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电大最新法理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参考答案
2017年 1 月中央电大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7年 1 月中央电大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说明:试卷号:2094课程代码:00364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专科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一、单项选择题1.马克思曾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
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
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二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
”这段话中所体现的法学基本原理是(D)。
A.只有马克思主义法学才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B.法律在本质上是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C.法在本质上体现着社会的共同利益D.法律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2.亚里士多德曾经对正义作了一个著名的区分。
他将正义区分为(B)。
A.程序正义与自然正义 B.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C.自然正义与社会正义 D.制度正义与个人正义3.某市《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不得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名称、别称、图案制作招牌、菜谱招徕、诱导顾客”。
这一规范属于(C)。
A.授权性规范 B.任意性规范C.确定性规范 D.逻辑性规范4.下列有关判例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B)。
A.判例法就是法院所作的法律解释B.判例法奉行“遵循先例”原则C.在大陆法系,判例法是一种基本的法律渊源D.我国最高法院通过案例指导制度引进了判例法制度5.区分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标准是,看一定的后果(B)。
A.是否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B.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C.是否产生或变更法律关系D.是否有法律意义6.我国《刑法》第358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某地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涉嫌组织同性恋卖淫案时,将法律规定的“他人”理解为既指女性,也包括男性。
这一解释属于(C)。
A.扩大解释 B.限制解释C.字面解释 D.自由解释7.下列关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发展特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D)。
2017年电大最新2017年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全
2017年电大最新2017年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全1、请示报告书拟请示报告书申请人:×××公司申请事由:申请在××市新区购买一块地皮,用于公司新厂房建设。
申请内容:购买面积为××平方米的地皮,用于新厂房建设,总价为××万元。
申请理由:公司目前的生产规模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需要扩大生产规模。
新厂房建设是公司扩大生产规模的必要条件。
而在××市新区购买地皮,不仅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而且周围环境优美,有利于员工的工作和生活。
申请材料:1.购买地皮合同;2.公司财务报表。
请批准以上申请。
申请人:×××公司日期:××年××月××日2、起诉意见书公诉机关:××XXX被告人:XXX性别:男,年龄:32岁案情简介:2019年10月15日,被告人XXX持刀将受害人XXX捅伤致死。
经公安机关调查,XXX对其行为供认不讳。
证据材料:1.现场勘查笔录;2.受害人伤情鉴定书;3.被告人供述;4.证人证言;5.法医学鉴定书。
审查意见:经审查,被告人XXX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起诉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建议对被告人XXX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致敬礼XXX日期:××年××月××日注:本案预审卷宗已经移交法院。
起诉书检刑诉[2007]第××号被告人XXX××,男,28岁,1984年2月25日出生于××省××市一个工人家庭,本人为××市××工厂工人,小学文化,汉族,住××市××路××号。
2017年电大《法学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一、填空题《法学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一)1、法过规定的行为模式有三种,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
(P3)2、根据法所作用的对象、可将法的作用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
(P7)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4、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的多数通过。
(P23)5、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可以分为静态的财产归属关系和动态的财产归属关系。
前者主要是由民法中的物权法调整,后者主要是由民法中的债权法调整。
(P33)6、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7、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8、担保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三种。
(P71)9、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10、能够产生债的法律事实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
(P74)11、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20%。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2、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3、我国〈合同法〉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害方有权选择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P98)14、法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动态过程,包括法律的制定、法的遵守、法律的执行、法律的适用等环节。
二、判断题1、(错)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是同一概念。
2017年电大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法理学作业1四、名词解释1、法学体系是由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学体系是一个由互不相同,但又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因而研究社会的各种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所研究的范围也就十分广泛,从而形成若干分支学科.这些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知识系统就是法学体系.2、法理学是在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3、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收(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段)意志,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具有普通的约束力的规范体系.它具有规范性、国家强制性、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4、法的价值,即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五、小组讨论题:习惯与法的区别与联系小组讨论记录表小组成员张三李四王五赵六丁七钱八崔九姜十小组长张三讨论人员张三李四王五赵六丁七钱八崔九姜十讨论时间2008年11月8日下午(南教学区教学楼301教室)讨论主持人李四自我发言提纲一.法与原始习惯的联系法与习惯都是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法与原始习惯有着一定联系,法由原始习惯演变而来,是原始习惯的延续,法与原始习惯在内容上却存在着历史的连续性.二.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二)两者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经济基础不同.(三)两者体现的意志不同.(四)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五)两者实施的方式不同.其它人发言摘要王五发言摘要:习惯是指人们在长时期逐渐养成的,一种不易改变的思维倾向、行为模式和社会风尚.习惯和习惯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有得到国家认可的习惯才能成为习惯法.也就是说,我们一般所讲的习惯,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是法的一种渊源.赵六、丁七发言摘要:(1)原始社会的习惯和法所反映的社会关系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反映原始社会的平等、没有阶级的社会关系,因此,原始习惯不带有阶级性;法是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以后产生的社会规范,它恰恰反映了阶级社会的社会关系,法是具有阶级性的.(2)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反映的意志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反映着氏族部落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和意志;而法则反映在政治、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志.