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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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补充合同建设单位:邵阳市汇江学校(简称甲方)施工单位:湖南大为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项目与内容一、工程名称:邵阳市汇江学校科技楼二、工程地点:邵阳市汇江学校三、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150平方米,框架结构,主体五层。四、承包范围:邵阳市第二设计院设计的邵阳市汇江学校科技楼建设工程施工图中的土建及水电安装内容及其它附属工程。五、本工程承包形式为包工包料第二条施工准备一、甲方责任 1、本工程开工前,提供三通一平,负责接通至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源、电源、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确保工程正常开工,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用自负。 2、合同签订后5天内提供完整的土建施工图、水电图各5份。 1
3、本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且在开工前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准备的有关手续。
4、组织甲、乙双方和设计、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提供会审纪要。
5、甲方派驻作为甲方代表,负
责,委托邵阳市监理公司作为该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明确。 6、组织工程完工验收。二、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协助甲方办理有关基建手续。并承担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应由乙方支付的手续费用及交纳相关税费。 5、按表计费承担施工期间水、电费用,在指定的地点安装,经甲方校验的水表、电表并承担费用。水电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抄表代付,工程结算时扣除。 6、负责本工程竣工验收前成品保护并承担费用。 7、承包人做到文明施工,创造良好整洁的施工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防止噪音与扬尘污染,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2
8、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做到安全施工,乙方安全员每天在现场监督安全,因乙方安全措施未到位,发生的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注:严格遵守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及脚手架全封闭施工。第三条:工程期限根据乙方投标承诺,本工程总工期为 180 天(日历天)一、开工前3天,甲方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书。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监理方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确,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2、在施工中如因连续停电,停水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 3、非乙方原因而监理和甲方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道工序施工。 4、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延误工期。第四条:工程质量一、按招标文件规定本工程必须一次验收达到合格工程的质量标准。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
接受市质监站、甲方工程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派驻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隐蔽工程检查通知单后24小时之内进行检查。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监理单位;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甲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并签证后实施,其质量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本工程必须严格按图施工,如需变更设计,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设计部门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后方可施工。 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质量保修期按国务院279号令执行。第五条建筑材料的质量、供应与验收一、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经甲方、监理方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二、材料厂家及品牌: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 4
1、钢材采用涟钢或湘钢正材。
2、水泥采用邵阳南方或海螺水泥。三、竣工验收1、乙方应严格按现行国家标准验收。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一、工程款支付原则 1、在上级部门专项款拨付到位后,按进度付款。 2、工程结算时留工程总价造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按合同支付。二、工程价款结算 1、工程价款的调整 1.1本合同价款按实结算 1.2结算原则:按照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湘建价【2009】406号文件、取费费率、人工、材料按实结算。 1.3人工工资按标准按湘建价【2009】396号文中的中值进行调整。 1.4材料价格:按邵阳市定额站同期发布的材料价格平均价格进行调整计算,没有发布价按当时的市场价签证计算。 1.5增加工程量经由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后。 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提交工程结算书一 5
份,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三个工作日内必须交上级审计部门审核,乙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竣工结算书,凡超过审定价5%的超过部分造价按5%计取审计费由乙方支付并从工程款中扣除。第七条违约责任一、工期:必须按合同工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按日历天)由乙方按200元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0% 二、工程质量 1、合格工程 2、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或工程质量有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达到合格要求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八条安全施工、保修一、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二、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6
三、乙方施工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教学秩序,不允许在甲方操场上堆放建筑施工机械及材料,乙方用围墙将施工现场与甲方教学场地隔离开。四、因乙方过失造成
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五、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按保修承诺对工程负责保修,主体结构终身保修,水电安装保修两年,卫生间和屋面防水保修五年,在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三天派人到现场维修,三天逾期不到者,甲方有权组织专业人员维修,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支付。六、质保金的支付,质保期满壹年,发包方应支付施工方质保金的50%,质保期满两年,发包方应全部支付施工方的质保金。第九条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双方法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及保修金后合同终止。第十九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二、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应遵循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的争议解决程序。(1)协调方式采用甲、 7
乙双方协商,形成会议纪要后共同执行。(2)双方同意由邵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3)由邵阳市的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仲裁或向邵阳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附则一、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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