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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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安庆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安庆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行为,构建我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广大业主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记录、公布,信用等级评定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档案,是指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建立,反映和评价物业服务企业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业绩信息和警示信息的档案资料。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标准、权威发布、信息共享的运作模式。

第五条各县(市)区(含市经开区)〈以下简称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确认、汇总工作。

第六条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本办法实施情况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信用信息档案内容及信用等级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登记的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技术人员情况及资质等级核定等情况。

(二)业绩信息。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从事物业服务活动中受到县级以上政府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奖励和表彰等情况。

(三)警示信息。

物业服务企业在从事物业服务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被行政处罚、行业通报、媒体曝光或者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应该记录的不良行为等情况。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第九条信用等级评定基本分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得分在100分以上的为优秀;信用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100分(含100分)以下的为良好;信用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85分以下的为合格;信用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为基本合格,信用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全国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工作会议在长沙召

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全国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工作会议在长沙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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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3 0 一级资质物业 06 月1 日,
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工作会在 湖南省长
沙市 召开 20 年 5 05 月以后建设部批 准的一级资 质物业管理企 业的信 用档 案 工作分管领 导和 信用档 案管理 员 ,
物业管理企 业
以及之前未参加过培训的信用档案信 息管理员参加了会议, 中国物业管理
质 重要 条件 之一 ,物 业管 理企 业 应 该按 照 条 例》 相关 办法 的通知 认 和 真落 实企业 的信 用档 案建设 工作 。 “ 物业管 理企业 的诚信 建设 不能 空谈 。 王玉平 表示 ,“ 用档案 建 ” 信
信 用 档案 建设 ,提高 企 业 人 员的诚
信 意识 , 同为建设 诚 信行业 、 共 创造
年, 要采 取信 用档案 公示 制 度 , 在 即 每 个季 度 ,集 中公示 一 次 所有 一 级
信 用档 案 为社 会 选聘 企 业提 供一 个
依据 , 可以 为监 督处 理违 法 、 违规 的 企 业行 为提 供 一 个途 径 ,企 业 的信
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的建设情况,
接 受公 众 的评 价 和监 督 。在 公示 期 间 ,只 要业 主 登 录 中 国物 业管 理 协
重 视 物 业 管 理 企 业 信 用 档 案 建 设
工 作
在 会上 ,中 国物 业 管 理 协会 常
务 副会 长 兼秘 书长 徐 俊 达表 示 ,作 为 一级 资 质物 业 管理 企 业 ,必须建 立 企业 信 用档 案 ,要 勇于 承担 相应 的责 任 ,严格 地 做好 各项 相应 的 工
企业 都 必须 建 立信 用 档案 系统 ,建
业 管理 企 业百 分 之百 建 立信 用档 案

浅谈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的重要性

浅谈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的重要性

92 市 2 6 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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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 一 点建可以 . 一点 建电光妨 晚
| 验尽管各惧特 包. 但共同之处在于恪守 主只要明确说H物业管理哪个问题让他
况 且二 三级 资质企业信用档案管理 信用. 它们中半数以上把诚实 信 用写 不满意 , 就可以不交物业费. 直到满意 宪章 ,视为不可动摇的 为止 ] 他 不但不怕投诉 , 不怕有意见, 由省 、 市政 府主管部 门负责 省 、 市还 进了企业的 “ 结果企 没有具体的工作意 见+ 拖上一段时间, 根l 原则。 奉 从名人的言论看 , 我国人世 甚至 花钱 ”买投诉 ,买意 见, 甚至拖三年两载 . 等到省、 市有 了 实 之前, 时任世贸组织总干事的穆尔曾尖 业不仅没有 蒙难” 而且赢 得了业主的 . 施细 则 再建也不晚。 信赖和支持. 企业的服务质量大 锐指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 , 从长远 理解、 诚然 . 从整个社会来说, 建立健垒 看 .最缺乏的不是资金 、技术和人才, 幅度提升 ,物业收 费率反降为升高选 企业信用体系需 要一个时间过程 , 也许 而是 信用 垒国人大副委 员长成思危 9 %以上 。 6 上面的事例可以让我们得到 三年 .也许五年或者更 长一点的时捌, 说 : 作为市场 经济基础的诚信一 旦缺 这样一个认识 真诚对待 、 妥善处理业 但这并 等于说所有的企业都可以三、 失 ,企 就很难按照市场规则进 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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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
信用档案 的重要性
文 /曲德彦
赫 麓
摘要 : 遵循党 中央关于 “ 健全现代市场经济 的社会信用体系” 战略部署和建设部相关
要求,物业管理企业 的诚信建设 取得了长足进 步。但 同时由于认识上 的偏颇 ,影响 了企 业信用档 案建设 的进度 。文章阐述了物业管理工作者应进 一步提高认识 ,走出

