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土地增值税主要规定简易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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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9.07.30•【字号】惠地税发[2009]132号•【施行日期】2009.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增值税正文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惠地税发[2009]132号)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文件规定,市局制定了《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七月三十日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惠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惠地税发〔2007〕13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适用对象为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的适用范围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征收征收土地增值税:(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财务帐簿未设置的;或虽设置财务帐簿,但帐目混乱,销售收入、成本材料凭证残缺不齐,难以确定销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二)擅自销毁帐簿的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三)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四)纳税人未如实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五)对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无法提供收入资料或提供收入资料不实造成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基础设施费的每平方米扣除额,高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位面积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造价表》”)中公布的每平方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金额,或纳税人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开发间接费用等成本明显偏高,又无正当理由的;(七)未按规定的时间提交清算补正材料的。

土地增值税政策汇总

土地增值税政策汇总

土地增值税政策汇总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出让、转让或者应税事项完成后,按照土地的差额增值额计算得出的税款。

土地增值税政策主要包括税基确定、税率调整以及优惠政策等方面。

本文将对土地增值税政策进行汇总,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内容。

首先,土地增值税的税基确定主要根据增值额来计算。

增值额计算公式为:(土地转让价款-原取得土地使用权支出)×土地增值税税率。

其中,土地转让价款是指土地出让、转让的价格;原取得土地使用权支出是指土地使用权取得时支付的费用。

土地增值税税率目前统一为30%。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土地增值税有不同的税率,而一般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等多为3%或5%。

税率调整是土地增值税政策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近年来,我国土地增值税税率进行过多次调整,旨在调控房地产市场、降低房价压力,同时推动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具体来说,2024年,国家对非普通住宅补贴和保障性住房用地增值税税率降至1.5%;2024年,部分城市继续降低住房用地增值税税率至1%,这项政策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此外,土地增值税政策还包括了一些优惠政策。

例如,对于个人自住房土地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此外,对居民家庭因改变户籍、安置等原因出售自有住房的,可以适用差异化税率申报,即依照不同年限征收不同税率。

对于久摆渡地和在市区拟征土地的农民工,可以减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缴纳土地增值税。

这些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促进居民买房、卖房的灵活性,并且照顾到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

另外,为了防止土地增值税逃避和缴纳困难,土地增值税政策还涉及到一些配套措施。

例如,加强税收征管,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进行监督与管理,确保税款的及时缴纳。

同时,对于违反土地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严格的处罚措施,以打击土地增值税逃避行为。

总的来说,土地增值税政策在我国的调整和优化是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同时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通过税基的确定、税率的调整以及优惠政策的实施,土地增值税政策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提供更加公平、合理的税收制度,同时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土地增值税法律规定(3篇)

土地增值税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土地增值税是指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旨在调节土地收益分配,防止土地投机,维护国家土地市场的稳定。

本文将详细阐述土地增值税的法律规定。

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1. 纳税人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2)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取得收入的境外单位和个人。

2. 单位和个人定义(1)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2)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三、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1. 增值额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2. 收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包括以下几项:(1)取得货币收入;(2)取得实物收入;(3)取得其他收入。

3. 扣除项目金额根据《条例》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包括以下几项:(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四、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1. 第一档税率:30%,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2. 第二档税率: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3. 第三档税率: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4. 第四档税率:6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

五、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1. 纳税申报纳税人应当在转让房地产后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土地增值税知识点总结

土地增值税知识点总结

⼀、⼟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地使⽤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的单位和个⼈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种税。

⼟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1)转让国有⼟地使⽤权;(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地使⽤权⼀并转让。

【解释】⼟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国有”、“转让”、“取得收⼊”三个关键特征:1.转让⼟地使⽤权的⼟地是否为国有⼟地:转让国有⼟地使⽤权,征⼟地增值税;转让集体所有制⼟地,应先在有关部门办理(或补办)⼟地征⽤或出让⼿续,使之变为国家所有才可转让,并纳⼊⼟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集体⼟地的⾃⾏转让是⼀种违法⾏为。

2.⼟地使⽤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是否发⽣产权转让:转让⼟地使⽤权的征,⽽国有⼟地使⽤权的出让不征;未转让⼟地使⽤权、房产产权(如房地产出租)不征。

