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杜绝事故的谎报、瞒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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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杜绝事故的瞒报、谎报现象
摘要:事故瞒报、谎报现象依然比较严重,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和进一步的麻烦,同时还让国家加大了损失。
为了杜绝事故瞒报、谎报现象,本文分析了事故谎报瞒报的原因和产生的条件,进而根据这些原因和条件提出关于杜绝事故谎报、瞒报的一系列措施。
关键词:事故;瞒报;谎报;措施;
今年来,全国隐瞒安全生产事故频发。
一些自私自利的无良可业主为了逃避责任,地方为了自己的政绩,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故意隐瞒真相。
2008年10月24日,发生在河北李家洼煤矿井下非法采矿的炸药发生了燃烧,造成35人丧生。
事后矿主隐瞒不报,私自销毁尸体和事故现场,并且买通了记者与当地的某些政府官员相互勾结,瞒报事故达2个月之久,最后在群众的举报下,我们通过认真的查实,把事故的基本情况大体地查清楚了,认定事故当中有35人遇难。
1 2012年7月26日15时,山西省阳泉市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7人死亡、30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
事故发生后,该矿瞒报事故,7月27日经群众举报并核实。
在核实事故过程中,矿主仍隐瞒真相,谎报伤亡人数。
2012年7月25日18时26分,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安利来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5人被困。
事故发生后,该矿未报告,自
行施救,施救过程中再次发生冒顶,又造成53名救援人员被困。
7月26日14时25分接群众举报后,经全力抢救,截至7月29日19时27分,所有被困人员成功获救。
1、瞒报事故的主要危害
瞒报安全生产事故的现象,给社会和受害者带来严重的后果。
一是矿难发生时救援不及时,或者私自救援二次发生事故,造成更加严重和可怕的损失2。
二是使受伤者得不到及时救治、导致伤情恶化、造成伤者终身残废或者死亡;轻者在心灵上受到创伤;重者影响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死者得不到合理安葬,其亲属得不到合理的安抚,心灵上的创伤得不到慰籍。
同时瞒报使受害者应该享受的劳保待遇无法享受,应得到的赔偿难以得到赔偿,合法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护3;三是埋下安全赔偿纠纷的祸根。
一些受害者应得的经济利益,受到影响的时候会提出解决要求,特别是一些受重伤者,在不能从事原工作时,便以工伤的身份要求重新安排工作,由于当时没有上报工伤事故,劳动保障部门没有工伤记录档案资料,企业不认可,便出现了难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等劳动纠纷,不仅影响职工队伍稳定,也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四是影响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得不到提高,各种制度得不到落实,各种安全隐患得不到治理和根除,职工吸取不了经验教训和教育。
五是增加安全监管部门查处难度,使违法者逍遥法外,使违规者逃避了纪律追究,使责任者逃避了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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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瞒报事故的主要原因
产生这方面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一是层层控制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指标。
有的企业主管部门把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考核指标落实到企业,并与企业领导人的奖惩挂钩,企业又把伤亡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分解到区、队、车间、班组,导致企业与职工签订“生死合同”;有的企业领导认为只要不突破或少于控制考核指标,就可以保住自己或单位的工资晋升、职务升迁、安全奖励、评比先进等错误认识;有的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明明得知或是接到下属单位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也只是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甚至听之任之,由于上行下效,导致瞒报安全事故的现象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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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上推下卸、逃避责任。
少数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法人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不从查思想,查领导、查现场、查隐患、查制度、查管理上查原因,而是不分青红皂白地把责任推给上级,说上级不支持,不投资、不管理;指责下级办事不努力,不积极、不扎实;怪受害者,不遵守规定,不按章操作,不走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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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擅自私了,草菅人命。
有的企业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上报和处理,利用受害人不懂法律法规或受害人只是为了钱的弱点进行私了。
3、如何杜绝谎报瞒报现象
一要大力宣传、学习、培训《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一是在宣传方式上要灵活多样。
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图片、广告、宣传单、横幅宣传安全警句;举办文艺晚会、专项培训班,召开专项会议宣传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新闻、
短片、专题片、案例;二是在宣传内容上要广泛、生动、实用。
主要是宣传安全管理与法规,防火防爆、危险化学品、用电用气、机械、建筑、矿山、运输、特种作业与设施、生活与职业健康等安全知识;三是在宣传上要到达“三个提高、三个不伤害”的目的:即提高全民安全意识,7提高职工操作水平,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二要建立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制度。
8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实行三公布:9公布安全生产事故举报网络:即安全管理、监察、检察部门电话、电子邮箱、固定举报箱,聘请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监督员的名单及电话;公布安全生产事故范围:如属地内发生的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等各类生产经营安全事故;公布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