物业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物业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行业信用管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保障业主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物业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物业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原则;(三)动态管理、持续完善原则。

二、信用档案内容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时间、资质等级、注册地址、经营场所等;(二)良好行为信息:获奖情况、表彰情况、荣誉证书等;(三)不良行为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等;(四)服务评价信息:业主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估、行业评价等;(五)其他相关信息:企业社会责任、环保信用、科技创新等。

第五条物业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二)良好行为信息:获奖情况、表彰情况、荣誉证书等;(三)不良行为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行政处罚等;(四)培训、考核情况:职业培训、业务考核、职业道德考核等。

三、信用档案管理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采集、整理、归档、查询、更新等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查询,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公开查询:对业主、社会公众等查询人,提供公开查询服务;(二)授权查询:对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授权查询人,提供授权查询服务;(三)保密查询:对个人隐私信息,提供保密查询服务。

四、信用评价与奖惩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应根据信用档案内容,结合行业规范、法律法规等,进行综合评价。

福州: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

福州: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
质 审 验 、 业 项 目招 投 标 信 用 考 核 、 业 项 目评 优 评 物 物
先 等方 面相挂钩 , 建立起 守信企业激励 机制 、 失信 企 业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 。
( 沈 汝 发 )
金人数达 9 0 人, 0 0 参缴单位 30 发放 贷款 12 5 个, 0 户。
以下的成套户型, 设置符合卫 生标准 的卫生 间并单独 设置厨房 。新建两 项公寓 的机 动车停车 位将按照每
套( 1% 间)8 配置 。
f 蒋 萍 )
近年 来 , 物业 纠 纷成为 许 多社 区的 主要 矛盾 之


福 州市房管部 门 日前 出台规定, 求推广实行 物 要
业服务合 同示范文本, 物业服务企 业不 良行 为及业主
万元 , 发放贷 款 3 6 1 万元 , 两项 指标与上 年 同期相 比
增 幅分 别为 7 % 12 5 , 2 和 2 .老 截至 8 月底 , 住房 公积金归 集余额 为 30 万元, 00 累计 发放贷款 7 0 元。 0万
利、 义务 、 责任 、 务项 目、 务范 围、 服 服 服务 标准 、 收费
贴保障对象名单, 月 2 9 1日发放第一批经适房货 币补 贴资金。为确 保货 币补贴发放 工作顺利实施, 区分 各 别组织对辖 区 内房源进行了统计摸 底 。目前, 开福 区
已筹集 3 0 ~ 0 0 平方米 以下的房源 2 0 多套 ; 0 0 4 0 元/ 00
建 筑面 积在 4 平方 米 以下 。人才 公寓 每人 2 平方 0 o
单位, 部及时发送 限期办理催 建书, 集额和覆盖 该 归
率 呈 现 稳 中有 增 的 良好 态 势 , 目前全 县 参缴 住房 公 积

物业企业信用档案

物业企业信用档案

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物业企业信用档案是指记录物业企业的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员工素质、信用评价等信息的一份文档。

这份档案很重要,不仅可以为业主、政府部门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更可以保证物业企业长期稳定的经营。

一、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的重要性物业企业信用档案是物业企业的形象代表,代表着企业的信誉度和声誉。

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可以反映物业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管理水平,对于业主及其相关单位也具有相当的重要价值。

对于业主来说,可以通过查阅物业企业信用档案了解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以便选择合适的物业企业;对于有关部门来说,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可以作为检查考核物业企业的重要依据。

二、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的内容1、物业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2、企业发展历程:包括成立日期、发展历史、业务范围、业务领域、发展方向等。

3、管理组织结构:包括组织架构、管理层及其职责等。

4、业务领域:包括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投资、服务等。

5、财务状况:包括财务报表、经营分析、财务状况等。

6、员工情况:包括员工规模、员工素质、人力资源管理等。

7、服务质量:包括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满意度等。

8、资质证书及荣誉:包括企业资质证书、荣誉证书、行业评价等。

三、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的管理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的管理需要由专门人员管理,以保证档案的准确、完整、真实性。

