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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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7.05.29•【文号】国务院令第499号•【施行日期】2007.08.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复议正文国务院令(第4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已经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领导并支持本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并依照有关规定配备、充实、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第三条行政复议机构除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转送有关行政复议申请;(二)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政赔偿等事项;(三)按照职责权限,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五)办理或者组织办理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应诉事项;(六)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

第四条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品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取得相应资格。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法制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第二章行政复议申请第一节申请人第五条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人。

第六条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考试(试卷编号221)

行政复议法考试(试卷编号221)

行政复议法考试(试卷编号221)1.[单选题]某房地产公司不服市政府作出的确认某块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向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省政府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该房地产公司仍不服,并且拒不履行复议决定。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房地产公司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B)应由省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C)应由市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执行,D)应由市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答案:D解析:2.[单选题]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变更行政复议决定的, 应当( )强制执行。

A)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B)由公安机关依法C)由行政复议机关或者申请人民法院D)由申请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答案:C解析:3.[单选题]乔某因不服县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征收超生费的决定,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县人民政府维持了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决定。

根据当地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公民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作出的征收超生费的决定不服,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 )申请复议。

A)向地区行政公署申请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选其一B)再向地区行政公署申请复议C)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诉讼答案:C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单选题]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行为中,( )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A)对工作人员小李开除的决定B)对公民王某错误刑事拘留C)内部调整人员的决定D)对于一起治安案件迟迟未作处理5.[单选题]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 )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办法的通知-矿安〔2021〕114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办法的通知-矿安〔2021〕114号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办法的通知矿安〔2021〕114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局机关各司:《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办法》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1年8月1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或者省级矿山安全监察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申请行政复议。

第四条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依法配备与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办案工作经费、场所、调查取证装备及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第五条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以下简称法规科技司)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行政复议机构,具体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处理行政应诉事项,并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拟订行政复议决定;(二)牵头办理因不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三)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四)参与组织培训矿山安全监察系统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组织交流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经验;(五)抽调省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事项;(六)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其他相关事项。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1999.12.23•【文号】民发[1999]123号•【施行日期】1999.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复议正文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的通知(民发[1999]123号1999年12月23日)各司(局):《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民政部行政复议文书格式及使用说明二、民政部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公民)三、民政部行政复议申请笔录(法人或其他组织)四、民政部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五、民政部行政复议决定书民政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民政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结合民政部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政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和组织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行政应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受理的案件或者申诉,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行政复议范围第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一)对民政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二)对民政部与其他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由民政部直接主管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四)对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向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同时提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审查申请。

第三章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第六条民政部法规办公室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事项,其主要职责是:(一)审查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组织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四)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制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五)受部长委托出庭应诉,并具体办理行政应诉有关事宜;(六)组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人员培训;(七)对民政系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进行调查研究、统计分析。

行政法下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法下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法下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行政法领域中两种重要的争议解决机制。

而这两种机制的存在与发展,既体现了行政权力的监督与检查,也为行政争议化解提供了有效途径。

一、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有异议时,通过向行政机关申请重新审查与决定的一种特殊争议解决方式。

行政复议制度是行政法下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旨在通过内部程序解决行政争议,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制度的实施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行政机关自行组织与许可的复议程序;二是依法将复议职能分配给独立组织履行。

行政复议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减轻行政法院的负担,提高行政纠纷的处理效率。

此外,行政复议还能加强行政机关的自我约束,促使其更加严谨、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行政诉讼制度行政诉讼是指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行政行为主体发生争议时,通过司法程序依法解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相较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采取了独立的、外部的机制来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与裁决。

行政诉讼制度是行政法下的另一项重要制度安排,通过司法程序限制和约束行政机关的权力,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的实施方式主要分为诉前、诉讼、执行等三个阶段。

行政诉讼的途径包括一审行政诉讼、二审行政诉讼和特别程序行政诉讼等。

行政诉讼制度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它通过司法判决统一适用法律条文,避免了行政机关自行行使权力的随意性和不公正性,并能为公民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保护。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相互关联且互为补充的机制。

