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代付
银行企业同业代付协议
《银行企业同业代付协议》甲方(委托行):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代付行):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有同业代付的需求,乙方具备提供同业代付服务的能力和资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同业代付业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定义与解释1. “同业代付”是指委托行根据客户的申请,以自身名义委托代付行向客户的交易对手支付款项,委托行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行代付款项本息的业务。
2. “委托行”是指接受客户申请,委托代付行进行同业代付的银行。
在本协议中,甲方为委托行。
3. “代付行”是指接受委托行委托,向客户的交易对手支付款项的银行。
在本协议中,乙方为代付行。
4. “客户”是指委托行的客户,即同业代付业务的实际需求方。
5. “代付金额”是指代付行根据委托行的委托向客户的交易对手支付的款项金额。
6. “代付期限”是指从代付行支付款项之日起至委托行偿还代付款项本息之日止的时间段。
7. “代付利率”是指委托行向代付行支付代付款项本息的利率。
二、代付业务详情1. 客户名称:[具体客户名称]。
2. 交易背景:[简要描述客户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3. 代付金额:人民币(大写)[具体金额]元整(小写:¥[具体金额数字])。
4. 代付期限:自[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5. 代付利率:[具体利率数值]%(年利率)。
6. 还款方式:[具体还款方式,如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分期还款等]。
三、业务流程1. 客户向甲方提出同业代付申请,并提交相关业务资料。
2. 甲方对客户的申请进行审核,在确认符合业务条件后,与乙方签订同业代付协议,并向乙方发出代付委托。
3. 乙方对甲方的代付委托进行审核,在确认符合业务条件后,按照委托向客户的交易对手支付款项。
4. 在代付期限内,乙方有权对代付业务进行跟踪和管理,如发现风险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
127号文解读—智信
逐条解读127号文重点作者: 管清友张媛朱振来源:民生证券时间: 2014年05月19日10:03:33【摘要】打压市场风险偏好,整体利好债券市场。
“四、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
受托方同业代付款项在拆出资金会计科目核算,委托方同业代付相关款项在贷款会计科目核算。
同业代付原则上仅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跨境贸易结算。
境内信用证、保理等贸易结算原则上应通过支付系统汇划款项或通过本行分支机构支付,委托方不得在同一市、县有分支机构的情况下委托当地其他金融机构代付,不得通过同业代付变相融资。
”解读:同业代付可分为境内同业代付和海外代付,但真正“藏污纳垢”的地方主要是境内同业代付。
该条监管措施中的“仅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跨境贸易结算”基本断了通过境内贸易完成信贷挪腾的可能性。
此外,境内贸易的同业代付对于委托行和代付行来说,是表外业务,不在表内信贷科目里,因此它不受存贷比限制、不列入表内的风险计提,但它却是代付行为委托行客户提供的信贷。
第四条规定委托方同业代付相关款项在贷款会计科目核算,这也就弱化了银行通过该业务挪腾信贷的激励。
“五、买入返售(卖出回购)是指两家金融机构之间按照协议约定先买入(卖出)金融资产,再按约定价格于到期日将该项金融资产返售(回购)的资金融通行为。
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相关款项在买入返售(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
三方或以上交易对手之间的类似交易不得纳入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业务管理和核算。
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应当为银行承兑汇票,债券、央票等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具有合理公允价值和较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方不得将业务项下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转出。
”解读:该条对买入返售的金融资产做出了严格规定,买入返售的金融资产只能是标准类资产。
但以往的买入返售的金融资产主要是信托受益权等非标类资产,本质上通过低价拆借同业资金实现的信贷投放,通过表内信贷的表外化达到绕过存贷比约束和降低资本约束的目的。
委托方同业代付相关款项在什么科目核算
委托方同业代付相关款项在什么科目核算话题:人民银行2014年127文件推荐回答:受托方同业代付款项在拆出资金会计科目核算,委托方同业代付相关款项在贷款会计科目核算。
同业代付原则上仅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跨境贸易结算。
境内信用证、保理等...话题:同业代付业务是什么意思?推荐回答:一、同业代付业务,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申请,通过境内外同业机构或本行海外分支机构为该客户的国内贸易或国际贸易结算提供的短期融资便利和支付服务,分为境内同业代付和海外代付。
其中,接受客户申请、从同业机构融通资金并委托同业机构将款项支...话题:什么是同业代付?同业代付是什么意思?推荐回答:所谓同业代付,简单说是一家银行代替另一家银行来兑现信用承诺,主要基于信用证,功能大抵与票据类似。
会计科目上,开证行记在表外,代付行记“应收款项”或“同业资产”,不受存贷比或信贷额度限制,这在信贷收紧背景下受到银行热捧。
话题:商业银行负债成本的概念是什么?推荐回答:商业银行负债成本是银行成本的主要部分,是商业银行在组织资金来源过程中所花费的开支。
负债成本包括利息成本和非利息成本两大部分,其中非利息成本又包括劳务费、印刷费、广告费、差旅费、设备费和房屋租赁费等。
负债成本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具... 话题:海运费佣金问:海运费佣金推荐回答:3. 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借...境内开证行委托一家境外银行即期付款给境外受益人(...证行向境外代付行支付代付的款项、利息以及相关费用...话题:又有哪些银行同业业务违规处罚推荐回答:(二)、处罚案例在已经公布的59件同业业务违规案例中,问题最多的是提供隐性担保和违规出表,案例占比高达30%。
其次是同业资金投资违规投资非标业务,还有譬如同业资金转存款和少量同业代付问题。
典型案例如天津银监局查处广发银行天津分行的违...话题:银证信合作模式为什么要通过信托推荐回答:一、引言在监管政策对信贷资产转让、同业代付相继收紧之后,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逐渐成为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新热点。
