注重启发学生的思维和创新意识。
教学方法
音乐教育的教学方法应该注重实用性和多样性,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适当运用教学技术手段,注重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教师要求
教师在音乐教育课程中要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和积极性,加强教学方法的研究,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做到知识面广、思路开阔、素质高、能力强的全面发展。
2023年版的音乐教育课程标准为中小学音乐教育提供了指导性的方针和具体内容,为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完整版)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附件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全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遵循分级负责、分步推进的原则实施,在确定学校用地规模时要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出发,新建学校原则上应达到《标准》合格要求,改建和扩建学校参照《标准》执行。
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另行规定。
一、校园规划建设(一)学校布局应当依据城市或村镇总体发展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为原则,办学规模适宜,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
学校选址应满足《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相关要求,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安全通行与疏散、室内环境、建筑设备应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
(二)校园规划应功能齐全,布局设计按教学、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达到规划结构合理,分区明确,整体协调。
同时也应当适应和符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以有利于学生和教师学习、工作、交往,确保师生安全为宗旨,在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供较为宽裕的活动空间。
(三)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宜根据生源符合下列规定:1. 农村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城市小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不多于45人。
2.农村初中为12班、18班、24班,城市初中为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不多于50人。
3. 九年一贯制学校为18班、27班、36班、45班,1年级~6年级与小学班额人数相同,7年级~9年级与初中班额人数相同。
(四)学校用地面积应满足建筑用地、体育用地、绿化用地、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地的需要。
2.体育场地。
学生体育场地面积标准参照下表:3.绿化用地。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达标评估指标及标准(修订稿)
指 标
小 学
初 中
农村
城市
特殊地区
农村
城市
特殊地区
A1.生均占地面积(㎡)
≥13.6
≥12.7
≥7.0
≥16.7
≥16.5
≥12.0
A2.生均绿化面积(㎡)
≥1.5
≥2.0
A3.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4.0
≥5.1
≥3.6
≥5.6
≥6.4
≥4.6
A4.生均体育场地面积(㎡)
≥6.3
≥4.8
≥4.0
≥7.5
≥7.0
≥4.0
A5.小学数学科学、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
Ⅰ类
Ⅱ类
Ⅰ类
Ⅱ类
A6.音体美器材配备
Ⅰ类
Ⅱ类
Ⅰ类
Ⅱ类
A7.百名学生计算机(台)
≥5
≥10
A8.生均图书(册)
≥20
≥30
A9.学生与教职工之比
≤23
≤18
A10.高于规定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
≥75
≥70
注:1.10项指标中,7项及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达标的,认定学校基本达标;
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学生宿舍、教师周转宿舍;
3. A1、A3、A4指标系指山区、中心城区(州市、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老城区,人口高度密集、周边建筑已定型,学校无法扩建又不能搬迁及水源保护区)等特殊地区,可适当降低标准;A5、A6指学生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学校,可按Ⅱ类标准进行评估。
云南省中小学校音乐、舞蹈教学装备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
