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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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X〕16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双公示”是打造透明政府、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各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双公示”工作落到实处。
(一)工作原则。一是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明确责任主体,扎实推进落实;二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应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公开,方便查询查看;三是坚持多方公示、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政府及部门网站等,多渠道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二)工作目标。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在3月底前完成X 年至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本县区本部门网站全部公示;新制作的“双公示”信息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县区本部门网站公示,确保实现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双公示”工作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双公示”目录。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市、县区有关部门(包括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结合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X年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二)规范“双公示”内容和标准。公示的行政许可信息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部门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
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和救济渠道等信息,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为应当公示的相关信息。
(三)明确“双公示”窗口和方式。在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按要求向社会公开。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部门直接在本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并同步推送至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各县区政府统筹归集本县区相关信息在县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并同步推送至市政府门户网站;
市政府统筹归集全市相关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并同步推送至“信用X”网站。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主体。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推进全市“双公示”工作,市有关部门要明确1名责任领导和相关科室承担具体落实工作。各县区政府要明确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担任“双公示”工作负责人,统筹推进本县区“双公示”工作。各县区要于3月8日前将责任领导名单报送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要研究制定“双公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公示信息并向社会公布,有效发现和解决“双公示”不及时、不准确、不更新、不可用等问题。
(三)加强督导考核。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列为重要考核指标和依据,通过检查书面材料、网络检测等方式,对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双公示”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并将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总报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
第二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
为贯彻《X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X政办〔X〕21号),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质监部门职能特点,制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一)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及时全面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报公示。
(二)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应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的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
二、发布内容:
根据《X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X)》,确定以下发布内容:(一)行政许可(行政服务大厅、特设科、计量科、监督科等);
(二)表彰奖励等信息:
1.获得X省省长质量奖的企业(质量科);
2.获得X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质量科);
3.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企业(认监科);
4.获得X省工业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A等企业(质量科);
5.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的企业(标准科);
6.获得X省名牌产品的企业(质量科);
7.监督抽查合格的企业(监督科);
8.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计量科);
9、其它方面获得的质量荣誉(相关科室)。
(三)质量诚信“黑榜”信息:
1.存在严重违犯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行为的企业(稽查大队、各科室、分局);
2.监督抽查严重不合格的企业(监督科);
3.有其它恶意失信行为的企业(稽查大队、各科室、分局)。
(四)制度发布、宣传活动(各科室、分局)。
三、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双公示”发布相关事项,必要时临时召开。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主体。质量科牵头负责推进我局“双公示”工作,负责每周汇总公示信息并按要求报送、发布和备案。其他科室要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