物业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建立、审核、管理、更新以及对外公示等工作。

档案管理部门应与企业各部门紧密配合,及时收集、整理和更新企业信息资料,以及与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流和联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的利用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的利用涉及物业企业本身、业主、政府部门等多方面。

物业企业本身应主动利用信用档案,查阅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以便不断提高企业对外形象和服务质量。

业主可以通过物业企业信用档案了解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对于选择合适的物业企业起到很大的帮助。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物业管理部门评价表)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标准(物业管理部门评价表)
服务收费不良行为
乱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发生一次扣5分
16
未实行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
每一项未公示发生一次
扣10分
17
汽车停放费、经营设施收益、代收代缴费(公共水电费)等未单独列账、定期公示
未单独列账扣1分,每一项未公示发生一次扣10分
18
未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定期公示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发生一项扣10分
7
民防、防雷等未定期检测的
发生一项扣2分
8
物业用房使用因物业服务企业原因引发矛盾纠纷未妥善处理的
发生一次扣0.3分
9
服务不良行为
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导致管理区域内发生事故
发生1次扣5分
10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承诺整改到位
发生1次扣0.3分
11
使用超期未检、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且限期未整改的或复检不合格电梯
发生1次扣2分
12
因物业企业原因,项目建设、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不全
发生一次扣0.3分
13
装修管理未与业主、使用人签定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未将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告知业主、使用人;不巡查装饰装修现场,对其违规行为未劝阻的;未建立装饰装修管理台账,导致业主装饰装修行为违规,造成不良后果的;对业主、使用人在装饰装修中的违
发生一次扣10分
19
汽车停放费、经营设施收益、代收代缴费(公共水电费)等违规或违约使用
违规或违约使用发生一次扣10分
20
项目经理不良行为
聘用不符合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的人员从事项目经理工作
发生1人扣0.3分
21பைடு நூலகம்
聘用上一年度信用等级为D级的项目经理

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信用档案管理,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保护企业信用权益,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信用档案管理工作。

三、信用档案管理的原则1.诚信原则。

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应坚持诚信原则,加强企业与其相关方的信用交流,促进企业信用建设。

2.依法原则。

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应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3.客观公正原则。

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应客观公正,严格依据事实和证据进行管理。

4.保密原则。

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应严格保密,将信用档案及相关信息严格限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四、信用档案管理的内容1.信用档案的建立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信用档案应当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情况、信用评价信息等内容。

2.信用档案的更新企业应当定期对信用档案进行更新和完善,确保信用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信用档案的使用企业应当合法合规使用信用档案,用于企业间的信用交流、商业合作及其他合法用途。

4.信用档案的共享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将信用档案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允许相关方查阅相关信用档案信息。

五、信用档案管理的责任1.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信用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和督促检查机制。

2.各相关部门和岗位要认真履行信用档案管理职责,及时准确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企业信用档案信息进行抽查和核实。

3.信用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照规定认真履行信用档案管理工作职责,确保企业信用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企业员工应当加强信用意识,依法合规行事,维护企业信用形象。

六、信用档案管理的制度1.健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信用档案的建立、更新、使用和共享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程序和责任人。

2.建立健全信用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企业信用档案

企业信用档案

企业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如影相伴、时刻影响着企业,信用档案是企业的信用身份证,是企业整体信用的动态展现,目前失信严重,客户为了安全,必然关注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

档案优良,可给企业带来无限商机,帮企业决胜于无形;档案不良,客户在不觉间流失。

信用档案就像一只无形的“手”,时刻以特殊方式影响着企业的发展。

绿盾征信全国企业征信系统是第三方公众征信平台,是我国率先建起的大数据征信新模式。

所有数据对政府各职能部门公开,与各银行、行业协会、媒体、其他征信机构建立共享机制,供大众免费查询使用。

1.企业信用档案由六部分信息组成。

第一部分:全国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公共监管信息;第二部分:金融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等)对企业的信贷评价信息;第三部分: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的评价信息;第四部分:主流媒体对企业发布评价的评价信息;第五部分:企业管理评估信息及财务信息;第六部分:市场反馈信息(包括消费者、交易对方、合作伙伴及员工等主体在线实名提交的评价信息)。

2.政府监管信息包括五类:一、企业法人基本身份信息。

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发放的税务登记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发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行政许可、认定信息。

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发放的税务登记证、技术监督部门发放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发的银行开户证之外的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许可、认定获得(或取消)信息。