这⾥的“⼟地使⽤权出让”是指⼟地使⽤者在政府垄断的⼟地⼀级市场,通过⽀付⼟地出让⾦⽽获得⼀定年限的⼟地使⽤权的⾏为。

“⼟地使⽤权转让”是指⼟地使⽤者通过出让等形式取得⼟地使⽤权后,在⼟地⼆级市场上将⼟地再转让的⾏为。

3.征税范围不包括房地产权属虽转让,但未取得收⼊的⾏为(如继承)。

上述内容的具体化经常在考试中出现,具体问题可归纳为应征、不征、免征三个⽅⾯。

下⾯将经常出现的房地产若⼲具体情况的征免问题汇总归纳如下:属于⼟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应征)不属于⼟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不征)免征⼟地增值税的情况(免征或暂免征收)(1)出售国有⼟地使⽤权(2)取得⼟地使⽤权后进⾏房屋开发建造然后出售的(3)存量房地产买卖(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权属转让)(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6)投资联营后将投⼊的房地产再转让的(7)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1)房地产继承(⽆收⼊)(2)房地产赠与(⽆收⼊)(3)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4)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未变)(5)房地产的代建房⾏为(权属未变)(6)房地产评估增值(1)个⼈互换⾃有居住⽤房地产(2)合作建房建成后按⽐例分房⾃⽤(3)投资联营时房地产转让到投资联营企业(4)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5)国家征⽤收回的房地产(6)个⼈转让居住满五年以上的房地产(7)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提⽰:⾸先,应与契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对⽐掌握;其次,应和⼟地增值税的计算联系起来复习。

土地增值税总结及工作计划

土地增值税总结及工作计划

土地增值税总结及工作计划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收回或者土地利用权有偿转让等行为中,依法向国家财政支付的税款。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是为了调节土地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同时也是一种财政收入来源。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对象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收回等行为的受让方或者支付方。

税率根据土地增值额的大小而定,通常会根据土地增值额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税率,以实现对土地增值的合理调节。

在工作计划方面,针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需要加强对土地利用和转让行为的监管,确保税款的合规征收。

同时,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和公平性。

另外,还需要加强对土地利用的规划和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土地的浪费和滥用。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增强纳税人的税收合规意识,减少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还需要加强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的
科技化水平,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总之,土地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方式,对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在未来的工作中,需要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加强税收征管的监管和管理,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和公平性,促进税收的合规征收。

土地增值税征收条例全文的内容

土地增值税征收条例全文的内容

⼟地增值税征收条例全⽂的内容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有⼟地使⽤权出让的时候要征收相应的税款,其中就包括⼟地增值税。

⼟地增值税实⾏的是四级税率制,是依据⼟地出让时增值部分征收的税种,⼟地增值税征收以⼟地增值税征收条例为依据,那么⼟地增值税征收条例全⽂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什么是⼟地增值税⼟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地使⽤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的单位和个⼈,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包括货币收⼊、实物收⼊和其他收⼊减除法定扣除项⽬⾦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式⽆偿转让房地产的⾏为。

纳税⼈为转让国有⼟地使⽤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的单位和个⼈。

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地使⽤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等⽀出后的余额。

⼟地增值税实⾏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有偿转让国有⼟地使⽤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扣除开发成本等⽀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定⽐例向国家缴纳的⼀种税费。

⼆、缴纳⼟地增值税的注意问题我国⼟地增值税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征,纳税⼈的⼟地增值额占扣除项⽬⾦额⽐重不同,其适⽤的税率就不同。

在收⼊不变的情况下,开发成本作为房地产企业⼟地增值税扣除项⽬⾦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额越⾼,应纳税额越⼩;反之,应纳税额越⼤。

因此,纳税⼈应尽可能扩⼤费⽤列⽀⽐例,以节约税款。

但要注意的是列⽀⽐例并不是越⼤越好,在必要时适当减少费⽤开⽀效果可能更好。

这种⽅法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业务较多的企业,因这类企业同时进⾏⼏处房地产的开发业务,不同地区的开发成本⽐例可能因物价或其他原因相差较⼤,从⽽导致不同地区的项⽬⼟地增值率⾼低不同。

这种不均衡状态实际上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地增值税时可将所有开发项⽬综合起来考虑,通过综合计算增值率来降低整体增值率,进⽽达到降低整体税率的⽬的。

2000年惠州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2000年惠州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2000年惠州土地使用税税率表【引言】2000年,我国土地使用制度逐渐完善,土地市场逐渐活跃。

在这一背景下,惠州出台了相应的土地使用税税率表,旨在调控土地市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本文将对2000年惠州土地使用税税率表进行详细解析,以期为读者提供实用的参考。

【主体】1.土地分类及税率2000年惠州土地使用税税率表将土地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交通用地和其他用地六大类。

各类土地的税率有所不同,其中商业用地税率较高,住宅用地次之,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交通用地和其他用地税率相对较低。