两者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解决行政争议。

在实际操作中,公民通常要求先进行行政复议,再进行行政诉讼。

这是因为行政复议程序相对简便快捷,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解决争议,减少了司法程序的复杂性和资源投入。

同时,行政复议也有助于减少行政诉讼的数量。

一方面,行政复议可以纠正行政机关错误的行为,减少公民提起诉讼的需求;另一方面,行政复议作为一种内部机制,能够促使行政机关更加审慎地处理行政事务,减少不当行为的发生。

行政复议答复意见

行政复议答复意见

行政复议答复意见尊敬的申请人:您好!本次行政复议我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办法》相关规定,对您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调查,并依法作出了复议决定。

现将复议意见告知如下:一、案件基本情况:您于 2021 年 x 月 x 日向本地 xxx 行政机关提交了 xxx 申请,经对申请材料审核后,于 2021 年 x 月 x 日作出了 xxx 决定(决定书编号:xxxxx)。

由于您对该决定存在异议,于 2021 年 x 月 x 日就该行政决定向我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二、案件调查处理经过:1. 行政机关复议申请材料的认真审核。

本机关收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及相关材料后,我局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依法组成复议小组,对行政机关出具的决定及相关材料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并向相关部门、专家等进行了反复征询意见。

2. 与行政机关沟通。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办法》的规定,我局还与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进行了沟通,向其了解了其作出行政决定的依据和程序,并邀请其提出复议意见,以充分保障申请人在复议中的合法权益。

3. 相关法律依据的分析。

结合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中提出的相关理由,认真分析了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并据此作出了本次复议决定。

三、复议决定:我局在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和审查后,对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进行了核实,本次复议决定如下:1、关于 xxx 决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问题。

经查,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已经对申请材料认真审查,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做了详细解释,这表明该机关已经符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本局认为该行政决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就此提出的异议不成立。

2、关于 xxx 决定是否符合事实依据的问题。

针对申请人在行政复议申请中提出的相关事实的异议,本局已经对其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复核实。

最后,我局认为该行政决定所基于的事实依据是确凿、充分的。

行政案件当中未附权利义务告知书

行政案件当中未附权利义务告知书

行政案件当中未附权利义务告知书行政案件当中的权利义务告知书是指行政机关在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之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义务以及行政机关的相关执法事项。

下面是一份行政案件中的权利义务告知书的相关参考内容。

权利义务告知书尊敬的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对您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并根据您的案件特点,向您告知如下权利和义务,请您仔细阅读并配合执行:一、权利告知1.您有知情权:您有权了解全面、准确的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包括案件涉及的法律和规章、行政机关的执法依据、权责关系以及行政处罚的程序等。

2.您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您有权对行政机关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罚决定等进行陈述、申辩和请求听证。

在听证环节中,您还可以提请事先告知参加听证的证据和证人,并对证据形成过程发表意见和交流。

3.合法防卫、紧急避险等辩护权:您如果认为自己依法采取了合法防卫、处于紧急避险等情况下,可以进行辩护,将自己的辩护意见告知行政机关。

4.法律援助权:如您经济困难,无力请律师的,有权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法律援助。

二、义务告知1.您有配合义务:您有义务配合行政机关的调查、调取证据、介绍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庭、答辩、参加听证等程序。

2.证据协助义务:您有义务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提供必要的协助和相关解释。

3.处罚执行义务:如您不服本处罚决定,并已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您有对外不公开的履行本法律文书所载明的义务。

三、特别告知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您有权对本处罚决定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2.缓刑、减轻处罚权利:如果您符合缓刑、减轻处罚的条件,您有权提出申请,行政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查,视情况作出相关决定。

3.行政惩治、诚信记录权利:行政机关根据您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后,会将相关信息记录在您的个人诚信档案中,可能影响您的信用记录和社会评价。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心得体会.doc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心得体会.doc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心得体会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心得体会《行政复议法》的颁布,是自《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颁布之后的又一部国家的行政大法。

《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将在我国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行政法律体系,对规范各级政府管理社会事务,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具有历史性的意义。

同时,也是依照公平、公正、公开、文明、合理地依法行政的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的基本准则和要求。