三、产品质量的技术检查信息。

包括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部门、环保部门、工商部门等国家职能部门针对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实施的质量检查信息。

四、行政奖罚信息。

各职能部门在市场监督管理中,依法针对企业法人出具的行政表彰、奖励及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

五、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公开的依法判决、裁定、失信信息。

六、企业法人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信息(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等)。

凡被纳入绿盾征信企业信用档案并公布的政府监管信息,原始数据均打包以“附件”方式存放于每条评价信息的右下角,供信息主体凭密码进入自己信用档案后台查看详情,便于核实和提出异议。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管理,提高物业服务市场的信用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信用纪录、信用档案等相关信息。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管理主体为市场监管部门。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的原则包括公开、公平、公正、保密和便利。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主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用信息,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信用信息的监管和验证工作。

第六条市场监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评估和评级,并将评估结果公示于社会。

第七条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信用信息档案,记录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评价、信用纪录,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行为。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投诉处理、合同履行、收费透明等方面。

第九条市场监管部门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纳入信用数据库,建立信用信息监测系统,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可以作为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信用贷款、信用保证金等方面的依据。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场监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物业服务企业,将面临信用评级下降、信用信息公示、行政处罚等相应的惩戒措施。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实施是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的信用行为,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水平,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首先,物业服务企业应该主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用信息。

物业服务企业作为服务行业的主体,其信用信息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觉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用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状况。

其次,市场监管部门应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评估和评级。

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通过评估和评级来客观地反映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状况。

物业管理信用档案建立方案

物业管理信用档案建立方案

物业管理信用档案建立方案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加快,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的发展日益壮大,其对社区环境的维护和服务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在物业管理的过程中,信用记录是评价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的重要依据,而建立完善的信用档案体系是物业管理行业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信誉度的重要保障。

因此,本文将从信用档案的意义、建立目的和具体实施措施等方面,对物业管理信用档案建立方案进行探讨。

二、信用档案的意义1. 提升物业管理企业信誉度信用档案是物业管理企业的重要资料,可以客观、全面地记录企业的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及履行合同的情况,有利于提升企业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2. 保障居民权益信用档案可以记录居民对物业管理服务的评价和投诉情况,帮助居民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3. 促进行业规范发展通过信用档案的建立,可以强化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自律规范,推动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目的1. 为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准确的信用信息,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公信力;2. 促使物业管理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3. 对优质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企业持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4.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惩戒,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5. 增强居民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和评价能力,提高社区治理水平。

四、具体实施措施1. 设立信用评价机构物业管理信用档案的建立需要设立专门的信用评价机构,负责对物业管理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和记录,确保信息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2. 建立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物业管理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实现信用信息的集中管理和数字化存储,方便信用评价机构对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 规范信用评价标准制定物业管理信用评价标准,包括企业的注册资质、服务质量、信用记录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和评分规则,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4. 强化信用信息披露对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公开和披露,包括信用评价结果、投诉处理情况等,增加信息透明度,方便各方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物业服务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物业服务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物业服务行业信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阳住建〔20XX〕6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阳江市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提升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信用档案,是指全面反映和评价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基本情况、信用度、服务行为、投诉记录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本市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包括已在本市备案的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都须接受行政信用信息的采集、认定、记录、公布和等级评定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条信用信息的采集、公布、使用、管理遵循客观真实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及信用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信用档案内容第六条物业服务行业信用档案包括企业信用档案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两部分,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业绩情况、变更情况、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信用评定情况等六个方面内容:(一)基本情况: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地址、工商注册时间、营业执照号码、营业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姓名、从业人员数量、资质证书号码、证书有效期、项目维修资金收取情况、专业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等信息。

2、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负责人以及所属工作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职称、职务、专业证书有效期等信息。

(二)业绩情况包括:企业经营状况、管理项目基本情况、委托合同签订情况等信息。

(三)变更情况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或行业从业人员变更事项、变更内容、变更时间等信息。

(四)良好行为包括:1、物业服务企业或其所属的从业人员获得镇(街)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表彰的事项。

2、经市住房规划建设局认定应当记录的其他良好行为。

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包括外地在本市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公布、评估和运用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内部员工在物业管理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用于反映其业绩信息和不良信息状况的信息资料。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统一和审慎的原则,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信息的管理工作。

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初审、申报和信用监管工作。

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档案管理系统)的建立、管理和公示。

第六条成立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或修改《连云港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定记分标准》,负责审议评定记分标准中未涉及事项。