2.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及税率2000年惠州土地使用税税率表规定,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照成交价的3%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通过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照协议价的1%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此外,对于收购、合并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参照协议方式计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土地使用权转让及税率在2000年惠州土地使用税税率表中,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税率为转让价的3%。

同时,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原土地使用权人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税率为增值部分的30%。

4.土地增值税税率2000年惠州土地使用税税率表中,土地增值税税率为增值部分的30%。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为:增值额= 转让价- 取得价(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结论】2000年惠州土地使用税税率表的出台,对当时土地市场的调控起到了积极作用。

通过差异化税率,鼓励了商业、住宅用地的合理开发,保障了工业、仓储、交通等基础设施用地的供应。

同时,土地增值税的设置,使得土地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分配。

惠州市非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指引

惠州市非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指引

惠州市非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指引按照该指引,非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是:增值额×土地增值税税率=应纳税额。

其中,增值额的计算方法为:土地转让价格-土地取得价格-土地增值税税金。

根据这个公式,在土地转让的过程中,非房地产企业需要根据土地的现行价格和过去取得价格,计算出土地的增值额,并按照税率进行计算,得出应纳税额。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土地增值税。

除了计算公式,指引中还对非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特殊情况进行了具体阐述。

例如,如果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在5年内完成的,且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现金应收账款合并交割,那么增值额可以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支付情况,逐年按比例确定。

此外,指引还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商发、发票及纳税申报等方面的事项做了详细说明,以帮助纳税人理解和遵守土地增值税的相关规定。

惠州市非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指引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工作,提高税收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清晰的计算公式和具体的操作要求,非房地产企业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能够更好地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同时,指引的出台也为税务部门的工作提供了明确和依据,有助于提高税务机关的办事效率和纳税人的满意度。

总之,惠州市非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指引是该市税务部门为规范土地增值税征收而制定的一项管理措施。

通过该指引,非房地产企业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能够更好地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增加税务部门的办事依据,实现税收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指引的出台将有助于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惠州市不动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12章 土地增值税总结

第12章 土地增值税总结


a. 利息额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 率计算的金额; b. 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 许扣除。
计算土地增值额
2)if利息支出不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
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
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
计算土地增值额
(4)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例2:一家设在开发区的非房地产开发单位,建造并出
售了一幢写字楼,取得收入 5000 万元,并按税法规 定缴纳了有关税费(营业税税率为 5% ,城建税税率 为7%,教育费附加为 3%,印花税税率0.5‰)。该单 位建造该幢写字楼支付地价款 600万元,投入房地产
开发成本 15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 400万元,其中:

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2) 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 3)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
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题1】某单位转让一幢1980年建造的公寓楼, 当时的造价为500万元。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 定,该楼的重置成本价为2000万元,成新度 折扣率为六成。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其评 估价格为( )。 A.500万元 B.1200万元 C.2000万元 D.1500万元 【答案】B
【题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确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时,允 许单独扣除的税金是( )。 A.营业税,印花税 B.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C.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D.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答案】C 【题4】某国有企业2006年5月在市区购置一栋办公楼,支付价 款8000万元。2008年5月,该企业将办公楼转让,取得收入 10000万元,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办公楼经税务机关认定的 重置成本价为12000万元,成新率70%,该企业在缴纳土地增 值税时计算的增值额为( ) A.400万元 B.1485万元 C.1490万元 D.200万元

土地增值税知识要点

土地增值税知识要点

土地增值税知识要点学习土地增值税这么久,今天来说说关键要点。

首先呢,我理解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这可不是个小税种,这里面事儿还挺多的。

比如说计算土地增值税呢,有个重要的公式,增值额等于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

这个转让收入还好理解,就是卖房、卖地之类的得到的钱。

可是这个扣除项目金额就稍微复杂点了。

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和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和费用等等一些项目。

我总结下来呢,就觉得这个扣除项目像是在计算这个房子或者土地真正成本的一堆东西。

对了还有个要点,这个税率也很有特点。

它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也就是按照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不同的比率范围对应不同的税率。

这就好比阶梯电价一样,用电量不同,电价的阶梯也不一样。

我当时就疑惑了,为啥要这么复杂地设置税率呢?后来我想啊,可能是为了更公平地根据增值的大小来征税吧,因为增值越大说明赚得越多,就应该按照更高的税率缴税。

还有关于免税的部分,我也折腾好久才理解得稍微好一点。

像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这一条规定有好多细节要抠。

比如说这个普通标准住宅是有具体标准限定的,不是你说普通就是普通的。

那怎么记忆这些标准呢?我就多找一些实际例子来看,比如说有些政策解读里面提到像面积、价格之类的具体标准,看多了就觉得没那么难了。

学习土地增值税的时候呢,我还发现一个学习技巧。

就是多画图,把住房或者土地交易的过程简略画一下,然后把涉及到钱进出的地方都标出来,再对应到土地增值税相关的各个项目里,这样思路就会清晰很多。

至于参考资料,大家可以看看相关的税法书籍,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肯定是要看的,这里面的规定非常详细。

