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
【发改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
【发改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发改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产发〔xxxx〕14号)和市委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文广局等十部门《上海关于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宣〔xxxx〕48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大金融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积极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加快建设文化金融集聚区,结合本区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意见。
一、设立专项资金设立虹口区文化金融合作发展专项资金,按年度需要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纳入本区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主要用于支持文化金融融合发展,推进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创建。
二、扶持对象适用于工商税务登记在虹口、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和金融企业。
三、扶持办法(一)推动文化金融融合发展1. 推动互联网、金融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区内风险资本与文化企业(项目)的融合对接,对新建的文化类电子商务平台、文化金融服务平台等文化金融融合创新项目,经认定,根据其引领和带动作用,对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建设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对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各类服务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对获得年度一、二、三等奖的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3.支持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拓文化产品市场,对金融机构开发的文化金融服务产品,经认定,根据其对市场的影响力,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二)集聚文化金融机构1.引进文化专业金融机构。
对新引进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融资租赁、融资担保、财务管理等文化专业金融服务机构,经认定,根据其经营规模、行业地位以及经营发展目标,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投资奖励。
2.支持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
对经市金融办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重点支持中小文化企业融资的,经认定,根据其经营规模、行业地位以及经营发展目标,给予租房补贴、融资贴息和担保费补贴等支持,年度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限不超过三年。
努力开创文化金融合作新局面
CBMAG 中国商人 | 97 自2013年4月以来,为继续推动文化与金融融合,文化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一起研究起草《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经过多次调研、征求意见,于今年3月17日正式印发。
这是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关于“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的具体举措,为今后深化文化与金融与合作提供了制度安排。
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通过文化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的协同推进,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激发金融机构和文化企业加强合作的内生动力和积极性;通过改革创新试点,探索文化与金融共赢发展的模式与规律;努力缓解金融服务供给不足与文化发展需求旺盛之间的矛盾,促进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
要拓宽和优化文化金融合作的结构、范围和空间,做大做专文化金融市场。
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对国有民营文化企业一视同仁。
在扶优扶强的同时更多地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成长型中小微文化企业。
把握好不同行业门类和大中小不同类型的文化企业的运行特点和融资需求,按照差异化、精细化、科学化原则深化文化金融合作。
建设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通过文化金融服务中心等载体,以政策引导、项目对接、信息服务、业务培训、信用增进、资金支持等方式,搭建文化金融中介服务平台。
建立完善融资性担保体系,加强文化融资担保。
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参与金融业,支持发展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
支持各类型特别是小微文化企业享受普惠金融政策。
在做努力开创文化金融合作新局面链接:好文化产业间接融资的基础上,推动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做好文化企业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工作。
要加强文化金融公共服务,营造公平开放的文化金融市场环境,鼓励社会资本进入。
鼓励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充分议价,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实现对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有效激励和市场预期。
文化金融合作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每一步的发展都伴随着观念、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与创新。
深化文化金融合作共促文化产业发展
深化文化金融合作共促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部部长蔡武今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
这个时间节点上,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召开全国文化金融合作会议。
这是我们第一次召开关于文化金融合作的工作会议,对于我们总结过去、把握现在、谋划未来,有着特别的意义。
会议将深入总结和交流近年来文化金融合作的成果与经验,研究谋划和动员部署促进文化金融合作发展的战略与行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促进经济发展的“血液”。
推进文化产业与金融业加强合作、深度对接,对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近年来,文化金融合作成果丰硕,发展很快,成为文化体制改革中的一大亮点。
面向未来,文化金融合作应该成为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的排头兵,为全面深化改革、为文化发展繁荣做出更大贡献。
下面,我就深化文化金融合作、共促文化产业发展讲几点意见。
一、文化金融合作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突破随着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寻求与金融领域的合作,成为文化企业增强发展活力、提升发展竞争力的内生动力。
近年来,在文化部门和金融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文化金融合作成果丰硕,成为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大亮点。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等九部委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文化金融工作正式起步,也标志着金融支持文化产业这一命题从理论探索进入了实践层面,这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重大突破,也为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和舞台。
4年来,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文化企业等各方发挥各自优势,汇聚力量,积极探索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4.08.08•【文号】文产发[2014]28号•【施行日期】2014.08.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正文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1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财务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财政局:特色文化产业是指依托各地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形态。