银行人民币国内同业代付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xx银行人民币国内同业代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本行同业资金业务的市场竞争力,拓宽资金运用渠道,规范同业代付业务,防范经营风险,现根据本行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以本行作为代付行的人民币国内同业代付业务。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人民币国内同业代付业务(以下简称“代付业务”)是指本行根据代付申请行(以下简称“申请行”)的指示,在规定的代付起息日将资金划付至申请行指定账户,申请行在约定的代付到期日归还本行代付款项本息的业务。
第三条从本行向申请行付款之日起,本行根据《人民币同业代付业务协议》享有对代理支付的款项本息及其他应收款项向申请行索偿的权利,申请行承担对本行代付款项还本付息的义务。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代付业务的服务对象为获得本行同业综合授信额度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代付业务的范围包括申请行合规经营的贸易项下信用证等业务;代付业务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第五条本办法属于“管理办法”,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总行资金运营中心作为全行代付业务的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一)负责代付业务的业务授权和业务额度的管理;(二)负责代付业务同业授信额度的使用管理;(三)负责制定并完善代付业务管理制度;(四)根据业务需要签署和维护总行对总行业务合作协议;(五)负责代付业务的报表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
第七条总行计划财务部负责根据全行资产负债管理要求,对代付业务的总规模进行管控,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发布全行统一的代付业务指导价格,并制定相关核算办法,组织全行代付业务的会计核算监督。
第八条总/分行营业部等支付结算部门负责为代付业务提供支付结算支持,防范操作风险。
第九条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监测代付业务风险状况,提示代付业务风险,制定代付业务风险防范政策;负责指定专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代付业务的检查、指导、监督、管理工作第十条总行法律与合规职能部门负责总行代付业务合同文本及协议的审查工作。
同业代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同业代付业务,加强风险管理,保障同业代付业务的安全、合规、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代付行”)应客户委托,代为支付给指定收款人款项的业务。
第三条同业代付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则,确保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二)风险可控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业务风险可控。
(三)审慎经营原则:加强内部控制,审慎开展业务,确保业务质量。
(四)公平竞争原则:公平对待客户,维护市场秩序。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同业代付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与条件第五条同业代付业务范围包括:(一)代付行应客户委托,代为支付给指定收款人的款项。
(二)代付行应客户委托,代为支付给指定收款人的特定款项。
第六条开展同业代付业务的代付行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二)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
(三)拥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体系。
(四)具备开展同业代付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技术条件。
(五)具备开展同业代付业务所需的资金实力。
第七条代付行开展同业代付业务,应与客户签订书面代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章业务流程与操作第八条代付行开展同业代付业务,应按照以下流程操作:(一)客户提出代付申请,提供相关资料。
(二)代付行审核客户资料,确认代付条件。
(三)代付行与客户签订代付协议。
(四)代付行按照协议约定,将款项支付给指定收款人。
(五)代付行与客户进行资金结算。
第九条代付行在开展同业代付业务时,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核实客户身份和资质,确保客户真实、合法。
(二)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真实、完整。
(三)加强对代付业务的风险控制,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同业代付业务指引》的通知-银协发〔2019〕155号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同业代付业务指引》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同业代付业务指引》的通知银协发〔2019〕155号各会员单位:为进一步防范业务风险,加强业务管理,更好地发挥同业代付业务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优势,结合我国当前贸易金融业务的发展态势及各商业银行的实际诉求,经中国银行业协会贸易金融专业委员会第三届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形成《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同业代付业务指引》。
现将《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同业代付业务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根据实际业务参照执行。
2019年7月4日附件中国银行业协会商业银行同业代付业务指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代付行业标准、理顺业务流程,更好地发挥同业代付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优势,促进相关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140号)以及《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同业代付,是指银行根据本行境内客户申请,通过境内同业机构为该客户的国际贸易结算提供的短期贸易融资便利和支付服务。