行政复议法的实施,将保证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促进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建设。

我在学习《行政复议法》后有以下体会。

一、《行政复议法》是规范和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法律行政复议制度是我国法律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法律监督制度有多种形式和多种层次,除了依据刑法、民法等法律实行的法律监督以外,依据行政法实施行政机关内部的法律监督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复议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提出的复议申请,对被申请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其是否合法、适当,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可以看出,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和监督,纠正违法的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和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在行使人民赋予的社会管理权的时候,如果发生不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制度,可以审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这样一来,既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而达到从严治政,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目的。

二、《行政复议法》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处于被管理的地位,行政机关是否公平、公正、公开、文明、合理的执法,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合法权益问题。

基础强化-行政法2

基础强化-行政法2

基础强化-行政法2(讲义)一、单选题1.甲将乙打伤,公安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此有权提出行政复议的是()。

A.甲B.乙C.甲和乙D.由公安局决定2.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A.30日B.60日C.70日D.90日3.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A.可以申请复议B.不得申请复议C.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复议D.撤诉后再申请复议4.小薛是某地级市工商局的公务员,由于连续15日旷工,被单位开除,小薛对此决定不服,可以()。

A.向省工商局提出申诉B.向省工商局提起行政复议C.向单位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向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5.甲市乙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李某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办案民警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以下内容正确的是()。

A.2个月内向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60日内向甲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C.6个月内向甲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3个月内向乙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6.A省B市C县工商局以该县某企业涉嫌虚假宣传为由,对其作出罚款4万元的决定,该企业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

有关本案的复议机关,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复议机关可以是C县人民政府B.复议机关可以是B市工商局C.行政复议机关不可以是B市人民政府D.复议机关可以是A省工商局7.某市政府所属A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被撤销,其职能由市政府所属B行政机关继续行使。

受到行政处罚的公民不服,准备提起行政复议。

此时他应以()为行政复议机关。

A.A机关B.B机关C.市政府D.省政府8.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以下对其管辖权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B.应当向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C.可以向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行政复议D.既可以向浙江省人民政府也可以向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9.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由()。

如何告知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

如何告知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

如何告知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李元邃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第(五)项规定“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这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必须告知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而采取的救济措施,理论上如何理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何告知当事人的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复议,由有复议管辖权的行政主管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活动。

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一种较规范的活动,是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基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求,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解决行政争议的诉讼活动。

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概念,可以看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既有共同之处,又有区别。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是宪法关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体现。

共同之处在于:(1)以解决行政争议为共同对象;(2)争议双方中有一方必然是行政机关,而行政机关永远处于被申请或被告的地位;(3)活动全过程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为中心内容;(4)不适用调解原则;(5)最终目的是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条例

行政复议条例

行政复议条例行政复议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复议活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要求行政机关重新审查、裁决或撤销该行为的活动。

第三条全国范围内设立行政复议机关,负责行政复议活动。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独立、公正地行使行政复议职权。

第四条行政复议活动必须遵循公正、合法、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五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复议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六条行政复议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阻碍行政复议程序的进行。

第七条行政复议活动的费用由行政机关负责支付。

第八条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的决定是继续行政程序的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决定是终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行政复议申请第九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条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具体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

第十一条行政复议申请应当提交至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发出收到回执,并向当事人说明行政复议程序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行政复议申请,必须在接到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依法形成案件,并依法组织调查、核实事实,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

第十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行政复议案件在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决定。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当事人以书面方式放弃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第十六条对于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心得体会1.doc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心得体会1.doc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心得体会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心得体会《行政复议法》的颁布,是自《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颁布之后的又一部国家的行政大法。

《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将在我国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行政法律体系,对规范各级政府管理社会事务,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具有历史性的意义。

同时,也是依照公平、公正、公开、文明、合理地依法行政的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的基本准则和要求。

行政复议法的实施,将保证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促进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建设。