(3)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形成的方式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是由代表氏族或部落全体成员利益的自治组织,整个氏族社会以舆论或其他形式形成的;而法则是由国家这个统治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组织知道或认可的.(4)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保证实施的力量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是靠传统、习惯的力量和整个社会的影响来保证实施的;而法的实施则必须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5)原始社会的习惯与法所生效的范围不同.原始社会的习惯限于在有血猿关系的本氏族、本部落内生效,而无论他们在哪个地区;而法则是在国家主权所及的领域内生效.这一点也反映出法与国家的内在联系,因为国家正是按照地域来划分居民的.钱八、崔九发言摘要: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各种各样的社会规范.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社会团体规范等.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法是具有规范性、概括性和可预测性的社会规范马克思指出,"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 法具有规范性、概括性和可预测性的特点.规范性是指法规定了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或不应当做什么,也就是为人们的行为规定了模式、标准和方向.概括性是指法的对象是抽象的、一般的人和事,在同样的情况和条件下,法律可以反复使用.可预测性是指人们通过法有可能预见到国家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的态度和产生的法律后果,因为法律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模式,从而成为评价人们行为合法不合法的标准.(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这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点之一.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方式和途径.所谓"制定",是指社会生活中原来没有某种行为规则,立法者根据需要,通过相应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出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来体现这种行为规则.所谓"认可",是指社会生活中原来已经存在着某种行为规则(如道德、习惯、宗教、礼仪等),国家以一定形式对其加以承认并且赋予其法律效力.无论是制定还是认可,都与国家权力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都体现着国家的意志.(3)法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的核心内容在于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某种权能.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法通过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任何社会规范的实施都需要某种力量作保证.但在所有的社会规范中,只有法是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统治阶级为了法的实施,依靠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机器,迫使社会全体成员一体遵守.在任何国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由专门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因此,法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但是,法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是从法的"最后一道防线"意义上讲的,并不是说国家强制力是法得以实现的惟一途径.姜十发言摘要:我完全赞同刚才几位同学的发言.法理学作业2一、名词解释1、一国两制是我国为解决和平统一问题而实行的制度.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2、法律调整是根据一定社会生活的需要,运用一系列法律手段对社会关系施加的有结果的、规范组织作用.3、法制:法制是以法为核心的某国、某地区法律上层建筑的整个系统,包括现行法以及与现行法相适应的法律意识、法律实践.通常有两种意思,一种认为法制是指法律和制度;一种认为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而法律制度既可以指某国某地区法律、法规的总和;一是指某项具体的法律制度.4、法治:是运用法律这样的实体工具来管理国家的原则,是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5、民主:民主的含义则是指一种国家制度.是指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有事物的国家制度.民主的原意是一种与个别人专制独裁统治不同的,实行"多数人统治"的国家形式."多数人的统治"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的多数人.教材上讲到的"民主",首先是指它的本意,即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通常又叫"民主制".是一种与专制制度相对立的国家制度.6、法律意识是社会意志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7、法律文化是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等活动中积累起来的经验、智慧和知识的总和.二、问答题1、一国两制的含义一国两制是我国为解决和平统一问题而实行的制度.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一国两制实行后,大陆的法仍然保持社会主义的本质不变,而港、澳、台保持资本主义法的本质不变,而且社会主义性质的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因此,当代中国的法就其本质来看,出现了一国两法的独特情况.但是一国两制条件下,一个国家两种法律制度的情况,不同于历史上存在过的一个国家两种法律制度的情况.我国现阶段一国两制条件下出现的本质不同的法律制度,不再是相互排斥对抗性的关系,而是长期并存,互利互惠,互相促进,共同繁荣发展的关系.总之,一国两制不会改变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别行政区的资本主义法的本质,不会改变中国法的主体部分的社会主义本质;当代中国法主体的社会主义本质,也不会改变特别行政区的资本主义的本质.2、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1)法治原则即依法治国,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守法的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一原则反映了法作为以同一尺度衡量事实上不平等的人的调整器的特殊规律性.这一原则不仅指权利的平等,而且包括义务的平等.这一原则和公民权利义务是一致的,反映了社会主义社会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一致性.这一原则既体现在法的创制过程中,也体现在法的实施过程中.3、政策与法律的联系与区别社会主义法律和党的政策的联系: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是社会主义法的核心内容;社会主义法是贯彻党和国家政策的法律武器. 社会主义法律和党的政策的区别:(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政策是党组织制定的,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2)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政策是通过思想工作、说服教育、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及党的纪律保证来实现,党的某些政策并非对每个公民都具有约束力.(3)法律是由宪法、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政策未被制定或认可为法律规范之前,是由决定、决议、纲领、宣言、通知、纪要等形式表现的.(4)法律规定的内容比较具体、明确和详尽,它不仅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和禁止做什么,而且还规定了违法所应承担的责任.政策一般比较原则和概括.(5)法律比较稳定.政策比较灵活,变化较快.4、道德与法律的联系与区别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道德与法律的的区别:(1)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5)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1)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3)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将之纳入法化.一些道德,随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5.法制和法治的意义,区别(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一、法制是法的制定、执行、司法、司法、法律监督的总称,它包括静态的法律规则、制度系统和动态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活动及过程.社会主义法制是以社会主义民主为基础,基本要求是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法制具有稳定性、连续性、权威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二、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要素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实质是依法办事.三、法制与法治的区别:法制侧重于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法治不仅包括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更强调实质意义上的法律至上、权利保障的内涵. 法治讲究良法之治,法律公正、稳定、普遍、公开、平等,而法制不具这些内涵,只要求严格依法办事. 法治与人治截然对立,其基础是民主政治,是民主和宪政的表现,而法制和人治并不对立."法治"与"法制"的联系和区别1.联系: "法治"和"法制"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二者也有一定的联系.一方面,要实行"法治",必须以完备的"法制"为基础;另一方面,在"法治"国家中,"法制"的运行要以"法治"原则为指导.