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困难职工档案所需材料
档案所需材料
2018年报县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所需材料
一、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1、困难城镇职工档案表
2、全家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一个人的身份证正、反两面都要清楚地复印在同一张纸的同一面上。
3、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4、个人申请书
5、困难证明(要盖所在学校公章)
6、收入证明(要盖所在学校公章)
7、困难公示(以学校名义的公示)
8、病历和大额药费发票复印件。
9、工会会员证复印件或工会会员证明(会员证明要写清楚工会会员证正在办理中)
10、农业银行卡复印件。
二、填表说明
困难职工救助的范围是“在职职工”里面工会会员困难群体!
1、无工作单位的人不能填报此表;
2、退休人员不可填报此表,不在救助范围之内;
3、填档案表时要严格按“困难职工档案表说明”填写,填汇总表时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不能错了。
三、注意事项
1、各单位认真学习鄂工办[2017]45号,对照“第三章建档对象”进行摸底、审核、公示、上报(在职教职工);
2、各单位要严格把好关: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档案均为不合格档案,不要上交,教育工会还要仔细核实;
3、上交材料:①纸质:困难职工档案材料每人一本,用活动透明夹装好,要搞得整整齐齐(10项内容)。
②电子:上传汇总表到教育工会群。
11月6日下午4:00前上传汇总表,个人材料上交纸质的到局工
会(302室),逾期材料不予受理。
新申报困难职工建档所需材料
新申报困难职工建档所需材料
请大家在申请困难职工建档时,务必按照要求准备好材料:
要求:本人申请书面材料一份
、人均月收入介于之间;
、人均月收入超出上述范围,但直系亲属有疾病,治疗费用超出家庭年度收入的,需提供《职工医疗费用证明》(附件)。
、对新申报困难职工进行公示。
上报材料:、困难职工建档表;
、职工收入证明;
、配偶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由所在社区(村)出具);
、全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张;
、全家人的户口卡复印件各张;
、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有疾病的,需附上医院的病情诊断书;
、新增申报建档困难职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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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困难职工档案建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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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经办人:基层工会主席:区总工会经办人:区总工会帮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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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从事工作,月工资元。
特此证明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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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证明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身份证号码:),下岗待业在家(在家务农),无经济来源。
特此证明
社区(村)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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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费用证明
区总工会困难帮扶中心:
兹有我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号码:,因其(或直系亲属)身患病,需长期进行治疗,个人承担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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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实完善困难职工档案
关于充实完善困难职工档案暨帮扶工作应注意的问题帮扶救助档案包含困难职工档案和救助档案两部分,只有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且逐级上报至中华全国总工会才能实施帮扶救助。
要实施帮扶救助,就要建立救助档案。
现在我就困难职工档案和帮扶救助有关问题强调如下:困难职工档案管理一、基本情况截止目前,全市工会共有困难职工档案1.63万人,其中其中低保户3502人,低保边缘户12842人,意外致困户332户。
2013年工会帮扶系统升级,按照省总统一安排,对档案进行了复查,目前,大多数困难职工纸质档案材料比较齐全。
帮扶网困难职工信息基本符合要求,我市的困难职工职工档案管理情况受到省总援助中心冯主任的肯定。
存在的主要问题:1、个别基层工会困难职工纸质档案信息与电子档案信息填写还不符与困难职工实际情况出入较大。
有的将农业户口的农民工填写成农民、工人、在职等,劳动合同过期,主要原因是工作不细,随意性比较大造成的。
2、困难类别区分清。
低保户有的无低保证。
个别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工资的50%,有的将患重大疾病或甚原因致困的,填写成意外致困户。
主要原因是对困难类别不理解。
3、随着企业改制,市、县工会援助中心已注销了多个用户和档案,在现存档案中,有的困难职工调出或解除劳动合同,已退休末及时注销,有的经过帮扶已脱贫的也末注销,有的困难职工多年无救助且资料不全,仍保留着。
主要是一些单位工会,只注重帮扶救助,却忽视档案资料的充实完善,有的困难职工只想要救助,又不愿提供档案资料。
4、有的弄虚作假,开具假证明,降低收入。
有的因工作不细,张冠李戴,给档案管理带来麻烦。
5、有的档案管理人员,不按要求填写困难职工信息,缺项较多,比如末填写联系电话、邮编,家庭成员在岗的无工作单位、收入,在校学生没有填写学校名称。
主要致困原因凭空想象。
比如,低保户可填写收入低。
低保边缘就不能填写收入低,只能依据本人情况如实填写。
一般疾病填写成意外致困,且的没有在备注栏说明。
建档立卡说明和相关要求
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流程和基本要求1.各工会将自己单位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统一建档上报。
必须严格把关,认真核实,详细掌握困难职工的困难情况,档案资料真实完整。
2.《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请表》分管领导要亲自签字、盖工会章。
3.况,家庭收入情况,详细说明致困原因;4.《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请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建档立卡工作流程、入户调查表等材料到文件附件下载或到教育工会群文件下载(QQ群号296824655)。
5.上报截止2016年10月24日。
建档立卡工作流程、标准和基本要求一、建档1.建档最基本要求:帮扶对象的界定,以具备“职工身份”和“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为先决条件。