涉及境外客户、境外同业机构的,不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接受本行客户申请、从同业机构融通资金并委托同业机构支付款项的银行称为“委托行”,为委托行提供资金来源和代付服务的银行称为“代付行”。
第四条同业代付应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原则上仅适用于跨境贸易项下(包括涉及海关特殊监管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特殊监管区域的贸易)。
同业代付的概念及风险概述
同业代付的概念及风险概述同业代付是一种金融业务模式,指的是一家金融机构代为向其他金融机构支付资金。
在同业代付中,金融机构允许其他机构将资金存入自己的账户,并代为转账支付给特定的收款方。
同业代付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便利和效率,确保资金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流动。
它适用于各种场景,包括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支付、跨境支付以及金融机构之间的支付。
然而,同业代付也存在一些风险,这些风险需要被认识和管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风险概述:1.信用风险:同业代付涉及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转移,如果代付方发生违约或付款不及时,收款方可能面临信用风险。
因此,金融机构必须评估代付方的信用状况和偿付能力,确保资金安全。
2.操作风险:同业代付过程中可能存在操作风险,包括错误的指令输入、系统故障、数据错误等。
这些风险可能导致资金转账延误、错账等问题。
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合适的控制措施和风险管理机制,以减少操作风险的发生。
3.合规风险:同业代付必须遵守相关的监管法规和合规要求。
金融机构需要确保代付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并建立合规的内部制度和流程。
违反合规要求可能面临罚款、监管处罚等风险。
4.违规风险:同业代付可能被用于非法和违规活动,如洗钱、资金流转等。
金融机构需要加强对资金来源和资金去向的监控,以减少违规风险。
要管理同业代付的风险,金融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合适的风险管理框架和流程,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监测和报告机制。
2.加强对代付方的尽职调查和评估,确保其信用状况和偿付能力。
3.建立清晰的合同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资金转账的条件和时间。
4.加强技术和操作风险管理,包括系统和数据安全、操作流程优化等。
5.加强合规和反洗钱措施,确保代付资金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总之,同业代付是一种便利和高效的金融业务模式,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金融机构应加强风险管理,合规监管,以确保安全和稳定地进行同业代付。
以后大于243个字、小于3000个字,可以尝试0达到目标,并在下午1点这个时候尝试点的到执行。
同业代付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
同业代付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英文回答:Peer-to-Peer Operation Process.1. Initiation: The sender initiates the peer-to-peer (P2P) transaction by providing the recipient's details and the amount to be transferred.2. Verification: The sender's bank verifies the recipient's details and ensures they are valid and match the intended recipient.3. Authorization: The sender authorizes the transaction by providing their credentials or OTP (One-Time Password).4. Transaction Processing: The sender's bank processes the transaction and transfers the funds electronically to the recipient's account.5. Confirmation: Both the sender and recipient receive confirmation of the successful transaction via SMS, email,or push notification.6. Settlement: The transaction is settled between the sender's and recipient's banks, completing the process.中文回答:同业代付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贸易项下境内代付同业业务合作协议
附1贸易项下境内代付同业业务合作协议协议编号:CMB-DF-XXXX甲方(代付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传真:电话:乙方(委托行):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传真:电话:鉴于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贸易项下境内代付业务的申请,为进一步深化双方业务协作,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上述业务开展合作,并依法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在本协议中,贸易项下境内代付业务(以下简称:代付同业)是指贸易项下,甲方(含甲方下属分支机构,下同)根据乙方(含乙方下属分支机构,下同)的申请,对于乙方在贸易项下的境内应付款项,在规定的乙方对外付款日,代理乙方先行将款项划付至乙方的指定账户上,乙方在约定还款日归还甲方代付款项的本息。
从甲方代理乙方对外付款之时起即构成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甲方为该代付款项下对乙方的债权人,乙方作为债务人承担对甲方代付款项的还本付息及支付相关费用的义务。
本协议中,所涉及的贸易项下境内代付业务指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及其他贸易项下的境内代付业务。
协议项下具体代付业务的操作由甲乙双方的下属分支机构协商进行。
第二条代付币种代付货币的币种为人民币。