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对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文化产业布局、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民、乐民、富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但还存在产业基础薄弱、市场化程度不高、知名品牌较少、高端创意和管理人才不足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精神,加快实施《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传承文化,科学发展。
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努力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在产业发展尤其是特色街区、特色村镇、园区基地建设中,注重保护乡村原始风貌、文化特色和自然生态,突出传统特点,不搞大拆大建,不拆真建假,不毁坏古迹和历史记忆。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立足各地特色文化资源和区域功能定位,发挥比较优势,明确发展重点,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构建具有鲜明区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促进多样化、差异化发展。
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若干措施
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若干措施引言随着经济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加剧,文化产业日益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文化产业特殊性以及传统金融体系的限制,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着资金缺口等问题。
为了促进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国家对文化金融合作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本文将重点介绍国家文化金融合作的若干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文化金融基金为了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资金缺口问题,国家设立专门的文化金融基金。
文化金融基金是一种由政府出资设立的专门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基金。
该基金将提供低利率贷款、风险投资等方式,为文化产业提供资金支持。
此举旨在降低文化产业的融资成本,推动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
二、建立文化产业金融服务机构为了进一步加强文化金融合作,国家还将建立文化产业金融服务机构。
这些机构将提供金融咨询、融资顾问、风险评估等一系列金融服务,帮助文化产业企业解决资金需求问题。
同时,这些机构还将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促进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支持。
三、推动文化金融创新为了促进文化金融的创新,国家将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大对金融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为有潜力的创新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其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文化产业的融资需求。
同时,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保证金融创新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四、拓宽文化产业融资渠道为了拓宽文化产业的融资渠道,国家将采取一系列举措。
一方面,国家将鼓励文化产业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
另一方面,国家还将加强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创业投资基金等的合作,推动文化产业企业通过股权融资等方式融资。
五、加强国际文化金融合作为了促进国际文化金融合作,国家将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一方面,国家将加强与世界银行、国际清算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争取更多的国际资金支持。
另一方面,国家还将积极参与国际文化金融机构的建设与合作,推动国际文化金融的发展和规范。
结论文化产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资金支持的需求越来越大。
文化产业政策法规汇编(2009-2014)
文化产业政策文件汇编(2009-2014)目录1、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09年9月26日发布) (3)2、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 (7)3、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管理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产函〔2010〕1169号) (10)4、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12)5、文化部关于推进文化企业境内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 (14)6、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中宣发〔 2011〕49号) (16)7、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2012年第3号) (18)8、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文产发〔2012〕7号) (25)9、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 (42)10、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2012年5月7日) (46)11、文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文产发〔2012〕17号) (60)12、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 (63)1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 (68)14、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文产发〔2014〕14号) (71)15、文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14年3月20日) (74)16、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文化厅关于加快我省文化出口基地建设的通知(豫商服贸〔2014〕3号) (78)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号) (79)18、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文化业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教〔2014〕63号) (85)19、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产发〔2014〕27号) (88)20、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产发〔2014〕28号) (91)2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4〕152号) (94)2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1〕47号) (103)2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重点方案的通知(豫政〔2013〕24号) (106)2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贸〔2014〕86号) (113)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2009年9月26日发布)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三部委联合出台意见深化文化金融合作
龙源期刊网
三部委联合出台意见深化文化金融合作
作者:
来源:《出版参考》2014年第07期
3月25日,在无锡召开的全国文化金融合作会议上,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
布了由三家联合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
《意见》从促进文化与金融的对接及合作角度对今后工作提出指引,并着力在文化金融合作的瓶颈环节、薄弱领域下功夫。
《意见》从认识推进文化金融合作重要意义、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要求,共15条具体内容。
