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18年下半年成人高中(双证制)教育培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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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年下半年成人高中(双证制)教育培训考试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目录

一、考务工作要求…………………………………………………………二、基本情况………………………………………………………………

三、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五、学员考场规则…………………………………………………………

六、监考教师守则…………………………………………………………

七、督考人员职责则………………………………………………………八、各考区、考点负责人与督考人员名单………………………………

附件:考室情况记录表(监考人员填写)

:考点情况记录表(督考人员填写)

一、考务工作要求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号)、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职成〔〕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我市年下半年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文化课程考务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如下:

(一)规范考风考纪

.所有参加考试的学员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必须独立完成试卷,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交换试卷等。

.学员进入考场后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及其它规定的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监考教师应及时核对,严禁出现代考等现象。

.严禁监考教师和学员在考试期间使用手机。进入考场后,各人将手机统一放入指定信封,用订书针装订,统一置于课桌的右上角。拆开信封者以作弊论处。

.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草稿纸。在开考前分钟,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考场。待考生坐定后,监考人员清点人数并认真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及该门课程考试的注意事项。开考前分钟,监考人员当众启封试卷,分发试卷。

学员违反以上要求及其他考场规则的,该门课一律以零分处置。监考人员未履行职责的,报送所在单位领导严肃处理。

(二)加强考务管理

.由宁波市职成教教研室委托相关学科专家研制。命题者须事先签订保密协议,并采用集体命题方式。试卷印制委托政府统一的采购单位,确保各项程序到位。

.监考采用区域内成校教师互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主管部门要专门组织人员进行巡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阅卷工作或指派区域内中职、初中学校第三方教师,或邀请区域外成校教师。为提高阅卷质量,各地要健全批卷、结分、登记等各道工序的岗位责任制,加强复查工作。

.阅卷完成后,各培训点应加强教学质量分析,并在下阶段进行有效弥补。

(三)优化考试方式

.根据全省统一的成人双证制教育教学大纲和教材实施命

题工作,在题型不变的情况下,适当增加主观题的分值和数量。

.成人职高(双证制)文化课合计门,其中《语文》、《数学》继续实行统一的闭卷考试,《社会科学》、《公民道德与法律基础》参照中考部分科目试行开卷考试。

(四)完善档案管理

各地成人双证制教育管理部门要做好学员学业档案管理工作,根据课时学分、证书学分、考核学分三部分组成的比例要求,确保每一位核发毕业证书学员的累计学分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并随时准备接受上级检查。

宁波市教育局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处

年月日

二、基本情况

本次考试对象为全市、年成人高中注册的学员,合计人次参加,分市本级、海曙、鄞州、奉化、慈溪、余姚、象山、宁海七个考区共个考点。使用全大市统一命题的试卷,各考区在规定时间自行组织考试、阅卷、登分工作。其中市本级有江北、镇海、北仑、东钱湖管委会、宁波市成人学校个单位,由宁波市职成教教研室统筹考务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设置

总主考:陈鸿洋

副总主考:吕冲定、盛国良

考区负责:张国波、孙忠刚、邹雅义、刘炯、赵利兵、夏如军

张栖、许孟烈、王必烈、陈飞红、卢科、徐斌

考务办:戴潜挺、张盛

(二)工作职责

.总主考:主持全市年下半年成人高中(双证制)教育考试工作。

.副总主考:协助总主考开展工作、处理突发事件。

.考区负责人:负责本区域各考点的成人高中(双证制)教育考试工作。

.考务办:拟定考务方案,负责全市考务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通知发布、命题组织、试卷印刷、发放等工作;负责巡考安排、阅卷登分安排和成绩发布等工作。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数学、语文、社会科学、公民道德与法律基础

.考试时间安排:

五、学员考场规则

.考前分钟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开考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分钟后经获准方可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得进场续考。

.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具,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进入考场后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及其它规定的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自觉将手机装入信封,统一用订书机封口,置于课桌左上角。

.按要求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座位号、姓名等有关内容。凡漏填、字迹模糊不清或不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等有关内容的试卷一律作废。

.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不得在试卷的密封线内答题,试卷上不得作其它任何与答案无关的标志,不得使用红色笔或铅笔(除画图或填涂答题卡外)答卷。

.独立完成试卷。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交换试卷等。

.考生提问须举手。对试卷有疑问只限于印刷字迹不清、卷面破损及污染。

.考试结束前要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先将答卷反扣在桌面上,再举手提出,经监考员允许后才准离开考场,离开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将答卷反扣在桌面上方可离开,考生不得将试卷、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对舞弊考生,取消当门科目考试成绩,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当次所有科目成绩,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六、监考教师守则

.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草稿纸。在开考前分钟,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考场。

.待考生坐定后,督促学员将手机装入信封,统一用订书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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