云南省中小学校音乐、舞蹈教学装备建设标准与管理标准编制说明一、为提高我省中小学音乐、舞蹈教育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我省中小学教育的改革和开展,特制定《云南省中小学校音乐、舞蹈教学装备建设标准与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基于我省各地经济和教育开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两类配备方案。
音乐、舞蹈教学器材的配备数量是按每个学校装备音乐、舞蹈教室各一个而设定的,是最根本的必须到达的要求,条件好的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增加配备数量。
本配备目录中器材的配备数量是小学每班按45人计算〔九年一贯制小学部按小学规模相应类别配备〕,初中、高完中、高中每班按56人计算。
三、本《标准》从音乐舞蹈器材、场地等方面明确了学校开展教学所应具备的条件,是对学校检查、评估的重要内容。
各地应当按照本《标准》对中小学校音乐舞蹈场地和教学器材进行建设和装备。
各地教育装备部门应指导各类学校结合所选用的教材和教学活动的实际需要,并对照本目录所列的品种和数量,必配和选配相结合〔选配局部均注明“☆〞〕,按先“必配〞后“选配〞的秩序进行。
各地可结合自己的条件对选配的品种和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备方案。
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应根据本民族音乐、舞蹈教学的特点,配备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器材。
但凡进入学校的教学器材设备产品,需取得通过计量认证的教学器材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
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平安和环保标准。
四、本标准由云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标准》由教育厅装备中心编制。
小学音乐、舞蹈教学装备标准一、音乐、舞蹈教室建设标准1、音乐、舞蹈教室及器材室设置标准新建综合楼〔艺术楼〕学校在专业教室规划上应充分考虑班级数,根据开展的需要和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适当增加音乐、舞蹈室个数,并留有一定余地。
2023年义务教育的音乐课程规定
2023年义务教育的音乐课程规定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课程。
通过明确课程的设置和要求,旨在提供一种简单且没有法律复杂性的策略来促进学生的音乐素养发展。
课程设置一年级- 课程名称:音乐基础- 课时数:每周2课时- 课程内容:音乐的基本概念、音乐节奏、音乐欣赏、简单歌曲演唱二年级- 课程名称:音乐表演- 课时数:每周2课时- 课程内容:基础乐器演奏、简单舞蹈、合唱训练、音乐游戏三年级- 课程名称:音乐创作- 课时数:每周2课时- 课程内容:音乐创作基础、乐曲创作、编曲初步、乐器演奏训练四年级- 课程名称:音乐文化- 课时数:每周2课时- 课程内容:音乐史、音乐文化常识、音乐欣赏、乐器演奏训练五年级- 课程名称:音乐实践- 课时数:每周2课时- 课程内容:音乐团体活动、乐队合作、演奏技巧提升、音乐作品创作六年级- 课程名称:音乐综合- 课时数:每周2课时- 课程内容:音乐综合训练、乐理知识深入、表演技巧提升、音乐创作与欣赏评估与考核每学期末将进行音乐课程的评估与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课堂参与度:学生在课堂上的积极参与程度。
2. 个人表现:学生个人的音乐表演、创作或演奏等方面的能力。
3. 合作能力:学生在合唱、合奏或团体活动中的合作表现。
4. 知识掌握:学生对音乐基础知识、乐理知识和音乐文化的掌握程度。
根据评估结果,将给予学生相应的成绩和评价。
结束语本文档所规定的2023年义务教育的音乐课程旨在通过简单的策略来促进学生的音乐素养发展。
希望通过这一课程设置,学生们能够培养对音乐的兴趣,提高音乐表演、创作和欣赏的能力,进一步丰富他们的研究体验和综合素质。
音乐教学标准(2023版): 义务教育
音乐教学标准(2023版): 义务教育一、绪论音乐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音乐研究,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培养其良好的审美情操,并发展其创新思维和团队协作能力。
二、音乐知识和技能1. 基础音乐知识学生应掌握基本的音乐理论知识,包括音乐的基本元素(音高、音长、音强、音色,节奏,旋律,和声),以及基础的乐理知识(五线谱、音阶、调式,和声等)。
2. 听力技能通过练和训练,学生应能理解和分辨不同的音乐风格和音乐元素,能听出调式、旋律、节奏和和声的变化。
3. 表演技能学生应掌握至少一种乐器的基本演奏技巧,能参与集体合奏或独奏,能按照音乐的节奏和旋律进行歌唱。
三、音乐欣赏1. 音乐鉴赏通过听不同的音乐作品,学生应能理解和欣赏各种音乐风格和类型,能识别和评价作品的音乐元素和艺术价值。
2. 音乐表达学生应能通过音乐表达情感和思想,理解音乐与生活、文化的关系,能运用音乐知识和技巧创作简单的音乐作品。
四、课程实施1. 教学方式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教学方式,如讲授、示范、实践、小组合作等。
2. 教学评价评价应以学生的掌握程度和参与度为主,注重过程和结果并重,鼓励创新和自主研究。
五、课程目标通过音乐教学,学生应能:1. 掌握基础的音乐知识和技能。
2. 增强音乐听力和表演能力。
3. 培养音乐欣赏和创作能力。
4. 理解音乐在生活和文化中的价值和作用。
5. 发展创新思维和团队协作能力。