此外,两者都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都为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服务,都与民主相联系.正确区分这两个概念,正确认识二者的关系,对于我国健全法制、厉行法治的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2.区别:(1)"法治"与"法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本身的含义来说,"法治"是指严格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原则,这一原则有两方面要求:一是有良法,良法的含义是:1法律完备;2法律正确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3法律体系协调、统一,无矛盾和抵触;④法律的表述准确、简洁,易于理解.二是遵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这一点又包含四层含义:1法律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严格依法办事;④有效的法律监督.而"法制"则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或法律上层建筑系统."法制"至少包括三种因素,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现行的法律规范体系,法律规范在实际中的运行和指导法律规范的制定和运行的法律意识三部分.可见,从本身的含义上说,"法治"指的是一种治国原则,"法制"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二者是原则与制度的区别.(2)产生的历史时期不同.自从有了阶级和国家后,便有了法,也就有了法制,因此"法制"是与阶级社会相伴始终的.而"法治"的出现,则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产物.虽然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法治"概念,中国古代的韩非和商鞅等提出了"缘法而治",但他们所说的都不是近现代意义上的"法治".(3)制度基础不同.只要有阶级对立和国家存在,便有法制存在,所以"法制"不要求特别的制度基础.而"法治"则不然,它是以资本主义三权分立的宪政制度为基础的,古代的西方和古代的中国由于没有三权分立的宪政制度,所以他们讲的"法治"便不是近现代意义上所讲的"法治".(4)与人治的关系不同.法治和人治是绝对排斥的,是不能共存.而法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忍受一定的人治存在.因此,有"法制"未必有"法治",而有"法治"则必有"法制".在西方社会,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法制"越来越完备,而"法治"则出现了危机.6.如何培养和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了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与过去相比,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群众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对如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有关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开始有了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觉悟,人们的法制观念初步形成.但是,这些成绩与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公民的法律意识仍然处在较低水平.因此,如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仍是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课题.一、我国现阶段公民意识欠缺的原因公民意识在建构法治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公民的公民意识还不是很强,还存在一些影响公民意识形成的消极因素,究其根源主要有:(一)臣民意识的影响从历史上看,古代中国的基本政体形态是君主专制,维护皇帝的权力、地位和尊严,树立皇帝至高无上的独尊地位,乃是中国古代社会一切法律制度的出发点.而且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也被皇权的绝对神圣所代替,皇帝一言可以立法,一言也可以废法,使古代中国形成了系统严密的官僚体制,这种封建专制制度培育出的是适应封建政治文化发展的臣民意识.近代以来,中国曾经有过几次思想启蒙运动,但由于各种原因,大都是昙花一现.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群众翻身做了主人,然而一次又一次的政治运动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特别是在思想文化方面,人权观念、自由与平等、个性解放等现代价值观念统统被视为资产阶级的东西而抛弃,而许多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封建主义的东西,其中就包括臣民意识却一直存在了下来.改革开放后,人们的思想得到了较大的解放,但由于缺乏系统的公民教育和法制教育,家长制、特权思想、臣民意识在一部分人的大脑中仍然根深蒂固.(二)权利意识的淡薄权利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核心,但在古代中国,民众的权利意识极其淡薄.这主要是由于:1.客观上由于自然经济、宗法家族和集权专制三位一体的社会存在形式,导致商品经济的发展举步维艰.与之相联系的权利、自由、平等等观念无法正常发育与成长.这是传统社会民众缺乏权利意识的客观原因.2.主观上由于儒家思想一向推崇重义轻利.受其影响,时至今日部分公民依然羞于言利,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居然会因打官司有贪利嫌而不愿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这就不是现代公民应有的意识和行为.(三)公民教育的滞后市场经济的发展证明,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现代化的市场经济实践要求有现代法治观念和伦理精神的支撑,需要有与之相应的思想教育理念和运作体系.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还是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那一套教育模式,而没有及时转变思路.转变到提高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民的法治意识和道德水平上来.这也是导致公民意识缺失的重要原因. (四)社会转型期制度的不完善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进程中,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这主要表现为:1.存在着制度空场和制度冲突.所谓制度空场,就是制度的供给滞后、不到位,人们有了新的活动却无相应的活动规则.所谓制度冲突,就是不同制度之间存在着矛盾冲突.比如在法律、法规方面,有些人钻法律的空子,干着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勾当.2.现存制度的效率不高或无效.制度的效率是指制度对人们行为的约束作用的大小.如果制度对人们行为没有约束力,则是无效.如制度对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等行为的规定,基本上是无效的.如果制度对人们行为有一定约束力,但没有达到制定制度时的预期效果,则是效率不高.如制度对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行为的规定.现阶段,社会制度失效或效率不高的现象大量存在,甚至出现了诸如打假者被打、索赔者索不到赔、纳税人竞争不过高逃税等现象.制度的不完善影响了国家社会的正常运转,对公民意识的形成起着抑制作用.二、提高法律意识的途径及方法培养和提高我国公民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时代的呼唤和历史的责任,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笔者结合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实际状况,认为主要做到以下几方面:(一)必须创造适宜于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形成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所谓外部环境,主要是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和文化环境.经济环境方面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因为现代法律意识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产物.政治环境方面要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民主体、政治活动程序和政治观念的科学化.因为法制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法律意识是在民主意识的基础上产生的.文化环境方面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精神文明组成部分的法律意识必然要受到精神文明整体发展水平的制约,公民法律意识的完善和提高也有赖于整个社会精神文明的完善和发展.所谓内部环境,主要是指法制自身状况.包括两方面,一是建立和制定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和方针;二是努力形成知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二)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识的体现.其创制和实施都有赖于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参与.但是,广大人民群众法律知识的掌握、法制观念的增强、正确法律观点的确立,都需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来完成.从1985年开始,经过几次普及法律常识的活动,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效,这对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将起到重要作用.(三)坚定不移地实行依法治国、严格执法认识来源于实践.社会上日常的法制实践活动对公民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具有巨大的、现实的影响作用.如果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能严格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就能真正显示出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力量.显示出法制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并得到他们的信任.经过长期的重复实践,就会形成固定的习惯和观念,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四)重视法学教育,开展法学研究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发达与否,与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是否繁荣有直接的关系.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而法律人。