还有一些会计网校的讲解课程,里面会有很多实际的例子和计算方法的讲解。

一文全面弄懂土地增值税(多图文详解)

一文全面弄懂土地增值税(多图文详解)

一文全面弄懂土地增值税(多图文详解)一、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文件(全在这里了)1.土地增值税文件汇集(1994-2019)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4.国税函发〔1995〕110号(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5.国税发〔2006〕187号(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6.国税发〔2009〕91号(《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7.税总函〔2016〕309号(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8.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修改安徽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二、思维导图(一)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

包括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要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不征),有偿(继承、赠予不征),转让(出租不征),也适用于涉外企业、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

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三)税率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

超率累进税率是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为累进依据,按超累方式计算和确定适用税率。

在确定适用税率时,首先需要确定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

即以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增值率)从低到高划分为4 个级次: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 ,未超过100 %的部分;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领100%,未超过200 %的部分;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并分别适用30%、40%、50%、60%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4级超率累进税率中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四)收入的确认1.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不仅仅指货币收入。

土地增值税政策汇总

土地增值税政策汇总

土地增值税政策汇总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政策
1、关于土地增值税法律的规定:
(1)根据地区情况,政府有权按时调整土地增值税的税率。

(2)根据特定地区的情况,政府有权按时调整土地增值税的申报期限。

(3)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任意亩数土地(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土地)在一定时期内价格增长所形成的增值税税收。

(4)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具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纳税人;以及出售土地的纳税人。

2、土地增值税税率:
(1)一般税率:对具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纳税人和出售土地的
纳税人,其土地增值税一般税率为20%;
(2)减免税率:对一些特殊土地,如城市焚毁的土地,可以根据地
方实际情况减免土地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的免税政策
一般来说,土地增值税不享受任何免税政策,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
可以享受部分免税政策:
(1)国家规定土地增值税收入可以用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以及部
分灾区的重建和改造,可享受50%的土地增值税减免。

(2)采用凯旋项目成立的工业独立企业,土地增值税可免收五年,延期支付三年。

惠州土地增值税主要规定简易总结

惠州土地增值税主要规定简易总结

惠州土地增值税主要规定简易总结(1)
一、预缴
1、2010年9月31日前,惠城区、大亚湾区、惠阳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普通住宅为1%,土地、商铺、别墅为3%,其他项目为2%;
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普通住宅为1%,土地、商铺、别墅为2.5%,其他项目为1.5%;
政府立项的经济适用房暂不预征。

核定征收率不低于该项目适用的最高预征率的两倍
2、2010年10月1日后,土地增值税除保障性住房外预征率统一为:普通住宅2%,其他3%(土地使用权转让按规定清算不适用预征);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统一为:普通住宅不低于5%,其他项目不低于6%。

二、清算
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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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2021年第1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2021年第1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2021年
第1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2022号第1号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
预收款率和核准收款率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21?53号)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粤地税
发?2021?105号)的规定,对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惠州市普通房屋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2%,保障性房屋除外的其他房屋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3%(按规定清算后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不适用预征);经批准的土地增值税征收率,普通房屋不低于5%,其他项目不低于6%。

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惠地税发2022-139号)包括第一条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税率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关于核定的土地增值
税征收率的规定
《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地税发?2021?132号)第四条“核定征收率不低于该项目适
用的最高预征率的两倍”的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一○年九月一日
分布: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及局内单位。

惠州市地税局2022年9月16日印发。

“土地增值税”内容总结(表格整理)