以上为“音乐教学标准(2023版): 义务教育”的主要内容,希望能为音乐教育的实施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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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中小学校音乐、舞蹈教学装备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编制说明一、为提高我省中小学音乐、舞蹈教育技术装备水平,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我省中小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云南省中小学校音乐、舞蹈教学装备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基于我省各地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两类配备方案。
音乐、舞蹈教学器材的配备数量是按每个学校装备音乐、舞蹈教室各一个而设定的,是最基本的必须达到的要求,条件好的学校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增加配备数量。
本配备目录中器材的配备数量是小学每班按45人计算(九年一贯制小学部按小学规模相应类别配备),初中、高完中、高中每班按56人计算。
三、本《标准》从音乐舞蹈器材、场地等方面明确了学校开展教学所应具备的条件,是对学校检查、评估的重要内容。
各地应当按照本《标准》对中小学校音乐舞蹈场地和教学器材进行建设和装备。
各地教育装备部门应指导各类学校结合所选用的教材和教学活动的实际需要,并对照本目录所列的品种和数量,必配和选配相结合(选配部分均注明“☆”),按先“必配”后“选配”的秩序进行。
各地可结合自己的条件对选配的品种和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
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应根据本民族音乐、舞蹈教学的特点,配备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器材。
凡是进入学校的教学器材设备产品,需取得通过计量认证的教学器材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
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
四、本标准由云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五、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标准》由教育厅装备中心编制。
小学音乐、舞蹈教学装备标准一、音乐、舞蹈教室建设标准1、音乐、舞蹈教室及器材室设置标准新建综合楼(艺术楼)学校在专业教室规划上应充分考虑班级数,根据发展的需要和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适当增加音乐、舞蹈室个数,并留有一定余地。
2、音乐、舞蹈教室建设要求(1)、面积要求:Ⅰ类学校,教室使用面积:≥96㎡/间;器材室使用面积:≥20㎡/间;Ⅱ类学校,教室使用面积:≥63㎡/间;器材室使用面积:≥18㎡/间(2)、环境要求:音乐、舞蹈教室为课程内容提供音乐、舞蹈教学活动的场地,并为开放式探究活动提供方便。
它包含音乐、舞蹈室、器材室和教师办公室及室外的作品展览或鉴赏区等配套设施。
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的位置,并考虑室内隔音设计。
各专业教室均要求供电到室,设有220V二孔、三孔插座若干,安装科学规范。
教室配置网络信息口。
器材橱柜尺寸要求统一,结构合理,实用美观,材料符合环保要求,器材橱柜数量满足全部器材存放需要,各专用教室应有相应防盗、防火安全设施。
舞蹈室地面铺设木质地板。
与采光窗相垂直的一面的横墙上,应设一面高度不小于2100mm(含镜座)的通长照身镜,其余三面墙应设置高度不低于900mm可升降的把杆,把杆距墙不小于400mm。
附设舞蹈器材室,与舞蹈教室毗邻。
3、音乐教室、音乐器材室配置要求及教学器材配置标准4、舞蹈-形体教室配置要求及教学器材配置标准特色学校可根自身要求,配备相应器材设备。
二、音乐、舞蹈教室管理要求1、每校应安排一名音乐器材管理人员,负责音乐、舞蹈教室及器材室的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专业教室及器材设备的管理业务。
2、建立专用教室管理制度,器材设备保管使用制度,专业教室学生活动守则,专业教室安全防护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3、建立总账、分类明细账、低值易耗品账、记录及时、准确、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4、做好器材借还记录,专业教室活动记录和学期专业教室使用率统计,分类装订成册。
5、器材、设备及环境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科学合理,器材室内器材、设备全部入橱,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定橱定位。
专业教室内钢琴、音响系统、多媒体系统等固定位置安装摆放。
确保器材、设备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器材、设备应定期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锈防腐工作。
保持专用教室、器材室整洁,环境布置应有较高艺术品位、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
初级中学音乐、舞蹈教学装备标准一、音乐、舞蹈教室建设标准1、音乐、舞蹈教室及器材室设置标准小于18班的学校参照18班学校执行,大于36班的学校适当增加个数。
新建综合楼(艺术楼)学校在专业教室规划上应充分考虑班级数,根据发展的需要和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适当增加音乐、舞蹈室个数,并留有一定余地。