17年电大最新法理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参考答案
2017年电大最新法理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参考答案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1 作业一一、名词解释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法学是一个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4、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有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的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生活关系和生活秩序。
5、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者制定给被统治者以及统治者自身必须遵守的规定规章、命令条例。
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6、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
7、法系: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8、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二、论述题1、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研究法律现象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科学性与服务的倾向性是统一的。
2、如何理解法的外部特征?法是一种社会规范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
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法是专门机构和程序实施的规范3、法的历史类型有哪些?答:人类历史上先后出现四种不同类型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前三种类型的法都建立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基础上,体现了剥削阶级的意志。
2017年电大《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的参考答案。
《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的参考答案。
作业1 一.名词注解1.法学:又称法令科学,是一共专门以法令表象为商讨标的方针的学科的总称。
它是一门具有阶级性、****性的学科,总是暴露着肯定阶级的天下观及其****的、经济的实际甜头的须要。
2.法理学:是在法学体系中处于基本外貌职位的外貌学科。
它系统阐明马克思主义法令观;从总体上来商讨法和法令现实的平常依次,商讨法的产生、性子、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
3.表率性调整:即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状况而操作平常动作章程履行的重复性的调整。
4.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供认,并有国家逼迫力包管履行的反响着统治阶收(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段)意志,以权利职司为主要内容具有通常的管束力的表率体系。
它具有表率性、国家逼迫性、阶级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
5.法的价钱:即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标的方针)对餍足个别,群体,社会或国家须要的主动意义。
6.法系:是遵照法的史书死板和法的外部特性对法履行的分类,凡具有相似的史书渊源,相似或相似的法令显现样式即为团结法系。
陆地法系、英美法系、社会主义法系均是其显现形态。
二、思考题1. 法理学在法学体形中的职位和作用如何?答:法理学是在法学体系中处于基本外貌职位的外貌学科,他所阐明的是法令制度的基本问题和平常表率,是对法这种表象总的看法。
他涉及的是法令实现和一些具有针对性、战略性和办****性子的问题。
它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处于基本职位。
结局法理学与其他局部法学的相干是平常与十分的相干。
法理学因而全部法令即把法令表象作为一个整体来商讨其产生、发展、性子依次和作用等基本问题。
它为其他局部法学提供了商讨态度、见解和想法,同时他所阐明的基本看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对局部法学的商讨具有指导意义。
次法理学与法制史、法令头脑史的相干是“论”与“史” 的相干。
次法令学同其他外貌学科的相干也很紧密。
2. 怎样知道社会调整的平常依次性?答:社会调整是指经历肯定社会的巨子确定社会生存主体的动作方法,指明其发挥作用和发展的方向,有方向的将其纳入秩序之中。
电大法学专科法律逻辑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附题目)
电大【法律逻辑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电大【法律逻辑学】形考作业一答案:一、填空题1、“P或者q”的逻辑常项是或者,变项是 p,q。
2、任何逻辑形式都是由(逻辑常项)和(变项)两部分组成,•逻辑形式性质的不同是由(逻辑常项)决定的。
3、(单独)概念不能限制和划分。
(哲学范畴)的外延最广,不能再进行概括。
4、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逻辑特征。
在属种概念之间两特征存在着(反变)关系。
这个关系是对概念进行(限制)和(概括)的逻辑根据。
5、实质定义主要方法是(属加种差)定义方法。
6、性质判断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部分组成,按质不同,分为(肯定)和(否定);按照量的不同,•可分为(全称)、(特称)和(单称)。
性质判断的六种形式可用符号分别表示为(SAP)、(SEP)、(SIP)、(SOP)、(SaP)、(SeP)。
7、根据性质判断之间的对当关系,A与E之间,一个真,则另一个必(假);一个假,则另一个(真假不定)。
I取值为假时,•O必(真)•;•O取值为真时,•I(可真可假)。
差等关系之间,上位判断(真),则下位判断必真;下位判断假,则上位判断(假)。
8、运用性质判断变形的直接推理,SAP可换位为(PIS)•,•SEP应换质为(SA),对SOP先换质,再换位应得(IS)。
二、单项选择题1、诉讼法是从司法程序方面为保证实体法正确实施,而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
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这段文字对“诉讼法”的概念是如何说明的?( 2 )①仅从内涵方面②先从内涵,再从外延方面③仅从外延方面④先从外延,再从内涵方面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公民”这个概念属于…………………………( 3 )①单独概念②负概念③集合概念④非集合概念3、“工业企业”与“股份制企业”这两个概念的外延具有…………………………( 3 )①全同关系②真包含关系③交叉关系④反对关系4、“宪法是国家的法律”。
2017年电大2017年电大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实用法律基础》第二次平时作业一.名词解释1.国家结构形式答: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个国家的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划分国家的领土,以及如何规范国家整体和组成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权限问题。
2.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答:即一个国家的政体,指“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
3.国家性质答: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4.行政救济答:行政救济是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该制度的设置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5.行政诉讼答: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并建立资产阶级国家以后的产物。
二.填空题1.公民2.行政机关3.行政相对人4.行政主体5.犯罪6.生效以前7.被刑法所保护8.犯罪行为9.单位10.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三.多项选择题1.ABD2.ABCD3.ABCD4.ABC5.ACD6.ABCD7.ABCD8.ABCD9.ABC 10.ABD四.简答题1.行政复议主要有哪些?答:行政复议主要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复议主要解决的是行政争议;(2)行政复议的审理和决定机关是行政机关;(3)行政复议必须由不服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申请才能启动,非利害关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4)行政复议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又审查规章以下的抽象行政行为;(5)行政复议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保证整个复议活动合法、公开、公平、公正。
2.行政赔偿构成要件包括哪些?答: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归责原则虽然是判断责任构成的“最后界点”,但是,单凭归责原则,还是无法合理、全面地判断出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责任的。
2017年电大2017年电大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全)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实用法律基础>第一次平时作业一、名词解释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靠国家强制力为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法系:法系是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法律的实践的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分类。
3、法律溯及力:指新发对他生效前所发生的行为和事件可加以适用的效力。