职工:职工应当是具有劳动关系、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工作人员,包括农牧民工(签订6个月(含)以上的劳动合同)。
工会帮扶对象:在岗职工家庭(基本生活困难家庭)2.建档标准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党群机关等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且为工会会员的在职生活困难职工(含农牧民工)。
基本生活困难职工家庭标准界定:(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低保户),未纳入民政“低保”范围的生活困难职工;或已纳入“低保”,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等其他特殊原因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城镇居民498元/月,农民3308元/年)150%以内(低保边缘户)的单亲(父亲/母亲)、残疾职工家庭,或由于患重大疾病(本年度的个人自费部分的医疗收据金额8000元以上)、子女上学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300%以内(意外致困户),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不予建档:拥有2套以上(含)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不予建档。
困 难 职 工 档 案
困难职工档案台帐(季报)上报单位:____________上报日期:____________填报人:____________工会负责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安庆市工业工会制安庆市工业工会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系统工会困难职工档案建立、管理工作,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使困难职工档案在帮扶困难职工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制度暂行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困难职工档案是工会掌握困难职工群体状况,开展送温暖活动,反映困难职工的情况和推动解决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困难职工是指:①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职工;②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家庭成员疾病、子女教育或者意外灾害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③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④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民工;⑤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第四条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建立、动态管理。
第五条困难职工档案由下列三部分组成:1、困难职工原始档案。
主要内容有:本人自然情况、家庭情况、困难程度、致困原因等。
各基层工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档案内容。
2、综合统计资料档案。
主要是与档案建立、管理和开展帮扶工作有关的各类报表和数据统计资料等。
3、工作资料档案。
主要是在开展送温暖活动和各种帮扶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新闻报道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等。
第六条基层工会通过定期调查摸底或职工个人申报,按规定标准和要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第七条基层工会建立所属困难职工个人原始档案、综合统计资料档案和工作资料档案,并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及时填报综合统计表。
第八条市工业工会建立本系统困难职工电子档案、综合统计资料档案和工作资料档案,并定期上报综合统计资料。
关于建困难职工档案的问答
关于建困难职工档案的问答一、申请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申请建立困难职工档必须是蒙自市区域内国有、集体、私营企业职工(含农民工),且是工会会员,因生活特别困难或家庭遭遇意外灾害,致使生活难以为继,需要经济援助的。
二、困难职工身份是如何界定的?答:困难职工是指因生活特别贫困、家庭遭遇意外灾害,致使基本生活难以为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即可定为困难职工:1、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而未及时享受“低保”救助的;2、家庭月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3、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4、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医药费负担重,生活困难的;(但应加入职工医疗互助,非本人原因未加入的除外)5、因生活困难造成子女将失学、辍学的;6、经认定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困难的。
三、困难职工分哪几类,如何认定困难类别?答:根据职工家庭经济收入和遭遇困难情况的不同可分为以下4类:1、低保户: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
认定要素:①有低保证;②看收入情况。
特殊情况: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线,但没有“低保”证的困难职工,先按“低保边缘户”的标准建档,待职工申请到“低保”证后再更改为“低保户”。
2、低保边缘户:家庭月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低保”线(我省控制在“低保”线上50% 以内),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
认定要素:①看收入情况——略高于当地“低保”线上130%以内),②看主要致困原因——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
3、意外致困户: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当年自付医药费占家庭年收入50%以上,实际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1倍的;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给家庭财产和生活必须品造成严重损失并使实际生活水平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认定要素:①看收支情况。
困难职工建档立卡需提交的有关材料明细
困难职工建档立卡需提交的有关材料明细
1.困难职工申请书;
2.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
3.困难职工档案表;
4.困难职工入户调查信息登记表;
5.连心卡复印件;
6.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7.近两年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等复印件;
8.低保证明复印件(配偶单位出具意见);
9.《残疾证》复印件;10.无法办理《低保证》的说明;11.子女上学困难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2.有效期内《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单位提供的内退证明;