2、音乐、舞蹈教室建设要求(1)、面积要求:Ⅰ类学校,教室使用面积:≥96㎡/间;器材室使用面积:≥20㎡/间;Ⅱ类学校,教室使用面积:≥63㎡/间;器材室使用面积:≥18㎡/间(2)、环境要求:音乐、舞蹈教室为课程内容提供音乐、舞蹈教学活动的场地,并为开放式探究活动提供方便。
它包含音乐、舞蹈室、仪器室和教师办公室及室外的作品展览或鉴赏区等配套设施。
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的位置,并考虑室内隔音设计。
各专业教室均要求供电到室,设有220V二孔、三孔插座若干,安装科学规范。
教室配置网络信息口。
器材橱柜尺寸要求统一,结构合理,实用美观,材料符合环保要求,器材橱柜数量满足全部器材存放需要,各专用教室应有相应防盗、防火安全设施。
舞蹈室地面铺设木质地板。
与采光窗相垂直的一面的横墙上,应设一面高度不小于2100mm(含镜座)的通长照身镜,其余三面墙应设置高度不低于900mm可升降的把杆,把杆距墙不小于400mm。
附设舞蹈器材室,与舞蹈教室毗邻。
3、音乐教室、音乐器材室配置要求及教学器材配置标准4、舞蹈-形体教室配置要求及教学器材配置标准特色学校可根自身要求,配备相应器材设备。
二、音乐、舞蹈教室管理要求1、每校应安排一名(10平行班以上学校配备2名)音乐器材管理人员,负责音乐、舞蹈教室及器材室的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专业教室及器材设备的管理业务。
2、建立专用教室管理制度,器材设备保管使用制度,专业教室学生活动守则,专业教室安全防护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3、建立总账、分类明细账、低值易耗品账、记录及时、准确、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4、做好器材借还记录,专业教室活动记录和学期专业教室使用率统计,分类装订成册。
5、器材、设备及环境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科学合理,器材室内器材、设备全部入橱,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定橱定位。
专业教室内钢琴、音响系统、多媒体系统等固定位置安装摆放。
确保器材、设备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器材、设备应定期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锈防腐工作。
保持专用教室、器材室整洁,环境布置应有较高艺术品位、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
高级中学音乐、舞蹈教学装备标准一、音乐、舞蹈教室建设标准1、音乐、舞蹈教室及器材室设置标准小于18班的学校参照18班学校执行,大于36班的学校适当增加个数。
新建综合楼(艺术楼)学校在专业教室规划上应充分考虑班级数,根据发展的需要和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适当增加音乐、舞蹈室个数,并留有一定余地。
2、音乐、舞蹈教室建设要求(1)、面积要求:Ⅰ类学校,教室使用面积:≥96㎡/间;器材室使用面积:≥20㎡/间;Ⅱ类学校,教室使用面积:≥63㎡/间;器材室使用面积:≥18㎡/间(2)、环境要求:音乐、舞蹈教室为课程内容提供音乐、舞蹈教学活动的场地,并为开放式探究活动提供方便。
它包含音乐、舞蹈室、仪器室和教师办公室及室外的作品展览或鉴赏区等配套设施。
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的位置,并考虑室内隔音设计。
各专业教室均要求供电到室,设有220V二孔、三孔插座若干,安装科学规范。
教室配置网络信息口。
器材橱柜尺寸要求统一,结构合理,实用美观,材料符合环保要求,器材橱柜数量满足全部器材存放需要,各专用教室应有相应防盗、防火安全设施。
舞蹈室地面铺设木质地板。
与采光窗相垂直的一面的横墙上,应设一面高度不小于2100mm(含镜座)的通长照身镜,其余三面墙应设置高度不低于900mm可升降的把杆,把杆距墙不小于400mm。
附设舞蹈器材室,与舞蹈教室毗邻。
3、音乐教室、音乐器材室配置要求及教学器材配置标准4、舞蹈-形体教室配置要求及教学器材配置标准高级中学音乐舞蹈教学器材可根据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及时配备能满足所选用现行教材所需的音乐器材。
特色学校可根据自身要求,配备相应器材设备。
二、音乐、舞蹈教室管理要求1、每校应安排一名(10平行班以上学校配备2名)音乐器材管理人员,负责音乐、舞蹈教室及器材室的管理,管理人员应熟悉专业教室及器材设备的管理业务。
2、建立专用教室管理制度,器材设备保管使用制度,专业教室学生活动守则,专业教室安全防护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3、建立总账、分类明细账、低值易耗品账、记录及时、准确、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4、做好器材借还记录,专业教室活动记录和学期专业教室使用率统计,分类装订成册。
5、器材、设备及环境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科学合理,器材室内器材、设备全部入橱,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定橱定位。
专业教室内钢琴、音响系统、多媒体系统等固定位置安装摆放。
确保器材、设备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器材、设备应定期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锈防腐工作。
保持专用教室、器材室整洁,环境布置应有较高艺术品位、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