同时对举报人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为举报单位和举报人保密。
三要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以文件形式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做到“四个明确”:10即明确事故报告范围,明确事故报告时间,明确事故报告内容,明确其他事项。
四要加大对隐瞒安全生产事故不报的查处力度。
事故查处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按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11依法依规对瞒报单位和个人加重处理,让其在政治上丢其名誉,经济上受到处罚,思想上受到教育,严重的违法违规者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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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科学制订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考核指标。
13为了既防止有的单
位单纯地追求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考核指标不突破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又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状况,具体做好四件事:一是要制订好事故控制考核指标。
以前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考核指标都是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实际上这些指令性指标有一定的片面性、随机性,不尽合理。
14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实际上是一个完整的决策过程,它包括采取一定的步骤和运用必要的科学预测,决策方法。
制订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先要全面搜集了解,掌握各级政府、各行业、各个部门、行业与行业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地域与地域之间的差异和外部环境、内部条件和资料作为确定事故控制考核目标的重要依据;在对信息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多个事故控制考核指标方案,以便进行比较、鉴别和优选。
优选事故控制考核指标方案后,要组织专家,各方面的代表,各个层次的政府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分析论证,评估事故控制考核指数方案,使其下达的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公开透明,准确务实。
二是要执行好事故控制考核指标。
指标一经下达签字,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各个行业都要根据上级事故控制考核指标结合自己的实际再进行细化量化,制订落实方案。
三是要跟踪事故考核控制考核指标。
对下达事故指标落实情况要定期分析、定期考核、定期分布、准确反馈信息、及时解决问题,使各地执行方向一致。
四是要结帐好事故控制考核指标。
为了防止在结算事故控制考核指标时畸重畸轻,避免打人情分,打感情分和不平衡的问题,先要根据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制订考核评分细则(或办法)统一打分标准,后要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培训,统一
认识,统一考核纪律,统一考核时间,后综合汇总、审查、评议、评定、确定。
六要抓好伤亡事故防范,减少事故发生。
15事故的预防是事故管理的出发点,是劳动各项安全工作的首要环节,事故预防也是事故管理的归宿点,因为处理已发生的事故,最终必然要落实到今后事故的预防上。
没有事故就不存在瞒报行为。
总之,事故管理要从原来的事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转到事故的事先控制与预防上来。
伤亡事故的预防主要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第一要根据企业的建设发展方向,制订事故预防措施,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全盘工作“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第二从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因素等诸多方面,对企业的危险源或潜在危险作细致具体的分析。
第三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管理和方法,并加强安全教育,制定消除危险的对策。
这些对策包括消除机械物质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两大部分。
前一部分包括实行机械电动化,电子自动化操作;装设安全装置,进行机械强度试验与电气绝缘检验;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作业环境的合理布置与整治;劳动保护用品的选用等;后一部分,主要是对职工加强安全教育和训练,采取一些心理和生理对策,杜绝职工错觉和违章操作的产生,引导他们遵守劳动纪律,安全地、正确地进行作业。
总之,要想减少瞒报安全生产事故行为的发生得依靠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要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普遍提高社会的安全防范
意识,大力宣传,完善制度,加大查处力度,防患于未然,使安全观念深入人心,力求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参考文献:
•[1] 李德胜. 令人发指的瞒报[J]. 劳动保护. 2009(02)
•[2] 潘洪其. 警惕事故瞒报形成“官企媒合作机制”[J]. 民主. 2009(01)
•[3] 孙爱东. 当瞒报怪相成官员习惯性思维[J]. 政府法制. 2009(04)
•[4] 潘燕,康丹. 货主瞒报危险品,赔偿责任谁承担?[J]. 中国船检. 2009(02)
•[5] 郑家学. 瞒报的土壤[J]. 现代职业安全. 2007(03)
•[6] 张伟. 查处瞒报考验的是政府行政能力[J]. 现代职业安全. 2008(12)
•[7] 杜绝瞒报91.2%的人认为中央及全国性媒体负有更大责任[J]. 领导决策信息.
2008(41)
•[8] 孙晨,代瑾. 瞒报的后果[J]. 中国医院院长. 2008(21)
•[9]石少华.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系列解读之三事故报告的主体、内容和程序[J]. 现代职业安全. 2007(07)
•[10]尹守刚,侯云峰,陈力. 山西宁武矿难瞒报真相[J]. 中国社会导刊. 2005(17)
•[11]王大鹏. 中央政府打击事故瞒报[J]. 南风窗. 2008(23)
•[12]罗时. 如何遏制矿难“瞒报”行为[J]. 劳动保护. 2011(07)
•[13]王璇. 督促监管主体依法履职[J]. 劳动保护. 2007(07)
•[14]余茂君. 大兴矿难拔起萝卜带出泥[J]. 劳动保护. 2005(11)
•[15]孙爱东. 当瞒报怪相成官员习惯性思维[J]. 政府法制. 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