13.没有劳动能力和收入的证明;14.近两年内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等复印件;15.发生灾害经过的相关证明材料;16.困难职工公示;17.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18.困难职工公示结果报告(纸质和电子版);19.困难职工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20.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纸质和电子版)。
注:各类证件复印件需盖基层工会章。
汇总表报excel 表格形式。
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和建档规范
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和建档规范一、困难职工家庭困难类别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困难职工家庭根据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困难程度,按照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等困难类别,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二、困难职工认定标准(一)深度困难职工。
是指其申请前12个月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月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其他应当计入家庭的收入-因病刚性支出-因残刚性支出-因学刚性支出-住房刚性支出-其他刚性支出)/家庭总人口/12个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包括:1.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但还存在患病、子女上学(不包含义务教育,下同)、伤残等其他刚性支出的困难职工家庭;2.企业关停并转过程中因下岗失业、停发、减发工资造成家庭可支配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实际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家庭;3.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伤残导致家庭收入扣减重特大疾病支出和长期照料费用,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家庭。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不能认定为深度困难职工:1.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留学的;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3.具有2套(含)以上住房且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4.拥有、经常使用机动车辆(残疾、患病职工功能性补偿代步除外)的;5.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
(1)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家庭;(2)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3)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二)相对困难职工。
是指其申请前12个月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月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即:(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其他应当计入家庭的收入-因病刚性支出-因残刚性支出-因学刚性支出-住房刚性支出-其他刚性支出)/家庭总人口/12个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
浙江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和档案管理办法
浙江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和档案管理办法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对象为工会会员、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
其中,困难职工为下列人员:
1. 因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幸遭遇,经医疗机构鉴定或公安机关认定,生活无着落或无法正常工作的职工;
2. 因失业、下岗、病退、退休等原因,生活无着落或无法正常工作的职工;
3. 在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中受伤或遇难的职工家庭。
二、认定标准
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家庭收入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职工家庭。
2. 家庭负担:在家庭中有无劳动能力或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儿童、残疾人等需要赡养的家庭成员。
3. 住房条件:住房面积过小、居住环境差或无住房等情况。
4. 其他特殊困难:如被刑事或劳动纠纷牵连、身患重病等情况。
三、认定程序
1. 提交申请:困难职工或其家庭成员向所在地工会提交认定申请。
2. 现场核查:工会将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3. 审批认定:工会根据现场核查结果及认定标准进行审批认定。
4. 通知申请人:工会将认定结果及相关待遇通知申请人。
四、档案管理
1. 档案建立:工会应当对困难职工家庭认定的相关材料进行收集,建立相应的档案。
2. 档案保存:工会应当对困难职工家庭认定的相关档案进行妥善保存,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保密。
3. 档案使用:工会应当将困难职工家庭认定的相关档案作为帮扶工作的参考,为困难职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以上为《浙江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和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困难职工建立纸质档案资料提供
困难职工建立纸质档案资料提供
1.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一户一档、以户口薄为准)
2.困难佐证材料:
(1)致困主要原因为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需省、市或县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及住院结算收据复印件。
(2)致困主要原因为意外事故的:需所在地的居委会和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致困主要原因为供养子女上学的:需就读学校出具在校就读且不经救助面临辍学的证明及居委会出具家庭子女人数符合《计划生育法》证明。
(4)致困主要原因为残疾的:需出具残疾证的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明。
(5)致困主要原因为收入低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需有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的证明(如低保证)。
3.单位工会证明(证明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收入、家庭人口及困难情况)
