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比赛章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钓鱼比赛章程
一、主办单位:
二、赞助单位:
三、冠名单位:
四、比赛报名:
1、报名规定: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仅限泉州钓鱼群的钓友报名,限报90人。
2、报名参赛费用:100 元/人。
3、报名人:,报名后各位钓友在比赛前7天可在练竿区练竿。
报名人: 报名费汇款农行账号:
报名请在上班时间打电话确认汇款成功。 ?
电话:
4、参赛者确定参赛报名之后,所交的报名费不退还。报名从规程发布即日起,截止时间
2014年9月25 日晚上10点止。
5、竞赛地点:
6、竞赛项目:一天 3 场,第一场:3.6m手竿钓对象鱼鲫鱼(记尾数)1场,每场90分钟。第二、三场:4.5手竿钓混养鱼(记重量) 场。每场 90 分钟。
7、本次比赛还需十几名义工协助本次比赛的后勤和其他工作,请有意向的钓友找: 联系,联系电话:
五、比赛时间暂定:2014 年 10月 12 号一天。上午7:00时准时抽签,8:00时准时开赛。 抽签顺序按交费报名表先后顺序抽签。最后一名参赛选手抽完签10分钟后,抽签环节完毕。迟到的参赛选手按放弃参赛处理。报名费不退,请参赛的选手提前做好准备。
六、奖项设置。
第一名:暂不公布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至第十五名:
这届另设进步奖十个.奖励历届关注群活动积极参与的群友
七、比赛规程:
1.参赛选手按报名(交费)先后顺序抽签决定区号和钓位。
2. 钓位一经确定,不得自行调换,如因意外情况影响比赛时,可立即报告裁判员予以调整,比赛中如需离开钓位,需经裁判员许可方能离开及归位。
3. 钓具自备:,手竿钓对象鱼比赛限用3.6米手竿一支(正负3公分),手竿钓混养鱼比赛限用4.5米手竿一支(正负3公分),线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30公分,鱼钩1-2只,规格、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可携带备用竿一支,但严禁同时下水垂钓。
4. 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邻位。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以外,溜鱼时,鱼可越位,人不可越位,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5. 钓饵:钓饵自备,不准使用有毒有害的饵料,全赛程不准打窝,鱼饵必须挂在鱼钩上下水。一经发现违规罚加3分,并须改正合格方可参赛,拒不改正者,取消比赛资格。
6. 比赛开始均以主裁判信号发令为准,比赛信号未发之前,所有钩、线、漂、鱼护一律不准下水。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此时,未入护的鱼不计成绩。如有入户的,按第13条执行。
7. 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死鱼不计成绩。
8. 参赛选手入场及换位,必须由裁判员带领统一进行。
9. 比赛禁止喧哗
、禁止参赛选手间互通信息,互传饵料。参赛选手必须是本人,不得换人比赛,如违反规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10. 除参赛选手、裁判员、现场记者外,其它人员在比赛开始前五分钟必须离开赛场。
11.文明垂钓,不得锚鱼、挂鱼。所有鱼获计成绩完成后倒回鱼塘。
12. 执行中国钓鱼协会《淡水放养水域钓鱼比赛规则》。
13. 违反比赛规则的直接加10分。(违规两次直接取消比赛资格)
14. 记分办法:比赛分 个赛区,每小区钓获最好成绩的得一分,第二名得二分,依次类 推。钓获为0的按最多人数小区最高分再加一分进行计分。比赛按总积分排名次,选手的总积分相同时,则比单场小分,小分相再同时则按单场的重量决定。
八、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职责:1、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赛前对竞赛规程进行学习和训练,根据规程要求,对赛场的水情、鱼情、地形、钓位设置及安全保卫等工作进行检查落实。
2、裁判员应坚守岗位,维持赛场秩序,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做到严肃、认真、公正执法。
3、认真做好参赛选手鱼获的清点、计量和记录工作。计量完成后请该运动员在计量表看清楚计量成绩后签名确认。再请邻位运动员签名确认。成绩经本人和相邻钓手确认后方为有效。成绩单一经选手签名确认后,计量数据不得更改,鱼护如有鱼未计量的,为无效成绩。
4、对违犯规则的参赛选手,裁判员如实上报裁判长,给其加5分。
5、比赛成绩公布后,给每位选手15分钟查看自己的成绩是否录入,计算正确,查看时间过后即时公布最终成绩。参赛选手与裁判员之间就计量中可能出现的计量成绩误差,需向总裁判提出申诉。
6.比赛结束后进行抽奖活动,奖品有:暂不公布。
九、本次活动,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质的意外风险,组织方不对活动产生的任何意外事件负责,包括人身、随行工器具、随身钱物、渔竿等等。请参与者正确评估活动存在的客观因素,审慎关照身体以及随身贵重物品,风险自负。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规程最终解释权为本比赛组委会。比赛结束,组委会自行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