第三条代付期限目前,贸易项下境内代付业务主要指国内信用证、国内保理项下的境内代付业务。
国内信用证项下代付业务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国内保理项下代付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其他贸易项下的境内代付业务暂未开展,待以后开展时由双方再另行商议。
第四条代付利息和费用(一)利率及手续费的确定本协议项下每笔代付业务的代付利率及手续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应在《贸易项下境内代付业务合作意向申请表》合作意向回执部分提出该笔业务利率及手续费报价,乙方如接受应在SWIFTMT799加押请求代付电文中予以确认。
(二)利息的计算代付利息按照代付的实际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
在还本付息日一次结清,利随本清。
代付的天数自甲方对外支付之日起至代付到期日止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
银行人民币国内同业代付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人民币国内同业代付业务管理办法模版【管理办法】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人民币国内同业代付业务,加强风险管理,保障金融系统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同业代付”,指银行之间在客户授权下进行的互相代付的业务,包括银行卡转账、网银转账等形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人民币同业代付业务的商业银行,及其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同业代付业务应遵循诚信、自愿、平等、安全、法律合规原则。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同业代付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同业代付业务风险管理的制度与规范。
第六条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在网点、ATM机以及网站等场所向客户明确提示同业代付业务的风险提示和业务流程,承担提示客户风险义务。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同业代付业务风险加强监管机制,确保业务资金的安全和稳健。
第二章业务范围和条件第八条商业银行开展同业代付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办人民币结算账户;(二)系统建设并有完善的人员配置,健全内部控制及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三)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四)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取得必要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当在客户申请同业代付业务时,要求客户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授权书等资料,严格审核客户身份信息和授权合法性。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留存客户签名、审核人员签名、授权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商业银行在开展同业代付业务时,应当建立业务记录,保留业务审核、授权、发送、接收等记录。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风险管理部门,制定同业代付业务风险管理的政策与措施,确保业务运作的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信息保护制度,保护客户隐私,防止业务资料泄露。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当进行身份验证,确保代付交易中的订单信息符合授权人身份。
同业代付的概念及风险概述
同业代付的概念及风险概述同业代付是一种金融服务,指的是一家金融机构代为另一家金融机构支付款项,并由代付方在代收方发出付款指令后的一定时间内划付资金。
同业代付通常发生在金融机构之间,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目的是简化资金结算、优化资金利用效率,提高金融机构的运营效率。
同业代付的原理是,代收方向代付方发出支付请求,代付方根据支付请求执行划付操作,并将资金划付给代收方,从而实现了代收方的支付需求。
同业代付通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支付系统,包括支付通道、风险控制机制、支付流程的设计等。
同业代付的优势和风险并存。
首先,同业代付可以降低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
金融机构通过代付方式,可以直接使用代付方的资金,无需自己动用自有资金,从而减少了自有资金的占用,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
此外,同业代付还可以简化资金结算过程,减少结算环节和手续,减少操作成本和时间。
最后,同业代付还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和客户满意度,快速、准确地完成支付操作,提供更好的支付体验。
然而,同业代付也存在一些风险。
首先,支付风险是最主要的风险之一。
如果代付方资金链出现问题,或者代收方存在信用风险,可能导致支付失败、违约甚至损失资金。
这就要求代付方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对代收方的资质和信用状况进行准确评估,降低支付风险。
另外,流动性风险也是同业代付面临的挑战之一。
同业代付可能导致代付方的流动性问题,如果代付方无法及时获取足够的资金,可能无法及时完成支付,从而导致支付延迟或者失败。
此外,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也是同业代付需要注意的问题。
同业代付涉及到复杂的支付系统和流程,如果系统设计不合理、操作不当,可能导致支付失败或者数据泄露等问题。
而合规风险主要涉及到金融机构的合规性要求,如果不符合相关法规、政策和监管要求,可能会受到处罚和法律纠纷。
为了降低同业代付的风险,金融机构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对代收方的信用状况进行准确评估,避免与风险较高的代收方进行代付交易。
银行同业代付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同业代付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业务定义和分类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同业代付业务管理,促进同业代付业务健康发展,特根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以及银行相关制度办法,结合同业代付业务特点和风险控制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定义。