4、法的实施:是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5、司法: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二、填空题1.最高的2.制定和修改的程序3.无产阶级专政4.多党合作5.人民代表大会6.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7.单一制8.公有制经济9.行政机关10.行政机关三.多项选择题1.ABC2.ABCD3.BCD4.ACD5.ABC6.ABD7.BCD8.BCD9.ABD10.ABD四.简答题1.法有哪些特征:答: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义务一致性;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除此之外,法还具有稳定性,可预测性,滞后性,抽象性等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主要包括哪些阶段?答:立法程序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法定步骤和方式。
本节特指全国人大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和公布四个环节。
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它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本节总结全国人大的立法经验,从实际情况出发,规定了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
这对于加强和完善立法制度,保证立法的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减少和避免立法的主观随意性,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
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一.填空题1、法学是一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个别性调整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的一次性调整。
3、规范性调整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范进行的重复性调整。
4、社会调整的发展大都经历从自发到自觉,从个别到一般,从混一到分化的过程。
5、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6、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
7、法的最基本的两种职能是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法的社会公共职能价值。
8、对违法、犯法行为的惩罚体现了法的工具性价值中的保护价值。
9、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和对法的阶级意志对法进行的分类。
10、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对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二、单项选择1、法律调整是一种(B )。
A、个别性调整……………………………………………………………B、规范性调整C、习惯……………………………………………………………………D、具体性调整2、法形成的最终标志是( B )。
A、商品的交换…………………………………………………………B、国家的形成C、阶级的出现…………………………………………………………D、阶级矛盾不可调和3、法的实施有(D )作保证。
A、习惯力量对比………………………………………………………B、法律传统C、社会舆论……………………………………………………………D、国家强制力4、法反映的是(C )的意志。
A、团体…………………………………………………………………B、人民C、统治阶级……………………………………………………………D、社会全体5 、法的第三层本质是(D )A、法所体现的同志阶级意志是统一和整体的B、法是被奉为法律的同志阶级的意志C、法的内容决定于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D、法的内容就是确定权利和义务6、法的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B )意志。
A、社会……………………B、共同……………………C、集体………………………D、个别7、国家意志和法的关系是(B )。
法理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参考标准答案
法理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参考答案————————————————————————————————作者:————————————————————————————————日期:2法理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4、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有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的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生活关系和生活秩序。
5、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者制定给被统治者以及统治者自身必须遵守的规定规章、命令条例。
由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6、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
7、法系: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8、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二、论述题1、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1)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研究法律现象(2)具有鲜明的阶级性(3)科学性与服务的倾向性是统一的。
2、如何理解法的外部特征?(1)法是一种社会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 - (3)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
(4)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5)法是由专门机构和程序实施的规范3、法的历史类型有哪些?答:人类历史上先后出现四种不同类型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2017年7月中央电大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7 年7 月中央电大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说明:试卷号:2094课程代码:00364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专科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一、单项选择题1.最终决定法律中所体现的国家意志的社会因素是(D) 。
A. 国家的历史传统B .国家的阶级结构C.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D.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关于这个条文,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C)。
A.该条规定不属于法律原则 B .该条规定是相对确定性规范C.该条规定属于授权性规范 D .该条规定是调整性规范3.下列关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B) 。
A.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B.法律原则充分体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C.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更具有弹性D.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4.某法院法官就某案件推理如下:《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这位法官所用的推理是(C) 。
A. 类比法律推理 B .归纳法律推理C.演绎法律推理 D .设证法律推理5.通过对法律文本中的文字涵义和语法的分析来确定和阐明法律的意思,这种解释方法被称为(C)。
A.字面解释 B .正式解释C.文义解释 D .法律解释6.张某购买了一张北京到上海的火车票,并乘坐票面指定的车次顺利到达上海,由此形成了客运合同法律关系。
该法律关系的客体是(D) 。
A.张某的人身利益B.张某为购买火车票而支付的价款C.张某购买的火车票D.铁路部门运送张某的行为7.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不包括下列选项中的(C) 。
A.某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 B .某自治县的自治条例C.某直辖市的自治条例 D .某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8.下列有关人权的理解中,正确的是(B) 。
国家开放大学《法理学》形考作业1-4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法理学》形考作业1-4参考答案形考作业1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40分)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4.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有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的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生活关系和生活秩序。
5.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者制定给被统治者以及统治者自身必须遵守的规定规章、命令条例。
由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6.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
7.法系——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8.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二、论述题(每小题12分,共60分)1.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参考答案:(1)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研究法律现象;(2)具有鲜明的阶级性;(3)科学性与服务的倾向性是统一的。
2.如何理解法的外部特征?参考答案:(1)法是一种社会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4)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5)法是由专门机构和程序实施的规范。