力求完善文化金融合作信贷项目库、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贷款贴息,将直接融资、区域股权市场、普惠金融等推广到文化产业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文化金融专营机构、建设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
——新华网。
文化金融考试试题及答案
文化金融考试试题及答案一、2010年4月,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其中那一条不属于指导意见内容(F)A 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有效的信贷投放B 完善授信模式,加强和改进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C 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D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E 加强政策协调和实施效果监测评估F 鼓励文交所等创新金融平台对文化企业进行投融资活动二、2014年3月,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为下列那号文件内容(A)A 文产发[2014]14号B文产发[2014]15号C文产发[2014]16号D文产发[2014]17号三、下列哪一条不属于文化产业的特点(D)A 高投入B 轻资产C收益慢D 流通速度快四、下列哪个不属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内容(D)A 梁祝传B 白蛇传C 济公传说D 海天盛宴五、下列哪个属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内容(A)A 吴歌B 青春之歌C 刀剑笑D 开口笑六、国务院下发了哪个文件禁止艺术品份额化交易(A)A《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B《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七、下列哪一点不属于艺术品份额化产生的风险(E)A盈利模式风险B交易机制风险C退出机制风险D披露机制风险E 渠道封闭风险八、下列哪条不属于文交所邮币卡电子盘模式特点(C)A 实物挂牌B 实物提取C T+1交易制度D 涨跌幅限制九、下列哪家文交所属于国家级文交所(E)A 华强艺术品交易中心B 泰山文化产权交所C潍坊文化产权交所D 东北文化产权交所E 深圳文化产权交所十、以下哪种物品属于非标准化标的物(B)A 邮票B艺术品C钱币D IC卡十一、以下哪个不属于文化金融创新交易平台(C)A 文化产权交易所B 艺术家公盘交易平台C银行艺术品质押贷款D 文化金融众筹平台十二、以下哪个内容本不属于文化产权交易所业务范围(B)A文化产权交易B融资并购C创意成果转化D资产重组B 邮币卡电子盘交易十三、2011年12月30日,中宣部、商务部、文化部等5部委共同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中宣发[2011]49号),明确指出“国家重点支持上海和(D)两个资本市场成熟、产权交易基础好的城市设立文化产权交易所作为试点(详见中宣发[2011]49号文)。
项兆伦:三部门合力 力推文化金融合作
项兆伦:三部门合力力推文化金融合作同志们:刚才,会议印发了文化部蔡武部长的书面讲话。
蔡武部长深入阐述了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要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
稍后,中国人民银行刘士余副行长、财政部王家新主任还要就金融支持、财政支持等方面做重要讲话。
这里,我就深化文化金融合作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金融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巨大支持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等九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出台以来,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文化企业等各方积极探索实践,协力推进文化金融合作,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及时将文化产业纳入国家经济运行范围,将文化金融纳入国家金融运行的整体框架。
2009年,人民银行领导主动提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构想。
2010年,人民银行协调三会和外汇管理局,牵头出台了九部门文件,向金融系统明确提出了支持文化产业的任务和要求。
2011年,人民银行发布的年度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报告,第一次发布了文化产业中长期贷款统计数据。
2012年,人民银行联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与文化部共同启动了文化企业债券融资试点。
2013年,人民银行提议推进文化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支持与文化部联合发文进一步部署文化金融合作。
人民银行的分支行还与当地文化部门密切合作,开展了不少符合地方实际的文化金融合作的创新实践。
银监会作为银行业监管部门,深入研究文化产业统计、分类和行业特点,鼓励引导银行机构积极探索文化产业的信贷模式创新,推动文化产业信贷规模逐年稳步增长。
证监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支持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财务管理。
近期,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股权市场建设又拓宽了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
保监会与文化部从2010年起就共同推动文化产业保险试点,认定了一批试点保险机构和险种,发挥保险在化解风险、资金融通等方面的功能,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风险屏障。
2014年我国文化产业政策分析
2014年我国文化产业政策分析作者:张振安张振鹏来源:《时代经贸》2014年第12期摘要:2014年密集出台的文化产业政策背景是为了满足全面深化改革、经济转型升级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
相比过去年份,2014年的文化产业政策变动的主要特征包括:注重政策的组合效应、鼓励产业的跨界融合、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
关键词:文化产业;政策;深化改革据不完全统计,我国2014年出台的文化产业政策多达12部,涉及到了产业融合、区域发展、人才扶持、文化贸易、文化金融、财税支持、文化企业、特色产业等方面。
政策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一、2014年文化产业政策出台的背景(一)全面深化改革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014年,文化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文化开放水平、抓住若干重点环节将文化改革发展推向深入。
我国传统文化管理体制,行政权力对文化资源的配置起主要作用,还没有形成真正让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亟需通过完善政策制度来保障文化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
(二)经济转型升级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文化产业发展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方面所起的作用非常明显。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将文化产业首次写入“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这一部分,进一步明确了文化产业对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功能和作用。
文化产业的发展事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品质,文化因素、文化精神、文化品格应该贯穿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和健康发展成为应然选择。
(三)文化产业发展自2004年国家统计局有文化产业数据统计以来,我国文化产业总量规模稳步增长,从2009年《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出台,文化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人民群众文化消费日趋旺盛,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产业热情高涨,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上升。
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近年来文化产业发展迅速,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也趋于规范。
但也面临几方面问题,亟待关注。
(一)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能力不足。
受当前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地方政府可用于投资文化产业建设的财力明显不足,引导带动社会资本的能力较弱。
特别是当前文化产业融资平台融资成本和融资难度大幅度提高,投资能力显著削弱。
(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质性进展较慢。