本规程所称同业代付业务,是指委托行使用代付行资金为本行客户的国际贸易或国内贸易结算提供的短期融资便利和支付服务。
委托行是指接受申请人申请,委托代付行融通资金并由代付行将款项直接支付给贸易合同中的卖方的银行。
代付行是指为委托行提供资金融通,并按照委托行指示将款项直接支付给贸易合同中的卖方的银行。
第三条申请人和受益人同业代付的申请人是向委托行申请办理同业代付业务的法人客户,可以为国际和国内贸易中的买方或卖方。
同业代付的受益人是贸易合同中的卖方。
第四条产品分类(一)根据我行承担的角色不同,同业代付业务可分为委托代付和受托代付业务。
1.委托代付业务是指我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指示代付行先行支付代付款项给贸易合同中的卖方,在融资到期日,申请人将融资本息归还我行,我行归还代付行的业务。
在委托代付业务中,委托行为我行境内分支机构,代付行为委托行以外的我行其他境内分支机构、我行境外分支机构或同业机构。
我行可以办理以我行自有资金贸易融资产品为基础的委托代付业务,自有资金贸易融资产品称为基础产品。
2.受托代付业务是指我行根据委托行的申请,先行支付代付款项给贸易合同中的卖方,在融资到期日,委托行将融资本息归还我行的业务。
受托代付是面向银行类客户的贸易融资产品,不按照同业拆借业务管理。
在受托代付业务中,代付行为我行境内分支机构,委托行为代付行以外的我行其他境内分支机构、我行境外分支机构或同业机构。
(二)根据贸易背景不同,同业代付业务可分为国际贸易项下和国内贸易项下代付业务。
1.国际贸易项下代付业务分为进口委托代付、出口委托代付、进口受托代付、出口受托代付。
2.国内贸易项下代付业务分为买方委托代付、卖方委托代付、买方受托代付、卖方受托代付。
银行同业代付业务风险点分析
银行同业代付业务风险点分析作者:楚志刚来源:《金融教学与研究》2013年第04期摘要:银行同业代付业务,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申请,委托同业机构为该客户的贸易结算提供的短期融资便利和支付服务。
该业务中委托行承担的主要风险为相关业务品种风险、客户信用风险及操作风险,需按各业务品种严格风险控制。
代付行比委托行需承担的监管风险及资金风险都较小,主要为操作风险。
关键词:同业代付;委托行;代付行;风险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3)04-0020-02银行同业代付业务,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申请,委托同业机构为该客户的贸易结算提供的短期融资便利和支付服务。
其中,接受客户申请,委托同业机构将款项支付给该客户交易对手的银行为“委托行”,为委托行提供资金来源和代付服务的同业机构为“代付行”。
委托行与客户是融资关系,即委托行向客户提供短期融资;代付行与委托行是同业拆借关系,即前者向后者拆借资金。
在2012年以前,同业代付业务被作为表外业务,并成为商业银行躲避信贷规模监管的手段被广泛使用。
2012年8月20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同业代付业务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将同业代付业务纳入表内核算。
同业代付业务包括信用证系列结算方式项下同业代付、汇款结算方式(流动资金贷款)项下同业代付、票据贴现项下同业代付、国内保理项下同业代付等。
代付行接受委托行委托,根据委托行的付款指令,代理委托行为其客户提供融资;委托行在业务到期日无条件向代付行归还代付款项本息及相关费用,并承担向客户的融资风险。
一、同业代付业务中委托行的业务风险在同业代付业务中委托行的主要风险为相关业务品种风险、客户信用风险及操作风险,需按各业务品种严格进行控制。
1. 客户准入的合规性。
重点关注客户准入及授信额度是否符合银行信贷业务政策、限额管理、风险底线的相关要求和代付业务相关业务规定的条件;对照不同业务品种的具体规定,审核买卖双方的信用评级、商业信用记录、金融机构信用记录等是否符合要求。
同业代付的概念及风险
一、什么是同业代付?同业代付业务,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申请,通过境内外同业机构或本行海外分支机构为该客户的国内贸易或国际贸易结算提供短期融资便利和支付服务,可分为境内同业代付和海外代付。
其中,接受客户申请、从同业机构融通资金并委托同业机构将款项支付给该客户交易对手的同业代付业务发起行称为“委托行”,为委托行提供资金来源和代付服务的境内外同业机构或委托行海外分支机构称为“代付行”。
同业代付是指商业银行(受托方)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方)的委托向企业客户付款,委托方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代付款项本息的资金融通行为。
业务特点:为客户解决融资问题 2、获得存款 3、手续费收入对于委托行来说,同业代付带来的利益表现在:1、维系并拓展客户资源。
一方面,在同业代付运作过程中,所有客户信息及资金的流转均处在委托行控制范围内,有利于委托行维系客户资源。
2、信用证的开立属于表外业务,可获得客户的保证金存款。
国内的同业代付业务以信用证代付最为常见,根据《国内信用证结算方法》要求,保证金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目前保证金存款比例基本都在40%以上。
开证行一般仅对保证金存款支付活期存款利率,成本低廉。
3、收取手续费。
根据《国内信用证结算方法》,开立保证金需要按开证金额的0.15%收取开证手续费、按每笔50元收取通知手续费、按议付单据金额的0.1%收取议付手续费和0.1%的审单费用。
另外可能收取修改手续费,通知手续费,修改通知手续费等。
对于代付行来说,同业代付业务有利于代付行监控客户的贸易融资资金流,降低了贷款风险,同时也给代付行提供了在融资的供应链上下游开拓客户资源的机会。
对于企业来说,同业代付满足了其以较低成本获取融资的需求。
尤其是在2011年,票据贴现率一直很高,最高时甚至达到13%,国内信用证代付业务的平均利率在7%左右,如果贷款利率高于代付业务平均利率及相关手续费率,代付业务对票据、贷款的替代作用就会比较明显。
受托方同业代付款项在拆出资金会计科目核算委托方同业代付相关款项在贷款会计科目核算从业务实质看,委托行是客户的债权人,直接承担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到期向借款人收回贷款本息;代付行为委托行提供贷款资金来源并完成“受托支付”服务,承担同业授信风险,拆放资金本息到期由委托行无条件偿还。
同业代付
同业代付一、产品简介我行同业代付指的是我行根据事先与国内同业签署的协议,对国内同业在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或汇款业务项下的应付款项,在规定的到期日通过我行或我行海外代付先予以垫付,国内同业在约定的还款日归还我行代付款项的本息。
二、服务功能国内同业资金紧张,需利用我行海外代理行为其先行垫付,满足其对我行的短期资金周转需求。
三、操作流程(一)客户准入条件与要求国内同业须与我行签订同业代付协议。
(二)基本操作流程四、xx提示1、办理同业代付时须在核定的同业代付额度内运作,不得突破。
2、同业代付原则上不得提前还款,如需提前还款,需经我行确认后方可办理3、同业代付业务到期后必须对外支付,归还我行融资本息。
人民币同业代付业务中资银行类金融机构(即“委托行”)根据其客户的申请,以自身的名义委托我行提供融资,我行在规定的对外付款日根据委托行的指示先行将款项划转至委托行账户上,委托行在约定还款日偿还我行代付款项的本息的业务。