3.历史上有哪些基本的法的历史类型?参考答案:人类历史上先后出现四种不同类型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2017年电大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形考作业一答案:一、名词解释1.权利—是人们根据法律即享有的从事某种行为或获取某种利益的资格。
2.国体—指国家的阶级性质,也就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3.物权—指法律所确认的,直接支持配特定物并享受其权益的权利。
4.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
5.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法中为了有效地同犯罪作斗争,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或手段。
二、简答题1.简述法与道德的关系答:法与道德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作为两种社会规范,它们的区别在于:①产生形式不同②表现形式不同。
法是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现的。
道德是存在于人们的内心和社会舆论中。
③调整的领域不同。
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调整的范围要广泛得多。
④实施的保证不同。
法是依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而道德则是依靠人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保证其实施的。
2.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答:①意思自治原则②平等原则③公平原则④诚实信用原则⑤公序良信原则三、论述题谈谈你对依法治国的看法答:①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②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主面的领导核心作用。
③依法治国的内容包括:良法之治、法律公开、司法独立、依法行政、正当程序、法律至上。
实行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四、案例题某运输公司受农场委托长途运送生猪,途经某市遇酷然天气,运输公司派出的押运人员张某、杨某根据经验决定给生猪降温,从某农资公司购入喷雾器一个,清洗后灌入自来水即向生猪喷不降温。
《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
《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第一至第四章一.名词解释1.法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2.法学体系:是法学作为一门学科,由法学的全部分支学科构成的统一整体。
3.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4.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即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5.法律:在广义上计,“法律”也指体现国家判断人们行为合法与否、人人必须遵守的标准。
但严格意义(狭义)上的“法律”则专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6.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所据以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和体现的阶级意志的不同,对人类社会的法所作的分类。
7.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西方社会存在两大法系,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8.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二、论述题1.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答:参阅孙国华主编《法理学》(第二版)第7页。
2.如何理解法的外部特征?答:参阅孙国华主编《法理学》(第二版)第23-26页。
3.历史上有哪些基本法的历史类型?答:古代社会(奴隶奴隶制法制、封建社会法制),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制,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制。
4.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何在?答:参阅孙国华主编《法理学》(第二版)第58页,最后一段。
5.怎样理解法和正义的关系?答: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着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决定着统治阶级的正义观,法是体现和实现统治阶级正义观的重要手段。
2017年6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7年6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马全力整理的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盗传必究!)说明:试卷号:2094。
资料整理于2020年8月11日。
一、单项选择题1.最终决定法律中所体现的国家意志的社会因素是(D)。
A.国家的历史传统B.国家的阶级结构C.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D.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关于这个条文,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C)。
A.该条规定不属于法律原则B.该条规定是相对确定性规范C.该条规定属于授权性规范D.该条规定是调整性规范3.下列关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B)。
A.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B.法律原则充分体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C.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更具有弹性D.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4.某法院法官就某案件推理如下:《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这位法官所用的推理是(C)。
A.类比法律推理B.归纳法律推理C.演绎法律推理D.设证法律推理5.通过对法律文本中的文字涵义和语法的分析来确定和阐明法律的意思,这种解释方法被称为(C)。
A.字面解释B.正式解释C.文义解释D.法律解释6.张某购买了一张北京到上海的火车票,并乘坐票面指定的车次顺利到达上海,由此形成了客运合同法律关系。
该法律关系的客体是(D)。
A.张某的人身利益B.张某为购买火车票而支付的价款C.张某购买的火车票D.铁路部门运送张某的行为7.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不包括(C)。
A.某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B.某自治县的自治条例C.某直辖市的自治条例D.某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8.下列有关人权的理解中,正确的是(B)。
2017年电大电大经济法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17
精 品 文档 下 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一、单项选择题1、法的本质是 C 、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 A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3、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 B ) B 、经济法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A )A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5、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B ) B 、诉讼时效的中断6、在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中( B ) B 、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7、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 D )D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8、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按顺序首先清偿( B )B 、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9、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C )C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是( D ) D 、50人11、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 A )A 、股东大会12、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 D ) D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13、证券法的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 D )D 、信息的公开化 14、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报经国务院( A )A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15、上市终止是上市证券丧失了在证券交易所( B )B 、继续挂牌的资料 1、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生效的时间( B ) B 、采用到达主义,即受信主义 2、双务合同中履行抗辩权包括( D ) D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3、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是( C )C 、代位权和撤销权4、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是( C )C 、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相结合5、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保护期限为( C )C 、10年6、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算之日为( B )B 、申请日7、根据我国《专利法》以及相应司法解释,对于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说法错误的是( B ) B 、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部分利润作为损害赔偿额8、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是指( C )C 、从事商品经营或盈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9、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的罚款,额度为( C )C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10、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的,向被侵害人赔偿的赔偿额为( C ) C 、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11、监督检查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 B )B 、应当出示检查证件 12、国家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参照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是( B )B 、国际先进的13、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达到法定期限时将会丧失,该期限为( D ) D 、10年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以自由编辑!!14、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C )C、抽查15、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检查制度的主要方式是A、产品质量抽查监督1、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是指( A )A、自然人2、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第一项权利是( A )A、安全权3、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的商品是B、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4、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和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2017年电大民法学形成性考核答案
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1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基本法的地位。
2、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3、宣告失踪指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民事法律制度。
4、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它可分为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
5、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它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
二、填空:1、民法典2、公平诚实信用3、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4、平等5、监护人6、清算清算范围外的7、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8、书面口头书面形式书面形式9、法定期限指定期限意定/约定期限三、选择题:1、A、C2、A 3、A、B 4、B 5、A、B、C 6、B、C 7、D 8、A、B、D四、问答题:1、答:⑴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⑵意思表示真实;⑶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⑷符合法定形式。
2、答:⑴民事权利能力仅是一种资格,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获取实际利益的可能性。
这种资格是民事主体不论是否实际参加民事法律关系都普遍享有的。
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实际享有的利益,它必须通过实际的行为才能创设或取得;⑵民事权利能力示享受权利的资格和承担义务的资格的统一。
而民事权利合民事义务则是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相互对应,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概念。
⑶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法定资格,它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无关,不能由其自由转让、放弃。
而民事权利的内容和范围直接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可以依法转让和放弃。
作业2参考答案一、试述公平自愿原则:二、试述诚实信用原则:1、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应本着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017年电大法理学形成性考核册考核答案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法理学作业一(绪论和第一编法的一般原理)一.填空题1、法学是一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个别性调整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的一次性调整。
3、规范性调整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范进行的重复性调整。
4、社会调整的发展大都经历从自发到自觉,从个别到一般,从混一到分化的过程。
5、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6、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
7、法的最基本的两种职能是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法的社会公共职能价值。
8、对违法、犯法行为的惩罚体现了法的工具性价值中的保护价值。
9、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和对法的阶级意志对法进行的分类。
10、法系是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对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二、单项选择1、法律调整是一种(B)。
A、个别性调整……………………………………………………………B、规范性调整C、习惯……………………………………………………………………D、具体性调整2、法形成的最终标志是( B )。
A、商品的交换…………………………………………………………B、国家的形成C、阶级的出现…………………………………………………………D、阶级矛盾不可调和3、法的实施有(D)作保证。
A、习惯力量对比………………………………………………………B、法律传统C、社会舆论……………………………………………………………D、国家强制力4、法反映的是(C)的意志。
A、团体…………………………………………………………………B、人民C、统治阶级……………………………………………………………D、社会全体5、法的第三层本质是(D)A、法所体现的同志阶级意志是统一和整体的B、法是被奉为法律的同志阶级的意志C、法的内容决定于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D、法的内容就是确定权利和义务6、法的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B)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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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作业一一、名词解释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4、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有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的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生活关系和生活秩序。
5、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者制定给被统治者以及统治者自身必须遵守的规定规章、命令条例。
由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6、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
7、法系: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8、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二、论述题1、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1)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研究法律现象(2)具有鲜明的阶级性(3)科学性与服务的倾向性是统一的。
2、如何理解法的外部特征?(1)法是一种社会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
(4)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5)法是由专门机构和程序实施的规范3、法的历史类型有哪些?答:人类历史上先后出现四种不同类型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前三种类型的法都建立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基础上,体现了剥削阶级的意志。
4、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法律思维方式不同。
法律渊源不同。
判例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诉讼程序不同。
另外,在法律分类、法律概念、法律教育等方面,这两个法系之间也存在一系列不同点5、怎样理解法与正义的关系?(1)(1)正义观念的进步能够引起法律的革新;(2)正义是衡量法律优劣的尺度和标准;(3)正义观念能够引导法律向正义的方向发展。
法律对于正义的作用表现如下:分配权利以确立正义;惩罚罪恶以申张正义;补偿损失以恢复正义。
作业二一、名词解释1、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一种行为规则。
2、法的渊源:指法的法律效力的来源,即一个行为规则通过什么方式产生、具有何种外部形式才被认为是法律规范,具有法律规范的效力,并成为国家机关审理案件或处理问题的规范性依据。