2017年7月,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财金〔2017〕76号),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
这是财政部第二次联合文化部正式面向文化领域征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对于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投入文化领域,拓宽文化领域建设资金来源有着重要意义。
但文化产业赢利点少、短期盈利难、成本收回时间长的特点,加大了社会资本参与的难度,目前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三)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难。
《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于2016年4月发布,2016年7月正式开始实施,明确指出“文化企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专用权、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域名和商誉等”,把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纳入到推动经济文化发展的整体中考虑。
但目前文化产业类别多,存在标准难以统一、程序不够规范、价值难以量化等问题,文化无形资产转化为有形资产的过程中,资产评估是一项复杂艰巨的工作。
(四)文化产业基础设施保障不足。
当前,工商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很多项目多为文旅结合,但部分地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欠缺,制约了企业投资经营。
特别是2017年5月,财政部出台《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明确指出“严禁将铁路、公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受限。
文化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金融业的深度融合
文化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金融业的深度融合文化创意产业和金融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两个重要而不可或缺的领域。
文化创意产业以其独特的魅力和创新力对国家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金融业则是支持各个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进一步提升两个领域的发展水平,我国文化部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金融业的深度融合,以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目标。
一、加强政策支持为了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金融业的融合发展,文化部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首先,在金融方面,文化部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支持,通过设立专门的文化创意产业信贷产品、降低融资门槛等方式,促进资金流动和项目推进。
其次,在文化创意方面,文化部鼓励创意项目和企业通过金融工具进行融资,如发行文化创意产业债券、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基金等,引入金融资源助力项目发展。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与金融业的深度融合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拓展金融服务为了更好地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金融机构积极拓展金融服务范围。
首先,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创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灵活的融资产品和优惠的贷款利率,降低创意企业的融资成本。
其次,金融机构积极引入并应用金融科技,提供更加智能化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满足文化创意企业的特殊需求。
此外,金融机构还开展金融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文化创意企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经营效益。
通过这些努力,金融机构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全方位的金融支持,推动了两个领域的深度融合。
三、搭建交流平台为了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和金融业的交流与合作,文化部积极搭建交流平台,鼓励双方深入对接,加强合作。
首先,文化部定期组织文化创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交流座谈会和项目对接会,为双方提供了交流、合作的机会。
通过这些交流活动,文化创意企业可以了解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机构也可以深入了解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需求。
其次,文化部还搭建了在线平台,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了金融服务的信息和资源,方便企业获取融资、投资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支持。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等关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银监会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发布部门】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日期】2014.11.20【实施日期】2014.11.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区、县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文化(广)局、金融办,各金融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关于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2014年11月20日上海市关于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等九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和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金融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现结合上海实际,就加快推进上海文化与金融合作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文化金融合作机制(一)建立文化金融合作联席会议制度。
文化产业资料
一、文化的定义: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
狭义的文化专指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
二、文化产业的定义:2004年,国家统计局在与中宣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从国家有关政策方针和课题组的研究宗旨出发,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文化及相关产业概念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
根据这一概念,文化产业的范围为:1、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实物形态文化产品的娱乐产品的活动,如书籍、报纸的出版、制作、发行等。
2、为社会公众提供可参与和选择的文化服务和娱乐服务,如广播电视服务、电影服务、文艺表演服务等。
3、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务,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图书馆服务、文化社会团体活动等。
4、提供文化、娱乐产品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印刷设备、文具等生产经营活动。
5、提供文化、娱乐服务所必须的设备、用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广播电视设备、电影设备等生产经营活动。
6、与文化、娱乐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工艺美术、设计等活动文化产业是在全球化的消费社会背景中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产业, 是全球化的消费社会背景中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产业。
被公认为21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的“朝阳产业”或“黄金产业”。