主要包括国内信用证结算项下和国内保理项下的人民币代付。
在债权、债务关系不发生转移的条件下,为委托行的客户解决融资问题。
行的担保,一般不列入贷款会计科目核算,而是列入存放同业等科目。
一笔融资发生,但在两家银行都没进入贷款科目核算,相当于贷款额度控制再度失效。
与国内同业代付同时兴起的还有银行的海外代付业务。
海外代付业务跟国内同业间代付的特点还不一样,海外代付一般是基于融资优势和NDF(无本金交割远期)套利,而国内银行间的融资成本区别不大,更多是出于规避额度控制考虑。
何为代付业务代付业务又称代理同业委托付款业务,一家银行的客户申请融资时,该行以自己的名义委托另一家同业为该客户提供融资,并在业务到期日由自己归还代付款项本息。
在银行国际业务中,如果是委托海外银行付款,一般称为“海外代付”业务。
此前由于境内美元紧张和成本飙升,美元的海外代付业务是银行业的一种常见操作,但整体代付规模受银行外债额度限制。
今年以来,随着境外特别是香港沉淀人民币规模增加及成本优势,人民币的海外代付业务开始出现快速增长。
同业代付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
同业代付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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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同业代付协议
中国农业银行网上代付服务协议()农银网代付字()第号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协议中的权利、义务。
如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甲方:乙方: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一)网上代理付款业务是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付款电子指令向收款客户个人结算账户支付款项的业务。
(二)指定代理付款业务种类:□工资、奖金□投资本金和利息□个人债权转让收益□个人贷款转存□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继承赠与款项□保险理赔与退保□纳税退还□农副产品销售收入□公务报销□其他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须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为乙方网上银行注册客户。
(二)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注册程序正确填写申请表,并保证申请表填写内容和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变更,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乙方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应遵照与乙方达成的本协议,向乙方主动发送付款电子指令,并对该电子指令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方负责向收款客户提供网上付款业务的查询、打印及发送票据等商务服务,并承担与网上代理付款业务相关责任。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主动付款电子指令后,于当日扣划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账号),并将款项记入甲方指定的收款客户的账户。
(二)乙方对因以下原因造成款项不能划转不承担责任:1、甲方发送的电子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2、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
3、甲方账户或指定的收款客户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
4、甲方指定的收款客户账户状态为冻结、销户等其他非正常状态。
5、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原因。
(三)乙方对于甲方与收款客户之间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按照与甲方商定的以下第种方式,向甲方收取网上代理付款业务手续费:1、乙方按实际付款金额的%,在每月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账号)中一次性划收。
[最新知识]银行同业代付的会计处理办法
银行同业代付的会计处理办法银行同业代付的会计处理办法,会计们日常工作中一定会遇到会计处理的各种问题,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热门内容,一起来看下。
银行同业代付的会计处理办法?财政部日前公布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同业代付业务会计处理的复函”,规定了银行同业代付业务的会计处理和披露。
财政部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代付业务协议条款判断同业代付交易的实质,按照融资资金的提供方不同以及代付本金和利息的偿还责任不同,区别情况分别处理。
如果委托行承担合同义务在约定还款日无条件向受托行偿还代付本金和利息,委托行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相关交易作为对申请人发放贷款处理,受托行应当将相关交易作为向委托行拆出资金处理。
财政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其他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同业代付业务涉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贷款承诺、担保、代理责任等相关信息进行列报。
同业代付业务产生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得随意抵消。
上述会计处理和列报要求既适用于信用证项下的同业代付业务,也适用于保理项下的同业代付业务。
考虑到同业代付协议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财政部建议不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追溯调整。
同业代付业务特点?1、在债权、债务关系不发生转移的条件下,为委托行的客户解决融资问题。
2、不受贷款规模限制:对于申请行来说,是表外业务,不在信贷科目里,类似于承诺。
而对于融资行来说,有申请行的担保,一般不列入贷款会计科目核算,而是归口在同业拆放科目。
3、不受存贷比限制。
4、降低客户融资成本。
代付业务又称代理同业委托付款业务,中资银行类金融机构(即”委托行”)根据其客户的申请,以自身的名义委托他行提供融资,他行在规定的对外付款日根据委托行的指示先行将款项划转至委托行账户上,委托行在约定还款日偿还他行代付款项本息。
其类别包括国内信用证结算项下、国内保理项下、票据类的代付。