4.困难职工申请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表必须填写完整,基础信息必须真实、禁止错填、漏填及逻辑关系混乱,家庭成员身份证号必须填全(必须18位),建档工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工会章。
工会困难职工档案 评审上报
工会困难职工档案评审上报一、职工个人信息困难职工档案应包含职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部门、岗位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了解职工的基本情况,以便更好地为其提供帮扶措施。
二、家庭经济状况困难职工的家庭经济状况是确定其是否需要帮扶的重要依据。
档案中应详细记录职工的家庭成员情况,包括家庭成员的姓名、年龄、职业等;家庭收入状况,如年收入、月收入等;以及家庭财产状况,如房产、车辆、存款等。
三、致困原因及证明材料致困原因是指导致职工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如疾病、失业、赡养老人等。
档案中应详细记录致困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失业证明、赡养老人证明等。
四、帮扶措施及落实情况针对不同致困原因,工会应采取相应的帮扶措施,如医疗救助、就业援助、生活救助等。
档案中应记录帮扶措施的具体内容,包括帮扶措施的实施时间、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以便对帮扶措施进行监督和评估。
五、困难职工动态管理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档案中应记录职工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以及帮扶措施的调整和落实情况,以便及时调整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六、评审小组意见评审小组是负责对困难职工档案进行评审的专家小组,由工会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评审小组应对困难职工档案进行全面审查,并对帮扶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评审小组的意见将作为上报审批的重要参考。
七、上报审批程序经过评审小组审查通过后,困难职工档案应按照规定的上报审批程序进行报批。
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工会组织而有所不同,一般包括报送主管部门审核、提交上级工会审批等环节。
经过审批后,帮扶措施方可实施。
八、档案归档与保存困难职工档案是工会帮扶工作的重要资料,应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和保存。
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确保职工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同时,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和更新,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制度暂行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制度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06.10.23•【文号】总工办发[2006]36号•【施行日期】2006.10.23•【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制度暂行办法(总工办发[2006]36号2006年10月2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会困难职工档案(以下简称档案)建立、管理工作,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使困难职工档案在帮扶困难职工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是各级工会掌握困难职工群体状况,开展送温暖活动和帮扶救助工作,反映困难职工的情况和推动解决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困难职工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下岗失业、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建立、动态管理。
第二章档案分类第五条档案由下列三部分组成:1、困难职工原始档案。
主要内容应该有:本人自然情况、家庭情况、困难程度、致困原因、技术特长、就业要求、帮扶需求等。
各地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档案内容。
2、综合统计资料档案。
主要是与档案建立、管理和开展帮扶工作有关的各类报表和数据统计资料等。
3、工作资料档案。
主要是在开展送温暖活动和各种帮扶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新闻报道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等。
第三章档案建立第六条基层工会通过定期调查摸底或职工个人申报,所在单位(社区)按规定标准和要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
第七条基层工会要建立所属困难职工个人原始档案、综合统计资料档案和工作资料档案,按工会隶属关系将综合统计资料档案副本报上级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备案,并按时填报档案情况综合统计表。
2020年困难职工申报材料清单(困难户申报资料)
7 附件6:困难职工户脱困、注销反馈表
8
附件7:2020年度困难职工申报情况汇总 表
基层工会、主管工会 主管工会
2020年困难职工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பைடு நூலகம்
名称
1 困难职工申报报告
2 附件1:困难职工档案表格
提供对象 困难职工本人写明致困原因并签名
各级工会
审核(有/无)
3 附件2: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4 附件3:困难职工家庭状况走访核查表 5 附件4:困难职工公示表(模板) 6 附件5:困难职工公示结果反馈表
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手写信息,签名并各人按指纹 基层工会 基层工会 基层工会
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 建档立卡档案管理
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建档立卡档案管理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会困难职工档案(以下简称档案)建立、管理工作,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使困难职工档案在对困难职工精准帮扶、解困脱困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家庭开展帮扶工作中形成的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困难职工家庭包括: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加入工会组织、按务工地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建立档案: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各级工会组织在对困难职工家庭开展帮扶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六条档案由下列三部分组成:(一)困难职工原始档案。
主要内容包括:困难职工帮扶申请书或经本人签字认可的基层单位工会帮扶申报材料;困难职工及有关家属身份证明材料、收入证明材料、公示证明材料;困难职工原始信息表(应与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电子档案保持一致)。