三、国家已出台的文化产业政策:1999年文化部文化产业司成立并制定工作规则,这是国家政府部门第一次设立文化产业专门管理机构;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这是“文化产业政策”概念首次出现在官方正式文件中;2003年9月,中国文化部制定了《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相对应,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首个《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纲要》颁布,提出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的设想;2007年,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繁荣文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2008年,胡锦涛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以改革为动力,统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已变更),银行•【公布日期】2010.03.19•【文号】银发[2010]94号•【施行日期】2010.03.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文化厅(局)、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30号)精神,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一)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迫切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金融引导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服务经济社会,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中央实施重要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正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加大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的力度,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对接,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需要,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是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需要。
各金融部门要把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作为拓展业务范围、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的重要努力方向,大力创新和开发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巩固部行合作机制的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巩固部行合作机
制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布日期】2010.06.01
【实施日期】2010.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巩固部行合作机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
为贯彻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精神,2010年5月14日,“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http:
///sys)正式上线,同时开通“文化企业信贷申报评审系统”。
首批进入“文化企业信贷申报评审系统”,与文化部建立部行合作机制的银行机构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北京银行等(以下简称银行机构)。
5月19-21日,文化部已组织全国文化系统文化产业金融工作培训班,进行了相关知识、“平台”和“系统”操作培训。
为进一步推进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促进各地文化厅(局)与银行机构的实务合作,使部行合作机制落到实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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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的要求,巩固扩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等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的实施成果,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特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重要意义(一)文化金融合作已经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显著特点和重要成果,成为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各级政府部门发挥政策指引和组织协调优势,推动文化产业与金融业全面对接;金融机构积极开拓文化产业市场,创新文化金融服务,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取得显著成效,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文化企业积极主动运用金融手段实现自身发展,完善了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各类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文化产业,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空间,已经成为金融业业务拓展转型的重要方向。
(二)文化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步伐加快,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升。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新变化对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全面深化改革为文化金融合作提供了新机遇。
要继续深入落实《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的各项措施,坚持创新驱动,加强政策协同配合,按照差异化、精细化、科学化原则,继续加大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金融支持,完善对文化产业薄弱领域的金融服务,引导文化企业科学投资经营,优化文化产业投融资结构,缓解金融服务供给与文化发展需求间的矛盾,促进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
二、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三)创新文化金融服务组织形式。
鼓励金融机构建立专门服务文化产业的专营机构、特色支行和文化金融专业服务团队,并在财务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扩大业务授权,科学确定经济资本占用比例,加大信贷从业人员的绩效激励,提高文化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
支持发展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充分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决策和内部管理方面的优势,探索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和文化创意人才创业的金融服务新模式。
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四)建立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文化金融服务中心,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对接、信息服务、业务培训、信用增进、资金支持等方式,服务于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促进文化与金融对接,扶持骨干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搭建文化金融中介服务平台。
推动文化产业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加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文化类无形资产的评估、登记、托管、流转服务。
鼓励法律、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为文化金融合作提供专业服务。
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引导文化产权交易所参与文化金融合作。
建立完善多层次、多领域、差别化的融资性担保体系,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强规范合作,为文化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
(五)探索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
