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政治议论文800字(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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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要文明、环境要卫生,这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但是每当我放学回家或假日外游的时候,就随处可以看见人们乱扔垃圾,垃圾筒外面到处都是垃圾,引的苍蝇满天飞,跟这个社会文明很不协调,人们在无意识的破坏着我们生存的环境,严重影响着人们的健康,社会的环境需要大家的保护,怎么能让人擅自破坏呢?为了唤醒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为此我展开了调查。

虽然这个调查不像那些正式的社会调查,但是这次调查却让我明白很多,懂得了很多,环境不能破坏。

于是我行动起来,来到了观音岩,准备边爬山边调查,想用自己的行动来唤起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果然我路过的地方到处都是垃圾,什么都有:塑料纸袋、电池、果冻壳还有酸奶数之不尽。让大家来看看它们的危害吧!塑料袋:他会破坏环境,以前就有过白色污染,相信大家都不会忘记吧!电池的危害就更大了,请听我慢慢道来:第1,一颗电池就能让一平方米的土地给绝收;第2,一颗电池可以污染60万公升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引用水;第3,电池金属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伤害。损害人的神经系统,造血功能和骨骼,等等。果冻壳的危害也是一样。酸奶就更不用说了,把地上弄的粘乎乎的,给人的感觉就是不文明。

我一边走去一边捡着这些垃圾,不知道走了多少的路,垃圾已经有了三大袋,提起来都重。但是我希望大家都能来捡垃圾,共同来保护我们环境,也许是我的行动让有的人觉得他们也应该为这个大家所共同生活的环境做点事情,我只听到他们说:我们也应该为大自然做一点贡献啊! 这点话真的让我感动啊,没想到就这样的行动竟然让那么多人一起行动来捡垃圾,这就是人间的行为传递吗?我想是吧!

到了山顶就更脏了,就在这时,前面有一位大哥哥,只见他一只手拿香蕉吃,另一只手则将香蕉皮往地上扔,如果这时有人一不小心没看见,踩在上面,那还不摔一个跟头啊,这样的不讲卫生的人怎么行呢?我正想鼓起勇气走上去跟他说,就在这时我看见一个小姐姐,她走上前,对那位大哥哥说,显得理直气壮,你要知道,那位哥哥比他大了好多啊,也不知道他们讲了什么,不一会儿,那位哥哥好像意识到自己错了低着头深思了片刻,然后就主动加入到捡垃圾的行列中。不一会儿我们就捡了4大袋垃圾。地上变得干净了,似乎山变得更绿了、水更清了、天更蓝了、大自然更美了。

是啊,大自然赐予我们的美丽的环境,是需要大家维护的,我真的是很希望大家能共同维护我们的大家园,来保护它吧。保护环境!

现在,我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可有些人的素质并没有随着生活水平而提高。

在地上,随处可见烟头`果皮纸屑,而垃圾桶就在旁边,哪怕多走一步把垃圾放入垃圾桶,也不愿意,把公路当成了垃圾场。现在的人们口口声声说保护环境,保护环境,可某些人装糊涂,依然我行我素。

在写着“勿踏小草”的标语牌下出现了小道;在插着“请勿随地吐痰”的牌子下却是痰迹斑斑;马路两旁刚种下的小树,被折得只剩下一根主干;雪白的墙上被“涂鸦大师装饰得特别美丽”。

一次,我坐公交车,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奶奶上了车,竟没一个人给老奶奶让位!这时车子一个急刹车,老奶奶无意碰了一个青年人,他还在那说老奶奶,我实在看不下去了,给老奶奶让了座。我疑惑了,现在不是提倡尊老爱幼吗?他们难道不知道吗?

还有一次,我走在路上,看见前面有两个人吵了起来。我走上前问了周围的人,周围的人说是一个人无意中撞了另一个人一下,另一个人不愿意骂了起来,那个人听到了,也骂了起来,就这样两个人吵了起来。

唉!我情不自禁地发出了感叹。现在2008年奥运会即将到来,我们若再不学的文明些,会给外国人一个什么“好”印象?

今天下午,看到百度的一段视频,视频上说:一个城管当街砸死了一个卖西瓜的农民。我暗叹,城管到底都怎么了?他们怎么都习惯上了草菅人命的勾当?

城管是我国城市化发展的产物,也是城市化所需要的帮手,但近年来,城管的执法方式一直被社会诟病,城管人员与执法对象之间冲突不断,各种暴力事件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各级政府的形象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城管,作为中国城市化发展所需要的产物,其执法的方式一直为社会所诟病。现实中城管与无证商贩之间就如同猫和鼠的关系,舆论也多对城管的执法方式产生不满,曾有:借我三千城管,复我浩荡中华的讽刺说法。城管是城市秩序的维护者,但如今的城管却多被看作可以合法抢劫的强盗,不得不说我国城管执法存在着很大问题和不足,急需我们解决。这些人中国不来个杀一儆百都不行了。这和土匪有什么两样?就是拿着合法的土匪!

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城管执法的专门法规,现在城管执法的依据仅是《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同时,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城管执法的范围不断扩大,从市容环境到工商管理,从城市节水到公安、交通,几乎无所不包。在处罚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城管的自由裁量成为主流,而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后,又缺乏有力的救济途径,立法的真空是恣意行为的罪魁祸首。

此外,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城管执法者任意使用,这就使城管执法方式简单化、粗暴化,增大了城管暴力执法发生的几率。

城管队员首先是服务者,是为城市市民提供后勤与保障的,国家为了处理城市公共事务,赋予了城管队员一定的执法权。然而,任何执法权都具有限制性和制约性,不能逾越权力范围,不能滥用权力。而不使用非法暴力则是国家和公众对执法权最基本的要求。不得不说,当地城管暴力执法逾越社会容忍底线。

其次,暴力执法将直接导致公众对城管队伍甚至整个政府公信力的丧失。政府在行政过程中,正是通过具体执法者表明自己的价值观念、执政思路和工作作风,展示政府形象,形成政府声誉。这种形象和声誉实际上构成了政府信用。如果执法者的行为符合法律、符合公众的意愿,公众就会对政府作出信任选择。反之,政府缺失公信力,则必将导致民众对政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道德伦理规则的淡漠或拒不执行。

最后,暴力执法将激发被执法者和旁观者过激情绪,直接引发被执法者的暴力反抗,甚至引起刑事案件。近年来,全国已经出现过多起以暴力抗暴力执法的事件:如武汉撞城管事件、昆明五华区群体抗暴事件等等。这不仅是多个家庭的悲剧,更是整个社会和法治的悲哀。

可见,较之普通民众之间使用暴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行使暴力,有着更强的社会危害性。我国刑法已经给暴力抗法的被执法者设立了妨碍公务罪,也给司法工作人员对暴力逼供、暴力取证的行为设立了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给监狱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设立了虐待被监管人罪,同时还规定以上行为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却并没有设立暴力执法罪,不可谓不是一个遗憾。

如人有疾,不治则寝以深。耐心解剖城管暴力执法这只带病的麻雀,能让我们对中国社会管理问题有更清晰的判断。如果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我们还无法彻底改革城管制度,为城市管理建章立法、优化队伍、规范管理,那这样的暴力事件还会在别的地方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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