所以大家明白了吗!持续关注我们的更新哦!以上就是关于银行同业代付的会计处理办法的详细介绍,更多与会计处理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以同业代付模式违规将巨额信贷资产转移出表
财会监督以同业代付模式违规将巨额信贷资产转移出表荫顾华晔刘佳揖摘要铱2012年袁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组织各地专员办对Z银行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遥检查中袁检查组发现Z银行某省分行为逃避信贷规模渊存贷比冤控制袁从2011年1月起至2012年3月袁通过同业代付的所谓野创新冶模式袁累计将228亿元巨额信贷资产转移出表的严重违规行为遥经过分析袁这类业务的实质是将他行拆入资金投向本行票据贴现尧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袁并在信贷资产风险及收益无实质性转移的情况下袁以出资形式混淆业务实质袁转移信贷资产归属遥上述违规行为直接导致该分行会计核算不准确尧业务流程不规范尧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袁对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产生较大不良影响遥有关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袁专门发文严肃纠正上述违规行为遥揖关键词铱同业代付信贷资产违规出表一尧案例背景2011年袁随着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进一步加强袁市场流动性趋于紧张遥一方面袁各金融机构纷纷收缩贷款规模袁强化贷存比管理袁以适应国家宏观金融政策调整曰另一方面袁各金融企业依然强调对分支机构的业绩考核遥与此同时袁银行机构在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背景下开展的野同业代付冶业务发展较快袁业务体量迅速扩大袁引起了有关部门高度警惕遥在此背景下袁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审时度势袁组织各地专员办对Z银行总行及各地分行开展联动检查袁重点关注银行机构信贷资产核算情况遥其中袁某地专员办根据分工承担对Z银行某省分行渊以下简称该行冤的检查任务遥检查组进场后根据监督检查局的工作提示袁从监管指标尧考核指标入手进行对比分析袁发现该行一方面面临存贷比的严格控制袁另一方面又要为经营业绩而完成各项考核指标遥在双重压力下袁一项既能规避贷款规模控制袁又能增加经营业绩的野同业代付冶业务浮出水面遥二尧案例解析渊一冤初露端倪检查组在对该行2011年度资产负债表分析时发现两大疑点袁一是该行2011年末存贷比已十分接近当时的监管红线袁存在转移信贷资产压降存贷比的潜在动力曰二是截至2011年末袁该行拆出资金余额为246亿元袁而拆入资金余额仅为0.5亿元袁两者相差巨大袁不符合商业银行通常的同业资金运营规律袁但经多方面问询袁该行风险部尧公司部尧国际结算部等部门均向检查组保证不存在其他拆入资金业务遥对此袁检查组毫不放松袁继续从具体业务入手开展核查遥通过调取相关原始凭证袁确认上述0.5亿元资金系Y市分行从X银行S分行拆入袁转入该行账号为伊伊伊伊伊999伊伊伊伊伊的临时账户袁同日该资金又从上述账户转入该行企业客户的贷款账户作为贷款发放袁该笔贷款计入Y市分行表内野发放贷款及垫款冶科目遥从上述单笔业务流程看袁该行的操作并无异常袁均为规范流程遥通过进一步追查原始凭证后的一份附件袁即该行与X银行S分行签订的共计30亿元授信额度的叶委托代付总协议曳引起了检查组的高度重视遥特别是协议约定了30亿元的授信额度却只使用0.5亿元的情况不符合一般商业逻辑遥检查组的疑问逐步加大遥为查清该行是否存在隐瞒其他拆入资金问题袁检查组决定从Y市分行入手袁全面核查Y市分行账号63财政监督CAIZHE晕郧允陨粤晕阅哉202219财政监督CAIZHE晕郧允陨粤晕阅哉202219为伊伊伊伊伊999伊伊伊伊伊的账户流水袁以确定上述账户中同业资金往来的真实情况遥渊二冤抽丝剥茧经检查该账户全部流水发现袁Y 市分行下属多个支行袁在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期间袁通过该账户分别从六家银行机构以野同业代付冶业务名义共拆入资金10.69亿元袁并分别用于向企业提供票据贴现2.77亿元尧贸易融资渊信用证和保理项下冤7.92亿元袁上述资金的拆入及融出均未入账反映袁同时少计资产和负债遥为进一步确认相关业务的收益归属袁核实是否存在私设野小金库冶等更严重的财会违规问题袁检查组迅速对利润表中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科目进行排摸袁最终确认该行将这类业务的资金利息差袁作为手续费收入全额在利润表反映遥同时袁该行通过贷款安排费尧受托管理对公贷款服务费尧代理同业国内结算业务尧上门服务费尧福费廷手续费等多个中间业务收入科目分散核算相关收入袁从而避免相关收入在某个科目集中反映袁进而暴露违规行为遥在事实面前袁该行终于向检查组承认袁为规避贷款规模控制袁全行未入账反映的野同业代付冶业务累计发生额为228亿元曰截至2011年末袁余额为167亿元曰截至2012年5月31日袁余额为20亿元遥至此袁该行违规以野同业代付冶业务将巨额表内贷款转移出表的问题全面暴露遥渊三冤水落石出事实上袁野同业代付冶业务是指申请人渊客户冤向银行渊委托行冤提出融资申请袁银行委托同业银行渊受托行也即代付行冤办理代付的业务模式遥根据收益及风险承担袁存在两种情况遥第一种情况是委托行进行业务撮合不承担信用风险袁委托行尧代付行和客户签订三方协议袁资金最终由代付行直接支付给客户袁收取利息并承担相应的信用风险袁委托行仅收取手续费遥在这种情况下袁委托行应将这类野同业代付冶业务作为表外业务核算遥第二种情况是袁委托行分别和客户签订融资合同尧和代付行签订代付协议渊实质为资金拆借合同冤袁资金先由代付行支付给委托行袁再由委托行支付给客户遥这种情况下袁委托行获取相关业务收益并承担信用风险袁代付行仅承担委托行的资金拆借风险遥因此袁这类野同业代付冶业务应在委托行表内作为信贷业务核算遥而该行的实际操作如下院对于贴现业务袁该行各分支行与贴现申请人签订贴现合同袁同时与代付行签订委托同业代付合同袁代付行将资金支付给该行各分支行袁该行各分支行在同日再作为贴现资金支付给贴现申请人曰对于贸易项下融资渊国内信用证或保理业务冤袁该行各分支行与委托代付申请人签订贸易融资合同袁再与代付行签订委托同业代付合同袁代付行将资金支付该行各分支行袁该行各分支行在同日将资金直接支付给融资人遥此外袁该行将上述业务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抵扣支付给代付行的利息支出后袁以手续费名义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遥上述业务实际由两个独立子业务构成袁一方面是委托行与客户之间的融资业务渊包括贴息尧贸易融资等冤袁根据相关业务合同及资金走向判断袁该行虽然作为委托行但与一般融资业务并无不同袁事实上承担了客户借款的信用风险曰另一方面是委托行与受托行的资金拆借业务袁根据相关代付协议条款袁明确委托行承担合同义务在约定还款日无条件向受托行偿还代付本金和利息袁即委托行直接承担拆入资金的偿付义务袁与客户是否偿还借款无关遥根据风险承担情况判断袁该行应当按照叶企业会计准则要要要基本准则曳和叶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要要要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曳的有关规定袁将与客户的融资交易作为发放贷款处理袁并将受托行出资作为拆入资金处理袁从而真实准确地反映交易实质遥三尧案例启示渊一冤事件影响64财政监督CAIZHE晕郧允陨粤晕阅哉202219财会监督风险管理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