为探索金融资源与文化资源对接的新机制,引导和促进各类资本参与文化金融创新,建立文化金融合作发展的长效机制,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择机选择部分文化产业发展成熟、金融服务基础较好的地区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探索建立地方政府、文化、金融等多部门沟通协作机制,通过创新地方政府资金投入方式,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搭建文化金融服务平台,完善文化金融发展政策环境,集中优质资源先行先试,探索符合本地区特点的文化金融创新模式。
三、创新符合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六)加快推动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打造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特色产品。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扩大融资租赁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股权质押贷款等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创新产品的规模,探索开展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拓宽文化企业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
全面推动文化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文化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和金融需求,有效衔接信贷业务与结算业务、国际业务、投行业务,有效整合银行公司业务、零售业务、资产负债业务与中间业务。
综合运用统贷平台、集合授信等方式,加大对小微文化企业的融资支持。
鼓励银行、保险、投资基金等机构联合采取投资企业股权、债券、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文化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七)完善文化企业信贷管理机制。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针对文化企业或文化项目融资的信用评级制度,充分借鉴外部评级报告,提升对文化企业或文化项目贷款的信用评级效率。
完善文化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针对文化企业或文化项目的资金流特点和风险特征,实施差别化定价,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贷方式。
(八)加快推进文化企业直接融资。
鼓励大中型文化企业采取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
支持具备高成长性的中小文化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区域集优债券、行业集优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拓宽融资渠道。
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投资机构投资文化产业。
支持文化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
加强对文化企业上市的辅导培育,探索建立文化企业上市资源储备库,研究分类指导不同类型文化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
鼓励文化企业并购重组,实现文化资本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整合。
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实现股权融资。
(九)开发推广适合对外文化贸易特点的金融产品及服务。
积极支持文化企业海外并购、境外投资,推进文化贸易投资的外汇管理和结算便利化,完善金融机构为境外文化企业提供融资的规定,探索个人资产抵质押等对外担保的模式,提高文化企业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防范汇率风险。
积极发挥文化金融在自由贸易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等建设中的作用。
(十)加大金融支持文化消费的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演出院线、动漫游戏、艺术品互联网交易等支付结算系统,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发挥贴近市场、支付便利的优势,提升文化消费便利水平,完善演艺娱乐、文化旅游、艺术品交易等行业的银行卡刷卡消费环境。
探索开展艺术品、工艺品资产托管,鼓励发展文化消费信贷。
鼓励文化类电子商务平台与互联网金融相结合,促进文化领域的信息消费。
(十一)推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认真研究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为文化产业发展带来的新机遇,结合文化产业与信息业、建筑业、旅游业、制造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趋势和融资特点,研究项目融资的行业标准。
推动互联网金融业务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类机构发挥技术、信息、资金优势为文化创业创意人才、小微文化企业提供特色金融服务。
(十二)创新文化资产管理方式。
推进符合条件的文化信贷项目资产证券化,释放信贷资源,缓解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压力,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文化财富管理。
鼓励资产管理机构和金融机构市场化处置改制文化企业资产。
提高文化类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
四、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十三)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建立文化金融合作部际会商机制,共同推动文化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地方文化行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财政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地区实际,加强对文化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文化金融工作的具体措施,面向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加强宣传和组织协调,密切政银合作,加强银企对接,抓好贯彻实施。
文化行政部门要积极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优势和金融机构的融资、融智优势,在合作形式、内容、规模等方面不断探索实践。
金融机构要不断提升文化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大文化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建设、管理和资源配置力度,建立和完善文化金融工作的工作机制,不断开拓创新。
文化企业要提高自身经营管理和财务运行水平,积极与金融机构搞好对接,提升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
(十四)加强文化金融公共服务。
研究开展文化产业融资规模统计,探索制定文化金融服务标准。
发挥“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和作用。
编制文化产业重点融资项目目录,完善融资项目的推荐机制,制定文化产业投融资领域负面清单,支持各地建立文化企业融资项目库,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
加强文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等,推动部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互联互通,弥补市场缺失,促进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联通。
进一步完善文化部与金融机构的部行合作机制,同时推进与保险、债券、证券、投资等机构之间的合作。
宣传和推广文化金融合作的政策、经验和成效,普及文化金融知识,加大文化金融人才培训力度,提高文化系统、文化企业利用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的能力,营造文化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
探索建设文化金融社会化组织,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
(十五)加强财政对文化金融合作的支持。
中央财政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门资金,不断加大对文化金融合作的扶持力度。
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支持文化企业在项目实施中更多运用金融资本,实现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与文化企业需求有机衔接。
建立财政贴息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文化金融合作信贷项目库建设,完善项目准入、退出机制,确保入库项目质量。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完善和落实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政策措施,引导金融资本投向文化产业,逐步建立文化产业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为文化企业融资提供风险屏障。
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