信用档案管理委员会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任主任委员,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有关工作人员为委员。

第二章信用信息征集第七条信用信息的征集主要采取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申报,市、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日常采集和社会提供的方式。

第八条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在管项目和企业奖惩信息。

(一)企业基本情况内容:1.企业名称,2.企业曾用名,3.注册地址,4.法定代表人,5.联系人,6.联系电话。

(二)企业在管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2.项目地址,3.项目经理。

(三)企业奖惩信息内容:1.时间,2.加、减分事项,3.分值,4.依据,5.备注。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在管项目信息采取企业自行登录信用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填报的方式,经企业注册地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

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

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物业治理企业信用档案, 是指利用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手段, 将物业治理企业及执(从)业人员的根本状况, 经营业绩, 经营中违规、违法劣迹及受到的惩罚等状况按规定格式进展记录, 并向社会公示, 承受社会监视。

物业治理企业信用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对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 建立客观公正的物业治理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监视物业治理企业及执(从)业人员市场行为供应依据, 为社会公众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供应效劳, 为社会公众对物业治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供应途径。

目的是为了整顿和标准物业治理市场秩序, 标准物业治理企业及执(从)业人员市场行为, 增加物业治理企业及执(从)业人员的信用意识, 提高行业诚信度和效劳水平。

二、物业治理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范围依据国家建立部《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建住房函[2022]19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 物业治理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范围是全部物业治理企业和物业治理师等执(从)业人员。

全国物业治理企业信用档案建立根据“统一规划、分级建立、分步实施、信息共享”的原则, 由国家建立部统一部署。

各级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区域内全部物业治理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建立与治理工作, 详细职责分工是:(1)建立部负责全国一级资质物业治理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建立和监视治理。

中国物业治理协会受建立部托付担当系统治理部门的工作, 负责一级资质物业治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采集、整理、更新及日常治理工作。

(2)地方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级资质以下物业治理企业及执(从)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建立和监视治理。

(3)建立部信息中心负责物业治理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建立的技术支持和系统运行与维护治理工作, 并为各级物业治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治理企业供应由建立部统一开发的物业治理企业信用档案系统专用软件。

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规范企业信用行为,提高企业信用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合作伙伴及关联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管理,提高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章信用档案内容第四条企业信用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成立时间等。

(二)信用评级:企业信用等级、信用评分、信用风险等级等。

(三)信用记录:企业合同履行情况、信用承诺履行情况、信用纠纷处理情况等。

(四)奖惩记录:企业获得的荣誉、奖励及受到的处罚、处分等。

(五)其他相关信用信息:企业合作伙伴评价、行业协会评价、政府监管评价等。

第三章信用档案管理第五条企业信用档案由企业信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协助。

第六条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更新、查询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企业信用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虚报、隐瞒。

(二)完整性:企业信用档案应涵盖企业信用管理的各个方面,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及时性:企业信用档案的更新应及时,确保档案信息的时效性。

(四)保密性:企业信用档案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严格保密。

第七条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程序:(一)企业信用管理部门负责收集企业基本信息、信用评级、信用记录、奖惩记录等相关资料。

(二)企业信用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

(三)企业信用管理部门定期对企业信用档案进行审核、更新。

第四章信用档案使用第八条企业信用档案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企业内部管理:企业信用管理部门根据信用档案,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动态管理,为决策提供依据。

(二)合作伙伴选择:企业信用管理部门在合作伙伴选择过程中,依据信用档案进行筛选,降低合作风险。

(三)信用评级:企业信用管理部门根据信用档案,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办法

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办法

《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办法(试行)》解读发布日期:2017-12-20 访问次数:42017年10月24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办法(试行)》(鲁建物字〔2017〕16号,以下简称《办法》)。

现已在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备案号SDPR-2017-0160012。

为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一、《办法》起草的背景《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物业主管部门定期报送信用档案信息、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

”目前,大部分地市都依托资质管理,建立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制度,把信用情况作为资质管理、招标评标的重要参考,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1月份、9月份,国务院先后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一级资质认定,同时明确要求“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要完善信用评级、信息公示抽查等措施,推进综合监管。

”并特别强调:“审批取消后,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要强化,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要求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

物业行业关系民生,在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和居住环境、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方面作用突出。

资质管理取消后,出台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办法,建立信用档案和评级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物业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鉴于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起草了《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办法(试行)》。

二、《办法》起草的依据(一)有关法律法规。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二)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

《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1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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