永恒的主题袁银行为一己之利而将巨额贷款业务放在账外核算尧管理袁其带来的风险和危害是十分严重的遥一是逃避贷款规模管理袁严重影响国家金融宏观调控的有效性遥2011年袁国家为调整宏观经济政策袁先后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袁三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袁力求通过降低信贷规模控制通货膨胀遥在如此金融宏观调控的背景下袁该行为逃避日趋严格的贷存比管理而违规账外发放贷款袁既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袁也严重影响了国家宏观金融政策的调控效果遥二是账外核算贷款袁造成内外部管控失效遥从上述业务的操作情况来看袁该行各分支机构都在自行开展表外野同业代付冶业务袁分行层面无法直接尧全面地对下属机构开展的这些业务进行有效监管袁特别是对业务的真实性尧贷款的风险状况以及可能引发的个人道德风险都缺乏足够的监管手段和措施遥从监管角度看袁因银行瞒报业务数据袁使监管机构获得的银行数据失真袁导致监管失效遥三是违反叶企业会计准则曳袁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遥该行对于野同业代付冶业务的一系列会计核算处理袁违反了叶企业会计准则曳有关权责的规定袁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袁未能全面真实客观反映该行资产负债状况遥首先袁该行少计了2011年末金融资产渊野同业代付冶项下的融出资金冤和金融负债渊委托代付协议下的拆入资金冤各169亿元袁占到该时点该行总资产的2.8%遥其次袁该行将野同业代付冶业务项下的利息收支差额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袁少计了2011年度利息收入8.26亿元袁少计利息支出7.39亿元袁多计中间业务收入0.87亿元遥最后袁该行少缴营业税及附加4004万元袁少计2011年末拨备1.67亿元遥综合上述情况袁该行由于野同业代付冶业务核算问题导致2011年度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遥渊二冤监管启示这一案例的查处过程对于当前形势下的财会监督工作具有较强的启示意义遥一是紧盯行业性创新业务遥案例实践中袁检查组根据监督检查局围绕金融创新开展检查的指示精神袁发现并查处了这一重大违规案例遥事实上袁金融行业的业务本质是围绕融资开展的遥因此袁万变不离其宗袁金融行业所谓的新业务尧新模式尧新产品袁很多是为了规避某些监管规定制度的限制袁而被迫采取的野伪创新冶遥同时袁为了刻意满足监管要求袁金融机构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很可能出现一些以形式掩盖实质的典型财会违规行为袁这也正是财会监督工作需要持续关注并予以严肃处理的重点领域遥正如本案例中袁该行故意忽略野同业代付冶业务实际包括资金拆入和发放贷款两个环节袁将两项事实上的表内业务袁通过会计处理成为仅收取手续费收入的表外业务袁掩盖了银行机构在其中应承担的信用风险损失遥二是关注内外压力差异的影响遥案例实践中袁检查组围绕银行内部考核指标和外部监管要求这对矛盾做文章袁抓住了银行机构违规通过野同业代付冶业务将信贷资产转移出表的问题症结所在袁即为了完成考核指标袁获取对应的经济利益袁牵住了问题的牛鼻子袁进而顺藤摸瓜袁发现了该行整体违规行为遥这一案例充分说明通过分析内部考核指标和外部监管要求的差异袁能够准确判断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的主要目的和出发点袁对进一步查实问题线索具有较强的指示提示作用遥三是秉持充分的怀疑态度遥案例实践中袁检查组从数据分析结果出发袁追查发现了一笔正常的业务处理遥一般而言袁正常的检查流程就到此结束了袁但检查组反其道而行之袁秉持充分的怀疑态度袁继续挖掘正常业务背后的故事袁并最终查实存在的隐藏问题遥这一案例充分说明财会监督工作需要秉持充分的怀疑态度袁对于获取的线索信息要质疑其中的业务逻辑袁抽丝剥茧袁从细节入手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袁以证实相关情况的真实合理性遥姻渊作者单位院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冤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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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代付
一、产品简介
我行同业代付指的是我行根据事先与国内同业签署的协议,对国内同业在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或汇款业务项下的应付款项,在规定的到期日通过我行或我行海外代付先予以垫付,国内同业在约定的还款日归还我行代付款项的本息。
二、服务功能
国内同业资金紧张,需利用我行海外代理行为其先行垫付,满足其对我行的短期资金周转需求。
三、操作流程
(一)客户准入条件与要求
国内同业须与我行签订同业代付协议。
(二)基本操作流程
四、温馨提示
1、办理同业代付时须在核定的同业代付额度内运作,不得突破。
2、同业代付原则上不得提前还款,如需提前还款,需经我行确认后方可办理
3、同业代付业务到期后必须对外支付,归还我行融资本息。
人民币同业代付业务
中资银行类金融机构(即“委托行”)根据其客户的申请,以自身的名义委托我行提供融资,我行在规定的对外付款日根据委托行的指示先行将款项划转至委托行账户上,委托行在约定还款日偿还我行代付款项的本息的业务。
主要包括国内信用证结算项下和国内保理项下的人民币代付。
在债权、债务关系不发生转移的条件下,为委托行的客户解决融资问题。
代付业务的特点在于,对于申请行来说,是表外业务,而对于融资行来说,有申请
行的担保,一般不列入贷款会计科目核算,而是列入存放同业等科目。
一笔融资发生,但在两家银行都没进入贷款科目核算,相当于贷款额度控制再度失效。
与国内同业代付同时兴起的还有银行的海外代付业务。
海外代付业务跟国内同业间代付的特点还不一样,海外代付一般是基于融资优势和NDF(无本金交割远期)套利,而国内银行间的融资成本区别不大,更多是出于规避额度控制考虑。
何为代付业务
代付业务又称代理同业委托付款业务,一家银行的客户申请融资时,该行以自己的名义委托另一家同业为该客户提供融资,并在业务到期日由自己归还代付款项本息。
在银行国际业务中,如果是委托海外银行付款,一般称为“海外代付”业务。
此前由于境内美元紧张和成本飙升,美元的海外代付业务是银行业的一种常见操作,但整体代付规模受银行外债额度限制。
今年以来,随着境外特别是香港沉淀人民币规模增加及成本优势,人民币的海外代付业务开始出现快速增长。
境内规避额度
同业之间看中的还是隐藏额度。
目前,同业间的这种借贷行为,无论同业存放、同业拆借,还是同业贷款,都不纳入监管部门的信贷规模范畴。
同业代付对于融资企业来讲,有两笔费用:一笔是融资安排费,给中间银行,另外一笔是给融资行的利率,目前安排费率可以达到1%,并且随着行情的变化水涨船高。
而融资利率,则跟一般正常的贷款一样,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综合授信,而中间银行一般寻找对手方银行时,互相也会授信,两家银行的最大代付业务规模有个总额度限制。
而且在选择企业客户时,国内的同业代付与国际业务操作不同,只要是中间银行的授信先通过,并提供担保。
不过,由于不受表内控制,不容易受到监管,融资很可能流向一些房地产等受调控
行业,加剧了这种业务的政策风险。
同业代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