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制度与期货交易流程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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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5%)缴纳资金,用于结算 和保证履约。 2)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
4.1 期货交易制度
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预 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 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保证金的收取是分级进行的,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 金称会员保证金;作为会员的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 金称客户保证金。
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 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不能成交。 2)涨跌停板价格的计算
(1)涨停价格=上一交易日的计算价格×(1+涨跌停板幅度) (2)跌停价格=上一交易日的计算价格×(1-涨跌停板幅度)
4.1 期货交易制度
3)制定涨跌停板制度的目的
(1)当日结算制度只能将风险控制在一个交易日之内; (2)能够有效减缓、抑制一些突发性事件和过度投机行为对期货价格的
4.1 期货交易制度
(2)期货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对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规定不同的交
易保证金的比例 交易保证金比例随着交割临近而提高 第二种情况,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交易所将逐步提高该
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 第三种情况,当某期货合约出现连续涨跌停板的情况,交易
保证金相应比例提高
4.1 期货交易制度
2)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 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 控制管理办法》规定:
(1)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 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时, 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 户须通过期货公司会员报告。
集中于少数投资者。 我国期货交易所对于持仓限额制度一般有如下限额规定: (1)交易所可以根据不同期货品种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每一
品种的现仓数额
4.1 期货交易制度
(2)采用限制会员持仓和限制客户持仓相结合的办法,控制 市场风险;
(3)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实行审批制 (4)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wenku.baidu.com司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
4.1 期货交易制度
第五种情况,当某期货合约交易出现异常情况时,交易所可 按规定的程序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比例
4.1 期货交易制度
4.1.2 期货交易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在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 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 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4.1 期货交易制度
4.1.6 期货交易大户报告制度 1)大户报告制度 是指当期货交易所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某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
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的,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该 制度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通过实施大户报告制度, 可以使期货交易所对持仓量较大的会员或客户进行重点监 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 极作用。
4.1 期货交易制度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期货交易应当严格执行保证金 制度;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 建立、健全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制度,设立期货保证金安 全存管监控机构。
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由会员以自由资金向期货交易所缴 纳。
4.1 期货交易制度
(1)会员、客户保证金形式 标准仓单 允许的其他抵押品 现金
约的持仓合计不得超过该客户的持仓限额 (5)会员、客户持仓达到或者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
开仓交易
4.1 期货交易制度
例如《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当黄大豆1号、豆粕、玉米、聚氯乙烯一般月份合约单边持仓
大于20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 边持仓的25%,非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 边持仓的30%,客户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 10%。 当黄大豆1号、豆粕、玉米、聚氯乙烯一般月份合约单边持仓 小于20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为50000手, 非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为40000手,客户该合约持 仓限额为20000手。
当客户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 客户未在期货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
仓的,期货公司应当将该客户的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 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该客户承担。
4.1 期货交易制度
4.1.3 期货交易涨跌停板制度 1)涨跌停板制度概述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
第4章 期货交易制度与期货交易流程
知识要点 1.熟悉期货交易制度及相关内容 2.了解期货交易流程;开户的程序及相关文件; 3.熟悉交易指令的内容;掌握常用交易指令;下单方式 4.了解期货结算的概念、程序、公式与应用 5.了解交割的作用、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了解期转现交
易。
4.1 期货交易制度
4.1.1 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 1)保证金制度 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
4.1 期货交易制度
第四种情况,当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按结算价计算的价格变化, 连续若干个交易日的累积涨跌幅达到一定程度时,交易所 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会员不同比例地提高交易保证 金;对全部会员双边提高交易保证金;对全部会员单边提 高交易保证金;对部分会员同比例地提高交易保证金,限 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出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 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一种或 多种措施,以控制风险。
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期货交易的结算由期货交 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当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 者自行平仓。会员未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追加保证 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将该会员的合约强行 平仓,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会员承担。
4.1 期货交易制度
冲击而造成的狂涨暴跌,减缓每一交易日的价格波动,会员和客户的 损失也被控制在相对较小的范围内 (3)交易所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应予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1 期货交易制度