“土地增值税”内容总结(表格整理)
增值100%-200%,税率50%,扣除系数15%
增值200%以上,税率60%,扣除系数35%
3
纳税义务人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4
扣除项目
新建房:非房企4项,房企5项(多加计扣除20%)
存量房:土地2项,房屋3项(多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注意新建房中的可口税金,房企2税1费,非房企3税1费,差印花税。契税在地价款里包含,耕地占用税在开发成本中
5
计算
1、算扣除项目
2、增值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
3、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找税率
4、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扣除系数
注意:销售和成本要配套
6
清算
1、应进行:全部竣工、完成销售、整体转让、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
2、可要求:已转让建筑面积85%以上,或剩下出租自用;销售许可3年后仍未卖完;申请注销但为办理清算
“土地增值税”内容表格总结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ຫໍສະໝຸດ 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1
征税范围
基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行为。
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的收入。
1、继承,不征
2、赠与,直系及公益性不征,非公益,征收
3、出租,不征
4、抵押,抵押期间不征,期满后房产权属转移的征收
5、交换,征收。个人互换自有居住房产的,免
6、投资联营,非房企免征,再转让的,征;房企,一律征收
7、合作建房,建成后自用,免征;建成后转让的,征
8、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代建房、重新评估,均不征收。
2
税率
增值

博罗土地增值税计算(3篇)

博罗土地增值税计算(3篇)

第1篇一、引言土地增值税是指对土地转让过程中,土地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收。

我国自1994年起开始征收土地增值税,旨在调节土地收益分配,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博罗县作为广东省惠州市下辖的一个县,土地资源丰富,土地市场活跃。

本文将针对博罗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进行详细阐述。

二、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

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三、博罗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1. 确定转让收入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在博罗县,转让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1)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成交价格;(2)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价款,如装修费、家具费等;(3)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的成交价格;(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价款,如土地平整费、拆迁补偿费等。

2. 确定法定扣除项目金额法定扣除项目金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税金。

在博罗县,法定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房地产开发成本;(3)房地产开发费用;(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3. 计算增值额增值额 = 转让收入 - 法定扣除项目金额4.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率博罗县土地增值税税率采用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如下:(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5. 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 = 增值额× 土地增值税税率四、博罗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实例假设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博罗县转让一栋住宅楼,取得转让收入为2000万元,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为1000万元。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土地增值税是一种针对土地增值所征收的税费,它的征收旨在调节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为了规范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国家制定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并针对该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了制定。

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1. 纳税主体的确定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主体包括土地出让方、土地转让方和土地使用权承受方。

对于土地出让方和土地转让方,其应当在土地出让或者转让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对于土地使用权承受方,其应当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 纳税义务的确定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主要包括土地增值额的计算和税款的缴纳。

土地增值额的计算是根据土地出让或者转让的价格与土地取得成本的差额来确定的。

税款的缴纳是根据土地增值额和适合的税率来计算的。

3. 税率的确定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分为两档,分别为10%和30%。

具体的税率适合根据土地的使用年限来确定,使用年限在2年以下的土地适合30%的税率,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土地适合10%的税率。

4. 税务机关的职责税务机关是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的主要执行机关。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责包括征收土地增值税、监督纳税人的申报和缴纳情况、开展税收征管工作等。

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为了更加详细地规范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该细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纳税申报和缴纳细则明确了纳税人应当如何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申报和缴纳。

纳税人应当在土地出让或者转让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税款。

2. 税款计算方法细则详细说明了土地增值税的税款计算方法。

根据土地增值额和适合的税率,计算出应缴纳的税款金额。

3. 税务登记和备案细则规定了纳税人应当进行税务登记和备案的要求。

纳税人应当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进行税务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备案。

土地增值税知识汇总

土地增值税知识汇总

土地增值税知识汇总土地增值税的定义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的特点(一)已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二)征税面比较广(三)采用扣除法和评估法计算增值额(四)实行超率累进税率(五)实行按次征收,纳税时间、纳税方法根据房地产转让情况而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一般征税范围规定1)土地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2) 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税权课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二)若干具体征税范围的规定1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2交换房地产3房地产抵押4房地产出租5房地产评估增值6国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用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7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8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三)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情况(不征)1) 房地产继承(无收入)2) 房地产赠与(对象有限定,无收入)3) 房地产出租(权属未变)4) 房地产抵押期内(权属未变)5) 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权属未变)6) 房地产评估增值(四)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况(免征或暂免征收)1) 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2) 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3) 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关的投资联营,将房地产转让到被投资企业4) 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5) 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6) 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7)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土地增值税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第138号文)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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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土地增值税主要规定简易总结(1)
一、预缴
1、2010年9月31日前,惠城区、大亚湾区、惠阳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普通住宅为1%,土地、商铺、别墅为3%,其他项目为2%;
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普通住宅为1%,土地、商铺、别墅为2.5%,其他项目为1.5%;
政府立项的经济适用房暂不预征。

核定征收率不低于该项目适用的最高预征率的两倍
2、2010年10月1日后,土地增值税除保障性住房外预征率统一为:普通住宅2%,其他3%(土地使用权转让按规定清算不适用预征);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统一为:普通住宅不低于5%,其他项目不低于6%。

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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