各地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档案内容。
(二)按财务制度管理的档案。
有关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用于帮扶救助的工会经费以及其它资金的政策、规定、制度等;帮扶资金的分配方案、会计凭证、银行单据等;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实名制汇总表、预决算报表(报告)等。
困难职工档案申请表及说明
困 难 职 工 档 案 登 记 表残疾类别 所属行业是否进入医保月收入身 份 单位或学校年 月申请人签字:困 难 农 民 工 档 案 登 记 表残疾类别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一 寸照 片年 月 是否单亲合同期限月所属行业是否进入医保月收入 身 份 单位或学校年 月申请人签字:填写《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登记表》说明:1.困难类别:请选用“√”“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或“意外致困户”。
2.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民主党派”或“其他”。
3.身份证号:必须是15位或18位。
4.健康状况:请填写“良好”、“癌症”、“心血管病”、“脑血管病”、“尿毒症”、“精神病”、“肝病”、“血液病”、“糖尿病”、“肿瘤病”、“腰颈椎病”、“高血压病”、“肺病”、“一般疾病”、“残疾”。
其中残疾类型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盲-低视力、一级听力残疾、二级听力残疾、三级听力残疾、四级听力残疾、一级言语残疾、二级言语残疾、三级言语残疾四级言语残疾一级智力残疾(重度)、二级智力残疾(重度)、三级智力残疾(中度)、四级智力残疾(轻度)一级肢体残疾(重度)、二级肢体残疾(中度)、三级肢体残疾(轻度)一级精神残疾(重度)、二级精神残疾(中度)、三级精神残疾(轻度)一级盲、二级盲一级低视力、二级低视力5.身份:请填写“在岗”、“下(待)岗”、“失(无)业”、“退休”、“离休”、“病腿”、“病休”、“内退”。
6.劳模类别:请填写“非劳模”、“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地市级劳模”、或“其他”。
7.住房类型:请填写“自建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承租单位公房”、“政府廉租房”、“租房”或“其他”。
8.住房面积:请填写“20以下”“20至50”、“50至70”或“70以上”。
9.所属行业:请填写“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或“国际组织”。
困难职工所需材料
困难职工所需材料第一篇:困难职工所需材料困难职工所需材料:1、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单位工会盖章)2、申请书3、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4、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5、贫困证明材料:生病的要交诊断书、医保结算单、住院收费收据、出院证复印件;其他原因致困的交相关材料第二篇:困难职工申报所需材料困难职工申报所需材料(1)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薄索引页复印件;(2)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即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职工收入证明。
(非意外致困者月人均收入低于450元)(3)困难职工档案表(表中所有人员身份证一律填实)加盖单位工会章。
(4)困难申请书(困难情况、致困原因等)由单位工会负责核实(单位工会盖章)。
(5)因病致困的,出具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家庭患病人员的医药费证明材料(诊断证明及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明细单复印件);(6)因子女上学致困的,出具2014子女上学学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汇总表公示证明第三篇:申报困难职工组卷所需材料申报困难职工组卷所需材料:1、职工本人申请;2、特困职工申请表;3、困难职工(农民工)档案卡;4、职工所在单位证明、所在基层工会证明;5、致困佐证材料(如低保证、诊断书等)第四篇:困难职工档案附件所需证明材料困难职工档案附件所需证明材料1.本人申请;(见附件2 “困难职工申请书”)2.单位证明;3.本人及同一户口本上家属身份证复印件(前后面印在一张A4纸上);4.户口本中户主及所有家庭成员页的复印件;5.医疗诊断书、出院小结和自负医药费票据或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6.本人2017年两个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及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见附件2“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7.填写《教育工会困难教职工信息采集表》及《困难职工家庭财产情况核实表》;(见附件7、8)8.致困主要原因为意外灾害的: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出具的因遭遇重大意外事故导致职工家庭人员、财产重大损伤、损失,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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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困难职工档案所需材料
一、困难职工
必须是在职职工或有劳动关系的职工才能申报,且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低保标准)的50%上下浮动(如:东方地区低保标准为330元,上浮50%即为495元)。
1. 《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
2. 单位出具困难证明(需盖公章);
3. 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单位出具具有劳动关系的证明;
4. 本人与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5. 到银行打印个人及配偶近3个月的工资明细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需盖公章),如果配偶没有工作则提供失业证明。
二、金秋助学(一般每年7月-9月份开展)
如已提供过困难职工相关材料,只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应届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2. 《金秋助学回访登记表》(往届生填);
3. 《金秋助学对象登记表》(应届生填)。
三、大病救助
已提供过困难职工相关材料,只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县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医院证明、医疗保险或门诊药品费用发票(当年);
2. 发生工伤事故的困难职工须持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及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复印件;
3. 《困难职工大病救助申请表》(困难职工及直系亲属都可以申请);
4. 住院的必须要有当年的《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即社保出具的能清楚知道统筹报销费用多少,个人支付多少的结算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