我在学习《行政复议法》后有以下体会。

一、《行政复议法》是规范和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法律行政复议制度是我国法律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法律监督制度有多种形式和多种层次,除了依据刑法、民法等法律实行的法律监督以外,依据行政法实施行政机关内部的法律监督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复议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提出的复议申请,对被申请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其是否合法、适当,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可以看出,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和监督,纠正违法的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和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在行使人民赋予的社会管理权的时候,如果发生不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制度,可以审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这样一来,既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而达到从严治政,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目的。

二、《行政复议法》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处于被管理的地位,行政机关是否公平、公正、公开、文明、合理的执法,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合法权益问题。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行政法》_16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行政法》_16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行政法》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高频试题:1、多选题某村瓜农赵某拉一车瓜到县城出卖,遇到一伙人哄抢,其子急忙到城关派出所报案。

时值中午,值班民警以不能离开为由推脱,未采取任何措施,致使瓜被抢。

赵某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不应作何种复议决定?_____A: 行政赔偿决定B: 确认派出所行为违法决定C: 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决定D: 维持决定参考答案: ACD本题解释:【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

城关派出所不履行职责,按照《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决定城关派出所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但是本题中因为瓜已经被抢,行政复议机关再作这样的决定已无实际意义,此时行政复议机关应作出确认违法的决定。

故B项为正确选项。

A项行政赔偿决定的作出,应基于行政复议申请人的申请。

本案中赵某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同时本案又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复议机关依职权作出赔偿决定的情形。

所以不应作出赔偿决定,故而A项是错误的。

2、单选题林某不服县农业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农业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林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一周后,农业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处罚决定相同的决定。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A: 林某可以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审理B: 林某可以对法院准予撤诉裁定提出上诉C: 林某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申请再审D: 林某可以对农业局新的处罚决定提起诉讼参考答案: D【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可知,林某不可以再向法院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诉讼,但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撤销原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年修正)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复议范围第三章行政复议申请第四章行政复议受理第五章行政复议决定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三条【复议机关及其职责】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行政复议法(189道)

行政复议法(189道)

一、单项选择题(58)1、某县公安局对袁某车辆登记错误,袁某向某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某县政府作出复议决定,撤销某县公安局对袁某车辆的错误登记,责令其限期重新登记。

但是,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送达后,某县公安局拒绝进行重新登记。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本案应由()责令某县公安局限期履行BA.某县法院B.某县政府C.某县政法委员会D.某县检察院2、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期限的,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限为( C)A.10日B.30日C.60日D.90日3、恒生公司进口的一批货物被某海关作出扣押的决定,该公司不服,应向()申请复议A.该海关DB.该海关所在市的人民政府C.该海关所属省的人民政府D.该海关的上级主管部门4、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

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

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

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

如申某与崔某申请复议,应当向下列什么机关提出()BA.乡政府作为复议机关B.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C.县政府土地管理局作为复议机关D.县政府法制局作为复议机关5、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DA.市国有资产管理局B.市经济贸易局C.市人民政府D.区人民政府6、当事人对县土地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提出申请DA.《土地管理法》B.国土资源部的有关文件C.国务院有关土地管理的行政法规D.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7、某市交通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

徐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过路费,他认为这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裁决的法律规定(3篇)

行政复议裁决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复议裁决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进行审查,作出维持、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等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裁决是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也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手段。

本篇旨在阐述行政复议裁决的法律规定,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行政复议裁决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对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关于行政诉讼的基本法律,与《行政复议法》共同构成了我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体系。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实施程序、救济途径等进行了规定,为行政复议裁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上述法律外,还有一些其他法律法规对行政复议裁决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三、行政复议裁决的范围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裁决的范围主要包括: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征收、征用决定不服的;5.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给付决定不服的;6.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确认决定不服的;7.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赔偿决定不服的;8.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四、行政复议裁决的程序1.申请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

3.审理行政复议机关对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心得体会《行政复议法》的颁布,是自《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颁布之后的又一部国家的行政大法。

《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将在我国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行政法律体系,对规范各级政府管理社会事务,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具有历史性的意义。

同时,也是依照公平、公正、公开、文明、合理地依法行政的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的基本准则和要求。

行政复议法的实施,将保证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促进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建设。