4.1.5 期货交易持仓限额制度 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
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 目的在于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
4.1 期货交易制度
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预 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 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保证金的收取是分级进行的,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 金称会员保证金;作为会员的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 金称客户保证金。
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 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不能成交。 2)涨跌停板价格的计算
(1)涨停价格=上一交易日的计算价格×(1+涨跌停板幅度) (2)跌停价格=上一交易日的计算价格×(1-涨跌停板幅度)
4.1 期货交易制度
3)制定涨跌停板制度的目的
(1)当日结算制度只能将风险控制在一个交易日之内; (2)能够有效减缓、抑制一些突发性事件和过度投机行为对期货价格的
4.1 期货交易制度
(2)期货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对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规定不同的交
易保证金的比例 交易保证金比例随着交割临近而提高 第二种情况,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交易所将逐步提高该
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 第三种情况,当某期货合约出现连续涨跌停板的情况,交易
保证金相应比例提高
4.1 期货交易制度
2)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 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 控制管理办法》规定:
(1)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 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时, 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 户须通过期货公司会员报告。
集中于少数投资者。 我国期货交易所对于持仓限额制度一般有如下限额规定: (1)交易所可以根据不同期货品种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每一
品种的现仓数额
4.1 期货交易制度
(2)采用限制会员持仓和限制客户持仓相结合的办法,控制 市场风险;
(3)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实行审批制 (4)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wenku.baidu.com司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
4.1 期货交易制度
第五种情况,当某期货合约交易出现异常情况时,交易所可 按规定的程序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比例
4.1 期货交易制度
4.1.2 期货交易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在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 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 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4.1 期货交易制度
4.1.6 期货交易大户报告制度 1)大户报告制度 是指当期货交易所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某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
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的,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该 制度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通过实施大户报告制度, 可以使期货交易所对持仓量较大的会员或客户进行重点监 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 极作用。
4.1 期货交易制度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期货交易应当严格执行保证金 制度;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 建立、健全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制度,设立期货保证金安 全存管监控机构。
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由会员以自由资金向期货交易所缴 纳。
4.1 期货交易制度
(1)会员、客户保证金形式 标准仓单 允许的其他抵押品 现金
约的持仓合计不得超过该客户的持仓限额 (5)会员、客户持仓达到或者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
开仓交易
4.1 期货交易制度
例如《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当黄大豆1号、豆粕、玉米、聚氯乙烯一般月份合约单边持仓
大于20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 边持仓的25%,非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 边持仓的30%,客户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 10%。 当黄大豆1号、豆粕、玉米、聚氯乙烯一般月份合约单边持仓 小于20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为50000手, 非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为40000手,客户该合约持 仓限额为20000手。
当客户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 客户未在期货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
仓的,期货公司应当将该客户的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 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该客户承担。
4.1 期货交易制度
4.1.3 期货交易涨跌停板制度 1)涨跌停板制度概述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
第4章 期货交易制度与期货交易流程
知识要点 1.熟悉期货交易制度及相关内容 2.了解期货交易流程;开户的程序及相关文件; 3.熟悉交易指令的内容;掌握常用交易指令;下单方式 4.了解期货结算的概念、程序、公式与应用 5.了解交割的作用、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了解期转现交
易。
4.1 期货交易制度
4.1.1 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 1)保证金制度 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
4.1 期货交易制度
第四种情况,当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按结算价计算的价格变化, 连续若干个交易日的累积涨跌幅达到一定程度时,交易所 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会员不同比例地提高交易保证 金;对全部会员双边提高交易保证金;对全部会员单边提 高交易保证金;对部分会员同比例地提高交易保证金,限 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出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 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一种或 多种措施,以控制风险。
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期货交易的结算由期货交 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当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 者自行平仓。会员未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追加保证 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将该会员的合约强行 平仓,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会员承担。
4.1 期货交易制度
冲击而造成的狂涨暴跌,减缓每一交易日的价格波动,会员和客户的 损失也被控制在相对较小的范围内 (3)交易所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应予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1 期货交易制度
4.1.5 期货交易持仓限额制度 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
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 目的在于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