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不同形式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法的渊源。
3、法律解释:是指国家机关、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对法律、法规或法律条文的内容、含义所作的理解和说明。
4、法律推理法官根据案件事实和与其具有逻辑蕴涵关系的法律规定,推导出判决的逻辑思维活动5、法律类推:是指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某些属性上的相似或相同从而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可能相似或者相同的推理6、法律关系: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7、法律行为: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8、法律责任:指由于行为者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受到了不应有之损害,而依法所应当承担的某种不利性的后果。
二、论述题1、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如何?法律规范-----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表述的、具有特殊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
法律规范不等同于规范性文件或法律条文,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法律规范是内容,规范性文件、法律条文是形式。
法律规范的结构:三要素说——由前提、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构成。
前提--假定条件(时间、地点、对象、范围)行为模式-----可以、应当、禁止法律后果-----肯定性后果、否定性后果2、对法律解释如何分类?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划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1、正式解释也称有权解释、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
•1)立法解释——国家立法机关对法律所做的解释•2)司法解释——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所做的解释。
•3)行政解释——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解释。
•2、非正式解释•也称无权解释,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这种解释是学术性或常识性的,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
3、什么是法律关系?什么是权利和义务?答: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它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某种行为。
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应当作出某种行为或不能作出某种行为。
4、什么是合法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合法行为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与法规内容要求相符合的行为。
大多数合法行为都是以产生某种法律后果为目的,如签订合同等。
合法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
违法行为人所实施的违反法律规范的内容要求、应受处罚的行为,包括犯罪这种严重违法刑法的行为和违反民事法律及其他法律的一般违法行为。
5、什么是法律事实?如何分类?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法律事实的种类(一)事件与行为法律事件,是指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事实。
法律行为,是指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
(二)肯定的法律事实与否定的法律事实(三)单一法律事实与事实构成6、什么是法律制裁?有哪几种制裁方法?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得以实现的方式,它是指依法律的道义性为基础,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对责任主体的人身、财产及精神所施加的不利性后果。
法律制裁的目的就是通过法律的惩罚性方式对人和社会施加影响,从而使法律责任确定的目标得以实现。
法律制裁的种类:刑事制裁指根据我国刑律的规定对于违犯我国刑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给予强制性惩罚。
民事制裁是指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对于违反民事法律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所给予的剥夺其某种利益的不利惩处。
行政制裁指根据行政法律的规定由国家机关及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对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社会组织或机关所给予的强制性惩罚。
违宪制裁指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宪主体依据其应承担的违宪责任而采取的制裁性强制措施。
作业三一、名词解释1、一国两制------意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任领导人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和平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在与中国大陆政治环境不同的地区以特别行政区作为具体政府建制,对于这些地方原有的社会体系则不予干涉。
2、人权------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
它主要的含义是: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
人权的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
3、个别性调整-----是最早发展起来的社会调整。
它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的一次性调整。
4、规范性调整-------就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进行的重复性的调整。
5、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规范的活动。
6、立法体制-----是关于一国立法机关设置及其立法权限划分的体系和制度,即有关法的创制的权限划分所形成的制度和结构,它既包括中央和地方关于法的创制权限的划分制度和结构,也包括中央各国家机关之间及地方各国家机关之间关于法的创制权限的划分制度和结构。
三、问答题1、如何概括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社会主义法制的初创和奠基阶段第二阶段:社会主义法制曲折发展和挫折阶段第三阶段: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蓬勃发展阶段2、如何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社会主义本质?一、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本质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
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不是自发形成的。
形成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并把它上升为法律的重要意义。
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的重大特点之一二、社会主义法的社会本质社会主义法是实行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法,社会主义法是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调整器。
社会主义法执行着广泛的社会公共职能。
3、什么是法律调整?主要阶段有哪些?法律调整是根据一定社会生活的需要,运用一系列法律手段(如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实现法的活动等等),对社会关系施加的有结果的、规范组织作用。
法律调整的基本阶段。
法律、法规开始生效阶段。
(2)产生法律关系的阶段。
(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获得实现,转化为主体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行为的阶段。
(4)法的适用的机动性阶段。
4、法与道德的主要区别?答:(1)形成的条件和表现形式不同(2)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不完全相同(3)法与道德的前途不同。
5、简述我国立法体制的基本构成。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权力机关和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机关有权制定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立法权6、如何认识我国立法工作的基本原则?立法的法治原则立法的民主原则立法的科学原则7、当代中国法的形式渊源主要有哪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行政规章、国际公约。
作业四一、名词解释1、法律体系----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2、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运用特殊调整方法调整一定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在现行法律规范中,由于调整的社会关系及其调整方法不同,可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凡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3、守法-----是法的实施的一种基本形式。
立法者制定法的目的,就是要使法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施。
如果法制定出来了,却不能在社会生活中得到遵守和执行,那必将失去立法的目的,也失去了法的权威和尊严。
正如我国清末法学家沈家本所说;“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世未有无法之国而长治久安也。
4、执法-----” 亦称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5、法律监督------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法的创制和法的实施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