我在学习《行政复议法》后有以下体会。

一、《行政复议法》是规范和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法律行政复议制度是我国法律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法律监督制度有多种形式和多种层次,除了依据刑法、民法等法律实行的法律监督以外,依据行政法实施行政机关内部的法律监督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行政复议是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复议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提出的复议申请,对被申请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其是否合法、适当,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可以看出,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和监督,纠正违法的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和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在行使人民赋予的社会管理权的时候,如果发生不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制度,可以审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这样一来,既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从而达到从严治政,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目的。

二、《行政复议法》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处于被管理的地位,行政机关是否公平、公正、公开、文明、合理的执法,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合法权益问题。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一、前言在行政法领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两个常见的解决争议的方式。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向同级别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行政诉讼则是指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实践中,这两种方式往往会相互衔接,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其衔接关系。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1. 行政复议(1)主要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2)申请期限一般为60天内;(3)不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用;(4)由同级别或上一级别的上级机关进行复议。

2. 行政诉讼(1)适用于具体或抽象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等;(2)起诉期限一般为6个月内;(3)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用;(4)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1. 行政复议是司法救济的前置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时,应当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

这意味着,如果当事人未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

2. 行政复议决定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3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可以引用原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其他具体事实作为证据。

因此,当事人在进行行政复议时所作出的决定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 行政复议决定对于后续诉讼具有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规定,在同一案件中,对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提起多次申请复议的,最后一次复议决定是终局性的。

这意味着,在最后一次复议决定作出后,当事人不能再次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案例分析某市A公司因违反环保规定被处以罚款。

A公司不服,先向市环保局提起了行政复议,但复议仍被维持原决定。

随后,A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在此案例中,A公司先进行了行政复议程序,并且最后一次复议决定被维持。

因此,A公司符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条件。

国家文物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定

国家文物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定

国家文物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17.09.13•【文号】办政发〔2017〕7号•【施行日期】2017.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复议正文国家文物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定办政发〔2017〕7号局机关各部门:《国家文物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定》已经2017年9月11日第14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2017年9月13日国家文物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效率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文物局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适用本规定。

行政复议申请涉及信访、举报等事项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政策法规司是国家文物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办理机构,负责会同有关司室办理与国家文物局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其他相关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能:(一)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起草行政复议有关文书;(三)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督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四)办理行政诉讼案件;(五)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其他相关事宜。

有关司室协助政策法规司办理属于本司室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第四条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政策法规司提出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当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并经申请人核对签字确认。

第五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由政策法规司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提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审查意见。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六条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告示函文

行政处罚告示函文

行政处罚告示函文尊敬的[行政处罚对象/单位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我处查明,您(单位)涉嫌违反了以下法规:[具体违法事实]。

因此,我处决定对您(单位)作出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处决定对您(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 [罚款金额及缴纳期限]2. [责令整改内容及整改期限]3. [其他行政处罚措施(如果适用)]二、违法事实及责任认定(这部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撰写,列举明确的违法事实并进行责任认定)三、行政处罚依据(根据违法事实列举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等信息)四、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您(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告示函文之日起60日内,有权向我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行政复议期限届满后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处罚履行要求您(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告示函文之日起,应按照行政处罚决定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整改,确保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请您务必密切关注,并按照要求完成相应手续。

六、行政处罚告知方式本行政处罚告示函文采取邮寄、传真等方式送达,请您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并妥善保管接收相关证据。

七、其他事项如果您对本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或需要了解更多相关情况,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同时,我还要提醒您,不得隐瞒、拒绝提供与行政处罚决定有关的资料、证明文件,并按照要求配合我处的相关调查工作。

请您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告示函文之日起,改正错误,积极整改,并按照要求履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如不服从本决定,您(单位)亦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诉或起诉,请在此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特此告知。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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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4890197,传真: 4890105 通讯地址:台安县前进东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台安县宏源养殖场扩建项目、台安新开河宏亮牧业养殖小区年
饲养肉鸡100万只建设项目、台安县闽丰肉鸡养殖场年出栏216万只肉鸡养殖项目、辽宁佳和牧业600头奶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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